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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编写研究何以可能

2022-03-11彭知辉

现代情报 2022年3期

彭知辉

关键词:情报编写;情报编写研究;情报产品;研究框架

情报编写几乎是一个少有人关注的研究领域。是尚未被发现,还是学者不愿涉足?目前普遍的看法是,情报编写研究无非是探讨“怎么做”,即阐述情报编写的要求、方法、技巧等,因而情报编写研究学术性不足,称不上是一个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甚至不足以称之为学术研究课题。这当然有一定道理,特别是根据情报实践活动及理论研究的“历史经验”来看。在以往的情报实践活动中,情报编写似乎无足轻重,称不上是一项独立的、专门的活动;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分析,情报产品与其他文章相比似乎没有根本性区别,情报编写无非是写作学理论方法在情报领域的应用而已。然而,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当前,随着情报工作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开展,需要编写各式各样的、具有特定针对性的情报产品。如何提高情报编写水平,编撰高质量的情报产品,已经是情报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同样,在学术层面,亟需填补情报编写研究这样的“空白”;提升情报编写研究的学术品位,使之由经验层面(“怎么做”)推进到理论层面(“为什么”);并且,探究情报编写的本质规律,从而为情报编写活动提供理论指导。

1情报编写及其研究兴起的背景

所谓情报编写,是指用语言文字将情报内容表达出来,形成情报产品的过程。这在情报工作中属于“最后一公里”,十分关键。因为经过情报搜集、加工、分析等一系列活动形成的情报结论,必须通过情报编写准确表达出来,形成情報产品传递给用户,情报工作才能最终发挥效用。

在早期,情报工作主要在科学技术领域展开,围绕科技文献、图书文献的加工整理,开展情报服务。科技情报工作被认为是“搜集—分析—综合加工、存储和检索文献上所载有的科学情报以科学研究人员和专家认为方便的形式及时提供给他们为其内容”的一项活动。提供科学情报的方式,是通过情报服务来实现的,如提供文献、复印文献、答复情报查询、定题情报服务、定期报道等[1]。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具体的、统一的情报产品,情报编写也就无从谈起。后来,情报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情报报道———将情报传递到使用者手中[2],成为情报工作的中心环节。它通常是用语言文字,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一次文献)加工成二次、三次文献的形式,向用户提供各种类型的情报产品,如文摘、索引、题录、快报、译丛、消息、述评、学科总结等[3]。这样,逐步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情报产品类型。在这种情况下,情报编写(InformationCompilation)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它的核心任务是“编”,即针对文献、资料、信息的改编、编辑、汇编或编译等;而不是“写”,即编写者无须投入大量精力考虑情报产品内容表达方面的问题。情报学界对某些情报产品类型如题录、提要、文摘、信息汇编、摘录、信息刊物、专题资料等有过专门研究[4-5],然而,这些类型的情报产品大多并非为情报领域所独有,因而难以成为情报学重要的研究内容。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情报工作拓展到社会科学领域,工作对象由文献资料转向社会信息。这时,情报产品的形式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各种深度加工的情报产品。它们是在文献调查、社会调查、现场考察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编写形成的有材料、有观点、有分析的情报产品,如综述、述评、研究报告等[6-7]。这时,情报产品不但有“编”,而且还有“写”,且“写”所占比重日益增大。

在军事情报、竞争情报、公安情报、国家安全情报等IntelligenceStudies领域,情报编写显得更受重视。例如,在军事情报工作中,情报编写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情报的作用和所能产生的效果[8];在国家竞争情报活动中,情报产品面向政府部门的决策者,是“求解国家竞争情报问题的产物和结果”[9];再如,美国的执法情报培训,要求执法人员掌握情报编写的原则、方法[10]。从情报产品的形式看,情报产品以文字性报告为主,而且类型更加丰富。例如,国家安全情报产品可分为基本描述类、动态报告类和预测评估类等类型[11];竞争情报产品包括情报通讯(简报)、竞争对手文档、报告等[12];公安情报产品可划分为情况反映类、系统资料类和综合研究类3大类[13]。情报编写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以公安情报工作为例,情报产品经历了由“编”到“写”的发展过程。在早期,公安情报工作以服务实战为主,通过一些简单的情报活动如检索、比对、浏览、整理,向用户提供有情报价值的事实、情况、线索、资料等。在这种情况下,只须简单编撰,就可形成情报产品;甚至可以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报送给用户,无须形成正式的情报产品。而在当前,公安情报工作主要服务或辅助决策,情报产品大多是综合性报告,以编写为主。同样,军事情报编写采用原文通报编写、改写通报编写和综合通报编写3种方式[8],“编”与“写”相结合,以“写”为主;国家安全情报产品的3种类型,除基本描述类以“编”为主外,动态报告类和预测评估类则重在“写”。由此可见,情报编写已不再是一项纯粹的以“编”为主的工作,其重心已经转向“写”,由InformationCompilation转变为IntelligenceWriting[14]。

总之,从情报实践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来看,情报产品在实际工作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情报编写不再是一项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工作。然而,受传统观念意识的影响,情报编写仍处于边缘状态。例如,它很少作为一个独立的环节或步骤列入情报流程中,尚未发展成为一项专门的工作;情报编写人员既非专任岗位,也缺少专业训练;情报编写无章可循,存在较大随意性;情报产品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学术界更应该加强情报编写理论研究,用理论引领实践、指导实践,推动情报编写工作的发展。

2关于情报编写研究的质疑与释疑

在学术研究中,以“情报编写”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屈指可数,所研究内容零碎而不成体系。在一些情报学著作中,有时附带论及情报编写,多为介绍性的说明,理论阐释较少。学术界之所以忽视情报编写研究,主要缘于思想观念上认为情报编写并不是一个具有学术内涵和学术价值的课题。概而言之,学术界对情报编写研究存在以下3方面的质疑。如果不能解答、排除这些质疑,情报编写就难以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

2.1质疑之一:情报编写研究不是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如前所述,情报产品曾被认为是“信息加工活动产生的结果”[5],是“开发”的产物[4],它原本与“编写”无关,情报编写研究自然就无从论及了。当前,情报产品大多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形成简报、报告之类的文本。情报实践的发展已经说明:情报产品非“加工”或“开发”而成,而是“编写”的结果。此类质疑已经推翻,姑且不论。当前一个较为普遍的观點是,情报编写依附于情报分析,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在经过情报分析一系列环节之后,作为最终的结果,总要形成某种形式的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实际需要[7]。情报编写就是情报分析的“最后一道工序”[15],其任务是将情报分析的结论用文字表达出来,形成情报产品。因此,有关情报编写的研究,只是作为情报分析的组成部分附带论及,且大多是宽泛地介绍各种类型情报产品的结构模块及编撰要求、方法等,很少深入开展学理研究。

随着情报工作的发展,情报产品已经成为情报机构向用户提供情报服务的重要载体。情报编写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它在情报分析中所占分量增大;或不再依附于情报分析,逐渐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项工作。这一点,在军事情报和公安情报领域尤为明显,情报编写正成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和一个专门的研究课题。

美国军方将情报分析与情报生产(AnalysisandProduction)并列,列入情报流程[16]。这说明,情报编写虽与情报分析密切相关,但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我国军事情报学界倾向于将情报编写作为情报流程中一个独立环节来开展研究。张晓军《军事情报学》认为,情报编写是“情报搜集、识别、研究和判断等前期工作成果的具体表现”[8]。闫晋中《军事情报学》在“军事情报研究”之后,设专章论述“军事情报编写”。他提出,情报编写是“在情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需求和方法,把情报内容编写成文的过程”,其任务是“把情报研究判断的成果准确表达出来”[17]。可见,情报编写并不附属于情报分析,在情报流程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当前,随着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的实施,我国公安机关设立了具有独立职能的综合性情报机构。情报机构一方面掌握大量信息资源,另一方面汇集了基层单位源源不断提供的各种初级情报产品。这时,情报机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对各种情报资料进行系统加工提炼,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情报产品。同时,公安情报工作的职能转向服务决策,需要面向决策层甚至当地党委政府提供高端情报产品,如报告违法犯罪形势、社会治安动态及社会稳定状况等。情报编写的职责日益重大,采用传统的改编、汇编等方式来加工情报产品已经行不通了。这就需要情报人员采用情报编写的方式,撰写出高规格、高质量的情报产品。可以说,公安情报机构的重要职责就是情报编写,向用户提供情报产品。与公安情报实践相呼应,公安情报学提出了“情报整编”的概念,即“情报部门将基层单位上报的各种情报资料进行整理、编写或编制,形成系统、完整并能直接提供用户使用的情报产品的过程”[18]。它包括情报整理和情报编写两种方式。情报整编并不是情报流程中的一个环节,而是情报活动中一项独立的工作。目前,情报编写已成为公安情报学一个新的、重要的研究课题。

情报编写是情报学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当前,情报编写理论研究已经滞后于实践,学术界应该破除成见,大力拓展与深化这一新领域的研究。

2.2质疑之二:情报编写研究缺少学术价值

情报编写作为一个学术课题很少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是一个客观事实。笔者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中国知网,以“情报编写”“情报整编”“情报写作”“情报撰写”“情报编撰”等作为题名(模糊匹配)实施检索,剔除无关文献,共检索出55条中文文献(当然,早期情报学刊物还发表有研究文摘、摘录、摘要、题录、综述等方面的论文,因不便于检索、统计,未列入其中)。这些论文集中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多为情报编写实践经验的总结,如“科技情报业务写作知识”“科技情报的写作报道”“怎样编写专题情报研究报告”“编写情报类文摘应注意的问题”“谈情报查新报告的撰写和注意的问题”等。它们大多学术性不强,未能从学理角度抽象出情报编写的规律特征。此外,以“情报产品”作为题名(精确匹配)实施检索,查询到65条文献,其中部分文献包含情报编写方面的内容。

一些情报学著作设有专门的章节探讨情报编写或情报产品,有的多达上万字。它们提出,情报编写“与一般文章的编写有较大的区别”[8],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自己的一系列特点、规律和方法”[17]。然而,从内容安排看,仍不过是按照材料、结构、主题、语言等写作学的框架来开展研究的,或者依次论述情报产品各个部分的写作,如题目、绪言、正文、结论或建议、附录、参考文献等[15]。这些著作有关情报编写的内容,大多是按教材的体例编撰的,阐述情报编写的原则、要点、技巧、要求等,停留于实践和操作层面。至于情报编写的特点规律,语焉不详,或付诸阙如。总之,尚未深入到学理层面开展情报编写理论研究。

总体而言,当前情报编写研究缺乏学术价值,原因在于研究者未能认识到情报编写与其他类型写作之间的根本性区别。部分学者甚至认为,两者原本没有区别。例如,认为在科技情报工作中,撰写情报研究报告是科技写作的一个分支[19];在犯罪情报工作中,可以把警察各方面和层次的写作都定义为情报写作,无论是原始罪案现场报告,还是情报成品,都遵循同样的原则,如语言精密、思路清晰、句子结构正确等[20]。故认为,可以套用写作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情报编写。实际上,情报编写不能等同于普通写作。情报编写非普通人员可以胜任,编写者必须接受过最优秀的专业训练,具有极高的天分和广博的睿智[11]。从事情报编写工作,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具备特定的素养。因此,在学术研究中,应该立足于探索情报编写的“特性”,而不是“共性”,即发掘情报编写的特征规律,这样才能提升情报编写研究的学术价值。具体来说,既要从宏观层面围绕“作者—作品—读者/用户”3个要素之间特定的关系,深入挖掘情报编写的本质属性,又要从微观层面探讨情报产品区别于其他文章而独具特色的文体特征、语体特征、语境特征、篇章结构特征等。唯如此,才能赋予情报编写研究特定的学术内涵,使之具备学术品位,进入学术之林。

2.3质疑之三:情报编写研究缺乏科学方法和理论依据

当前,情报编写研究停留在“怎么写”这样一个操作层面,立足于概括、抽象情报编写活动的做法、经验,追随实践,回应实践。然而,情报编写研究的这一定位并不准确或妥当,因为当前情报编写活动尚处于摸索阶段,一些做法、经验原本不成熟,甚至存在错误。应该加强情报编写理论研究,采用理论抽象的方法,对情报编写活动进行审视、反思与总结,抽象出情报编写的本质,用来指导、规范情报编写活动。

或许有人会说,情报编写原本是一种面向实践、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写作活动,其研究必然是“经验”指向,不必讲求什么高深的“理论”升华。其实,任何一个研究课题,如果不能深入到“为什么”,探究事物的原因、本质、规律,就称不上是一个学术问题、理论问题。情报编写领域其实有很多“为什么”之类的问题,值得开展理论探讨。例如,已有文献论及情报编写中的读者问题:“写作要适应读者水平”,编写者“必须分析其读者群,考虑读者的受教育程度、背景及对主题的熟悉程度,并据此调整自己的写作”[21];情报编写的内容和写作方法,必然因读者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15];情报产品的特殊读者群和特定用途决定情报的格式、语言不同于学术文章[22];情报产品都必须以通俗、流畅、易于接受的形式表达出来[23]:这些论述已经触及情报编写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读者/用户如何定位。在学术研究中,可以引入接受理论,为情报编写中的读者/用户定位问题作出理论阐释,提供理论支撑,即确立读者在情报编写的核心和主体地位,以读者为导向来编写情报产品[24]。

当前情报编写研究既缺乏宏观视野的理论观照,又缺少细致入微、剥茧抽丝的微观研究。一个普遍的现象是,简单套用写作学内容框架,依次阐述情报编写中主题提炼、材料选择、结构安排、语言表达等方面问题。或具体讨论情报产品各方面的写作技巧,包括标题、开头、结尾、过渡、照应、语法、修辞及格式规范各个方面。这种粗疏、宽泛的研究,未能深入到情报编写本质特征,非但难以为情报编写活动提供理论指导,有时还会出现偏差或误导。例如,认为应该选择新颖、生动、典型的材料,以及体现着情报编写人员的意图的主题[17],这些观点通常情况下是“正确”的,然而放在情报编写中却是错误的。情报产品应该以情报价值的高低,而不是新颖、生动与否作为选材的依据;情报编写人员应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能在情报产品中参杂任何个人的意图和观点。

如前所述,写作学视角的情报编写研究不免单一、疏漏,应该引入多种理论方法,提高情报编写研究的理论深度。例如,引入文章学,可以为情报编写研究提供新的视角。文章学和写作学都是围绕文章写作开展研究,但各有侧重:文章学研究文章的本质属性、作用、意义、价值观等,写作学研究写作这一行为的本质、特点、过程、规律;文章学注重对文章成品的研究,写作学更注重写作行为的研究[25]。如,从文章学的角度开展情报产品與其他文体的比较研究,探讨情报产品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可能性、合理性等。

再如,引入语言学,可以拓展情报编写研究的内容。语言学是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其发展中形成了各分支学科,如文字学、语用学、语体学、语境学、修辞学等。语言是人类一种特有的、普遍的现象,语言交际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26]。情报编写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传递情报内容。语言是情报编写的符号与中介,是实现编写者及情报机构与读者/用户之间情报交流的工具。因此,情报编写就是一种情报交流活动,同时也属于语言交际活动。引入语言学及其分支学科,可以对情报编写做更为具体、微观的研究,如情报产品语体特征、语境特征及篇章结构等方面的研究。

此外,还可引入哲学,研究构成情报产品基本内容的情报事实和情报观点的本原、本质;引入逻辑学,研究情报产品结构框架及逻辑关系的构建;引入思维科学,研究编写者编撰情报产品的思维过程;引入心理学,研究读者/用户接受、理解情报产品的心理机制,等等。

由此可见,情报编写研究并非缺乏理论方法,无深度可言。只要积极开拓视野,情报编写研究同样可以成为高度抽象的理论课题,这样就能从情报编写实践中发掘出内在的、本质的规律特征。

3情报编写研究的内容框架

如前所述,如果破除情报编写“不必研究”“不值得研究”“无法研究”等认知误区,就会发现,情报编写研究其实是一个富含学术价值的理论课题,而且研究内容丰富多样。笔者认为,可采用理论抽象与理论阐释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情报编写:首先,基于对大量情报产品的综合分析、整体把握,抽象出情报编写的基本原理———情报表达原理和情报交流原理;然后,基于这些原理,发掘情报产品的属性特征,对情报编写中的各种问题作出理论阐释。据此,情报编写研究包括三大板块,即情报编写原理研究、情报产品特征研究、情报编写专题研究,如图1所示。

3.1情报编写原理研究

原理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的规律。它是其他规律之基础的规律,由此可推衍出各种具体的命题,进而指导理论和实践。探究情报编写的原理,就是要找到情报编写内在的、本质的、根本性的规律。掌握了这些原理,就可以形成对情报编写的宏观把握和整体认识,形成关于情报编写的核心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据此推导出情报编写的一系列理论、观点。

情报编写作为一种写作活动,同样由“作者—作品—读者”3个要素构成。不过,这3个要素都具有情报编写自身的特性和内涵。“作者”,是指承担情报编写职责的情报机构及其编写者;“作品”即情报产品;“读者”,是指情报产品的阅读者,同时他们也是情报产品的应用者———用户,故合称为“读者/用户”。这3个要素在情报编写中特殊的角色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情报编写的内在规定性,可以由此发掘出情报编写的基本原理———情报表达原理和情报交流原理。

3.1.1情报表达原理

表达,就是将思维所获得的成果用语言等方式反映出来的一种行为。任何写作活动,都具有表达功能。同样,情报编写必然承载情报表达的功能。所谓情报表达,就是编写者应该在情报产品中将情报机构通过情报活动所获得的包含情报价值的结论(即情报内容),用语言文字准确地表达出来的过程。情报编写就其实质意义和内在核心而言,就是情报表达。情报产品都要求具有情报价值,而情报价值是通过情报表达来实现的。情报表达较之其他表达活动,其特性就体现在它是关于“情报”的表达,即表达的对象是情报内容,表达的目的是传递情报价值。概而言之,情报表达就是以情报内容为核心,以传递情报价值为目标的一种表达活动。情报表达是情报编写的本质规定,构成情报编写最基本的原理。情报内容包括情报事实和情报观点,情报表达因此存在两种方式,即情报事实表达和情报观点表达。

1)情报事实表达

事实是情报价值的主要来源。数据、信息、知识等是事实的不同表现形式,都反映事实,因而可以生成情报[27]。在情报产品中,有时事实本身就是情报,有时可由事实生成情报观点。这些具有情报价值的事实,称之为情报事实。情报事实可以单独形成情报产品,如动态情报。通常情况下,它是情报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任何情报观点的表达,都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和支撑。因此,用事实说话,这是情报编写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形成了情报编写的某些特征、要求。例如,情报编写需要构建有利于情报表达的现场语境,“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何如”这些构成现场语境的基本要素,都属于情报事实表达的内容。再如,情报产品具有某些独特的语体特征,如在词语的选择上,较少使用形容词,不用词的色彩义,这些都是由情报事实表达的特性所规定的。

2)情报观点表达

情报产品用于表达情报结论。情报结论,有时是事实,但大部分情况下是一种判断。这类判断是情报人员分析研判的结果,在情报产品中,表现为情报观点。情报观点是情报产品的核心内容,是情报产品价值之所在。情报观点表达不是一个单纯的语言表达方法和技巧的问题,它涉及情报编写的各个方面,包括编写者、情报机构、用户。这些要素之间如何协调、衔接与匹配,确保情报观点如实而准确地表达出来,这是情报观点表达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在“表达谁的观点”方面,要确保情报观点表达的主体(即情报机构)不发生偏离;在“如何表达观点”方面,力求准确表达情报观点;在“为谁表达观点”方面,要以读者/用户接受、理解作为情报观点表达的首要目的[28]。情报观点表达关乎情报产品的质量和效用,它同样形成情报编写的某些特征或规定。例如,在情报产品篇章构成中,通常要求用各种小标题或段首主旨句来明确表达情报观点;在以阐明情报观点为主的论证篇章中,则形成了以论题和论据为核心的结构模式。

3.1.2情报交流原理

语言表达的基本功能是交际功能,即传递信息,陈述事实或观点[29]。它以交际、传播为目的,是表达者面向受众的一种交流活动。从这个意义而言,情报表达其实就是情报交流。情报交流是指不同主体之间借助共同的符号交流系统所进行的信息交流。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情报工作的根本属性。广义地说,情报从发生源到情报用户之间的一切活动、过程都属于“情报交流”这个范畴[30]。情报编写承载着情报交流的职能,是情报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方面,编写者要准确表达情报机构经由一系列情报活动所形成的情报内容;另一方面,又要确保读者/用户能准确理解情报产品,接收其中的情报内容。从情报交流的视角分析,前者是一种“語言”方式———“由集体认可且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的情报交流,即用“语言”这种“同质”的符号系统(即文字)来表达与传递情报内容;后者是一种“言语”方式———“受个体意志和智能支配的语言表达行为”[26]的情报交流,即用一种具有“异质”特性的“言语”活动来传递、交流情报内容,除文字表达外,还需要加强互动,以获得读者/用户的理解与接受。情报编写所承担的这种情报交流活动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特征。

情报交流建立在情报的交流、情报的文本及情报的接受与文本阐释之间的互动关系之上[31]。情报交流由3个基本要素构成,即表达者、受众、文本,情报编写同样由作者(情报机构及编写者)和读者/用户,一为表达者,一为受众,是情报交流的两个主体;情报产品即文本,是情报交流的载体和中介。由此可以归纳出情报编写中的情报交流原理:情报编写本质上就是一种情报交流活动,即作者与读者/用户之间开展的一种以情报产品为中介的书面沟通(WrittenCommunication)活动[14]。由于情报编写具有情报交流的职能,使得交流的主体———作者和读者/用户,形成了不同于一般写作活动的基本原则。

1)情报编写中的作者具有双重身份,编写者代情报机构写作

情报编写是由具体的情报人员———编写者来承担的,然而情报产品通常是以情报机构的名义向用户传递或发布。因此,情报编写存在双重作者:一是实际作者,即编写者,他负责情报编写工作,却没有情报产品的署名权;一是名义作者,即情报机构,它无法承担具体情报编写工作,却是情报产品的署名者。情报编写的作者存在双重身份,也就是说,编写者不是以本人身份而是以情报机构的名义来编写情报产品[32]。由此可见,情报编写具有代言体性质,编写者是代情报机构写作。在这一原则的约束下,情报编写形成了一些特定的要求或规则。例如,编写者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能在情报产品中表达个人的情感、态度,不能掺杂个人的观点、立场。再如,在动态情报编写中,编写者应采用第三人称叙述方式,以旁观者的身份来报道情报事实。

2)读者/用户是情报编写活动的核心和主体,读者/用户接受是情报编写的首要原则

在情报编写活动中,情报产品的受众,既是读者,也是用户。在情报交流过程中,用户作为交流主体,既是情报的需求者和利用者,又是情报的创造者[33]。在情报编写中同样如此。情报产品价值的实现完全取决于读者/用户的接受。如果没有清晰的读者/用户定位,不考虑他们的阅读与理解状况,情报编写及情报产品有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在情报编写中,应该坚持读者/用户在情报编写及情报交流中的核心地位和主体作用,以读者/用户接受作为情报编写的首要原则[24]。基于这一原则,情报编写形成了一些特定的特征或要求。例如,情报编写是一种以书面语言为载体的语言交际活动,必然存在语境,编写者应该贴近读者/用户的背景语境特征,编写适合于读者/用户阅读、理解的情报产品。

3.2情报产品特征研究

情报表达原理和情报交流原理,使得情报编写具有独特的属性特征,因而它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专门的研究领域,而不能纳入写作学的范畴。受这两条基本原理的制约与影响,情报产品形成了独特的文体特征、语体特征、语境特征、篇章结构及标准规范等。总结与探索情报产品的特征,是情报编写研究的重要内容。基于情报编写的基本原理,可将情报产品与其他文章作对比、区分,采用逻辑推演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来发掘情报产品的基本特征。

3.2.1情报产品文体研究

文体,是指作品的体裁、体制或样式。辨明文体,是写作的前提与基础。将情报产品与公文、新闻、学术论文等展开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它具有鲜明的文体特征,这说明情报产品具有作为独立文体的基本条件。情报产品的阅读者,同时也是情报产品的用户。读者/用户接受成为情报编写的一种内在规定性,由此塑造出情报产品的文体特征,即关照读者/用户的阅读体验。也就是说,编写者应该分析、把握读者/用户的阅读体验,站在读者/用户的角度和立场来编写情报产品[34]。研究情报产品的文体特征,有助于情报人员形成清晰的情报产品文体意识,编撰出合格的、具有实效性的情报产品。

3.2.2情报产品语体研究

语体是指语言在实际运用中形成的功能变体。在社会交际的不同语境中,使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就有可能产生新的语体。情报交流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交际活动及由此产生的特殊语境,说明情报产品作为一种语体类型,具备最基本的条件。在词语、句子、表达方式、修辞、结构及非语言要素等方面,情报产品具有作为一种语体类型的形式特征。当然,情报产品的这些语体特征分布在各个方面,未能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使之与其他语体完全区分开来。这说明,它作为一种语体类型还没有正式形成。然而,根据情报产品的语体特征来约束与规范情报编写活动,仍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这是提高情报编写能力和情报产品质量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这也是情报产品语体不断习得与培育的过程。

3.2.3情报产品语境研究

语言表达总要依托一定的语境进行。语境是指语言交际过程中所依赖的主客观环境。它与具体的语言交际活动密切联系、伴随始终,是语言交际的条件和背景。通过语境,可以实现语言的社会交际与信息传递的功能。情报编写具有语言交际及情报交流的特性。编写者、读者/用户以情报产品为载体开展情报交流活动,同样需要依赖语境。因此,在情报编写中,应该构建有利于读者/用户准确阅读与理解情报产品的语境。具体而言,应该积极促成两种语境,即编写者的表达语境和读者/用户的接受语境的交汇融合。与情报编写的3个主要构成要素,即情报产品、编写者、读者/用户相对应,情报产品中存在3种类型的语境,即语言语境、现场语境和背景语境。根据语境的规律特征来编写情报产品,可以提高情报产品质量,保障情报交流的成效[35]。

3.2.4情报产品规范研究

当前,情报编写存在较大随意性,表现为情报产品无规范可言,由此导致情报产品质量低下。为此,有必要将情报产品的内在规定性分析提炼出来,形成可以指导与约束情报编写活动的情报产品规范。情报产品规范是指关于情报编写及情报产品的各种规定,包括原则、规则、要求、标准等不同表现形式。根据情报编写的情报表达原理和情报交流原理,可以推导出情报编写的基本原则,然后根据这些原则确立情报产品的规则,将规则细化形成具体要求,再就某些强制性的规则制定出标准,这样就可以构建出逻辑关系明晰的情报产品规范的基本框架[36]。

3.2.5情报产品篇章构成研究

当前,情报编写存在“文无定法”之弊,情报产品结构体例混乱。任何篇章都是由语言材料组织而成的,这些语言材料可以划分成各种语言单位,如小句、句群、段落等。情报产品作为语言篇章,同样是由各级语言单位组合而成的。运用篇章分析理论,深入分析情报产品的各级语言单位及其篇章功能,总结各语言单位内部相对固定的结构关系和结构模式,探究情报产品是如何形成篇章的,这样就能抽象概括出情报产品篇章构成的规律特征,为情报产品建立基本的结构体例,从而使情报编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7]。

3.3情报编写专题研究

情报编写研究自然无法回避“编写”本身,即情报产品如何“编写”问题的研究。然而,如果只是探讨情报编写的要求、方法、技巧等,这样的研究就难以产生较高的学术价值。笔者认为,为避免情报编写研究落入描述“怎样写”的窠臼,应该舍宏观而就微观,开展专题研究,即围绕情报编写中一些亟需解决的具体问题或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学理角度对这些问题作出理论阐释。情报编写专题研究可以围绕作者、读者/用户和情报产品3个维度不断拓展与深化。以下,从情报产品这一维度阐述情报编写专题研究的开展。

3.3.1情报编写具体问题研究

情报编写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从学理角度深入剖析这些问题的实质、原因及应对策略等,这样编写者可以增强对情报编写规律特征的认识,从而编撰出高质量的情报产品。情报编写具体问题的研究,可以选取某些经常使用或编写难度较大的情报产品类型,或某一类型情报产品中的一个方面,围绕情报编写中的某些核心问题或关键问题,做出深入剖析。

1)动态情报编写研究。动态情报,国外又称之为“动向情报”或“时事情报”,是指反映实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事件以及某项工作、活动进程等动态变化状况的情报,它属于情况反映类情报中的一种类型,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情报产品。动态情报主要报道情报事实。在动态情报编写研究中,可重点探討情报事实的表现形态、要素构成,阐述如何准确、全面、客观地表达情报事实。

2)综述性情报编写研究。综述性情报是对为数众多的一批情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以高度浓缩的形式编撰出来的一种情报产品。它是一种高端情报产品,需要运用分析、比较、整理、归纳等方法对情报资料进行深度加工,然后全面、系统、准确、客观地反映与综述对象相关的所有情报资料的内容。开展综述性情报编写研究,既可以探讨数据、事实和观点等不同类型的综述性情报的编写方式,也可以阐述综述性情报中“综”(提炼情报观点)与“述”(表达情报观点),以及“述”与“评”(阐明情报机构的立场、看法)之间的关系及结合方式等。

3)情报产品“现状分析”编写研究。了解现状是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大部分情报产品都会有“现状分析”这一内容板块,即针对某一情况、事件、现象或问题等,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其发展现状,以反映问题,分析原因,揭示事物的发展现状及特征。它既可以形成一种独立的情报产品类型———现状分析类情报,也是其他类型情报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情报产品“现状分析”部分编写的研究,可围绕情报事实和情报观点的表达来展开:如何客观呈现事物的现状,如何分析事物的特征规律,情报编写中情报事实和情报观点如何表达与结合等。

4)情报产品“对策建议”编写研究。情报机构开展情报服务,通常需要向用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因此,情报产品大多有“对策建议”这一内容板块。研究情报产品中“对策建议”的编写,可根据情报观点表达的基本原则,探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对策建议的依据。对策建议往往是针对“问题”而产生的。找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对策建议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对策建议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情报产品中,对策建议往往是分条陈述,它们之间应该有清晰的逻辑关系。三是对策建议的表述。可从表达方式、篇章组织、语言风格等方面,探讨对策建议的编写要求。

3.3.2情报编写新问题研究

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情报“编写”的方式不再是单一的文字表达,而是开始采用数据、可视化及现场演示等多种方式。这是情报编写遇到的新问题,在学术研究中,需要对此作出理论阐释。

1)情报产品数据运用研究。在大数据环境下,人们普遍重视数据的运用,情报编写出现了“用数据说话”的倾向,情报产品充斥着大量数据以及由数据生成的图表。然而,有时数据及其图表非但没有为情报产品增色,反而成为累赘,影响读者/用户的阅读与理解。研究情报产品中数据的运用,可以探讨如何选择数据来表达情报内容,情报产品中数据运用的原则、要求,数据及其图表如何与文字结合,以及如何防止数据及其图表导致的误读等。

2)情报产品可视化展示研究。现代信息技术不但可以应用到情报流程的各个环节,也可应用于情报产品的呈现与展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情报产品进行可视化展示,有助于“将隐性成果外显化”“将显性成果生动化”[38]。研究情报产品可视化,并不是为了说明可视化技术手段的运用,而是着眼于对这一现象作出理论阐释。例如,可以从情报交流的角度,探讨情报产品可视化环境下情报交流方式的变化,情报产品可视化导致的情报交流障碍,情报产品可视化与情报交流优化策略等。

3)情报产品现场演示研究。情报产品是用书面语言来表达的,其表现形态是文本形式的篇章。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将情报产品在现场面向用户演示、报告。相较书面语言表达的情报产品,现场演示不但表达符号不一样,而且情报表达方式、情报交流场景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研究情报产品的现场演示,可基于情报交流原理,探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情报产品现场演示的语言交际环境及其特征,语言交际环境的调适与应对,现场演示过程中与用户的交流互动等。

4结语

本文针对情报编写研究中“何以可能”种种的质疑,明确提出从学理角度研究情报编写理论不但是可能的———因为这些质疑存在偏见和误解,而且也是必要的———因为它有着丰富的、可以不断拓展与深化的研究内容。实际上,笔者目前正围绕情报编写理论这一课题展开研究,撰写并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情报编写研究仍不被理解,难以获得广泛认同,而且,学术界对这一课题很少关注,研究文献少之又少。本文针对各种质疑作了释疑,闡述了情报编写研究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内涵,试图推动这一课题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

从逻辑上说,本文是情报编写理论研究的开篇之作,即开宗明义,阐明这一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等。然而从时间先后看,本文其实是情报编写理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文中提出的问题及观点是在前一阶段的研究中逐步发现并确立下来的,因而带有总结的意味。笔者关于情报编写理论的研究,事先并无完整、系统的体系构架,也没有明确而成熟的理论假说,而是在一步步探索中向前推进、深化,这必然会使这一课题的研究存在先天不足。当然,对于情报编写研究这样一个全新的课题而言,似乎也无可避免。换一个角度看,笔者的这些探索说明,情报编写研究不但“可为”,而且完全能够做到“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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