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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2021-09-09田家伟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监管对策外卖食品安全

田家伟

摘 要:近年来,随着电商服务平台的迅速发展普及,外卖食品以其味美价廉、品种丰富、配送入户等优势迅速打开市场,深受广大年轻群体特别是上班族的欢迎。随着网络外卖行业蓬勃发展,食品安全隐患也成为了热议的话题。为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国家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但由于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基层执法监管压力依旧较大,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鉴于此,本文通过日常监管、数据查询等手段系统分析了互联网外卖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思路及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1 主要问题

1.1 公开信息不实,出现监管漏洞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但是,仍有部分网络平台准入审核不严,部分外卖食品提供者没有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无详细经营地址和相关真实信息,让消费者无法规避“幽灵餐厅”,使监管部门无从进行有效监管[1-2]。

1.2 经营场所不规范,食品安全设施不达标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虽然一定范围内受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但网络订餐具有隐蔽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游走在政府部门监管的边缘地带。此外,网络订餐食品还存在以下问题:①部分实体店经营场所不规范,缺少消毒柜、留样柜、灭蝇灯和挡鼠板等必要的食品安全设备设施;②部分食品未按规定存放,食品未按规定离地、离墙;③部分食品经营者缺少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④少数入网外卖食品提供者缺少实体经营门店。

1.3 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对消费者而言,食品安全是网络外卖订购服务的核心。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用不新鲜的食材加工外卖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部分商家对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者证照,未留存相关票据及食品原料证明;少数配送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配送容器、包装不规范,配送过程中食品被污染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较多。

1.4 新型监管手段匮乏

网络外卖食品发展迅速,其规模、形式日新月异,日常监管手段很难适应其发展速度,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3]。网络化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科技的手段支持,而在一些基层地区,不仅设备缺失,无法施行定时监控,在人力方面,日常的管理方式也难免会出现网络食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影响执法的效果。

1.5 基层部门面对电商平台执法困难

近年来,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公司发展迅速,占领了95%的网络外卖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平台公司应落实商家资质审核、定期清查、经营范围、上线信息公示等主体责任。而现实情况是,外卖平台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十分常见[4]。

以枣庄市市中区为例,该区共有美团、饿了么、饿了么星选3家网络订餐平台,均未在市中区设立分支机构。通过浙江商安科技有限公司反馈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2月,市中区上述3家平台共有商户2 941户,占全枣庄市26%,其中市中区共有违规店铺123户。对于网络订餐平台未公示许可信息违法行为,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由第三方平台或分支机构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由于美团、饿了么在枣庄市及市中区均未设分支机构,该区市场监管局缺乏直接行政处罚手段,监管效果较低。

2 对策与建议

2.1 严格准入审查关

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网络食品经营者强实体店核实工作,确保入网经营者具有实体经营店及登记信息真实可靠,确保其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详细的经营地址和经营者的相关真实信息应及时向消费者公开。

2.2 加强日常监测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有关外卖店厨房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经营场所是否采取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此外,监管部门还将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及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2.3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

加大《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要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同时,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经营者限期改正并公示,使其对食品安全有足够的认识。

2.4 加大网络食品安全基础建设

建立食品安全网络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明确监管责任,细化到人;加强基层政府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建立长效奖惩机制;增加计算机、手机、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装备配备,全力构建网络食品监管方式信息化、监管手段智能化、监管人员专业化。

2.5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订餐平台的约谈机制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与辖区网络订餐平臺建立约谈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规范,并定期对平台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护[5]。

3 结语

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网络外卖订餐已经成为当前餐饮服务市场主流,随之带来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监管部门严格准入审查、加强日常监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大网络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建立网络平台约谈机制等措施同时并举,才能构筑网络外卖食品安全防火墙,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金雨赟,李超.互联网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以扬州市第三方网络外卖平台为例[J].市场周刊,2020,33(9):38-40.

[2]岁正阳.“幽灵外卖”引发担忧 全程监管势在必行[J].中国信用,2019(8):44-45.

[3]赵琪豪.濮阳市华龙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20.

[4]曾哲.互联网外卖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市场周刊,2020(4):16-17.

[5]王三虎,贾娅玲.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挑战和对策[J].食品科学技术学报,2018,36(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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