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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强化“三个到位”实现“三个转变”

2021-09-09罗意然

老区建设 2021年15期
关键词:示范村建房宅基地

近年来,上高县以打造全省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先行”县为契机,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规范管理上提前谋划、突出重点、率先探索、打造亮点,全力为全省宅改工作出经验、出典型。自2016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创新试点以来,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限定面积”的要求,投入资金1670余万元,创建示范村71个,通过整村示范推进,带动全县宅改工作全面铺开,退出宅基地2.2万余宗、207万余平方米。通过多年来宣传发动和有益探索,农户对宅改政策逐步认同并自觉遵守,农民建房审批管理日益规范,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这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到位”,实现了“三个转变”。

工作推动到位,农民群众实现“要我拆”到“我要拆”的转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对口负责同志、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街办主任为成员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并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不断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二是做到科学编制,确保村庄规划合理实用。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坚持“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对规划区内的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同时,充分考虑乡村未来发展,为发展产业预留弹性空间。三是坚持示范引领,确保改革管理取得实效。选择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宅改积极性高、交通便利的建制村,按照“一户一宅、户有所居、控制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整村推进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示范创建,有效改善了村庄“破、烂、危、脏”等问题。

审批监管到位,农民建房实现“无序建”到“有序建”的转变

一是优化窗口服务,确保群众“少跑腿”。规范乡镇审批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个部门内部联动的农村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及时受理农户建房申请,做到“一站式”办理发证。二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建房“有规矩”。按照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流程和“三到场”原则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做到 “六不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批、建新不拆旧的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超高超大的不批、一户多宅的不批、城镇居民到农村建住宅的不批),对农民建房实行全程监管。三是坚持村民自治,确保管理“水端平”。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各宅改村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宅基地退出、使用、分配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民治、民办、民监管”,不断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始终做到“一碗水端平”,量好“尺子”、扶稳“天秤”,确保宅改工作在阳光下推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严督实导到位,改革绩效实现“被动抓”到“争先干”的转变

一是严格督查调研。建立“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和“定期督查、集中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对各地宅改工作进行常态化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到各地联合开展调研,协调解决宅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创新开展评比。组织开展多形式的评比活动,将完成宅改工作情况与个人年度绩效挂钩。鼓励以“红黑榜”“流动红黄旗”等形式开展评比活动,在全县形成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三是落实考核奖惩。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对各乡镇和示范村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对工作排名前3名的乡镇分别按照25亩、20亩、15亩的标准奖励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旱地指标);每年奖励450万元给各示范村用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对在上级各种督查暗访中被点名批评的乡村實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作者简介:罗意然,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编辑:邵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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