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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问题的研究

2022-01-01陈兆复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13期
关键词:公司法债权人股东

陈兆复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4)

一、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1.保持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

在企业的正常运营时,经常需要进行相应的融资活动,债权人能够满足企业这方面的需要。企业从开始成立至正常运转都需要相应的资金作为支撑,这部分活动可以借助股权方式进行融资,债权人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西方公司之中,极其重视债权融资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倘若全部借助股权进行融资,会导致资金成本的提升,而借助债的形式进行融资,对股东而言能够获得更稳定的资金使用能力。对于债权人来说,会加强对贷款的关注。所以,债权人拥有足够的动力以及能力来参加企业的治理,并期望企业到期能够清偿债务的本息。只有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企业才可以从债权人处取得长期的资金支持来保证自身的正常运营。

2.维持良好市场秩序的需要

市场秩序充分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并且处于波动变化过程之中,存在冲突和协调,属于矛盾的统一体。在企业制度的变革过程中,长期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是为了实现投资者的利益而成立,维护股东的权益从某种程度而言就是保护企业的利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容易导致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被忽视。股东属于投资人,会使用各类方法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部分股东在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甚至不惜破坏企业资产,侵害了企业债权人以及企业的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企业属于市场经济中一类活跃主体,其活动会对市场运行趋势产生影响,企业经营不善不仅关乎自身利益,还与债权人、工作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休戚相关。

二、公司法关于债权人保护的基本制度及其现状

1.资本制度与债权人保护

根据国内2014年颁布的公司法中规定,不再使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并且将过去实行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公司法的调整,鼓舞了投资人,有助于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但是对维护债权人利益提出了更大挑战。实缴资本制以及认缴资本制存在显著的差异,实缴制的概念是指企业银行验资账户中的金额应当与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相符。实缴制占用了公司的资金,较易制约公司的投资创业活动,导致公司资本运转效率的下降。认缴制的概念是指工商行政单位只登记企业认缴的注册资本额,不登记企业的实收资本金,企业也无须提供验资证明材料。这种制度不会占用公司的资金,充分提升了公司资本的运作效率、促使成本有效下降。但这种资本制度的转变较易产生消极解释,也就是股东只需认缴资本而非实缴,有限责任无法落实,债权人对企业的信任不足。

2.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债权人的保护

法人人格否认,在西方国家诸如英美等国称之为“揭开企业的面纱”“打破企业的面具”;日本则将其称为“透视理论”;德国学术界将其称为“直索责任”;国内将其称作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其基本概念指的是为避免法人独立人格的过度使用以及维护企业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某一法律关系中的实际情况,否认法人的独立人格以及组成人员的有限责任,要求法人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主体对其债权人或者公共利益直接承担责任的一类法律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属于一类事后救济制度。这一制度从某种程度而言约束了股东的权力,部分股东可能将企业的有关财产转移至新组建的企业名下,导致企业变成虚壳,利用企业财产不足等理由逃废债务或者欺瞒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取合法利益。这类情形中必须对企业的独立人格实施否认,将责任追究对象转变为股东,要求股东对企业债务负责。

3.公司的清算制度与债权人保护

企业清算的概念是指企业在解散之后,清算组按照法律要求处置企业的资产,终结企业法律关系以及灭失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类法律活动。首先,企业清算的重点是怎样合理处置资产、处理债权债务等关系。针对清算制度而言,主要牵涉债权人以及股东的利益,但是就二者来说,股东利益的维护应排在债权人之后。国内颁布的《公司法》以及解释条款针对债权人利益维护制定了相应规定。例如,公司法解释(二)中规定债权人拥有更换清算组工作者的权力。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企业解散后未开展清算工作、延缓清算工作或者违法实施清算工作等情况,主要是用来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维护;其次,制定严格的流程,用来确保清算环节企业的责任财产取得最大程度的延展,对清算义务人以及清算人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设定严厉的法律责任要求,用以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维护。

三、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对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进行规范,实现企业信息的进一步公开化。当某一企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之后,对债券人的最大威胁就是信息不对称,无法评估企业的资本以及财产,因此,在评估企业偿债能力过程中存在难度,导致债权人对企业的信任下降。在国内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必须将债权人利益放在同等的地位,赋予更充分的知情权,加强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督效力,便于债权人及时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构建专门用来帮助债权人掌握企业情况的通道,例如,设立专属网站等,能够保证债权人以最短的时间查询需要的企业数据,不仅可以强化债权人对所贷款企业的信任,还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2.完善公司清算制度

为确保债权人利益受损风险的下降,必须健全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有关制度规定。首先,必须健全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企业必须在解散事由发生日起的15天时间内建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尽管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现实运用环节,债权人无法明晰解散事由是什么,对于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也无法准确掌握。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可以让债权人了解企业的操作,强化对企业的信任。其次,健全债权人请求清偿制度,根据国内法律规定,若企业在清算过程中采取消极不承认的态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第三方开展清算工作。这一环节,牵涉清算的政府各部门必须有效配合,对清算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采取相应的惩治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各利益方的权益,因此,清算过程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内法律法规的制定主体必须对组成清算小组的工作者实施评估和专业培训,并展开监督,确保这部分工作者可以有效履行自身义务,以职业道德为基准,将保护企业财产利益作为自身的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3.完善公司担保制度

担保的概念是指以相应的财产或者企业信用作为对应债务可以到期偿还的保障,若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法还清债务,债权人则拥有相应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或者要求企业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一类制度。国内公司法规定企业自由提供担保属于合法行为,另外,制定了相应规定,企业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者提供担保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对一般担保更加严厉的决议流程。借助严格的要求对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进行制约,能够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企业利用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提升了债权人承担风险的概率,债权人要求清偿时,若企业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有可能导致企业不具备足额的资金满足债权人的需要。因此,国内颁布的法律必须在企业对外担保或者对其自身债权担保方面制定清晰的规定,制定严格的担保规定,防止发生特殊情况时无法应对。

四、结语

针对债权人保护的研究属于当前研究的热点,众多学者以及专家从多种角度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市场经济中债权人表现活跃,其中企业债权人属于极其重要的一类主体,并且在平衡企业利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国内立法未能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与保护股东的权益放在同等的地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相关立法尚不健全。从企业的建立,发展到最后消亡的过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展开相应的探索,可以更全面地认识企业的生存进程。另外,期望国内的执法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实践,发现企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足,采取相对完善的应对办法,维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均衡各方的现实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市场经济中各类参加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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