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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政策建议

2022-04-22陈炳才董瑞华胡宏海季宇飞

开放导报 2022年2期

陈炳才 董瑞华 胡宏海 季宇飞

[摘要] 当前,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既有战略、法律、独特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又面临经济基础薄弱、金融规模较小、创新试点落地周期较长等不少挑战。应推动制度透明化、公开化,树立政府信用和权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招商模式;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吸引企业;建议设立海南金融改革开放规划设计领导小组;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金融的产业基础;推动试点政策创新,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地方金融发展和制度创新;推动金融机构业务、体制、数字化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海南自贸港   自贸港金融   金融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F8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2)02-0078-08

[作者简介] 陈炳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与国际金融;董瑞华,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四部主任、博士,研究方向:金融研究;胡宏海,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一部主任、博士,研究方向:金融研究;季宇飞,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博士,研究方向:金融研究。

一、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面临的

经济形势与承载的重大使命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发展阶段,以及国际经贸格局更加复杂多元等新形势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战略,不仅是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行制度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的重大抓手,更承载着为我国探索新型全球化机制、创新经济全球化的国内发展模式的重大使命。

(一)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需要置身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语境中

1.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基本完成。2014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超过第二产业5个百分点,2021年超过近14个百分点,达到53.31%,未来将继续提高。工业占GDP的比重在2011年之前一直稳定在40%左右,此后持续下降,2021年下降为32.58%,未来总体仍将呈现下降趋势。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结构趋向服务业化,工业占经济比重趋向三分之一以下,标志着工业化基本完成。从城镇化率来看,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与“纳瑟姆曲线”,一国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时,城市化將由高速增长阶段步入增速趋于平缓的成熟阶段①。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4.72%。按现有人口基数,距离70%的城镇化率尚有约7500万人的增量空间。按每年新增1200万~1500万城镇人口计,则达到70%的城镇化率仅需5~6年时间。

2. 经济出现产能过剩。我国从2011年就开始出现产能过剩问题,无论是资本品还是耐用消费品,均存在过剩现象。资本品过剩的表现就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耐用消费品过剩表现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指标的下降。当然,这与城镇化基本成熟相关,与近年房地产开发速度企稳回落相关。

3. 区域性增长动力总体趋向下行。在经济增长中枢下移、增速换挡的背景下,区域性增长也呈现下行趋势,很难持续保持较高增速。对于区域经济来讲,在目前的环境下,经济增长达到8%以上,连续保持两年很困难。

(二)海南自贸港建设是我国高质量发展以及制度型开放、创新全球化国内发展模式的试验田

未来我国经济发展将表现为三个特点:转型升级(高质量和现代化)、绿色发展、新型全球化。海南自贸港是在我国经济基本成熟、工业化城镇化基本完成、经济处于转型发展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意义重大。海南自贸港的改革、开放、发展,同以前所有自贸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的改革、开放、发展相比,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海南自贸港是新全球化机制的国内起点,以零关税为激励,以法律授权自主制定法律为契机,同时探索各种新型全球化机制,创新经济全球化的国内发展模式,在试验成功后再推向全国,加快建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全球化,需要有“试验田”、着力点、新起点,海南自贸港一旦封关运行,就意味着开启了我国内地的经济全球化新模式,将进行新的制度创新和试验,这是海南自贸港的重大使命,也是与自贸区的区别所在。

二、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的

优势与挑战

(一)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的优势

1. 海南自贸港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港,有利于吸引资金流入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①(简称《总体方案》)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充分体现了海南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海南自贸港要“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中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特殊税收制度安排和“既准入又准营”“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极简审批”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将吸引全球优质生产要素来海南集聚。一旦上述措施得到落实,将使海南自贸港的贸易、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

2. 立法支持与立法授权是自贸港制度创新的最强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②(简称《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提出,“国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支持海南省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总体方案》明确,授权海南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

对海南自贸港进行立法支持和立法授权,推动其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这在我国改革开放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海南要充分利用这项制度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制度改革调动了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创造了经济奇迹。如今,海南自贸港获得了立法授权和自主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创新的权利,这是一个巨大的红利,有利于吸引国际、国内资本进入海南发展,助力海南经济和金融崛起。

3. 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具有独特性

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在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及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如在资金跨境流动方面,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的跨境资金流动实行余额管理;提高非金融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跨境融资上限;境外投资者可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境内个人可以跨境证券投资,非海南境内居民可以购房;允许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支持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等,这33条措施是专门赋予海南的,也是海南金融創新的根本依据。此外,海南自贸港可以自动享受国内金融开放政策,如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等。

(二)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将其描述为四个方面: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金融市场结构不均衡,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匮乏。此外,海南金融发展还存在集中度不足、制度创新的基础支持条件薄弱等问题。

1. 经济基础薄弱

从GDP总量来看,2021年海南GDP为6475.2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28位,人均GDP6.37万元,排名第19位。而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54.44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238.8亿元,增长6%,第三产业增加值3981.96亿元,增长15.3%。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9.4∶19.1∶61.5①。虽然近两年经济增速领先全国,但难掩基数低、工业不发达的局面。第三产业以旅游为主,缺乏内生性增长动力。

从现实情况看,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起步晚、基础弱、开放水平较低。虽然2021年上半年海南GDP增速较快,但在全国31个省市中依然排在第28位,位次并没有变化,仅高于西藏、青海、宁夏,人均GDP仅为全国的77%;货物贸易对外依存度16.86%,比全国平均水平的31.71%低将近15个百分点;虽然2021年上半年海南服务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81.23%,但服务贸易对外依存度也仅有4.7%,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一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存在较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无论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我国香港、新加坡的城镇化率差距更大,制约了土地等重要资源使用价值的提升。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海南每平方管理的土地产出的GDP仅相当于新加坡的0.41%、香港的0.63%。

2. 金融规模较小,金融业态不完整

一是海南金融业竞争力、吸引力不足。2020年,海南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约为7.45%,而香港、上海、深圳占比均达13%以上,缺乏竞争优势。从产值来说,海南GDP与深圳、香港、上海差距很大,反映到金融产值上2020年海南只有417亿元,而上海则达到7166亿元以上,深圳达到4190亿元。2020年海南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但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只有1.1%。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财务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两类,多数跨机构类的综合金融业务辖内机构无法展开,难以对绿色新兴产业形成支持。

二是海南金融存在业态缺失。具体表现为金融法人机构不足、地方法人银行规模较小等问题,改革开放创新的基础薄弱。现有金融机构体系难以充分满足市场主体的投融资需求,这会间接带来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影响海南经济活力。2020年,海南共有2家法人证券公司(金元证券与万和证券)、34家证券分公司和51家证券营业部,合计约占全国的0.7%;有2家法人期货公司、4家期货分公司和10家期货营业部;2家法人保险公司、13家财产险省级分公司、14家人身险省级分公司;32家上市公司。虽然有2家证券公司与2家保险公司总部坐落于海南,但其业务中心与主要经营活动不在海南,对本地的服务相对不足。

3. 现阶段创新试点仍须逐项审批,落地周期较长

为建设海南自贸港,国家对海南进行了立法授权。《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给予充分法律授权。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研究简化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工作程序,推动尽快落地。授权海南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①。但地方立法仍然面临经验不足等限制,必然是一个谨慎而漫长的过程。与此同时,一旦涉及到由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创新,海南的创新与立法就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如果协调工作不到位,立法就难以成行。即使海南自主立法,一旦与全国性监管体系存在冲突或差异,也很难在行业中进行贯彻执行。这一点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

4. 与创新相适应的监管经验不足,缺乏国际化人才

作为自贸港,要与国际先进自贸港对标,海南自贸港必须进行制度创新,要超越目前国内的政策和制度,走向更大的开放,进行更大的改革,但又不能完全依靠中央部门来完成,需要本地有一批能够进行制度创新设计、制定监管制度和政策的人才。需要本地已有的监管机构能够进行角色兼顾,既是制度、政策的执行者、监管者,同时又能够设计、制定政策,这样才能主动设计、主动创新制度和政策。不仅如此,相关人才还必须既懂中文,又懂英文,纯粹的中文管理和监管,难以达到国际自贸港的要求。海南目前在满足人才的国际化要求上还存在很大差距。

三、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海南自贸港作为探索经济全球化全面融入世界的新起点、新开端,需要每个行业、机构、企业和个人从经济全球化、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治理体系以及经济转型升级、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等全方位视角,制定经济金融发展策略。

(一)利用自贸港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势,创新招商引资政策,集聚产业、资金、企业和人才

1. 推动制度透明化、公开化,树立政府信用和权威

一是建立政府承诺和信用公开制度。无论是乡村、县市还是省一级政府,凡是政府以文件、协议承诺的事项,因领导更换等原因未能兑现承诺的,继任领导要继续完成。这需要成为制度固定下来,防止因基层政府失信导致企业失信和资金链条断裂,影响地方招商引资声誉。同时,政府也要不轻易承诺补贴。

二是将招商引资政策规范化、透明化。吸引外资和外地企业的政策、办理手续和程序,应该公开化、透明化、集中化,或集中到服务平台,让所有外地人到海南办理企业和投资,只要按照制度、程序、手续、资料等要求,即可办理。司法办案以岸完善操作制度和程序,做到本地人外地人一视同仁,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

三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海南省总体规划》《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确定的产业制定准入门槛和投资标准指引,要求所有投资、落地海南企业自行承诺投资的真实性、保障就业和税收,出具承诺符合门槛和标准指引的“函件”或材料,凡是虛假、骗税的,明确告示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出行、贷款、消费等。

2.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招商模式

自贸港建设,需要发挥多方面的力量和作用,政府应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实施市场化的招商方式,为企业入驻海南自贸港提供“拎包式”的注册服务。

在招商模式上,一要“向上看”,抓住产业链上的关键企业,以点带面。“向上看”,即紧盯重点行业产业头部企业、品牌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推动更多品牌企业在海南落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形成产业集聚。二要“向外看”,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资源等方面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围绕“3+1”主导产业,采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大力提升拓展外资企业服务与招商。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城市的交流合作,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展现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地见效的显现度。同时,将招商引资重点放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确立的十二大重点发展产业和27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提高经济集中度。

3. 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吸引企业、集聚资金

海南要发挥自贸港的土地资源优势,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即放弃多数城市的土地招拍挂制度,采取土地出租和土地入股的方式,降低企业资金、投资和产品成本,以及工资、生活成本,吸引外资和内陆企业入驻,以利于政府财政的长期稳定。通过土地出让制度改革,政府获得租金和分红收入,不依靠财政补贴,对城市“土地财政”进行制度创新,与国际接轨。即便有些土地不采取入股、租金形式,采取出让形式,也可以借鉴新加坡“25+25”年周期经验,只给予“15+15”或“20+20”年周期的出让期,而不是惯常的70及50年期限,并根据提供的税收、就业等条件,确定到期土地是否延续一个周期,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更加主动将心思用在发展上。

(二)做好金融方面相关的政策设计,推动封关后的自贸港经济、贸易和投资发展

1. 设立海南金融改革开放规划设计领导小组

金融创新不同于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它需要政府部门和政策部门的支持和引导。就海南自贸港来说,这将是长期课题,甚至需要地方特色的金融立法。因此,应该设立一个金融改革开放的规划设计小组,研究当地问题,不断向中央部门提出诉求,申请改革试点,或者授权本地立法监管。规划设计小组的工作职责是重点研究和设计本地金融改革开放措施、监管制度和政策,研究和推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政策制度创新落地,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乃至商业银行总行联合,制定本地创新的有关业务指引和指南。在人员组成上,规划设计小组应吸纳金融、土地、规划、产业、商务、大数据等部门人员,进行政策的协同设计和规划。

2. 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金融的产业基础

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繁荣的基础。海南金融底子薄弱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基础薄弱,全省的经济规模不及东莞、苏州等一个地市的经济规模,且海南面积广大,经济分散。因此,未来海南金融的发展,有赖于产业在区域、港口和经济中心的集中。

如前分析,海南需要发挥自贸港的土地资源优势,取消土地招拍挂,借鉴新加坡等国外成功经验,采取土地出租和土地入股的方式,以降低企业资金、投资和产品成本。土地制度的改革,将吸引大量自贸港经济的企业落户、加快投资。要创造条件推动企业、产业、投资集聚,争取用5~10年时间,让企业投资比2020年增长4倍,当年度投资连续多年达到5000亿~7000亿元时,海南GDP就能得到显著改善,金融规模才能随之翻番。

3. 推动试点政策创新,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首先,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人民币账户,吸引离岸资金。海南自贸港相对内陆城市和区域来说,是离岸,但在自贸港区内不存在离岸之说,应该让资金自由流动,尤其是让人民币自由进出。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人民币账户,享受人民币的国民待遇,这样可以逐渐消除境外人民币的离岸资金交易、离岸汇率,使人民币的利率和汇率与国内一致。

其次,推进资本账户开放,试行资金自由进出的余额管理。目前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外汇等试点政策,都是逐项开放的,每项推动起来都要走一套程序,制定单独的监管政策,效率太低。由于本质上审批权依然没有下放,对风险的控制仍聚焦于单个项目、单笔资金,因此在宏观上意义不大。从部门来说,应重点把握宏观和系统性风险、总量风险,而不是具体的项目。建议在海南试点资本账户完全开放,试行总额管理,资金自由进出。在总额、余额控制下,既可以控制风险,又可以进行各种行为和压力的实际测试,以及能力和监管水平测试,在测试过程中不断予以完善,培养监管人才。对于余额控制,要规定在任何时点都不得超越,超越则进行处罚。余额指标可以分配到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灵活调剂。也可以对跨国企业直接试行余额账户管理。建议初始规模控制在1000亿元美元,经济和金融规模扩大后,可以适度调整。

再次,试点推进多币种支付结算交易中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一是探索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人民币市场支付清算机制,即由商业银行牵头设立跨境银行间的清算机制,或由商业银行的科技公司牵头设立。二是试行主权货币结算和挂牌交易,建立主权货币外汇市场。该交易市场不采用美元等储备货币,而是采用本币,交易对象为贸易企业或进行跨境业务的企业。

建议在海南设立亚洲货币交易中心、拆借中心,探索建立双边多边主权货币跨境支付合作体系,将目前国内上海外汇交易中心的亚洲货币外汇交易和拆借落户海南,或者建立海南分公司,同时增加一些亚洲国家的币种,这将极其有利于海南自贸港的贸易和投资。

4. 加快地方金融发展和制度创新

第一,开办国际绿色发展(金融)中国海南论坛。建议论坛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同时研究举办多场专业化的国际年会,以推动本地国际化以及本地企业、大学、政府与国际进行更多的交流、合作、项目洽谈;政府或者办会机构可以将国际年会、国际专题会议与国际化或者有志于国际化的企业合作,搭建交流各种平台,进行洽谈、会展、签约等。

第二,推进新型金融交易市场发展。一是打造面向国际、联通资本市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资产交易中心。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市公司都是很小的一部分,大量的企业都是非上市企业,其中相当一些企业具有特色技术、管理、设备、人才等资源,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标准化的信息透露,因此在融资、合作、开拓市场方面存在众多困难,行业头部企业难以了解这些企业的相关情况。此外,原有股权交易所与产权交易所存在投融资工具单一、局限于本省区域、与资本市场割裂等问题,导致其融资功能、投资功能、孵化功能均较弱。因此,需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吸引国内外机构参与市场,创新基金、可转债、自贸港私募债等投融资工具,并打通与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连接,积极孵化优质企业,将之输送到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真正发挥金融要素市场的功能。二是设立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数字经济是未来发展方向,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也需要资金的支持,设立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有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自贸港内的数字类企业、各种智能化设计、软件小微企业都可以在这个平台登记、交易,有利于海南实现弯道超车的跨越发展。三是设立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交易、登记中心。建议将目前的不良资产乃至全国的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交易中心放到海南进行,并设立专门的外债登记中心,由原来的逐项审批转变为一揽子审批、余额控制。考虑到开展业务的专业性、人才和管理经验,以上三类中心全部由省外资金和专业机构进行,不由本地自然人注册的机构开展。

第三,加强民间借贷制度化、规范化监管。本地人大立法需要将民间借贷纳入正规金融监管,所有民间金融行为人和资金交易进行登记、编号,实行全流程、大数据监管,由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这样可以彻底搞活和规范民间金融,也是在国内进行规范民间金融、发挥民间金融补充作用的制度创新。

第四,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现代化。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对地方7+4类机构进行现代化监管改造,推进和实施大数据实时监管,提升地方监管手段和水平,培养监管人才。同时,可以为全国规范地方金融监管积累经验。

5. 推动金融机构业务、体制、数字化创新

因海南的经济金融基础落后,让金融机构将总部设立在海南相当困难,但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

一是鼓励商业银行总行在海南设立某项业务创新中心。商业银行内部是垂直化的统一管理和制度,很难进行独立的制度创新和试点,但有些业务的管控中心可以考虑放到海南。如从事离岸业务的几家股份制银行,可以邀请其在海南设立离岸业务分中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凡是海南在金融创新方面有特色的,可以邀请商业银行设立一个业务分中心。

二是申請商业银行进行制度改革试点。可以考虑与商业银行洽谈或者经中央批准,对主要商业银行在海南分行进行公司制改造,由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由总行控股,允许其在金融科技、数字化转型、改革试点和商业银行业务方面进行创新,或适应当地创新。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是一项长期任务,从柜台业务到终端以及中间过程、部门内部流程以及对客户的存款、贷款、信用评级等都有数字化转型需求,存在不少数字化转型机遇。海南可以根据本地特色,选择特定的内容,在本地进行推广指引,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本地尽快提高人才素质,提升业务创新水平。

6.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海南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身发展特点,决定了其具有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的天然优势,要利用相关优势,打造好海南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品牌。

首先,根据立法授权进行立法,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一是研究出台《海南绿色经济金融法》或《海南绿色经济金融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强制性、市场化、法治化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规范,包括ESG披露的标准化、规范化、数据化等。二是统一海南绿色标准。尽快在金融监管部门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绿色金融识别、认证、标准等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推动海南在绿色标准、绿色评估以及绿色金融监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提供复制经验。三是大力发展绿色标准和绿色信用评级等第三方机构。海南作为自贸港,在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创新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目前对于绿色金融如何发展,虽然政策层面已经清晰,但在市场操作层面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根本问题在于绿色指引和绿色识别、绿色标准和认证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虽然有环保信用评级、地方绿色项目库,但不能满足金融部门的要求。因此,应大力发展绿色标准和绿色信用评级机构,鼓励全国性机构在海南落地。

其次,开展海南—加州绿色金融合作。201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宣介了海南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思路和成果,也为双方技术团队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由海南省外办和美国加州州长办公室共同发起的“海南—加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视频交流会”成功召开。目前,可以考虑以海南自贸港(投资贸易优惠政策)和清洁能源岛建设(先进经验)为契机,推动海南与加州缔结友好省州,海口、三亚与旧金山、奥克兰等结为友好城市。积极加入中国—加州贸易投资合作工作组。推动学术机构、民间机构建立交流对话机制。同时,积极创新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绿色发展合作的新模式。

再次,积极争取绿色金融各种试点。一是打造境外融资平台,建设海南国际绿色证券交易市场。发挥自贸港的离岸贸易特色,大力发展境外融资,鼓励企业走向真正的国际化。同时,可以向国家申请在海南建立全国绿色证券、资产交易所。凡是发行的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证券化资产,都在海南交易所交易,并对境外开放。二是在海南建立欧洲标准和机制的碳交易市场。以罚款定价为基础价格(可考虑每吨罚款1000元人民币),建立碳交易市场。对碳分配额度、电力使用额度等不断调整。在额度内使用的,则价格低廉乃至接近成本价,超过额度的,则采用惩罚性价格,促使企业进入交易市场,进行节能减排,条件成熟扩大试点,逐渐推向全国。三是建设绿色技术交易平台,发展委托运营,引进先进人才。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定位,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的入驻,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7. 探索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

海南自贸港经济崛起最缺乏的是国际、现代化人才。如何解决人才问题?首先是上级机构派驻。自贸港封关以后,金融机构的各分支机构可以转变为法人机构,直接派遣高水平、国际化的人才;其次是当地机构和海南本地培训培养,包括发展大学等教学教育机构来培养人才;再次是市场吸引,包括吸引企业和研究机构,设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这需要当地能够提供住房、教育、就医等便利,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从政策来说,一是以住房吸引人才。海南发展离不开人才,需要吸引大量人才,并给予住房安排。建议海南学习新加坡经验,住宅开发由政府而非民营房地产公司进行,土地以入股形式参与,房屋采取缴纳租金形式,房屋的维修由政府负责。非本地就业、出生和养老人口、常住人口不得在本地购买房屋。政府提供足够的住房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二是以生活廉价吸引人才。为保障生活成本低,吸引企业投资,政府应该出租土地和房屋,建立多个低价、低税收的餐饮中心,以消除资产密集型的高成本和高价餐饮,带来大量就业岗位,使海南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为城市常住人口提供租金廉价的房屋,力争在10~20年内集聚城市崛起所必须具备的人口规模。

三是以财政体制改革吸引企业和人才。对企业不搞补贴,而是以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办事按照程序和制度,创造政府信用红利。财政可以采取股份化的运作方式,给予一些市场化发展的企业科研和科技项目资助资金、贴息资金。即财政部门成立资金运营公司,负责财政支持的项目资助、贴息资金、科研项目资金的市场化、股份化运用,国家给予无偿支持,企业作为项目研究的资本金或者投资,项目成功或盈利了,转化成了产品,应该分得部分利润或者红利,至少可以逐渐退还。这样,财政资助就具有了可持续机制,也不会被企业随便使用而不愿意创新。只要完全是国家、国有项目,可以不必采取股份化的形式,其他都可以采取这种形式,这样可以免除很多机构、个人试图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避免权力腐败。对于优惠和减免税的部分,也应该作为政府的股权投资,失败了由政府承担,成功了算是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企业一旦上市,获得较高利润,政府财政应该获得分红,至少应该拿回本金。这样,使得财政减免和优惠不是无偿的,而是时间和机遇、市场支持,对不同的企业来说,相对比较公平。

四是推动海南金融监管治理现代化。首先是推动监管数据化、实时化。现在,跨境电商基本可以做到数据化、实时化的监管,海关、外汇也可以做到,银行信贷、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也完全可以做到数字化、实时化监管,而不必等月度、季度报表,以确保监管数据的真实性,做到风险可控。其次是推动监管走向兼顾政策执行和政策设计、制定。自贸港最大的优势就是法律授权可以自己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这要求当地监管部门不仅要能够观察和执行好部门注册,监管好市场行为风险,也要学会设计和制定政策,为海南自贸港建立国际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做出贡献,为我国未来的开放积累制度和政策创新经验。这要求监管人员转变思维方法,针对反映的问题,直接提出监管政策和管理办法,上报或申请授权自己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再次,推动财政绩效化考核和管理。自贸港走国际化道路,财政必须有自己的特色,要立足于现行财政制度的不足和缺陷,试点将减免税、优惠税、贴息、补贴基金化,对财政转移支付跟踪监督,建立惩罚机制。财政资金有了监督和绩效考核,资金就能够发挥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否则很容易被钻空子,导致财政资金无效和低效,就不利于海南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R]. 2020.

[2]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R]. 2021.

[3]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21〕62号)[R]. 2021.

Financial Development Policy Construction of Hainan Free Trade Port

Chen Bingcai1, Dong Ruihua2, Hu Honghai2, Ji Yufei2

(1. Academy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Trade in Services, Beijing 100024;

2. Hainan Institute of Green Finance, Haikou, Hainan 570203)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of Hainan Free Trade Port not only has the advantages of strategy, law, and unique financial policies, but also faces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weak economic foundation, small financial scale, and long implementation cycle of innovation pilots. We should promote the transparency and openness of the system, establish government credibility and authority;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innovate investment models; reform the land transfer system to attract enterprises; propos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eading group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Hainan’s financial reform and opening up; promote 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and facilitation, build the financial industrial foundation; promote pilot policy innovation, increase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accelerate loc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promote financial institution business, system, and digital innovation; vigorously develop green finance; explore supporting reforms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s to promote Haina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free trade port finance.

Key words: Hainan Free Trade Port; Free Trade Port Finance; Innovation of Financial System

(收稿日期:2022-03-10   責任编辑:罗建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