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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路径探析

2022-03-18许静波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劳模精神时代

■ 孙 莹,许静波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劳模精神”孕育于土地革命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劳动模范”品质不断被当时社会所推崇并逐渐发展壮大。弘扬“劳模精神”在顺应时代发展的同时,其深刻内涵也不断被完善。到2005年全国劳模表彰大会首次提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这24个字,才对劳模精神进行了高度概括[1]。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弘扬“劳模精神”的重要意义。特别在全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生动地向全国人民诠释了“劳模精神”的宝贵品质。新时代的大学生关乎国家未来,在高校中培养其“劳模精神”的宝贵品质,既有利于其自身职业发展,也利于国家发展壮大。因此,新时代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尤为重要。

一、新时代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必要性

“劳模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内容,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精准把握“劳模精神”的内涵,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有利于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与创业观。高校在落实好立德树人责任的同时,有义务提高大学生自我认知能力、职业规划发展能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对引导大学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一)“劳模精神”的内涵

1.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基石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基础,也是全国劳动模范最基本的特征。对于新时代高校中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来说,培养其爱岗敬业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勤奋劳动、主动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争创一流”是新时代劳模精神最重要的属性,也是新时代大学生最值得学习的精神品格,学习各行各业劳动模范争创一流的品格,有益于我国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2.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是新时代劳模精神的核心

“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是新时代劳模精神最本质的表现。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大力传承的伟大精神,“青年兴则国家兴”,作为新一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其艰苦奋斗精神尤为重要。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动力之源,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新时代要实现我国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转换增长动力,加大创新发展成为必然之势。大学生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接班人,更要承担起勇于创新的重任,为我国创新领域输送更多人才。

3.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向往

“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新时代劳模精神最高的价值追求,也是劳动模范区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本质表现。从古至今劳动模范身上都体现着“淡泊名利”的境界,也是新时代中国人民最高的价值追求。新时代,社会发展极其迅速,“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在当今社会难能可贵。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付出,甘于奉献,用平凡的工作书写着不平凡的一生。大学生肩负着未来,将“甘于奉献”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将来为祖国和国家繁荣而奋斗。

(二)“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1.有利于引导大学生理性择业

新时代,我国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中,当前社会发展正需要一批又一批新时代高质量大学生群体。有理想、有责任、能担当、能吃苦的宝贵品质是当前社会主义建设中大学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大学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择业观既关乎自身发展,也关乎祖国和社会稳定。当今社会迅速发展,一方面大学生群体易受到不良思想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形成过分重视个人利益的价值观,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另一方面,新时代大学生多是独生子女,自身抵抗挫折能力较差,易受到父母传统择业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很难理性选择自己的职业。应届求职网统计的调查数据显示:“高校大学生对今后从事何种工作很迷茫的占比为25.32%”,这表明没有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在大学生群体中较为普遍。在大学期间,大学生实践培育课程相对较少,大学生很难将所学的理论与具体的社会实践相结合。加之大学生群体一直处在传统教育和应试教育的象牙塔中,致使他们产生了过于自信、过于乐观、自我感觉良好、找工作眼高手低等特点。当前社会大环境下,工作门槛相对较高,很容易导致大学生走出校门找工作与其所想象的差距较大,从而产生怀疑自己、情绪波动较大等消极情绪。因此,在高校中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刻不容缓。新时代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中,通过了解劳动模范积极的择业观,能更好地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进而全面了解劳模精神的内涵,引导大学生理性地看待当前市场大环境,对职业选择和自身特点有宏观的把握,将自身的优势与自我职业发展有机结合,准确了解市场需求。大学期间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与核心竞争力,从而找到适合自己并为之奋斗的工作,做到将国家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为祖国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寄予厚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讲到:“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是中国青年的奋斗动力[2]。就业问题关乎民生,与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大学时期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也是人们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高校肩负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是新时代高校的职责所在。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受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的影响,加之大学生在校期间对未来职业发展规划不够重视,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很难转变从学生到“打工人”的角色转换。面对工作时的困境以及就业压力,大学生有畏难情绪,很容易产生消极心理。新时代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发挥劳动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积极阐释当代劳模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有利于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以及就业压力下形成积极健康的就业心态以及职业品格。良好的就业心态有利于大学生全面了解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复杂形势,能正视社会优胜劣汰规则、消除畏难心理、正视当下工作的不足,并努力完善自己,最终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突破,成为党和国家所需要的“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终身。

3.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欲望

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时代大学生肩负着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激发其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其成为创新型人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是当前高校教育工作的重点。当今社会大学生群体易受到家庭传统观念、自身性格,以及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对创业创新理念完全不了解或是对其有畏惧心理。大学生群体从小受到的应试教育,致使其大学期间只重视对理论知识的机械学习,被动接受相关知识的灌输,忽视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利于大学生群体从僵化的思维模式到具有发散性思维模式的转变,很难理解并接受创新创业理念及其重要意义。加之当今大学生家境优渥使其成为“温室里成长的花朵”,抗压能力与自立能力相对较弱,大学生们缺乏坚强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因此劳模精神的深刻内涵对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中,通过榜样示范作用向高校大学生展示大学生创业劳动模范的光荣案例,传达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意义,使其全面了解自身的性格特点与优势,激发创业欲望,在大学期间积极投身于创新创业活动中,补齐自身各方面短板,为今后能更好地创业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为祖国的创新事业奉献力量。

二、新时代“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对“劳模精神”认知存在偏差、生涯与职业规划意识不强

对新时代大学生来说,首先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对“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不感兴趣,甚至认为是“老一辈”们应具备的传统品德,对劳模精神的认知存在偏差;其次,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新时代大学生继承初高中的应试学习法,侧重于机械地学习理论知识,缺少自主思考能力,致使大学生群体很少有意识地去规划就业以及自己的人生;最后,受家庭因素的影响,新时代大学生群体大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的过度关怀不利于他们形成勤奋独立的品质,阻碍其自身发展。

(二)“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体系不完善,教育机制不健全

当前多数高校“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处于初步阶段,各项工作还不够全面,亟需加强和改进。一方面,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教育体系不完善,劳模案例老旧、不能深入人心等问题较严重。“劳模精神”与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呈零散融合状态,没有完整的教学体系,达不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对弘扬“劳模精神”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领导对其了解不够全面,致使各项机制不健全,加之创业就业课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相对较低,很难达到提高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三)“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的教学方式单一化

现阶段,虽然一些高校将“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中,但是相关高校教学方式呈现“单一化”的特点。一方面,对于高校而言,大多数高校现阶段对“劳模精神”的重要作用了解不够全面,致使高校对“劳模精神”的宣传不到位,加之高校对创业就业教育不够重视,继承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另一方面,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相对较低,高校弘扬“劳模精神”效果不明显,不利于将“劳模精神”融入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中,使得高校将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的教学方式过于单一,教学内容相对老旧。

(四)“劳模精神”融入创业就业教育与实践教学相脱离

在“劳模精神”与高校创业就业教育相融合的过程中,部分高校出现了“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使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一方面,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融合,注重第一课堂的理论灌输和价值引导。缺少融合的实践环节,“劳模精神”未对大学生群体产生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受传统家庭的影响,父母的溺爱助长了新时代大学生树立“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念,不利于其将学校课堂学到的“劳模精神”的宝贵品质应用到家庭实践活动中,从而内化于心,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新时代“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主人翁”意识,让“劳模精神”在高校“蔚然成风”

精神文化建设是新时代聚焦的重点内容,良好的校园精神文化具有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等特点,在高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应当牢牢发挥好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这一功能。学生和高校作为大学教育的两个关键主体,应强化其“主人翁”意识,从而更有效地在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中受益。一方面,学校领导层应积极开展“劳模精神”集中学习教育,使“劳模精神”内化于心,全面把握好劳模精神的深刻内涵。校领导可下设到各个学院用“劳动模范”的具体实例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就业宣讲,搭建起领导与学生的沟通桥梁,引导大学生对“劳模精神”树立正确的认识。校领导班子应与当地劳模纪念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配备专业的讲解员与创业指导老师,搭建劳模与创业一体化平台,引导大学生将“劳模精神”融入自身职业规划中。此外,在学校的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宣传橱窗等地点,用图片、文字以及视频等形式宣传劳模故事,增强“劳模精神”的感召力与吸引力。另一方面,大学生也应树立“主人翁意识”,在班级内可开展“青年劳模故事分享会”为主体的团日活动;在党支部内可开展“追寻劳模足迹,弘扬实干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在学校内,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可邀请“劳模校友”举办就业观教育专题宣讲活动,通过分享劳模故事,使大学生对“劳模精神”有更加深刻的理解,真正将“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内化于心,对职业发展有清晰的认知。同时,在家庭中,大学生应利用寒暑假下基层去体验生活或者进行相关专业实习。挖掘身边的“劳模”,将“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落到实处,对将来其职业发展与规划有重要作用。

(二)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构建择业、就业、创业三位一体教育体制

首先,高校应加强教师队伍专业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3]。高校教师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具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等职责,应高度重视。一方面,高校创业就业教师队伍应定期开展“劳模精神”培训座谈会、邀请身边的“模范教师”“先进个人”“教学名师”等进行宣讲报告,发挥身边“劳模”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加教师队伍对“劳模精神”的深度理解,提高与创业就业课程融入的质量;另一方面,创业就业教师应增强其专业素质,高校应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立联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学习,了解就业实际情况与当前大趋势,提高授课质量。

其次,高校可进行创业就业教育体制改革,更有效且有针对性地将劳模精神融入其中。高校创业就业教育具备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特点,新时代高校教育应加以重视。因此,改革当前创业就业教育体制是重中之重。一方面,从宏观的教育体系上看,学校应将创业就业教育划分为择业、就业、创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设定大一学习择业课程、大二学习就业课程、大三学习创业课程,做到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使得新时代大学生群体对未来人生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有一个全面而完整的认识与规划。同时,增设“劳模案例”的特定教材以及聘请劳模教师进行授课,并设立完备的考核评价机制,这样既有利于大学生生动且真实地将劳模精神融合到今后的创业就业之中,又有利于各项制度体系更好地落实。另一方面,从微观的教育内容上看,学校应做到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年级学生融入不同的劳动模范。例如:在大一的择业课程中,可以将“择业的重要性”与劳模案例结合起来,最后升华融入“劳模精神”;在大二的就业课程中,可从“树立职业规划”角度引入大学生劳动模范案例,大学生劳动模范具有与大学生同样的身份,有利于大学生更易带入角色,将“劳模精神”落到实处;在大三的创业课程中,可从“培养创新型人才对国家的作用”这一角度引入劳动模范的案例。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引入劳动模范案例时,教师应针对不同的专业引入与专业相关或内容相关的劳动模范,以此达到更好的效果。

(三)搭建“线上”教学平台,丰富“融入”教学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曾提出“新媒体思想舆论工作的正道,在于化解负效应,激发正能量,成为治国理政、凝聚共识的助手”。我国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交媒介。当今社会新媒体与社会生活各种领域广泛结合,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便利、易融合、交互性等特点。高校应审时度势,占领创业就业教育网络阵地的先机,准确将“劳模精神”与其融合,构建完备的网络教学体系。首先,高校应设立“劳模精神”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平台。为调动积极性,高校可通过教师微课比赛等形式,先对创业就业指导教师进行系统的微课培训,教师可参加以“劳模精神”为导向的微视频课程比赛,通过学生观看留言打分的方式评选参赛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利用新媒体媒介的交互性特点,学生先留言自己的问题或建议,之后进行打分,既以较为便捷的方式达到互动教学的目的,又在教师与学生这两个教育主客体中宣扬“劳模精神”。其次,学校可举办以“弘扬劳模精神”为主题的网络微作品大赛,通过微博、微信、学习强国等相关大众软件进行宣传投票,在扩大影响力的同时达到了宣扬劳模精神的特点。最后,将获奖作品发放到网络平台以及微课平台,既以大学生喜爱的方式进行创业就业教育,又达到了丰富教学载体的目的。

(四)开设“课内课外”相结合实践课程,增强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

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将劳模精神落实到新时代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中去,为国家培育一代又一代创新型人才。高校理论教育固然重要,但现阶段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做到课内课外相融合,才是当前高校的重点任务,也是人才培养的侧重点。一方面,将劳模精神融入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过程中,高校应实行课程“双教师”模式,在创业就业理论课教师的基础上,增加实践课教师。同时,在创业就业实践教师的用人选择上,可选择学校“劳模教师”“教学名师”。其身上所具备的精神品质可更生动且直观地影响大学生群体,将榜样示范作用发挥到最大。实践课教师可与当地“劳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实践课上去企业内参观、学习、实习上岗,更直观地感受“劳模精神”在工作中应发挥的作用。同时应做到课内外相结合、第一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与第二课堂的实践相互配合,保持进度一致。另一方面,实践课教师可组队与同学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去感受相关领域“劳动模范”的工作环境。实践课教师应积极举办创业知识大赛,激烈的竞赛易激发大学生的胜负欲从而为大学生群体就业创业打下良好基础。实践课教师应与“校友劳模”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就业培养基地,带领大学生参观劳模工作环境、感受劳模文化。与此同时,落实寒暑假期劳模基地实习安排等计划,让大学生在真切感受“劳模精神”的同时积累相关就业创业经验,并将社会实践等相关课外课程纳入大学生创业评价机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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