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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华日军在东北遗留毒弹问题及建立处理毒弹应急机构的现时需要

2021-09-28金润锦

理论观察 2021年5期
关键词:沟通交流隐患

金润锦

关键词:国际公约;遗留毒弹;伤人事件;隐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应急机构;沟通交流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5 — 0101 — 06

日本境内的制造毒剂的大久野岛在战争期间研究并制造生产了大量的毒剂,装填炮弹后源源不断的输入到中国。战争期间,位于齐齐哈尔的516及位于哈尔滨的731两个臭名昭著的恶魔部队,相互勾结,研制实验生化武器,在研究过程中灭绝人性的使用活体做为实验材料,而且残害手无寸铁的中国百姓,突破人类的道德底线。战后又将大量的生化武器遗留在东北,毒弹泄露伤害事件的发生,令受害者及其家庭痛苦终生,血淋淋的伤害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战后随着遗留毒弹时有伤害事件的发生,我国做出了各种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战败时遗弃化学武器的事实日本政府一直竭力掩盖,日军秘密遗弃的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的破坏,日本却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20世纪80年代,随着对日军化学战研究的深入,日本政府对化学战的责任承担问题突显,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日本政府无法抵赖、无处遁逃。

1993年,世界各国签署了新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国和日本都是签约成员国。按照规定,日本对半个世纪前战争结束时遗弃在中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即毒气武器有销毁的义务和责任。日本政府承认在中国遗留毒弹的事实,也在进行遗留毒弹的善后工作,但探查源头不深入,工作进展缓慢,不尽人意。

时至今日,日遗留毒弹的处理远没有结束。对于在中国遗留毒弹的确切资料,日本政府始终没有积极查找求证,这使得遗留毒弹的问题始终悬而未绝,像根巨刺一样横亘嗓口,令国人无法安心。敦促、配合、协助日本政府处理销毁的同时,中国着手建立配套的毒弹处理应急机构是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并发动各界力量,扩大相关宣教教育的力量,继续关注、研究、探索、求证,不遗忘,不懈怠,不放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及环境安全而努力。

一、日本违背《日内瓦议定书》国际公约的“明知故犯” 

对于化学武器的危害性和危险性,人们其实是早有认识的。因为在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所造成的伤害远比常规武器严重,特别是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化学武器的使用,1920年1月“国际联盟”应运产生,1925年6月17日通过《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简称《日内瓦议定书》,日本是签字国之一。所以对于日本在侵华战争中使用毒气武器的行为,是绝对的“明知故犯”。

毒剂的研制生产是违背国际公约的,日本深知这一情况,所以日本的化学研制及化学战极其隐秘,是日军中的绝密,战败后又秘密处理。二战期间侵华日军在中国进行化学战的罪责,战后审判中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追究,而对战败时遗弃化学武器的事实日本政府也一直竭力掩盖,逃避责任。

通过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筚路蓝缕开拓局面的历史研究学者、社会团体、日本民间憎恨战争、热爱和平人士、以及一些良心发现的曾参加侵华战争的日本老兵的不懈的努力,剥丝抽茧,拨开云雾见天日。曾经的事实点滴、捡拾考证、揭露化学战真相的丰硕成果及战后遗留毒弹事件的发生,日军研制使用化学武器的事实被逐渐认证,日本政府妄图抵赖的无耻嘴脸无情掀开,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违背、践踏国际公约,研制使用生化武器,昭然若揭。

二、侵华日军在东北遗留毒弹不争的事实

(一)日本背弃公约研制化学武器

欧洲战场上的化学武器威力,引起了日军的极大兴趣与关注。1918年4月,日军成立“临时毒气调查委员会”(1918-1919)这是日军对化学武器的的调查初始阶段。从一开始就是在军部的直接控制下,并且是得到了天皇的认可。筹备及建立“陆军科学研究所”(1921-1931)是日本化学武器的正式开发阶段,以及在“陆军第六技术研究所”(1931-1945)下的各种化学武器的制式化及应用。毒剂的研制生产是违背国际公约的,日本深知这一情况,所以毒剂的研制基本是靠自己的力量在秘密地进行。

化学武器是装填了化学毒剂的武器,因此化学毒剂亦可称为化学武器的基础。为了保守机密,所以日本军队在一般场合下用各种颜色代表毒剂,黄色是糜烂性毒剂的代号,对外称为“黄剂”;窒息性毒剂(光气),命名为“青一号”,用蓝色代表;全身中毒性毒剂(氢氰酸又称氰化氢、青酸),命名为“茶一号”,用茶色(即褐色)代表;喷嚏(呕吐)性毒剂(二苯氢砷),命名为“赤剂”。催泪性毒剂,以绿色代表。

这些研制生产的毒剂进行装填制成毒气炮弹,由于需要保密,毒气炮弹的外部没有任何文字标识,只用色带标志。毒气炮弹的称呼同化学毒剂的制式名称是一致的。糜烂性毒剂装填的炮弹被称为“黄弹”。装填窒息性光气的炮弹为“青白弹”。装填了巨毒的氢氰酸炮弹称为“茶弹”。装填了喷嚏性毒剂的炮弹是“赤弹”。催泪性毒气弹则称为“绿弹”。

(二)日本陆军、海军毒气生产基地

从地图上消失的岛屿——大久野岛。大久野岛位于有名的濑户内海之中,如今是著名的“国民休假村”。然而在第二次世界期间,大久岛屿是极其秘密的孤岛,为严格地封锁消息,日本把大久野岛从地图上抹去。1927年,根據日本陆军省的命令,在大久野岛上建立生产毒剂的工厂,这座岛屿在战时是一座庞大的毒剂生产制造基地。目前掌握的资料,大久野岛在1931年至1945年8月,生产的各种毒剂为6616吨。日本投降时,留在日本本土上的毒剂还有3647吨,因此至少3000吨以上的毒剂被用到各地的战场上。

日军海军的化学武器工厂——相模海军工厂。日本军队的兵器制造一直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系统,但陆军的化学战准备是主要的。战争期间,设在大久野岛的毒气工厂的毒气总制造量占日本军队毒气总制造量的九成左右,其余部分则是海军系统的毒气工厂制造的。相模海军工厂生产760吨,战后遗留在日本国土内的有268.4吨,送到战场上的毒剂近500吨。

大久野岛上的忠海兵器制造所和平冢家的相模海军工厂是战争时期日本军队制造化学毒剂的主要基地。这两个工厂制造出来的化学毒剂,有一部分在本工厂被直接装填到化学武器如毒弹、毒筒中,有的被运送到专门的装填工厂装入化学武器中,也有的以罐装毒剂的形式运送到中国战场。在美国军队的档案资料中,有关于日本军队将毒气武器装备关东军的部分记载,根据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关东军所配备的毒气武器数量很多,而且由于关东军在中国的东北地区除进行实验外,没有在战争中大量使用毒气武器,因此大量毒气武器是被遗留在中国东北的。

(三)日军在黑龙江建立细菌及毒气研究实验基地

很多人知道731细菌部队的名字,知道这一部队曾在中国东北进行过残无人道的活体实验,突破人类底线,刷新对人性残暴的认识。更是由于哈尔滨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陈列馆,更多国内外人士对于日军在战争期间进行生化战的事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时至今日,与731相比,依然很少人知道,在日本的关东军中,存在过一支以化学战的研究实验为目的的专门的化学部队,这支部队与731部队的罪恶本质相同,而且与731部队协同配合进行人体实验,它就是位于齐齐哈尔市的日本关东军化学部—516化学部队。

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1937年日本陆军在东北齐齐哈尔建立了关东军技术部,内中设有化学兵器班。1939年正式成立关东军化学部,组建五一六部队。五一六部队在日军的化学战系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把在日本化学武器生产与在中国战场上化学武器使用联系起来,与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大量化学武器亦有密切关系。

一种被称作气体发生器的设备亦称为“死亡之箱”是这两支部队联系的主要媒介,把这两支恶魔部队的联系起来的不仅是这种设备,更重要的是这两支部队共同的目的——使用毒气进行人体实验。七三一原队员越定男提供了重要证据,他在1993年10月10日向日本《战争责任研究》的编辑山口俊明介绍说:在七三一部队进行最多的是毒气实验……使用的毒气有芥子气、氢氰酸等,把“马路大”推送进去,毒气就喷出来,外面十多个人有的端着德国造的相机、摄像机拍摄,有的记时,有的记录。“马路大”的表情时刻在变化,一会儿喷出泡沫,一会儿吐出血,而观察的人却毫不动生色地各大自做各自的事……我向这个实验室运“马路大”,看到的这种实验一年间总有百十回吧,所以毒气实验是经常进行的……(日本战败时)撤退时最要紧的是处理那些“马路大”,一个不留地全部杀害了,大部分是被毒气杀死的。

通过以上所述,我们能清晰的看出,从事化学武器研究的五一六部队和从事细菌武器研究的七三一部队是不折不扣的恶魔兄弟,不分主次。

(四)日军泯灭人性的活体实验

尽管日军对于毒气实验尤其是人体实验的情况严格保密,但是战后还是有许多证据暴露出来。

1983年庆应大学的教授松村高夫带领他的研究生在日本的旧书店找到了两份旧日本军队使用活人进行细菌实验和化学实验的报告。其中一份专门的毒气实验报告名称是《因黄弹射击引起的皮肤伤害及一般临床的症状观察》,记载了1940年9月7日-10日由日军所进行的一次向人体发射芥子气毒弹实验。向三个地点发射芥子气弹,每个地点都放置有着装、防护面具及防护环境各不相同的一组活人。第一区域5个人,第二区域6个人,第三区域5个人,每一个人有一个三位数的编号,观察被炸地點各种人被害后的结果,这些人是日军俘虏的中国人。这次实验是由一系列实验组成,除射击实验外,还包括原水实验,即强迫被实验人员饮用含有毒剂的水溶液,观察后果。接种实验,即抽取实验人员身体中出现水疱中的液体强行注射到被实验人员的身上,观察结果。实验报告有39页,这些报告是日本侵略者用刺刀蘸着中国人的鲜血写就的。

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的图书馆,有军医金原节三(1937年8月任日本陆军省医务局医事课员)的《陆军省业务日志摘录》,其中有重要的关于进行各种化学毒剂的人体实验资料。其中一份署名为陆军科学研究所近藤军医中佐于1939年4月21日写的《在满州进行的特种实验的报告》中,叙述了由陆军科学研究所和关东军技术部化学兵器班(即后来的516部队)进行的芥子气、路易氏气、光气、氢氰酸等致死性毒瓦斯和喷嚏性、催泪性毒瓦斯的对人体的实验。从实验结论中可以看出,如果没有人体实验是绝对不可能的。

1939年,日本广川书店出版了本名为《毒瓦斯及试验法》专著,作者是日本内务省防空研究所的内务技师、药学士汤川新太郎。在这部专门讲述毒气问题的著作中,详细介绍了芥子气和路易氏气的性质和伤害情况,还附了18幅照片。那些照片表现的是被毒气伤害后的人体各部位,有的是在染毒后发生水泡的情况,有的是在水泡破裂后皮肤溃烂的情况,也有治疗后留下的伤痕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然证明是在进行毒气伤害的实验。与照片对应,在书中附有一张图表,表示的是在“一个人的左右手同一部位分别滴上同量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后的伤害情况,对该伤害观察了47天,图表则记录两处被害恢复的情况。很明显这是人为的染毒实验,而被实验对象显而易见,是失去人身自由的俘虏一类人。

无论日军怎样抵赖,无论日本政府如何掩饰,在这些强有力证据的前面,显得是那样的可耻可笑,日军研究毒剂并用活体进行实验的事实开始暴露。随着这些证据的暴露,及专家学者们的不懈探究,日本的化学战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并越来越清晰。

(五)活体毒气实验过程

为揭露七三一部队的内幕做过巨大努力和贡献的森村诚一在其著作《恶魔的饱食》中记载:当“马路大”被绑到柱子上时,就已经意识到即将到来的结果,因此都拼命猛烈地反抗。担任警备任务的特别班的军人就用棍棒猛力殴打他们,直到把这些人绑到车上。一次实验推进一个人,一天平均“消耗”四五个“马路大”。实验的情景更是残忍的:被关在玻璃罩里的“马路大”瞪着愤怒的双眼,想挣扎着冲出来,但身体被牢牢地绑住而无能为力。五一六部队的队员们接通电源,打开旋钮,安装在一旁设施中的风扇转动起来,烧瓶中的茶褐色青酸被加热,逐渐生成了气体。毒气顺着管道进入关“马路大”的玻璃罩。在产生毒气的设施中有一台由日本岛津制作所制造的毒气浓度计,随时记录毒气的浓度,可以从中得到使“马路大”致死的毒气的数值。毒气进入玻璃罩时,被绑在柱子上的“马路大”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喊,身体拼命地挣扎蠕动,接着就见眼睛向上一翻,口中吐出白沫,四肢僵直,头忽地垂下去,生命就此结束。据原队员回忆:被氢氰酸毒死的“马路大”,脸上呈现格外鲜红的颜色;而被芥子毒死的,则全身都是水泡,像被烧伤的一样,惨不忍睹。

现代日本医学技术的进步发达,有着在战争期间披着人皮但内心完全是兽性的所谓军医通过进行人体实验而获得的结果的巨大支撑。真正的医学,尊重生命,救死扶伤为宗旨,以人的生命当做实验品,残害活人而获得的成果,是军国主义的残暴与个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玷污医学的圣洁,与医学背道而驰。

(六)遗弃的化学武器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撤退时日军把化学武器秘密埋藏在地下或投弃在江河中。原日军关东军化学部(五一六部队)队员若生重作和高桥正治证实:“因为五一六部队是秘密部队,所以在终战前撤出齐齐哈尔……”,“从(1945年8月)13日早上开始就把毒气罐等都丢到叫嫩江的那条大河里,那是命令……”“是用五一六部队建筑班的汽车,工人把毒气弹堆到车上,丢到江里去的。都是毒瓦斯弹,据说是芥子气和路易氏气等三种类型。原日军关东军化学部练习队(五二六部队)队员金子时二在1995年证实,他在部隊即将撤退前,曾奉命参加了200多个毒剂罐埋到地下的行动。2006年3月21日侵华日军老军吉田勇雄的回忆:1949年8月9日,接到上级的命令,让把仓库中的200枚毒气弹和其它兵器都扔到周围的几口时中”。60多年过去了,环境变化很大,吉田没有找到那口水井。1998年在日本进行毒气展时,侵华老兵铃木启久说出埋藏心中多年的秘密:在战败之际,曾把化学武器扔到江里。

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制的毒剂,有多少被运到中国战场使用,目前尚未找到确切统计。大久野岛兵工厂中,扣除战后留在日本国内的866954支各种毒气筒,已经装备日军的毒气筒或毒气弹共达4669092支(发)。曾根兵工厂中实际制造的毒气炮弹有1612626发,扣除战后留在工厂仓库中的毒气炮弹,装备日军的毒气炮弹也有155万发以上。由于资料不充分,数据并不十分精确。但就是根据这些不充分的资料,足以让人震惊。

战后日遗化学武器在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发现,但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据有关资料初步统计,日遗化学武器伤害的人数在3000人左右。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政府成立“日遗废毒弹处理委员会”,将当时发现的遗弃化学武器采取集中深埋的方式加以处理,但是被日军掩盖的化学武器情况至今不明。这些埋在地下的化学武器已经严重锈蚀,对中国人民的生存环境是巨大的隐患。

(七)遗留毒弹伤人事件

1945年8月,黑河马厂法别拉村村民何长安的父亲从兵营拣回一个里面有液体的毒气桶,当作药水喷洒灭蝇,致使全家七口人中毒,1岁的小弟弟全身溃烂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

1970年正月十六,齐齐哈尔依安县双阳农具铁匠铺回炉回收的炮弹,在炉中,毒气喷出,喷到马允荆脸上,当时就倒在地上,说不出话来,送医院后死亡,在场18人中毒。屋子里的怪味持续10多天,铁匠铺停产半个月之久。

1982年7月16日,牡丹江市政建设总公司的2名工人及3名民工在光华街挖排水沟的时候,发现了地下稀泥里有3个铁罐。从罐中喷出褐色液体,在场的几人不同程度的被溅到,全部中毒。都留下很严重后遗症,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身体、精神和经济上受到很大影响。

1950年8月。齐齐哈尔的原省第一师范学校修建校舍,从地下挖出了两个大铁罐。工人们打开了螺栓,一股特殊的气味冒出来,里面有半罐液体。学生好奇,倒出一些拿给化学老师崔英勋鉴别,崔老师开始以为是甘油,右手指沾并抹在左臂上,发现不对后马上用水冲洗。崔老师的手臂和右手留下后遗症,活动受影响。而现场的一名工人以为是酒,喝了一小口,送往医院的途中极其痛苦的死亡。

1987年10月19日,一重集团(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工厂到供应处化,拿来少许半瓶粘稠的油状液体,请帮助鉴定。在测试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冒起浓烟,全楼200多人被熏得跑到了外面。此次事件10余人中毒。

2003齐齐哈尔8.4芥子气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毒范围最广,中毒面积最大,中毒人数最多,中毒程度最深,影响最大的一次日遗毒弹伤人事件。被感染人员44人,其中33岁的河南籍务工人员李贵珍死亡。事件中有几名儿童受害。

以上只是一小部分,确凿案例还有很多。伤害者痛苦终生,而有的死者至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战争早已结束,但战争的残毒伤害却在持续,而这种结果是无辜的中国百姓在承受。

三、遗留毒弹的销毁责任与协议

(一)“日本销毁遗弃在中国化学武器”备忘录

1993年世界各国在日内瓦签署了新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并于1997年4月29日开始生效,全球有135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都成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成员国。新的条约规定:缔约国有义务销毁遗弃在其他缔约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并应在10年内完成。按照这一规定,日本对半个世纪前战争结束时遗弃在中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即毒气武器有销毁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新的公约规定,日本应该在2007年将其全部销毁。经过两国政府多次外交磋商,日本政府承认日军遗弃在中国化学武器的事实。于1999年签订了“日本销毁遗弃在中国化学武器”备忘录,就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问题达成共识。

2005年12月7日,日本政府对中日两国共同开展的回收、处理侵华日军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问题基本确定方针,将2007年4月的处理期限延长5年,至2012年4月。时至2007年末,日本销毁在中国化学武器工作仍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此期间又有毒气伤害事件相继发生,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响,更为关注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日军遗弃化学毒气弹问题。中国政府多次照会日本政府拿出诚意,以负责任的态度,把遗弃化学武器当作一个重要的战争遗留问题积极处理好。

文明在于尊重自觉,不仅仅是靠法律及协议的约束。日本政府在战争期间所犯下的罪责,应本着忏悔、反省、自责、赎罪的根本出发,积极主动的去承担犯下的历史罪行,以实际行动减轻对侵略国家的伤害。但事实上,日本政府的做法令人失望。

(二)延长遗留毒弹处理期限

2010年9月1日,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启动仪式在南京郊外举行。(日军遗留化学武器主要在东北地区,华中华南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遗留。在战争期间,日军在南京曾设立过规模庞大的日军毒气武器工厂,战后发现了一些遗弃学化武器)日军政府在中国南京设立首个处理日遗化学武器销毁的设施,启动销毁进行,标志着处理遗弃化学武器工作由挖掘回收进入销毁的实质性阶段。这对日中两国来说具有深远意义。

在2012年2月14日召开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67次执行理事会期间,中日两国代表共同向执理会提交了关于销毁计划的报告。执理会通过了有关逾期问题的决议,日方承诺在2012年4月29日后继续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履行遗弃国承担的义务,并在国际监督之下,尽早完成遗留化学武器销毁工作。日本处务省16日宣布,日中两国政府决定将日军在华遗留化學武器的处理期限延10年,已获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的同意,将争取在2022年底前处理完毕。

中国政府不懈努力,将日遗毒弹销毁期限由原定的10年延长至25年。保护百姓的生命安全,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是中国永远的初心与目标。

四、设立毒弹处理应急机构的需要

(一)遗弃化学武器托管仓库

今年是2020年,距已经延长遗留毒弹处理至2022年的时效过期,已不足两年。国际组织多次强调日本作为弃置方应负起销毁责任,并清除所造成的后果。中国全力配合协助,提供辅助工作,要求日本在约定期内清除解决遗留毒弹问题,不再继续造成伤害。

时至今日,当年侵华日军遗弃在我国境内的化学毒气弹远没有解决,如今战后已经75年,遗弃的化学毒弹严重锈蚀。根据中日备忘录,由日本出资,在中国境内建设遗弃化学武器托管仓库。把各地发现、挖掘出来的化学武器收集起来,委托中方进行封闭管理、特殊存放。目前,中国各地陆续设立了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吉林敦化等数个托管库,将已经发现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进行封存,将大量的化学武器处于“安全保存”阶段,等待最后的处理。

从始至终,日方对于遗毒弹处理销毁工作,不积极主动,进展缓慢。直到目前为止,都是中国已经发现并进行集中掩埋处理的毒弹,日方没有新的进一步的发现与查找求证。这样的态度与做法,是令人遗憾与气愤的。

(二)遗留毒弹的隐患

已经发现并已经存放于各地遗弃化学武器托管仓库中毒弹的归宿已然明了,但依据遗留中国毒弹的总数量除去这些已经进行处理及集中保管等待日方销毁的毒弹,还依然存在着没有被发现的至少百万枚的毒弹,这些未发现的毒弹如同隐匿的不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和环境安全,巨大的隐患因看不见摸到但又却实实在在的存于身边到而极其危险。

日军遗留毒弹,一部分是遗弃在日军仓库中,由于中国百姓对化学武器的一无所知,导致老百生到废弃的日本军营中捡拾回家,接二连三的发生毒弹伤害事件,造成了大量的无辜百姓的伤亡。因没有有效治疗方法,加之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这些受害者一辈子生活在毒气伤害的阴影里,断送了正常的美好人生;一部分被弃置于江河中,不知何时在何地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而“发淫威”,暴虐残害生灵,破坏自然环境;还有一部分则是埋藏在不知何处何地的我们生活的时刻脚踏的这片土地下,时刻威胁着国人的生命安全。

因为得不到日本提供的具体化学武器情况,隐形的至少百万颗毒弹在我们共存。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城市规模扩大的需求,城市建设拓展是必然,什么时间,什么样的场合,再次发现遗留毒剂,会以什么形式发生毒剂伤人事件,谁也无法预料。

(三)设立机构 长远谋划

从日本战败后至今,遗留毒弹的伤害极为惨重。日本遗留毒弹的销毁协议时限即将到期,那些未发现的大量毒弹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未发现不等于永远不被发现,现在不伤人代表不了未来不伤人,隐藏于江河湖泊下及大地之下的毒弹,成为了我们心中的不安,不安于它的不稳定性与毒性,期待于它的发现与销毁。

自中日两国签署“日本销毁遗弃在中国化学武器”备忘录后,日本负责处理销毁,资金由日本承担,中国配合辅助。随着到期时限的临近,建立毒弹处理销毁的专门的应急机构迫在眉睫。机构应包括研究此类专业的历史专家学者、毒弹处理销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士及专业的处置毒弹受伤人员的医护人员。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研究,深入查找抢救资料,挖掘真相求证,与日方民间研究学者保持联系,资源共享,确定更多的毒弹掩埋丢弃地点并第一时间到实地验证找寻;在时限期内督促跟进日方销毁的进度状况,掌握科学少害的销毁技术,减少危害;对毒气伤害有核心性的医学科研,能够对毒气伤害有对症的治疗方法;建立遗毒弹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应对发现毒弹后各种突发问题的解决能力;在日遗毒弹各地,申请专业销毁设施并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有专业的定期护养;与日本政府进行商谈,预留日后发现处理销毁毒弹的实际经费。

应急机构的设置并应长久存在,成为常设机构。保障在时限到期后,中国有强大的第一时间应对、处理、销毁的综合解决能力,把危害及伤害降到最低。

五、沟通交流 宣传普及

(一)科学研究无国界,加强沟通交流

如果日本政府真正认识到侵略战争的罪恶,认识到遗留毒弹对中国人民的危害,从谢罪赎罪还是人性良知的角度,采取积极的措施,查找侵华战争期间的详细化学战资料和负责化学战的高级官员所掌握的具体情况,及战败撤退时各部队接到“处理”毒弹命令后的处理结果资料,迅速准确的找到这些毒弹并进行销毁,就没有这些后续的伤害。日本对华侵略战争是罪恶,侵略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是罪恶,战后遗弃毒弹是罪恶,遮盖隐瞒是罪恶,妄图否认是罪恶,消极拖延是罪恶,日本政府的丑恶暴露无遗。

科学研究无国界,正义善良无国籍。日军使用化学武器事件瓶颈的突破来自于日本学者,他们本着追求、揭露日本在战争期间所犯下的罪行,希望政府自我反省,告别侵略,告别战争,珍视和平为出发点、使命感、责任感,在美国及日本尘封的档案馆、资料馆、旧书店,艰难查找。寻找证人及求证。日本和中国的历史研究学者,在共同的研究问题上交融碰撞,沟通交流,得以研究更加顺畅,事半功倍。正是因为他们对科学真相的执着与努力,使得日本化学战问题逐渐清晰明朗,日本罪恶的化学战体系得以呈现。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愈发反衬出日本政府的丑恶。反对战争,珍视和平,保护人权,是全世界全人类共同的希望与目标,科学研究无国界,真诚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开拓世界的和平与美好。

(二)宣传教育普及

对于侵华战争的化学战及遗留在中国的毒弹问题,日本政府一直讳莫如深。美国对日本的包庇保护,使得日本化学战罪行没有得到清算。加之日本右翼势力的反动鼓吹,而否认侵略战争,扭曲事实,否认在中国犯下的各种罪行,甚至黑白颠倒,美化侵华战争,将侵略战争称之为圣战,行径卑劣,不为人耻。日本国民在日本政府的蒙蔽下,对历史真相不清、不知,甚至误解。让广大人员包括日本民众认清历史真相,辨明是非,批判日本军国主义,维护加强中日友谊,是研究,是责任。

中国政府在外交层面的磋商,历史专家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取证,日本有良知的学者們等为了共同的目标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我们所要做的,将这些成果整理,使其简单明了,在社会广为宣传普及,使其成为科普知识广为人知。让人们了解化学战历史,了解遗留毒弹的相关问题,深入人心。增强国人们的爱国意识、科技意识、国防意识。培养基本的毒弹防范意识和基本应对能力,避免受遗毒弹的伤害。

(三)警惕军国主义的疯狂

侵华战争,尤其是化学战,是日本在军国主义肆虐之下犯下的罪行。日本全民族有权利知道历史的真相,亦有责任来承担这份由日本民族带给中国人民的巨大伤害。但事实上,日军政府拒绝承认侵略战争,对于化学战更是掩盖否认。不懂得反省、自责的民族是可怕的,没有未来可言。只有正视、反省,并用实际行动忏悔,才是拒绝做军国主义的奴役,避免重蹈覆辙的科学的科学历史态度。

日本化学战的具体情况,都掌握于日军的高级军官中,但从始至终,站出来做证的证人都是普通的下级士兵。下级队员们战后一直背负着沉重的罪责负担,不得解脱,而高级官员们则因为拥有部队的研究成果而身居要职,他们保持缄默,有时候甚至会跳出来叫嚣,进行否认污蔑,毫无反省之意。认清军国主义的疯狂的本性,警惕军国主义的复苏。

结论   

日本化学战的真相,一桩桩,一件件事实,让人的心灵受到无限的冲撞。战争的残酷,因战争而扭曲的、丧心病狂的灵魂,让人不寒而栗;疯狂残暴的军国主义的本性一览无余;日本政府不正视历史的态度,令人遗憾;遗留毒弹没有突破进展的问题,让人不安。本文求本探源,通过对研究资料的整理,理顺日遗化学毒弹的来源始末,列举毒弹伤害事件,以及日遗毒弹的处理过程现时状况,并通过学习探索,有了一些自己的一点思考,提出不成型的想法与提议。

战争过去七十多年,日本军国主义违背国际公约,研制和使用生化武器,并进行骇人听闻的活体实验,且在战后将大量毒弹遗弃在中国,造成后续的伤害,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真相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疯狂与凶残,照出了中国人民曾经遭受的巨大灾难,照出了日本政府的厚颜与虚伪。

研究历史,调查真相,整理归纳,清晰日遗毒弹的历史脉络。对于曾经的伤害,可以原谅但不能忘记!探求历史真相,是科学,是态度,是总结,是反思。科学研究,揭露真相。抚平伤痛,奋发图强!

〔参 考 文 献〕

〔1〕步平,高晓燕,笪志刚.日本侵华战争时期的化学战〔M〕.北京: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高晓燕,王希亮,编.日本侵华图志(第15卷,化学战与细菌战)〔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5.

〔3〕步平,高晓燕.阳光下的罪恶——侵华日军毒气战实录〔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4〕森村诚一.恶魔的饱食〔M〕.北京:学苑出版社出版,2014.

〔责任编辑:张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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