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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现状和对策与建议

2021-11-16周建昌褚剑峰

长江蔬菜 2021年19期
关键词:绍兴市蔬菜农产品

周建昌 褚剑峰

导读:除越城区外,绍兴已全部建设完成市县两级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为全面掌握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运行情况,阐述了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结合本地实际的对策,建议稳定机构,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结对帮扶,创新合作机制,旨在不断提升服务蔬菜、瓜果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实施蔬菜等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据农业农村部信息,目前全国实现农产品检测体系地市全覆盖和县级基本覆盖[1]。绍兴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目前除越城区外,已全部建设完成市县两级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共有农产品质检中心(站)6个,检测人员近30人。因此,进一步全面掌握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运行现状很有必要,并对当前存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提高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1 绍兴市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现状

1.1 硬件条件大大改善

绍兴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通过实施中央和地方共建项目,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县级质检站基本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大型精密检测仪器。市级中心在县级的基础上,更是配置了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高端仪器,使检测范围更广、精密度更高。

1.2 技术支撑能力增强

检测能力也快速提升,县级质检站检测能力实现从无到有,蔬菜检测方式从单纯的定性分析扩充到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检测范围由单一产品扩展到种养殖各类农产品[2]。市级中心已连续多次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双认证”,检测参数由2013年的233项调增到现在的283项,涉及农(兽)药残留多项重要指标,其中蔬菜检测指标由原来的93项扩增到143项,检测范围不断扩大,为服务本地蔬菜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5-2020年,市级中心抽检全市基地蔬菜2 902批,合格2 815批次,合格率97.0%,保持总体稳定向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当地蔬菜质量安全。

全市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成功创建省级或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切实保障了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

1.3 运行发展市县有别

目前由于机构改革,建成后的各检测机构运行情况各有差异。市级中心年均抽检蔬菜等各类农产品1 200批次以上,进行相应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的定量检测工作,基本满足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监管需要。在县级层面,如柯桥区和嵊州市的农产品质检站,大部分仪器设备及相关工作职能已整体划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上虞区农产品质检中心主要承担全区以基地蔬菜、水果等为主的农残监测和乡镇农产品自检室技术指导工作;诸暨市农产品质检站挂牌于当地农业执法队,该站虽已通过实验室“双认证”,但承检参数较少,仅能检测蔬菜、水果中的17种农药残留,且定量检测业务较少开展,以快检业务为主向公众开放;新昌县农产品质检中心虽已配置了大型仪器设备,但检测人员紧缺,基本未开展检测工作。

2 存在问题

2.1 工作职能弱化,检测队伍不稳

机构改革后,由于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工作重心和关注点不同,对农产品检测机构的重视程度呈下降趋势,检测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大。如上虞区中心虽有5人,但其中3人分别借调到其他单位,实际在检测岗位的只有2人,除做好日常检测和乡镇快速检测技术指导外,还需经常协助配合区局开展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诸暨市质检站因挂牌于执法队,目前人员配置方面更倾向于加强执法力量,检测工作基本没有开展,职能呈下降之势。又如市级中心编外检测人员在补缺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不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编外人员收入低,发展空间不大,工作一段时间,辞职的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大。同时,编内人员也因检测工作单一枯燥,且有一定危害,陆续考上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均对检测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影响。

2.2 设备利用率低,体系不够健全

虽然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都配备了中高端检测设备,但普遍存在有设备未使用、检测功能逐渐弱化等问题,没有达到人与仪器的最佳配合[3]。如新昌等地虽有大型精密检测仪器,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长期未操作,导致设备使用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之初没有上级机构部门指导,如上虞区体系建设和运行还不够完善,并未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等要求制订完善的体系文件,缺乏为相关检验出具有力证明性质数据的能力。诸暨等地虽然制定了较完整的管理体系文件,但是执行不到位,岗位职责划分模糊不清,管理混乱。

2.3 检测能力薄弱,缺乏可靠性

由农业部门主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如上虞能检农药残留参数40多项,但未通过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虽然年均定性或定量检测蔬菜、水果等1 300批次,但检测数据缺乏可靠性。由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如柯桥区和嵊州市农产品检测站,虽然已有农产品检测职责,但仍以原市场监管食品品种为重点,对农口部门送检的初级农产品未给予高度重视,会检的农(兽)药残留参数也偏少,能力不强,不能完全满足当地农业部门监管的要求。同时,检测人员技术能力不高,存在检不出、检不准问题,难以很好完成日益繁重的农产品监管与监测任务。

3 对策建议

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体系是基层的监管源头,是我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追根溯源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产品流入市场过程中的最后一个质检环节[4],建设意义重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精神,结合绍兴市农产品质检机构运行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3.1 稳定机构,加强检测队伍建设

一是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进一步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树立“检测强、监管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才有保障”的工作理念,按照“五有”“五无”要求[5],稳定质检机构,强化履职能力,引进一些农产品检测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二是以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和合格证制度为主要工作着力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履行监测职责,同时加强对本地区乡镇生产基地的快速检测技术指导等工作。

3.2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水平。定期对人员进行检测业务和管理培训,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综合能力。同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突出监测重点,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并加强对检测结果的分析研判。

3.3 结对帮扶,创新合作机制

一是国家级、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与县级加强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结对帮扶模式[4],帮助有基础条件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双认证”,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法律性。二是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合作或探索性资源整合,发挥各自优势,对当地一些特色农产品如绍兴的笋瓜、新昌的茭白、上虞的杨梅、嵊州的桃形李等,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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