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深化“放管服”改革探析

2021-10-23白志华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放管服

白志华

[摘要]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大程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当前,“放管服”改革面临简政放权不彻底,监督管理不到位,服务效率不够高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应不断激发“放”的活力,强化“管”的力度,提升“服”的品质,在市场准入、创业投资、企业经营、社会法治、政务服务、公共政策等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1)10-0037-04

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动力,极大影响生产力和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1],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具有保障作用。当前,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压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放管服”作为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以及政府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理应成为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催化酶”与“孵化器”[2]。通过“放管服”改革,大力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将有助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支撑,更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举措,减少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进而打造活商的市场环境、兴商的投资服务环境、乐商的企业经营环境、便商的政务环境、惠商的政策环境、亲商的社会环境和安商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全面培育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一)“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集活商、兴商、乐商、便商、惠商、亲商、安商等特征为一体的企业发展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催化剂,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驱动和牵引,其逻辑是以“量”的增减驱动“质”的提升,即通过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打通堵点、破解难点、补足短板,不断升级服务品质。激活“放”,就是把该放的权彻底放出去,该减的事项全部减下来,该破除的障碍及时清理掉,实现审批全链条优化。强化“管”,就是要把应该管的管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全过程监管公正。提升“服”,就是更好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全周期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外部支持。

(二)“放管服”改革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市场主体提高生产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这离不开特定制度背景下符合中国国情道路的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减税降费,纾解企业融资困难等措施,可为市场主体解绑减负,进而提升企业发展动力,释放企业发展活力,驱动企业聚力经营发展,不断夯实和提升企业生产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一是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外来投资者的信心。在市场投资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保障。二是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的压舱石。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可为企业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通过优胜劣汰的一系列机制,让市场决定企业去留,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励企业靠能力发展、用产品说话。

二、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放管服”改革存在的問题

当前,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程度仍有不足,在市场准入、法治建设、服务水平上存在短板,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面临的问题与“放管服”改革息息相关。改革的过程也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目标,不断发现问题、呈现问题、诊断问题、破解问题的过程,涉及对方利益、多个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循序渐进开展,蹄疾步稳推进,不能一蹴而就。

(一)简政放权不够彻底,营商环境“市场化”程度不够

其一,简政放权仍不充分、不彻底。一方面,放权存在“甩包袱”之嫌。一些地方存在选择性放权、放责不放权等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多跑路”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生产经营还存在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行政审批事项仍有较大压缩空间,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其二,指导简政放权的政策文件需要进一步精细化。一方面,地方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稍显迟滞,不合时代发展的政策、文件没有及时废止和重新修订。另一方面,地方和部门制定的各种政策条款中,针对民营经济存在隐形歧视,呈现出“卷帘门”“玻璃门”“弹簧门”特征[4]。其三,权力边界尚待理清。政府部门权力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现象仍然突出。部门间文件冲突、职能重叠、重复执法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营商环境“法治化”程度不足

其一,市场监管执法不规范。表现出多头检查、任性执法、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5]。一些地方,企业检查中存在“钓鱼执法”、故意“找茬”行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腐败渗透于审批、管理、监督、处罚、资格认证等各个环节,权力寻租行为需强化遏制。其二,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需进一步整治。不同程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地方工作人员规避责任不作为或慢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领域仍然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招投标等现象。其三,涉企收费需进一步规范。收费“减法”不彻底,内外部监督不完善,制度建设需强化。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依然较多,部分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依然禁而难止,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服务品质亟须加强,营商助商整体服务效率不高

其一,思想认识和服务理念有待提升。政企间沟通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亲商重商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时仍有顾虑,怕踩红线,怕惹麻烦,束缚了手脚。一些地方,“软”“硬”件环境建设不协调,只重视招商,不重视安商、留商和营商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其二,惠企政策执行不顺畅,存在“上热下凉”现象。由于宣传不足,一些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够,不知道如何享受惠企政策。同时也存在基层工作人员执行政策不主动的行为。地方对上级扶持、优惠中小企业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中梗阻”问题需要扭转。其三,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需继续推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有承诺无践行情况时有发生。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问题在招商引资中仍然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对策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量”“质”并重,量是基础,质是内核。实现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不仅要注重硬件环境建设,更应关注软环境的升级,真正实现放权彻底、监管有力、服务高效。

(一)做好减法,激发“放”的活力

全面深化“简政放权”重点在减“量”。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办证办照时间,为企业办理业务创造便利,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业务办理成本。

首先,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拓宽市场准入门槛,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适时公布PPP项目清单,广泛吸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相关行业隐性壁垒。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能增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减少政府在事前管理上的任意性,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执行与落实,打破部门间信息“数字烟囱”,实现互联互通,以“数据跑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其次,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加强信息公开,理顺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探索“容缺预受理”制度,简化手续、缩减时间、降低成本,实现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实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随时解决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运转稳健。三是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提升政府公信力,求真务实,兑现政策承诺,杜绝“开门招商、关门宰商”不当行为,确保企业引得来、留得住、扎得下、能发展,尽力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二)做好加法,强化“管”的力度

首先,营造监管规范的企业经营环境。一是规范清理涉企收费。要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收费,系统梳理涉费的项目、依据、范围、标准、额度等内容,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活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严格执行。三是规范完善监管方式。要不断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

其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要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破解公共行政中的怠政、懒政现象。二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防公权私用、公器私用,杜绝权力不当干预,遏制权力寻租。三是不断强化司法保护。要严惩各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拓宽涉企案件纠纷解决途径,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打击各种不当获利行为和侵犯违法行为,以严格的市场监管为企业修筑防火墙。

再次,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一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廉洁政府建设对营商环境具有显著的改善效应[6]。地方政府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常思为企业排忧解难之策,多谋雪中送炭之事,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推手。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容错纠错办法和界定机制,打消领导干部服务企业顾虑,鼓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二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以“红黑”名单制为抓手,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制度,不断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三是营造亲商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改善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扭转社会“轻商”观念,形成重视创业,爱护、尊重企业的共识,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激活乘法,提升“服”的品质

首先,营造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一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合理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快审批职能集中,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审批平台。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7]。对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管理,构建行政审批局、政務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三是完善营商环境领导组织机构。赋予相应职权和责任,专人专编,专职专岗,统筹推进营商环境规划、指导、监督、服务等相关工作,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各级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

其次,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惠企政策体系,构建利企政策“清单”,确保“清单”落实到位。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做好金融、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不断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转让机制,紧盯重点项目,确保土地资源用在刀刃上。三是打通政策落地渠道。提升政策制定前瞻性、系统性,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及细则。提高政策制定和推送效率,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为企业开展“政策免费培训”“送政策上门”等多元化服务,打通政策惠企最后一公里。

无论简政放权的“减法”还是强化监管的“加法”,都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是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构建秩序,为发展创造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放”“管”,提升“服务”,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只有市场主体能够充分感知并享受到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并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稳固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J].管理世界,2012(4):9-20.

[2]王佃利,洪扬. 从制度优势到治理效能的实践逻辑——基于“放管服”改革的分析[J].理论学刊,2020(2):34-42.

[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1).

[4]刘志彪. 平等竞争:中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之本[J]. 社会科学战线,2019(4):41-47.

[5]程波辉. 制度—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理框架及其检验[J]. 行政论坛,2020(2):106-111.

[6]郭鹰.政府清廉建设对营商环境的改善效应分析——基于全球79个国家(地区)的经验数据[J]. 浙江学刊,2019(4):152-159.

[7]后向东.论营商环境中政务公开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行政管理,2019(2):17-22.

责任编辑:籍雪梅

猜你喜欢

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放管服
淄博市淄川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老工业区转型
准入规制与经济增长:基于跨国面板数据的分析
县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盱眙经验”
高青县坚持“转创增”深化审改助力经济发展
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研究
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放管服”
营商环境视野下的自贸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析
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更多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