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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交通安全风险分析及宣传教育对策建议

2022-01-15高海燕,王政阳,杨晓东

道路交通管理 2021年12期
关键词:闯红灯宣传教育交通事故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逐年增多,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1.90亿人,占总人口的13.50%,接近国际通行的深度老龄化水平标准14%。“行”作为最基本的一项生活需求,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近期,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对近2年来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剖析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老年人交通安全风险及宣传教育对策建议。

一、老年人交通行为风险分析及暴露出的问题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持续增加和老龄化趋势加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老年人伤亡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十三五”期间,老年人年均肇事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十二五”上升163.2%,交通事故导致老年人年均死、伤人数同比“十二五”分别上升62.5%和74.3%,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老年人在总死亡人数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25.77%增加到2019年的37.18%,受伤的老年人在总受伤人数中的占比从15.50%增加到23.44%。通过老年人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可知,老年人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老年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风险识别和规避能力不足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部分老年人不了解和掌握出行中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必要的事故防范知识,无法准确识别和判断出行中遇到的交通安全风险,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正确应对,易因判断失误和应急处置不当引发事故。例如,从大型车辆前盲区范围内横过道路、过马路时不注意观察、横穿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骑行在路口等候信号灯时进入大型车辆内轮差区域、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下车时未经观察直接打开车门等。

(二)部分老年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淡薄,交通法规的遵守度低易引发交通事故。部分老年人自认为阅历丰富,存在侥幸心理和盲目自信心理,出行随意性大、主观性强,对交通法规持轻视态度,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步行闯红灯、抄近道翻越中央隔离栏、路口左转直接斜穿、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绿灯末尾跑步抢行过马路,骑行时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极易引发事故。

(三)多数老年人出行习惯已经养成,保守固执思想易诱发交通事故。随着年龄增长,大多数老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退变,保守固执思想使其较难接受新规则、新知识,出行习惯较难改变和纠正,出行中更多依靠经验作出判断和决策,极易由于判断决策错误发生事故。例如,老年人如果有多次闯红灯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经历,则认为闯红灯是安全的,在出行中继续闯红灯。

(四)其他机动车违法和道路设施不完善,增加老年人出行安全风险。根据交通事故原因认定,机动车违法是导致老年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机动车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分心驾驶、超速行驶等碰撞、碾压老年行人和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此外,道路设施不完善,例如道路缺陷、未设置道路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损坏、灭失等影响老年人出行,尤其是过街设施设置不合理、不完善增加了老年人出行风险,易诱发交通事故。

二、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根据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调研,总结得出我国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协同宣教机制尚未建立。目前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交警进村社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主,其他行政机构、行业协会、农村“两站两员”等联合宣传教育为辅,个别地方建立了以平安村社考核为抓手的宣传教育机制,但社会协同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由于基层警力有限,宣传教育活动缺乏持续性、深入性,对于交通行为习惯已经养成、较为固执的老年人来说,间断性的宣传教育收效甚微。

(二)宣教内容缺乏针对性。宣教内容主要集中在老年人步行闯红灯、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警示教育,未根据不同区域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方式,聚焦老年人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多为告知老年人“应该怎么做”,较少阐述“为什么要这样做”,缺乏老年人出行习惯和交通心理分析,宣教内容的针对性有待提升。

(三)宣教效果有待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教形式主要包括民警宣讲、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纸质宣传材料、发放交通安全文创产品等传统形式,老年人互动参与较少,往往更关注接受宣传教育后能得到的物质回馈,较少关注交通安全对自己平安健康生活的影响,宣教效果有限。交通安全文艺演出虽然更受老年人欢迎,但往往由于创作周期长、成本高、人力物力有限,导致难以全面开展。

三、境外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验做法

根据对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调研可知,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在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经验做法包括:

一是注重系统性和持续性。多方力量参与,政府、协会、企业、社区、家庭共同推进老年人交通安全,实施系统、持续的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或活动。例如,为减少乐龄人士(年长者)交通事故发生,新加坡交警与社区合力向年长者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老年人道路安全嘉年华”活动、老年人交通安全运动等形式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日本警察和相关机关团体、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合作,开展安全驾驶指导讲座,扩大高龄驾驶员的听课机会,并努力促进交通安全母亲活动、以高龄者为中心的儿女、父母三代人的交通安全交流等。

二是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专业机构研发老年人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和宣教材料,宣教内容权威性、针对性强且简洁易懂。例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针对老年人特别设置了高龄驾驶员、行人安全、乘员保护等子模块,辅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汽车协会、美国退休人员协会等专门为高龄驾驶人提供自愿学习的驾驶课程,例如“美国退休人员协会驾驶人安全计划”(以前称为“55岁活跃课程”)。为提升高龄者交通安全,日本推进高龄者交通安全教育,国家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培养针对高龄者的交通安全指导老师,开发教材、教具等,完善指导体制,积极推行以silver leader(高龄交通安全指导员)为对象的“参加·体验·实践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日本对于使用电动轮椅的高龄者,和电动轮椅制造厂等组织团体合作,加强购买时的指导和建议,促进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能够安全使用电动轮椅。

三是强制性和自主性结合。重视老年驾驶人教育,从高龄者教育、换证教育、自愿学习等方面开展老年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强制教育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全面提升老年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例如,日本将高龄驾驶人作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重点人群,实行严格管理,驾驶人超过70岁后必须每年到警察部门接受安全驾驶培训,超过75岁的驾驶人必须参加专门测试,接受针对性训练和身体检查;70岁以上老年人更新驾驶证时必须接受驾驶适性测试、义务交规学习等项目,如新申领驾驶证一年内记分超过3分,必须重新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日本还重视对老年驾驶人的防御性驾驶教育,从政府管理层面设置了奖励性再教育机制,即主动参加一定学时的防御性驾驶课程,可免除一定分值的交通违法记分,但每个记分周期只有一次机会。

四、我国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策建议

(一)部门协同,推动健全联合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平安村社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五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交警主抓”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平安村社考核,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常态化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文明交通示范城市(村、社区)创建等为着手点,健全与其他行政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形成部门间长效合作机制。发动干部群众,充实基层宣传教育力量,建立由交警、村社基层干部、网格员、安全员、劝导员等为主体的老年人交通安全专职宣讲队伍,和由热心群众、离退休人员、志愿服务者构成的交通安全宣讲志愿队。探索建立平安村社积分制度,对自愿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群众予以加分,激发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作为“一对一”老年人帮扶、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教的有益补充。

(二)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普遍缺乏的交通安全知识开展“扫盲”宣传教育,主要包括步行和骑行横过机动车道、通过路口的正确方法、机动车让行规则、车辆盲区和内轮差事故防范、防御性驾驶方法等相关知识。针对老年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主要包括闯红灯、不按规定横过道路、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等非法车辆等,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持续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让交通规则意识逐渐深入老年人心中。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开展务农务工赶集出行安全“常态”宣传教育,主要包括随意横穿道路、搭乘货车和农用车、乘坐超员面包车、无证驾驶摩托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在务农务工时节、赶集日等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打破老年人固有认知。针对外地进入城市生活老年人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补课”宣传教育,主要包括步行和骑行正确的过街方法(含行人过街设施的使用、信号灯的识别与遵守规则等)、骑行载人安全知识、内轮差危险等。

(三)创新形式,将宣教内容以适宜的宣教方式呈现。一是抓住老年人心理特征,改变一味强调“应该怎么做”的传统宣传教育方式,抓住老年人“不给子女添麻烦”这一心理,从老年人自身平安健康关系着家庭幸福的角度告知老年人“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使宣传教育更有感染力和吸引力。二是根据不同宣传教育内容特点,充分运用图文、音频、视频、文艺作品、互动体验等形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例如,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适宜交警宣讲、视频讲解、互动体验等形式,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适宜图文、视频、互动体验等形式,实现宣教内容与形式的有效融合,最大限度提高宣教的贴近性和有效性。

(四)丰富载体,做实做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宣传墙,创新利用便民综合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农村电商服务站等场所,抓好村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阵地,开展渗透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网、端、微、屏”载体,例如老龄网、中国养老网等老年人网站,公安交管部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地方电视台、村社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开展全媒体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设立老年人交通安全教育专区等形式,拓展基地新功能,尤其是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利用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打造社区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室)。持续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因地制宜建立流动交通安全劝导站,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在老年人交通违法劝导和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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