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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备战视角下日本竞技体育发展经验梳理及启示
——基于SPLISS模式的探究

2021-11-29边永红

关键词:教练员竞技人才

边永红

(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43)

迄今逾30年,日本在夏季奥运榜上始终名列前茅,尤其是进入新千年以来,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体育治理,使得其竞技体育的发展势头更是强劲,不仅在奥运会排名与奖牌成绩上有着显著的提升,而且,其国际声誉也随之迎来了历史性的突破.特别是在获得东京奥运会举办权后,更是对竞技体育进行了一系列严密而系统的备战,力图冲击奥运第一集团的位置.毫无疑问,东道主日本奥运代表团将成为我国在东京奥运周期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最具威胁的竞争对手之一[1].剖析其竞技成绩不难发现,日本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卓越竞技成绩,与其卧薪尝胆、锐意改革,致力于实现竞技体育的革新与升级是分不开的.那么,日本是如何不断地发展与革新本国的竞技体育,其成功的关键点有哪些,给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启示如何,则是本研究的主旨所在.日本与我国地理位置相邻,一衣带水,人种基因相近,文化风俗相似,梳理日本竞技体育发展,探讨其竞技体育成功的经验,对于革新与完善我国的竞技体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SPLISS分析工具概述

目前,国际上探索竞技运动成功因素的团队中,较为系统且常为学者们引用的讨论模式有GREEN等[2]、DIGEL[3]、GREEN[4]以及BOSSCHER等[5]提出的模式.其中,以BOSSCHER等[5]学者的研究团队所提出的模型最为典型.2006年,BOSSCHER等[6]在梳理多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国际竞技运动成功关键政策因子”(Sports Policy Factors Leading to International Sporting Success)分析模式,即SPLISS模式.

BOSSCHER等[6]在研究中发现,国际竞技运动成功因素可以划分为宏观(社会文化环境)、中观(竞技体育政策、体制等因素)、微观(运动员个体遗传与环境因素)等3个层面,中观层面则是可能长期影响着竞技体育发展的核心内容,SPLISS模式的分析则属于中观层面的政策因素[7],由5个关键性因子构成,分别是:(1)经费支持;(2)政策整合;(3)人才选拔与培训系统;(4)教练培训;(5)体育科研支持等.因此,笔者在应用SPLISS分析模式的过程中,根据实证与专家意见进行了适度的修正.

2 日本竞技体育发展策略剖析

借助BOSSCHER等[6]提出的SPLISS分析模式的9个竞技运动成功关键因子为分析架构,对日本竞技体育发展策略进行深入剖析,进而得知日本的竞技体育发展策略如下.

2.1 经费支持

日本竞技体育的经费来源是相当多元的,包含来自日本政府、体育彩票与体育振兴基金等3个方面的经费,以及民间募捐与赞助等,但总体表现为“资助”的特征.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体育振兴法》,该法明确国家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义务,自此,政府作为竞技体育经费支持的支柱性来源法律基础被确定;政府每年均以直接投入的方式参与竞技体育的发展,根据竞技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资金预算的调整,尤其是自2010年日本提出“体育立国战略”以后,日本不断加大体育财政预算经费,其中,竞技体育占比连年增加,至2019年,日本政府用于支持竞技体育的经费高达100.47亿日元[8].

除了政府直接投入外,体育彩票与体育振兴基金则是日本竞技体育资金的另一重要来源.1996年,日本体育振兴中心设立了专门的体育振兴基金,为“竞技水平提升”与“体育普及推广”提供资金支持,对重点体育竞赛实施资金补助,对优秀运动员给予经费支持保障.1998年,政府开始推行《体育振兴投票法》,以法律形式解决奥运备战财政问题[9],建立了以政府为主体的体育振兴彩票制度,并从2001年推行联赛彩票发行,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竞技强化支援事业资助,对不同项目的顶级选手、代表团、重点项目与重大赛事进行补贴.2015年,针对教练、选手与潜力运动员实施竞技力提升事业专项资助.

为了扩大竞技资金的来源,日本政府利用多种渠道进行资金募集,如向金融机构筹款、布点具有捐赠功能的ATM机、设立体育发展基金、提高收益等.另外,政府还建立了诸多扶持措施,如体育设施补助、减少税收、特许经营与冠名,同时,日本政府还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与合办体育事业[10].

2.2 政策整合

日本的竞技体育行政组织,可概略分为上、中、下3层.上层行政机构的核心主要是文部省.作为教育、文化、体育与科技的最高中央机构,文部省是国家层面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包括竞技体育在内的所有的体育政策,并负责政策的审议、评估与资金的筹集、分配等重大体育决策事宜.与其相匹配,中央政府还设置了文部科学省审议会和日本体育振兴中心(JSC).前者作为日本各项体育管理重大方案的决策中心,主要负责调研,为各类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与法律保障,后者则是体育事业管理的外围组织,主要负责国内体育场馆管理、体育情报收集等工作.

中间组织层面,主要由日本体育委员会、日本体育协会与日本奥委会协同负责.其中,体育委员会是一个半行政化的体育机构,对“体育促进基金会”与“体育彩票”的推进有着积极的促进性作用,除了负责募集竞技资金外,同时,它还负责对国家训练中心与国家科研中心的管理.而体育协会与奥委会则是社会的中间组织,在政府与非政府体育组织之间起到桥梁性作用.其中,体育协会的重点任务是培养体育教练员、体育少年团,举办国民体育大会等;而奥委会则负责强化运动员、训练基地设置、国际交流与体育科研支持等.

基层组织层面,主要由地方政府与各单项协会协同构成[11].地方政府主要起到落实中央政府的统筹规划,协助各种体育协会及其综合性体育俱乐部,对包括竞技体育在内的各项体育事务的实际运作、开展与实施.各单项协会则主要负责选手的培育与挖掘,向上输送竞技人才.

2.3 人才选拔与培训

随着国际竞技水平的不断提升,运动选材日益受到重视.日本1988年以来,奥委会便针对奥运会竞技力的提升制定了一系列选手选拔的方案与培养计划.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由体育振兴中心联合日本都、道、府、县制定的人才挖掘与培养计划(Talent Identification and Development,TID).该计划致力于让有潜力或有希望的选手能够与教练员相遇,获得能力的最大提升.TID计划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推行,通过3种模式进行人才的挖掘与培养.(1)项目适应型:主要针对中、小学生,通过让其参与比赛实践培养其身体机能与竞技意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与教练的判断确定其最适合的运动专项继续训练;(2)项目特化(选拔)型:主要针对有一定专项训练基础的潜力运动员,通过选拔使其进入更高级别的训练队伍;(3)项目(转向)最适型:针对一些充分了解自身技术与能力的运动员,进行培训使其更换项目,使其短期内在其他项目上获得较好的竞技成绩.

除了TID外,在日本体育厅、体育振兴中心、奥委会、体育协会与残奥会等部门的共同推进下,2017年又开启了“日本新星计划”(Japan Rising Star Project,J-STAR)、“希望之星海外强化训练”等扶持计划,目标是通过该系列计划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拔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顶级选手.另外,日本体育振兴中心还与从事运动员挖掘与培养工作的团体进行合作,于2015年成立了WPN机制,共享国内外潜力运动员相关信息,通过机制相互合作,提供各自拥有的训练设施并促进人才的流通,从而使运动员的挖掘与培养系统获得更为有效的运行.

2.4 教练员培训与发展

教练员的培训与发展直接关乎竞技体育成绩的优劣,发展竞技体育必然要提升教练员的执教水平.为了能够保障运动员获得有效的指导,日本体育厅采取诸多措施对教练员进行培训与管理,如:研究制定国家级高水平教练员体制、建构专职教练体系、给予教练员培训资助、推动教练员海外学习与深造等等均是日本教练员培养所采用过的策略[12].

从2003年起,开始设立国际级教练培养机制,并对培养机构给予补助.奥委会将教练员按照级别进行分类,分为指导员、高级指导员、教练员、高级教练员、教师与高级教师等6类,并且,规定在一个级别上工作满5年才可以晋升到另一个级别的岗位上来.

为了促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专业教练的培养,日本奥委会自2008年2月开启了JOC国家队教练培训事业,要求进入JOC国家队教练培训事业的入选人员通常是各单项运动协会不断地从内部发掘出优秀人才,原则上必须是日本奥委会认定的专任教练,或者具有相当资质条件的高水平教练.对通过严苛培训结业的教练员,奥委会将会授予国家级教练资格证书.该项目自2008年实施至2015年,共有334名专业教练从培训中结业[13].2017年3月,“铃木计划”进一步提出“国家教练岗位的设置”、国外优秀教练员招聘的支援计划,加大了对国外教练员的引进.

同时,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对有运动经历的高水平女性教练进行培训与提高,借助体育振兴运动中心与各单项运动协会的巡回咨询和支援活动,来促进女性教练员的沟通交流能力,进而提升女性教练员的综合素养.

2.5 体育科研支持

日本国家体育科研中心(JISS),致力于为奥运选手夺金提供训练、情报、医学、营养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科研服务,毗邻国家训练中心,由国家运动科学方面的专家团队负责,该中心2001年10月正式开始营运,由运动资讯部、运动医学研究部、运动科学研究部与营运部等4个部门所构成,4个部门彼此合作主要负责推进以下事务的发展:对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提供内科、外科的综合检测以及心理咨询与营养咨询,为运动员提供医学与科技援助,为教练提供训练方法与战略、战术分析,为教练员提供情报资讯以及除训练、科研等其他方面的支持[14].

为了备战东京奥运会,2016年,日本政府进一步扩建与完善了国家体育科研中心(JISS),在其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强化了体育情报、大数据利用与训练设施设备科学化提升等方面的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建立体育情报中心.系统化、精准化地收集来自全球各个国家金牌战略、运动训练前沿理论与方法、顶级运动员以及有潜力运动员的相关情报,并进行全面分析与研究,为日本体育厅、各单项体育协会的战略规划、比赛策略提供依据.(2)建立运动员大数据中心.建立一个集训练、比赛、医疗、营养于一体的大数据中心,为顶级运动员的技术与竞技能力提高,提供体育科学与运动医学的数据参照.(3)建立体育科技发展中心.借助智慧科技系统,强化对训练、竞赛装备的科技含量地提升,为奥运优势项目提供专门的技术研发.

3 日本竞技体育发展策略的核心经验及启示

剖析日本竞技体育发展历程与经验,不难发现,日本非常重视竞技体育的发展,与我国比较而言,有着诸多共同点,同时,又有一些个性鲜明的特色,这与国家的政治体制、制度基础、人文环境与资源禀赋是有着直接关系的[15],在其竞技关键因子上的突破是值得关注的,认真分析与比较日本的这些发展经验,对我国竞技体育的有效推进来说,具有着良好的借鉴意义.

3.1 经济支持上:由政府主导,偏重于直接“资助”

日本在竞技体育经费支持上,最初均由中央政府集中出资,而后转向构建为多元主体参与、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当然,从资金的总体支持与来源上来看,日本竞技体育的经费主要来源更多的是日本中央政府的直接投入,其资金运用路径上则更加体现为“资助性”特征.可以说,在目前竞技体育强国之中,日本是体育资助体系法制最健全、手段最丰富和体系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具体实施上,则体现为通过政府直接财政拨款、政府和社会共同设立体育基金,通过募捐、补贴、特许冠名等金融创新路径间接扶持竞技体育发展.

相对比而言,我国在竞技体育经费的支持上,目前国内竞技体育经费的支持主要是源于中央政府直接划拨,虽然也正在向多元化资金主体介入的趋势转化,但仍是处于初级阶段,并且,行动相对迟缓,其主要原因是国内体育产业与竞技体育事业相互支持的良性发展机制并未完全建立.借鉴日本竞技体育资金支持的来源与发展经验,可以说竞技体育经济支持走向多元化是一种趋势,当然,多元化的趋势是政府主导化的趋势,由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经济来源与介入才能保证资金应用方向的有效性与聚合性,否则,对于竞技体育发展而言,无疑是具有伤害性的.借鉴日本经验,国内竞技体育经济支持可以在目前以政府主导的趋势渐进地吸纳多元化的社会资本介入,其前提是要对社会资本进行有效的管理,才可以进行应用.

3.2 政策整合:行政组织集中化

从竞赛行政组织形式来看,日本国奥会起到了承上启下式的桥梁作用,并在国奥会的执行与管理下,形成了协同的正式从属关系.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均都不直接参与管理,而是建立了体育奥委会为首的组织发展体制,国奥会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简言之,政府出资,奥会管理.

在日本,体育运动政策由文部省进行统一规划,但实际执行部门则由日本体育委员会(JSC)、日本体育协会与日本奥委会协同进行,其中,日本体育协会与日本奥委会在政府与非政府之间起到接洽性功用.大到国际竞技事务的推动,小到社区体育运动俱乐部指导,都有日本体育协会与日本奥委会来介入处理.

从以上剖析不难发现,日本国奥会在竞技推进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而中国国奥会在这一方面,尤其是在政府与非政府项目的接洽上,国奥会的功能则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可适度放权给国奥会,让国奥会与体育协会一道共同推进国际体育事务的发展,落实社区体育的推动.

3.3 人才选拔差异:重视以“项目”进行学校体育人才的挖掘

不言而喻,竞赛是体育人才的竞技,是综合国力的比拼.在这一点上,具有良好经济基础的日本,一直都非常重视人才选拔与培养.在人才的选拔与培训上,日本非常注重运动员选拔与挖掘的系统性与科学性.由体育振兴中心所制定的人才挖掘与培养计划(TID),基本上实现了对竞技人才的模式化培养与充分挖掘,从项目适应型(个体培养)培养,到项目选拔型(专项化训练),再到项目转最适型(换项培养)人才的筛选,完成了竞技人才培养的初训到成材阶段.除此之外,日本还推出了“新星计划”“希望之星海外强化计划”等,来促进国际化竞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同时,日本体育振兴中心还与诸多人才挖掘体系一起构建了WPN机制,以此来促进人才的选拔与流通[16].

与日本重视“项目”为主的体育人才的选拔相比,国内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更加重视“梯队性”选拔,更大程度上以阶段性选拔为主,与日本项目适应型(个体培养)培养,到项目选拔型(专项化训练)这一阶段相类似,而在人才选拔的后一阶段上表现则是相对不足的,缺少类似于日本项目转最适型(换项培养)人才的筛选.从日本经验来看,项目转最适型人才培养与人才换项培养这一阶段使得大多竞技人才获得了二次选择的机会,大大提高了选拔运动员的成功率.借鉴日本经验,国内在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上,则应该加强项目转最适型人才培养与人才换项培养策略的实施与部署,为体育人才提供多种选择,同时,为人才选拔增加空间.

3.4 教练员培养:以薪酬变革与严苛的等级考核推动

教练员作为竞技体育的重要人力资本,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教练的培养与引进.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日本极其注重教练员素质与能力的提升.为了提升教练员的成才率,日本围绕着不同教练员实施制定不同的培养政策,不断完善教练员职业培养体系,出台了一系列证照资格考试机制,并为教练员提供出国进修与学习的机会.

同时,从其培养机制上来看,日本对教练员的考核均有着“严苛”的培训机制.在日本,针对教练员的培养推出了JOC国家队教练培训事业机制,教练员们只有通过严苛的培训考核才能获得教练资质.从人才引培的视角来看,日本政府积极促进国际级高级人才的培养,一方面,积极聘请国外高水平教练员,另一方面,则通过人才交流与赛事承办来加强本土化国际教练员的培养.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还针对女性教练员培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期成为国际体育管理人员或裁判员.

相对比而言,国内竞技体育在对于教练员的培养上,日本政府以上采取的各类措施,国内竞技体育队也大有涉及,但是,在执行的规范性上还有待于提升.从日本经验可以看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教练员是要经过严格考量的,无论是资质,还是从能力培养上,日本政府均做了相应的安排,这些措施均是值得国内借鉴的.

3.5 科研支持:“分工精细化”日益突显

日本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非常注重体育科研支持的投入.体育竞技的发展离不开体育科研的支持,可以说体育科研是竞技体育发展的驱动力和“内核”.日本为了提升重点项目的竞技力与备战效率,建立了国家级体育科研中心,实施奥运训练、科研攻关,强化技术、情报、医疗支援体系地建设.

在体育科研支持上,尤其注重“科技驱动”、人才引领与团队致胜的融合,主要由体育厅等官方机构来执行.在具体实施上,越发体现为分工精细化的特征,从建立国家体育科研中心专门成立运动资讯部、运动医学研究部、运动科学研究部与营运部等4个部门,再到后来,成立体育情报中心、运动大数据中心与体育科技发展中心,体现了日本政府对运动员的备战与训练积极支持,同时,也体现出日本政府对体育情报信息的高度重视.

相对比而言,国内体育科研主要集中在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以及各个省市、各大高校体育科研中心.从目前科研产出效应上来看,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科研中心成果产出较多.然而,从竞技场上应用来看,国内体育科研服务于竞技训练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待于提升.主要集中于专项性突破能力不足,借鉴日本体育科研多类部门如资讯部、研究部以及体育情报中心等,国内则亟待建立国家级竞技体育专项化研发中心、运动大数据中心以及体育科技发展中心等,来适应现代化竞技体育的需求.

4 结语

在“体育强国建设”时代强声下,国家对备战奥运、竞技体育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加上我国长期以来积累的竞技经验,应对东京奥运会有着高度的理论自信与实践基础.与此同时,借助SPLISS分析模式中的5大支柱因素,对比研究邻国日本的竞技发展策略,结合我国当下国情与竞技体育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发展的路径,对于我国竞技体育转型、升级与备战奥运都有着较高的理论与现实价值.未来可依据SPLISS分析模式,对可能影响我国竞技体育的潜在不良因素进行筛选与整合,摸索出符合中国竞技体育成功的关键性影响因子,为中国竞技体育竞争力的突破与提升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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