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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故乡,先要读懂故乡

2022-04-17安黎韩翼之

美文 2022年7期
关键词:耀州故乡

安黎 韩翼之

安黎

韩翼之

《石头发光的地方——回望耀州》系列散文出版前在《美文》于2017年1—12期分期连载。《西部》和《黄河》也各选发了两万五千字。《散文选刊》和《散文海外版》曾以头题或重磅推荐的方式,分别对其进行了转载。《石头发光的地方》还荣获2018年度“黄河文学奖”,全国城市出版社的“城市文学奖”,首届“铜川文学奖”等,这本书不仅得到了文学界的好评,还赢得了很多读者的喜爱。在这本书的开篇您说:“这座城,对于我而言,既是一座生命的圣城,又是一座精神的迷宫:它是那么地清晰,又是那么地模糊;它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它弥漫着股股温馨,也流溢着丝丝寒流。”

是什么样的感觉让您觉得故乡是一座精神的迷宫?

精神的迷宫,指的是精神的困惑与迷思。我在耀州城生活过十年,有过快乐,也有过烦恼;有过顺畅,也有过羁绊。在很多的时日里,我是充实而满足的;但也在不少的时间段里,我是困惑的,是恍惚的,是迷惘的,是失望的,甚至是绝望的。那时候血气方刚,才二十出头,对世故不屑一顾,患有理想主义的幼稚病,极易以理想化的模版来对照现实的样态,从而激起情绪上的大起大落。目标越是遥远,路途越是大雾弥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两者之间的云泥之别,发生冲突就不可避免,而冲突的结果,自然是以个体的受伤为后果。在不满与抱怨中,精神便宛若掉落于迷魂阵的深井里,越是想爬出来,越是爬出不来。加上执着于文学的求索,日思夜想地想要与文学女神相拥,用文学的成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文学,又偏偏形若水中之月镜中之花,看得见,抓不住,这难免也让我心生焦虑。

对于我这一个土孩子来说,耀州城曾经是高不可攀的地方,而今置身其中,既有心理上一个调适和适应的过程,也有一个重新打量重新认识耀州城的过程。陌生,既能带来新鲜感,也能带来恐惧感。多种感受的交织,无疑让人滋生出精神的纠结。城镇与乡村,人的思维是不一样的,待人接物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在乡村,人口无遮拦,也心无忌惮,但在城镇,也许一句冒失之言,就会给自己的人生埋下地雷。

最为重要的是,我父亲在我参加工作不久,就卧倒在床。在病榻上,他以颤栗的声音多次叮咛我,让我若有机会,讨回原本属于我家在州城的宅院。那座在他的描述里无比宽大与奢华的庭院,为我曾祖父建造,彰显过我曾祖父的荣耀,盛装着我祖父的花开花谢,更是我父亲的出生之地,可如今它埋首何处,我有何依据讨要,以及又该向谁讨要等,都既是一个谜题,更是一个难题。那时候,我年轻气盛,很厌烦父亲给我讲述陈谷子烂麻子的家史,總觉得那些过往,距离我过于遥远,且与我没有多少关联性。现在回想起来,当然对自己那时的冷漠极其懊悔,也极为自责——我完全没有顾及到父亲的情感依托,没有体会到他失却家园的痛楚。曾经耀州城的老住户,而今却成了耀州城的异乡客,这样的落差,在父亲的反复提及中,也在撕扯和啃咬着我的内心,让我痛痒难安。

于您而言,故乡清晰的部分是故乡的历史吗?请您详细谈一谈,而对于“模糊”的部分您的书出版后有没有再思考?它给您带来什么样的感觉,能否大概描述一下?

故乡是一个多重的概念,既有地理的层面,也有精神的层面。地理的层面是清晰的,而精神的层面未必那么清晰,有时候甚至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此就有了某种模糊性。地理的故乡也并不单一,既包含我们亲眼看到的,比如地形地貌、田园农舍、果蔬庄稼、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也有我们感受到的,比如气候、方言、习俗、风土人情等,更有我们听到和读到的,比如地域历史、人物传说、文字遗存等。每一个部分,都宛若故乡零碎的器官,共同拼装成了故乡的整体。但对于具有情感的人而言,其主观意识,时常决定着自己与故乡的亲近与疏离。如果亲近,就爹亲娘亲,故乡的一切污点都可以无视,甚至把斑斑黑点视为闪闪的星光;如果疏离,就心生芥蒂,故乡的所有优点都被遮蔽,及至于把闪闪星光也能幻化为斑斑黑点。精神层面的故乡,与故乡本身的优劣关系不大,却与个人在故乡的遭际息息相关。感受过关怀,享受过幸福,故乡就是温馨的,也是美好的;遭遇过蹂躏,遭受过不幸,故乡就是冰冷的,也是丑陋的;如果两厢参半,人对故乡的感情就变得复杂,复杂到难以厘清的程度,也许是模棱两可,也许是忽热忽冷,也许是爱恨交织。

就认识层面而论,每个人的认知都带有局限性,原因则在于每个人都只能在世间存活区区的几十年,并不能像穿越剧中胡编乱造的那样随意游走于古今,亲眼洞察所有的物事,于是难免被误导,被蛊惑,从而就有了认知区域的模糊地带。况且,即使“身在庐山”,也未必就能看得清“庐山真面目”。真正要读懂庐山,看清庐山,恰恰是要置身于庐山之外。以耀州为例,如果认为耀州是天下最富饶的地方,锦绣遍地,那一定是没见过世面;反过来,如果认为耀州是世界上最贫瘠的地方,坐拥愁城,那也一定是没见过世面。在我看来,耀州就是一个寻常的存在体,与其他地域别无二致,既长短并蓄,也黑白夹杂。它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甚至是地球的。它的光芒,也是中国的光芒;它的病痛,也是中国的病痛。它有虚有实,实的部分,公众都能清晰地目睹,但虚的部分,却时常被臆测的成分覆盖,需要仔细地辨识,才能去伪存真。遗憾之处在于,绝大多数民众,并不具备基本的辨识能力,而是随风而舞的,是盲从盲信的。久而久之,头脑就被谬误占据,谬误成了赢家,像真理一样义正言辞;反倒是那些想求真者,因寡不敌众,很容易成为被孤立被嘲讽的怪物——我说的这些,是普遍之态,是普世之情,而非独指耀州。太多真假莫辨的传说,在众人的耳旁萦绕飞翔;太多个人化的主观编造,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印刷品和出版物。很多人误以为读了史料,或读了当代人的编撰,就获取到了真相,其实并不一定。

耀州乃至中国“模糊”的部分,正是我存疑或未知的部分。存疑的部分,也许我会在后半程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去求证它;但我也心里明白,要完成此任,并非易事。更重要的是,也许求证本身,就是另一个误区的开端。很多东西,一旦遗失,就难以失而复得,也许我们能触摸到它的假肢,却无法触摸到它真实的脊骨。未知的部分,我当然有去了解它的愿望,在刨根究底中,以正视听,从而使自己不再止步于肤浅,并被无知操控。

这种既清晰又模糊,似近实远,似远又近的感觉,大概是我们今天大部分人对于故乡的感觉。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迁徙,文化意义上的故乡开始模糊了,那我们如何找到回家的路呢?寻路故乡是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学非常明显的呼声,就文学而言,您找到了接近故乡的书写方式了吗?

十多年前,我在回答記者的提问时,就曾回答过同样的问题。我的长篇小说《时间的面孔》,其中探讨的一个哲学命题,就是寻找故乡的问题。生活越是日新月异,人就越是与生命的初衷背离;空间上距离故乡越远,人越是想回乡回家,回到自己的生命的原点,于是就出现了乡愁——为回不去而发愁,为回去后找不到自己生活过的痕迹或找不到自己曾经的感受而愁绪万千。故乡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但在人的期待里,却总想将其像拴马一样地固定在拴马桩上,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奇异之处在于,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推动自己故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动静甚至很大,大兴土木,大动干戈,大有对故乡予以推倒重来的架势。然而他们或许不知的是,当故乡变化了的时候,其实故乡已不复存在。故乡之所以被人惦记,被人牵挂,那是因为在那片土地上,留有自己的生命记忆。那些记忆,附着在一条或多条土路上,附着在一棵或多棵树木上,附着在一堆或多堆麦垛上,附着在一缕或多缕炊烟上,附着在母亲烧热的土炕上,附着在父亲喂养的牲口上……当这些都已灭失,故乡即使再青春靓丽,其实都与自己无关,已化为了陌生的他乡。

我写故乡,一是非常理解故乡的变化。原因在于,生活在故乡的乡亲们,既有改善生活的强烈诉求,也有改变原有生活方式的权利。他们不能因为某个从本村出走的游子的怀旧,就要固守贫穷和落后,就要为他人的怀念而致自己一成不变。时代的列车在狂奔,生活的浪潮在卷涌,原有村庄结构的解体,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不能因为怀旧,因为对故乡抱持浓烈的情感,就丧失表达的客观性,从而使故乡过度失真。凡存在的,无论是鲜花还是疤痕,无论是牛羊还是蛇鼠,皆为故乡的一部分,作为写作者,不能从中挑选,用油漆遮蔽墙壁的斑痕,用花帽遮蔽头上的秃顶。写故乡的文字如山堆积,如河澎湃,但真正接近客观事实的,却少之又少。故乡,是一种固有存在,是好坏兼具高低并蓄的混合体,并不能因为它要被人书写,就变成了一则神话,变成了一幅缤纷的油画。

中国当代文学中大多数作家是在城乡的二元对立参照坐标中来定位故乡的,如此一来会出现两种倾向,第一种是将“故乡”的价值指向都市工商业文明的逻辑,带着启蒙视角反思传统乡土中国的种种落后与陈旧之处,这种书写是要在故乡之外自己构建一个故乡。第二种倾向是将城镇作为批判现代性问题的具体对象,而把代表乡土的故乡审美化。我看您的耀州系列散文始终有一种审视的冷静来抵制自己将故乡审美化的冲动,那您书写故乡主要的立场是启蒙视角还是启蒙与审美之外的第三种视角?

对两种倾向,我都不苟同。很多作家时常以为自己很高明,但其实很愚昧。一个农夫的愚昧,或一个市民的愚昧,并不十分可怕,原因在于,他的愚昧,殃及的,至多是他和他的家庭。但作家的愚昧却是危害巨大的,原因在于他们有能力把自己的愚妄与愚见,予以精美包装,并带进舆论场,从而影响到大众的思维和观念。

前一种倾向,过于理想化,但可以接受。其问题的症结,在于忽视了农耕传统的根深蒂固,也轻视了农民本身的现实需求。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结构,其实是把城里人和乡下人,分隔于不同的圈子里。不同圈子里的人,固守着自己的圈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生存模式和相处之道,彼此并不兼容。就大部分农民而论,是善良的,又是自私的;是可怜的,又是可憎的;是勤劳的,又是盲从的……造就农民这种精神生态的元凶,并非农民自己,而是另有其因,包括信息供给的单一和短缺,接受教育的匮乏,物质层面的捉襟见肘,身份的卑微与地位的低下等等,都把农民沦落成了社会的边缘群体,也塑造出了他们特征明显的人格模型。农民之所以爱占便宜,那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获取过除自己劳动之外的果实;农民之所以爱计较,因为他们很少被尊重;农民之所以目光短浅,因为他们的目光被遮蔽,很难看到远方的风景。批评鸡只知道觅食,批评老鼠只知道打洞,批评麻雀只在枝头飞来飞去等,都是鞭子抽打错了对象。对于农民,应抱持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态度,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手画脚,以显示自己认知的优越感。当然,在同情农民的同时,也应对乡村陈旧观念的成因,进行检视和分析,如此,才能促进农民意识的逐渐解体与新型观念的重新构建。

第二种倾向,是相当有害的。不能因为自己怀旧,就抵御现代文明;不能因为工业文明的某种弊端,就对其全盘否定。现代文明,请注意,我用的是现代文明这个称谓,而不是工业文明这个词组。现代文明的外延比工业文明要宽泛很多,内涵也更为饱满。现代文明,除工业文明之外,还包含现代价值理念、现代生活方式,以及商业文明等。现代文明是建立在物质充裕和开放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与物质匮乏,并相互隔绝的农耕文明,形成鲜明的对比。农耕文明的致命之处,一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难以具备,于是大多数人都陷入为吃饱穿暖的挣扎之中而无暇顾及其他,更别提精神活动了;二是自给自足,自我封闭,既无身心的自由,又无信息的互通。一个饥肠辘辘,看见人家手里的一个白面馒头就肠胃抽搐口淌涎水的人,一个衣不蔽体,穿任何一件衣服都要自己耕种棉花以及纺线织布的人,却宣称自己无比地幸福——这样的鬼话,大概只有鬼相信,人是不会信的。

那些为农耕文明叫魂的人,说得轻一点,是幼稚;说得重一点,是病态。以想象替代现实,以妄想屏蔽真实,是这类人的通病。作为因怀念而滋生的个人化的乡愁,坐在空调房子里,吃饱喝足之余,发发感慨,有病呻吟或无病呻吟几句,并无不可,但若将其化为一种言之凿凿的主张而大声疾呼,肯定是走火入魔的征兆。这些主张者,有谁愿意身体力行,回归乡野,重过自己经历的那种生活吗?我猜测是没有的。即使有,也只是愿意回到乡村的别墅里度假,而不是重新恢复农民的身份,和农民一样挥汗如雨地稼穑的。作为从农舍里挣脱出来的我,深知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在品质上的巨大差异,也深知如我一样的一代代学子,灯下熬夜苦读的初衷,至为简单和现实,那就是跳出农门。农村如果是田园牧歌式的,处处绿草处处花香,学子们又有何必要逃离农村?又为何不是城里人往农村迁徙,而是农村人往城里挤搡?

我個人的看法是,世间没有完美之地,人的欲望也无止无尽。就农村和城市而论,唯有理性地比较,客观地评述,才能廓清两者之间的短长,而不是用一个否定另一个。任何极端化的表述,都是一叶障目的。我的主张是,既要看到各自的优点,又要清楚各自的弊病,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保留,以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现代文明过度物质化的问题,就应该得到警惕。物质化,意味着消费的无节制。消费越是旺盛,资源越是被无度开采,污染就越是加剧。最为重要的是,造成人的欲壑难平,并将人际关系,异化为暗藏交易性质的利用关系。

社会是回不去的,我们也无法转身回到从前。面对现实,文学可以怀念农耕想象中的美好,也可以批判农耕事实上的落后,但不可以因为怀念而粉饰,也不可以因为批判而失却情怀。

我非常赞成您控制自己将故乡审美化的冲动。因为在人的精神和情感归宿层面,故乡和原乡情结重合,又加之书写故乡之人都是在故乡之外,所以很容易因为情感和距离出现审美化的移情,但这里有一个陷阱。我们想要探讨的是,如果将乡土作为审美对象,这样的审美化处理就会过滤掉乡村落后的一面,审美化弥补的是作为城里人和离乡者的想象和缺憾,这也是原乡情结的一个必然的反应,因为有情结就会发生投射,就会将对方美化,何况故乡本就是生命最初的立足点。

但是如何以更为有效的视角和方式书写故乡和乡土,作家始终都面临着这个困难,今天甚至在讲述农村方面显得更困难。以您的写作经验来看,您觉得这个困难主要在什么地方?

我觉得最大的困难,还是认知上的。作者若不具有通透地观察世界、解析社会、洞察生活和透析人性的能力,是写不好故乡的。即使写出来,也会失之于浮光掠影,从而使故乡的面目扭曲变形。当然这种能力,建立于综合素养之上,包括观察力、认知力、思考力、分析力等等,而非单一的驾驭文字的游刃有余就能具备。有很好的文字表达,若无很高的认知,无论写什么,都会止步于表象,而无法像庖丁解牛那样,连牛的内脏与纹理一并和盘托出。

要写故乡,先要读懂故乡。读不懂,写出的文章只能是印象式的,既缺少纵深,又缺少准确性。

读懂,并不是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就能做到的,还需要读懂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世情,读懂人心,读懂人性,唯有如此,才能把故乡放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上来审视和考量。

文学是主观化的产物,作家笔下的故乡,也是主观化的故乡,即使是这样,主观也不能与客观差之千里。就像一个画家描绘华山,尽管画笔握在他的手里,他要画的,也可能是他心目中的华山。但他若把华山,画成了一座坟冢或一座土丘,也注定会引来耻笑的。

致命的是,大量书写故乡的文章,都像一个模具里烧制出来的物件,有着相似的面孔和腔调,无非是村庄秀美、民风淳朴、百姓勤劳之类的陈词滥调,对村庄的历史沿革缺少追踪,对村庄的民风民俗缺少有价值的解读,对村庄户族关系和人际关系缺少透视,对人性人心缺少把脉,从而以大而化之的言说,遮掩了底层人的艰辛,掩盖了丛生交织的矛盾,并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一把抹去。

有人因为赞美和歌咏故乡,而把自己写成了备受热捧的“大作家”。那么,我想问他的是:既然你的故乡如此之美好,如此之圣洁,那你为何不留守故乡享福,而偏要逃离故乡,到城市受罪呢?虚伪,是众多写作者的通病。鼓动别人留在故乡,自己却像兔子一样撒腿逃窜,是不是人格的一种分裂呢?

我的主张是,写故乡,添点盐加点醋不无可以,但切不可将老鼠夸大为老虎,把蜗牛夸张成耕牛。

在现实中,原有的基于乡土文化的话语体系早已四分五裂,可是文学艺术还没有探索到有效的可以讲述今日农村的话语方式。百年中国文学建立的乡土写作范式在面对今日农村时开始逐渐失效了。我看电影《我和我的家乡》,我觉得其中《最后一课》这个片段通过失忆的乡村老教师的记忆片段串联起了乡村几十年的巨变,具有诗化特点,这种表达方式相对表现出了一定的自由度和艺术性。您的耀州系列散文也是用意象串联起来的,城、墙、戏坊、书坊、磨坊、寺庙、村庄既是文化空间又是心灵意象,传统与现代,宏大与日常,虚实相生,达到了举重若轻的艺术效果。您觉得这是书写故乡的有效方式吗?还有哪些复杂经验用这种方式无法表达?

我写故乡,并非只为写故乡,而是把故乡当作一个国家的横断面,把故乡的人当作这个民族的一个分支来透析和书写的。也就是说,故乡只是我审视的对象和解析的材料,而不是写作的终点站。我是想通过对自己相对熟悉的一个地域的解析,来回望这个国家来去的道路,来洞察一个民族成长的曲线,来揭示华夏子民生命的轨迹和心理的隐秘。

幸运的是,作为古代的一个繁茂的州城,耀州的历史渊源悠长,地处长安的近郊,体魄不大亦不小,属于城市中的中等个,地形地貌极其多样和丰富,且又涌现出众多辉映千古的人物,有丰富的储藏可“为我所用”。当然,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不能空发议论,必须借助于物事的叙写与铺垫,于是有了一系列意向的接续呈现。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自由穿越和跨越,在宏大与日常之间寻求平衡,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且相互间恰到好处,我以为这是一种写作的功力和能力,并不是所有的写作者都能做到的。唯有如此,才能给读者提供一种具有无限魅力的阅读范本,不然情景僵化,腔调统一,缺少起伏和变化,人就会读之生厌,从而很容易放弃阅读。文学作品不是教科书,非读不可,而是像恋爱中的男女一样,只有靠自身的帅气和妩媚,才能吸引住对方,也才能将人心牢牢地抓住。该逼真时逼真,逼真得可触可感,细若发丝;该粗疏时粗疏,粗疏得像简笔画一样,几笔带过。只有这样,才能使文章既有现场感,又不拖泥带水。

我对那种大而不当的书写方式颇为排斥。我认为文学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写“小”上,而不在于写“大”上。越是喜欢写“大”,越是文学能力不足的表现。凡听到有人自吹自己写的是大场面、大历史、大事件,我即使不读他的文字,也能推测出其内容的浮泛与空洞。

当然,当今的写作,尤其是涉及故乡的写作,于我而言,是如履薄冰的,是慎之又慎的。整个大环境的步步围逼,使我的笔触,一直处于节节后退当中,及至于对每一个用词,都要反复琢磨和推敲;有很多自己异常看重的段落,也在临发出稿件时,不得不将其忍痛割爱地予以删除。而写故乡,考虑到要确切到能经得起他人的质疑,考虑到有可能带来的后患,因此就更加地小心翼翼。因此可以说,这部书的表达,在很多地方都是望而却步的,是欲言又止的,并不十分地充分,也并不能令我百分之百地满意。

看书名,回望耀州,那是石头都能发光的地方,这里有浓浓的原乡情结,不是生身之地这么简单,这里有您对故乡史、家族史和个人生活史的梳理,但从全书来看您通过辨别故乡的不同精神侧面,内心感觉非常复杂,并没有达到故乡、家族和个人的完全合一,也就是说在文化认同上您还有内在纠结的地方?您能具体谈一谈吗?关于这一部分心结以后还会继续探索和转化吗?对此有什么写作计划?

每个家族的历史,都是这个国家历史的一部分;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这个民族命运的一部分。国家和民族,并不抽象,而是由一个个的家庭和一个个的人聚合而成的庞大的集合体系。我正是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和解析我家族的历史和我父母的命运的,而不视其为偶然和孤立的个例。我家族的跌宕起伏,我父母的悲苦,我在多篇文章里都直言不讳地书写过。他们的境遇,他们的盛衰,既与那片土地有着莫大的关联性,更与时代的气候脱不开干系。气候温润,再弱小的小草都会翠绿;气候酷寒,再高大的树木都会光秃。

我的父母,一想起他们,我就有流泪的冲动。他们仁善宽厚,吃苦耐劳,并智慧聪颖,但生不逢时,吃尽百苦,未尝一甜——尽管如此,我依然确信,绝大多数乡亲是善良的,是厚道的,是无辜的。我不会用自己的笔,一棍子打翻一船的人。甚至,我对某些特定的个体,从来都未生发过仇视的念头。即使是那些暴力的实施者,我也宽恕他们,不会视他们为寇仇。我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并非他们的主观故意,而是受之于某种观念的支配和某种歪理的教唆。他们就像醉饮者或吸毒者那样,在外力的煽动之下,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从而呈现出某种精神的疯癫。我鄙视愚昧,但同情那些愚昧的人;我厌憎丑恶,但怜悯那些作恶的人。愚昧和丑恶,只是果实,而不是树木和土壤。是什么驱使一个本该洁净的灵魂污迹斑斑?是什么让“性本善”的人蜕化成了狼虫虎豹?这些才是需要深度反思和彻底检讨的。单纯地指责个体,是没有太多的意义,也不具有文学的价值。

从仇恨的肆虐里,我懂得了爱的价值,并深感救赎,才是人类走向和睦走向善道的正途。良性的社会氛围,人人从中受益;劣性的社会风气,人人从中受损。人好不容易来到世界上,是为了相爱的,而不是为了互恨的。受害者需要救助,害人者更需要救赎。那些害人者,天生并非这样,也曾像天使一样纯洁无暇,他们之所以如此暴虐,一定是受到了某种深度误导。他们深陷迷津的泥潭,既不自知,又不可自拔,最终不但祸害别人,也会祸及自身。没有外力的救援,他们那颗鬼迷心窍的灵魂,是难以复苏和醒悟的。

在我的故乡,我的家族曾演绎过由盛而衰的剧目。那些剧目,对于旁观者,可能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但对于深陷其中的我的家人而言,却已血肉模糊并痛不欲生。但无论多么地痛痒,那片坚硬而柔软的土地,都是我先辈们繁衍生息之地,也是我生根发芽之所,我都无法将其与我一刀两断。人活着,可以篡改很多东西,但有两样东西却无法涂改,一是父母,一是籍贯。出生在哪里,注定就是哪里的人,这样的印痕,宛若生命的胎记,与生俱来,靠洗刷靠涂抹都无法消除。我之所以以故乡为书写的对象,一是我对它很熟悉,二是我很在乎它。在乎,不等于就要为其涂脂抹粉;扫尘铲垢,也许才是更为负责任的在乎。我以为,在写作中实事求是,不谀不谤,不夸饰亦不贬低,恰恰是对它的忠诚和爱护。

故乡就像一个精神上的父亲或者母亲,总是人格化的,也是由先祖和一个个故乡人的人格凝聚而成的,从您笔下的孙思邈、柳公权和您父亲母亲那里,我深受触动,在耀州的文化人格中您最欣赏的是什么?

凡被历史铭记,并升腾为天宇里供人仰望的历史人物,皆犹如星辰,一定有其夺目的光芒。古代的耀州,位于古都长安的近郊,像一道门槛,横在帝都长安通往北部边塞的通道上。这样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它的繁荣,也繁育出它文化的兴盛。孙思邈、柳公权、范宽、傅玄等,仅是其中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翘楚,我相信还有更多杰出的人物,都被历史的尘埃覆盖。作为后生,我对这些先贤,当然是心怀敬意的。我尊敬他们,不仅因为他们在各自的领域,皆有着卓越的贡献和盖世的才华,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們的人格形状与价值指向,深得我心。孙思邈的博爱意识、平民意识、平等意识、尊重意识,在那样一个极为等级化的社会里,堪称另类,也堪称惊世骇俗。学术界对柳公权的评价,尽管褒贬各异,贬者责其过于“骨媚”,但他一句“身正则笔正”,却也无比地振聋发聩,足以让他的精神高塔耸立天下。在西晋时,耀州的傅氏家族,相继涌现出极为耀眼的父子,父名玄,子名咸,皆为当时以“劲直忠果,劾按惊人”著称的思想家和文学家。耿直,直面撞墙,甚至可以拍着皇帝的桌子“直陈流弊”,屡遭挫折而不悔。这等精神气象,显然与耀州这片水土造就的耀州人性格的耿直与冷硬有关。在善于变通的世界里,耀州的先辈却顽强甚至顽固地坚守着心中的公义,这无疑是耀州历史上人才辈出的基础。没有精神的旷世通达和人格的巍然耸立,任何高超的技能,都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

我的父母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却巍巍如泰山,浩浩如东海。他们的人格,是雄伟的大山;他们的胸襟,是辽阔的大海。他们的仁善、博爱、忠厚、勤勉、自律、真诚、宽容、宽恕等作为人的最高的精神元素,像教科书一样一一地向我展示,从而让我在耳濡目染中,确立并坚定了自己的做人范式。在我的眼里,他们是伟大的,是高贵的——故作姿态的伟大不是伟大,物质奢华的高贵也不是高贵,唯有发自生命本真的大爱与不求回报的施与,才是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以上访谈,选自韩翼之正在编撰的书籍《寻路故乡——西部作家作品论》)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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