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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视域下高校法学交叉融合课程建设探索与实践

2021-09-06许桂敏

中国大学教学 2021年7期
关键词:课程融合法学专业新文科

许桂敏

摘 要:新文科背景下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呈现出交叉融合趋势。为了顺应这一新的发展走向,我国高校应当及时总结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迎接跨专业对原有学科的补充、法学知识谱系的交叉整合、教学过程智能化与信息化的挑战,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强化完善,以期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呼唤、满足高速运转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关键词:新文科;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课程融合

基于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伴随新文科建设工作的稳定推进,我国普通本科高校法律院系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认识日益深化,并且以实际行动由“学习革命”向“质量革命”纵深转化。不可否认,在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改造升级的过程中,新文科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并已经纳入“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序列。以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法学“金课”为例,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统计,共计28门法学课程入选。但尚需要加快建设与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与新技术新方法相融合、与新文科教育改革相配套的法学类课程的探索与实践。换言之,课程是新文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与基础要素,应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法学课程中,探索基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学内容,构建跨学科的师资队伍,整合强化法学教学过程应用价值,提升法科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高校新文科法学专业交叉融合课程建设面临的挑战

新文科建设是新时代我国教育强国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之一。法学学科应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将传统法学专业推陈出新、升级换代。交叉融合成为高校法学课程改革的方向之一。如何既保留法学专业特色与优势,又能满足打破专业壁垒、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的新要求,成为全国高校共同面临的难题。

1.跨专业对传统法学学科有效配置补充问题

按照高校现有法学学科专业配置,本科生修完一定学分就可毕业。在高科技浪潮冲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依法治国理念下,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提出助力治国理政的要求,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建设。比如,开设新兴交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等。这些课程意在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素质和实践能力,继续增强法学应用学科的价值。正如陈宝生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仪式上所言,新文科不是新旧之意,而是创新的新[1]。高校法学课程设置在教学学时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因地制宜,适度增设一些新课程,比如网络空间法学课程等。

2.交叉性对原有法律专业知识融入兼容问题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与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紧密相关。以刑法学为例,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一方面要跟随刑事法律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要从刑法学理论前沿视角引入刑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最为明显的体现是民法典,它是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起,教师在民法学课堂上不能再固守原有的知识框架,有必要增加新内容。此外,法学涉及交叉性的学科知识,比如基因编辑、专利、商标、技术转让与许可等。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只有法学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交叉融合,才能满足信息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重需求。

3.科学素养对教师授课质量催化提高问题

高校法学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师德高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热爱教育成为教师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科学素养也是新文科对教师提出的必然要求。法学教师不但要追求课堂教学的高水平,还要掌握网络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技能。以中国大学MOOC为例,700多所高校与之合作,其中法学课程近200门。教师授课质量因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运用水平而有差异,更何况法学教学中,也有理工农医科学知识的穿插引入,这使得教师的科学素质成为职业要求的重要内容。

二、高校新文科法学交叉融合课程建设的目标

新文科不是生硬的多专业叠加,而是面向未来社会的认知重启与专业生态重构[2]。高校法学交叉融合课程的任务目标在于助力法学教育发展,推动法学人才培养高质量前行。

1.转变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发展理念

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好坏与国家强大、民族团结、法治人才辈出息息相关。法律与政治密不可分,因此,法学专业课程建设布局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应具有顶层制度设计意识,稳定政治站位,立足国家,放眼世界法学大格局,牢固树立新文科法学发展理念[3]。創新发展理念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而应化作实际行动,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以持续改进为动力,引导法学学科迈上新台阶。特别是在根本发展理念上,人民所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的新要求都与法学教育相关联。建设世界一流法学教育的重任,更要落实在高校法学课程建设上。

2.实现法学专业课程最佳优化组合

目前,全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学专业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刑法总论、刑法各论、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知识产权法以及三大诉讼程序法等,保证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概念和基础知识,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随着新文科建设工作的全面铺开,以法学专业课程为基础,逐渐建立健全法学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课程教学体系,达成法学与工学、法学与理学、法学与农学、法学与医学、法学与其他文科等交叉融合的课程组合,以优化专业课程的设计创新法学学科。

3.促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人。法学课堂教育是法学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尊重法学学科教育特点和法治人才成长规律的同时,新文科法学专业交叉融合课程的构建,将带动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涌现,将改变以往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局面,重塑学生的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以及法律实务应变能力。

三、推动高校法学交叉融合课程建设的具体措施

新文科背景下高校法学交叉融合课程的建设,目的在于改进原有课程体系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它不是形式上将多个学科简单拼凑和方向合并,而是以开放视角,吸纳新知识、扩展专业面,多方位释放各个学科活力,创新教学内容。其目标在于打破传统学科的界限从而实现新的知识交融,是更为彻底的结果主义导向而非形式上的学科划分[4]。

1.构建特色化的法学专业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交叉是不同学科之间相互合作的协同创新活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开展学科交叉研究的大学日益增加。我国对交叉学科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内高校纷纷建立不同方向的学科交叉平台,其数量和规模不亚于欧美高校。法学专业交叉学科建设基础较为薄弱,局限于传统法学学科的挖潜改造,人才培养模式多是对本专业的提升发展。

针对上述状况,高校法学专业交叉融合人才培养已然提上议事日程。为此,在法学交叉学科新型人才培养方案推进过程中,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全国高校研究院所需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提供搭建课程的物质保障。在办学高校管理机构中,设置对应业务部门,以便协调跨学院、跨专业的资源配置。

制定特色化的法学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方案,应严格论证,举办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的方案设置专门研讨会,并邀请资深专业律师、法官、检察官、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等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培养方案做出实践性、前瞻性的预测评估。

特色化的法学专业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应体现实用性、创新性、交叉融合性。在培养方案里拟定交叉融合学科师资团队,可设立跨学科教研室,汇聚不同专业和学科的师资,推举具有跨学科背景、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强、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交叉学科的带头人,同时推进跨学科、跨领域青年骨干队伍建设,组成高水平交叉融合型教学团队。

2.有序建立新文科法学交叉融合课程的综合体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脸识别系统等技术带来法学教育教学的大改观,构建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课程成为大趋势。我国已经确定将交叉学科作为新的学科门类,成为第十四个学科门类,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交叉学科的重视。为此,一方面高校应有意识增设此类课程,另一方面通过扩容实践课也可达成意向,实现法学课程交叉融合教学改革的愿望。

课程团队方面,师资人员交叉融合。我国的高等教育取得长足进展,高校教师学缘与学历结构日趋合理,后繼有人。“双一流”建设高校更是拥有师资雄厚的教学团队,各学科老师在专业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甚至已经有交叉学科背景的教师开展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建设,具备一定的基础。

课程内容方面,强化学科交叉融合特点。在高校院系之间,突破传统的学科框架,法学学生除了系统学习法学专业课程之外,还需要学习相关理工专业的课程,实现校内人才培养的跨学院选课修课。在有条件的高校,可直接开设学科交叉融合课程,依照自愿原则,自由选课,将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聚集到一起进行共同培养,促进不同学科背景学生交流,形成交叉学科创新意识,满足社会不同的需求。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激励学生主动学习法学及其他专业课程,比如慕课、SPOC、微课、短视频等素材,借力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诸多融媒体形式,扩大与辅助交叉融合学科知识学习,还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科学网等公共网络资源,实现“法学+X”的学科内容整合。

课程教学方法方面,以“交叉应用型”为教学思路,采取多种教学手段。交叉融合型课程采用的方法需要与法律实务运用相适应。应积极推广案例教学、研讨教学等方式,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就业前的模拟训练。还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教学实习基地等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提前掌握实务技能与方法。同时,与实务部门一起共同建设交叉融合法学实践基地,比如大数据司法实践基地、网络法院实习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创新实践教学基地等,高效推进交叉融合型法学课堂建设。

3.加大法学专业教师科学知识的培养力度

交叉融合型法学课程的建立,离不开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的支持与投入。提升学生创新能力、跨学科综合能力、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具有强烈本土化意识和国际视野的高质量复合型法学人才,教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彰显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与业务能力。

比如,在智慧教室授课、线上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具有掌握信息技术的能力,这也是教师科学素养的重要体现。一个“计算机盲”的教师,不会是一位合格的高校法学教师,更不会成为教学名师。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一方面要求教师具备运用信息技术的知识技能,另一方面需要教师具有将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意识和能力[5]。

法学专业教师在及时增加自身的知识储备基础上,还应着重了解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具备科学常识判断力。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急需一大批既懂法律,又懂工程、计算机、交通、医学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6],而培养人才的教师,也应该略懂相关知识。在新文科拓展延伸领域,应用型法学专业以交叉融合为主线,创新复合法治人才为突破,驱动传统法学学科的发展。高校法学教师责无旁贷,应勇于承担起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的重任,深化科学精神、加强科学素质。

参考文献:

[1]刘传勇.新文科之“特”[J].山东教育(高教),2020(11):1.

[2]廖祥忠.探索“文理工艺”交叉融合的新文科建设范式[J].中国高等教育,2020(24):7.

[3]徐显明.“新文科”建设中的“新法学”[N].北京日报,2021-06-07(16).

[4]张辉,李明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法管科际整合课程探析[J].中国大学教学,2020(12):44.

[5]俞福丽.混合式教学模式下高校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路径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21(3):87.

[6]刘艳红,单平基.以专业深度交叉融合助推新法科建设[N].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02-04(5).

[本文是2021年度河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多学科交叉融合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与实践”(编号2021JGLX003)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周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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