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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乡村景观的保护及发展探究
——以甘肃省临潭县为例

2021-12-15唐世斌

山西农经 2021年8期
关键词:风貌民居村庄

□王 璐,唐世斌

(广西大学林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4)

甘肃省临潭县区位偏僻、交通不便,很多传统乡村景观处于未被保护、未被重视的状态,一些往日繁盛的乡村景观逐渐失去应有的模样。

1 村庄传统形态及风貌特征

1.1 村庄空间布局

临潭县村庄空间布局体现出很强的地形地貌适应性特征[1],依山就势,顺应自然,结合地形地貌变化,形成错落有致、鳞次栉比的空间布局形态,空间布局上呈现较强的核心感。其组织形态方面形成“以道路为核心”就近布置、呈树枝状分布的形态特征。村庄内的院落布局灵活多变,主要为围合式、半围合式两种方式,其中以围合式院落居多,整体布局疏密有致、层次丰富。

1.2 村庄建筑特征

由于甘南州特殊的地理位置,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临潭县村庄建筑风格形成了汉族、藏族、回族混合式的特征,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2]。传统民居大多采用木结构梁架承重,建筑内部空间布局与组织由于生产生活方式不同有所变化,建筑材料多采用当地夯土、红砖、木、小青瓦等作为主要材质。传统民居整体色彩体现出与当地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呼应关系,大体上以黄土色、深褐色、砖红色为主,是对周边自然环境色的还原。院落外各立面展现的是后檐墙外观,粗糙、厚实、冷峻;院落内具有浓郁的内向界面。

1.3 村庄人文历史及乡风民俗

临潭县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多样,相传因县址临近水潭而得名。自新石器时期起,从唐番古道重要的“进藏门户”地段,到“茶马互市”,临潭县被称为“北蔽河湟、西控番戎、东济陇右的边塞要地”。在临潭县所处的地域环境中,汉族与各少数民族聚集,齐家文化、谱牒文化、龙神庙会与“花儿”、“尕娘娘”服饰、洮绣等民俗传统融合,使得多元性、民族性、独特性的文化交织在一起。多样的乡风民俗,使乡村景观在传统形态、风貌特征、公共空间和小品符上多有变化。

2 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风貌杂乱

村庄依地势而建,但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规划指导,民居建筑秩序略显混乱。新建建筑与原本村落风貌差异较大,现代风格和传统风格相互糅杂,居民自行修缮和改造旧房屋引发了一系列破坏文物建筑风貌的行为和现象,严重破坏区域原有的历史风貌,对于整体景观有较大的影响。新旧建筑结构、颜色、形态不统一。传统建筑多为夯土或红砖、平顶的合院式建筑。部分新建建筑则模仿江南民居采用了白墙、灰瓦风格,同时建筑内多设置阳光玻璃房,与原本村落风貌差异较大,导致村庄整体风貌混乱。村庄大部分建筑结构以砖混、砖木结构为主,建筑风貌多样。除部分民居的屋顶、檐口、外墙面保留有村庄的乡土风貌外,村庄的其他乡土风貌正在逐步消失。

2.2 基础设施缺失

临潭县乡村内主要道路为混凝土路面,存在一些破损的情况,部分区域路面较窄,存在错车困难、通达性较低等问题,不能满足消防需求。村内公共活动空间保持着传统的公共空间形式,以戏台为核心,以大片场地为主,内含简易活动场地。公共空间广场皆为硬质铺装,周边附以零散的健身器材,限制了村民日常文化娱乐。同时,由于村庄内部建筑退让、道路硬化等原因,形成灰空间、边角地、三角地、零星地等,导致公共空间闲置浪费,成为废弃物堆放场地,严重影响了乡村景观的氛围。

2.3 历史要素流失

乡村发展孕育了很多乡村文化,村庄历史要素是记录乡愁的记忆载体。目前,临潭县乡村空间格局及周边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由于村民保护意识薄弱、缺少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忽视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以及人们对现代生活方式的追求,导致村庄景观千村一面、千篇一律。乡村独有历史特色逐步消失,属于文化遗产的“堡子”未能得到及时保护及修整处理。“堡子”内部的民居风貌混乱,打破了村落自然肌理;“堡子”外部的自建民居影响了乡村的整体风貌,使村落整体历史环境要素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3]。

3 保护及发展策略

3.1 景观改造

不同地域的乡村有着不同的经济、社会和人文特征符号。乡村景观的特征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体现。乡村景观整体风貌代表了该地区的原始特征,同样反映着村庄的历史价值。在传统乡村景观的保护及发展中,应当广泛而深入地发掘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可利用要素,在维护乡村自然资源景观格局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原有乡村景观,优化乡村公共活动空间的功能分区及空间形式,使其与乡村整体景观风格相协调的同时,彰显民族文化。

应发掘利用村内现有打谷、晒谷的生产用地,打造院前交流活动空间,丰富院落空间,打造完善的交流活动场所,使村庄空间发挥最大效用。对乡村采取重构原乡记忆、塑造乡村风貌形象区的设计思路,以保留为主,最大限度地利用村内废弃院落改造,拆除院墙,设置“堡子”内交流活动的公共空间,增加农耕文化小品,设置休息设施,体现古朴自然的生活氛围,增加景观展示墙,讲述乡村所经历的沧桑变迁与历史文化。对村内街巷、民居、院落进行环境景观综合整治,通过比较柔和的方式激活,加以非物质手段还原村庄风貌,让措施更易于实施,打造“田中有村、村中有田”和谐共生的乡村风貌。

3.2 风貌协调

在建设中,应当加强乡村景观风貌规划和引导,保留活态地域文化及生活感知。严格按照所处地区的风格和特色进行打造,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保留村内现有夯土残墙,保护村内传统老院子,保留乡村历史信息。在传统院落改造上,以风貌协调为主,不改变原有街巷、院落的格局和材质,在形式、色彩、材料等方面进行统一,利用当地原木、原石等特色材料和建筑技术建设。以户为单位,在细部进行调整,整改老旧院墙及沿街挡墙,增加乡土装饰,对乡村整体风貌空间进行整治,使乡村整体风貌保持协调一致。在当地原有景观的基础上,协调传统村落与新建建筑之间的关系,对于原始夯土墙采用墙面原材料进行平整修复,整理村内影响景观性的杂物。展示当地夯土墙的特色风貌,去除局部现代装饰,恢复其原始风貌并作为展示当地特色的景观墙予以保留。将历史核心区域作为具有传统景观特色及历史价值的重点保护对象,通过采取保护、挖掘和修复等措施及手段,打造具有鲜明农村特色的生态景观、地方人文和创意艺术,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存村落文化,促进生态与文化的协同发展[4]。

3.3 文化保护

文化是一个地方最能够打动人心、嵌入记忆的符号。在乡村景观的保护及发展中,应当构建乡村文化景观新格局,深入挖掘自然禀赋、历史传承、风土人情等特色。可以通过提取文化元素,在村庄入口处设计入口标识,打造乡村归属感。发掘乡村文化深厚底蕴,提炼乡土特征符号,把“乡愁”外化于形、具化于物、固化于制。对门头进行修缮改造、增加特色装饰,对围墙增加镂空花格砖雕壁画,对窗口增加木质格窗装饰。通过传承创新,凸显地域文化特征,让地域文化成为提升内涵的灵魂。

在民居的特色化风貌改造上,应保留地方风格和特色,同时在内部装修上融合现代生活方式。对破旧房屋进行改造,仔细织补结构和功能中的不足,替换腐朽之物。“该拆的果断拆,该保留的设法保留”,让新事物与旧肌理相融合,将文化和情感要素紧密融合、相互交织,丰富乡村内涵。

3.4 坚持可持续发展

农村发展的主力产业仍是农业。在发展乡村景观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秉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历史沿革,建设可持续发展体系。健全村庄共生长效机制,打造多样的生态环境,整体推进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充分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和有利因素,增添经济型及生产型景观,统筹打造,聚合发力,实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4 结束语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乡村景观是人与环境互动作用产生的生态综合体。通过合理的乡村景观设计,维护乡村的“活态”;通过从乡村中提取原型,维护乡村原有特征,使其经过演变还原为新的场所;通过保护及发展传承乡村历史文脉,使乡村传统风貌得到传承和延续。以重构原乡记忆为核心,协调乡村景观,寻找保护与发展利用的最佳契合点,还原乡村最本质的乡土形象,打造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活动空间,使乡村景观得以有效留存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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