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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通假字

2021-07-28□黄

华夏文化 2021年2期
关键词:本字用字义项

□黄 晶

通假字是古汉语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难点,近年来学者们对通假字的研究也逐渐深入,但仍有一些学者认为本有其字的假借就是通假,一部分学者认为通假字与其本字的意义毫无联系,这些认识都不利于对古代汉语教学和研究的开展。因此明确通假字的定义,掌握通假字的性质特点是尤为重要的。

一、通假的定义

学术界对通假的认识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 认为“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笼统认为“本有其字”的假借是通假,不明确假借字的范围。持这一观点的是黄文龙、吴义江、李放和郝洪涛等学者。

黄文龙在文中指出专指用字的“本有其字”的假借字是通假字,把被代替的字称为本字,即“本来应该用的字”(黄文龙:《也谈古今字与通假字之辨别》,《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吴义江对通假字的认识是:“关于通假字……已经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那就是指‘本有其字’的假借,也即古人在用字记词时放着本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吴义江:《古今字误为通假字现象探析》,《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李放、郝洪涛认为:“段玉裁将假借字分成了三类:一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二是本有其字的假借,三是讹字假借。后两种假借,其实就是通假。”(李放、郝洪涛:《古今字和通假字性质上的区别》,《汉字文化》2018年第13期)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几位学者均认为“本有其字”的假借就是通假,这实际上缩小了假借的范围,不利于读者将通假字和古今字区分开来。

(二) 认为“假借”与“通假”并无不同

蒋冀骋在《古代汉语》一书中指出:“临时借用的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也叫假借字。”(蒋冀骋:《古代汉语》,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他把通假字与假借字等同起来,不进行区分。

闫崇东认为“通假字的例子在古文中是随处可见的……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借字完全不同于古今字,假借字中借字与本字之间没有时间上出现先后的关系,在意义上也没有任何关联,它们之间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阎崇东:《古今字与通假字》,《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从中可以看出,闫崇东把通假字与假借字等同起来了。

詹鄞鑫在《汉字说略》一书中指出:“所谓‘假借’与‘通假’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功能”“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强调‘假借’与‘通假’的区别”(詹鄞鑫:《汉字说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以上三位学者均认为不需要区分“假借”与“通假”,因为没有区分的意义与价值。

综上所述,一部分学者认为“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一部分学者认为“假借”与“通假”并无不同,不需要区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假借的范围,假借字应分为三类:“六书”假借、本字后造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本有其字”的假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临时借用,另一种是久假不归,前者应归入通假字的范畴,后者才是古今字。因此,上述学者在不明假借的本质,不清楚通假范围的情况下,试图分析通假字的性质,会不利于对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区分。

目前学术界公认的通假字的定义,是在书写某个词的时候,放着本字不用,却临时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该词。通假字与其“本字”的关系是别字与正字的关系,本写甲字,却写了乙字,如:“疲”和“罢”,文献中常借“罢”代“疲”,在“疲劳”义上,“罢”是临时借用,是“别字”;再比如“早”和“蚤”,“蚤”字常常被借来表示“早晨”义,但它只是临时借来表示这个义项,若脱离了当时的语境,就不会认为“蚤”字是“早晨”义的通行正字了。

二、通假的性质

本文从字音、字形、字义、时间和字用五个方面来分析通假字的性质。

(一) 字音

通假的基本特征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本字。音近是以声母和韵母的远近为依据的,如“宴”和“燕”就是双声叠韵,在意义和字形上没有联系,由于二字音同,所以借“燕”当“宴”字;再如“惠”与“慧”,“慧”字很早就出现了,后借用了一个和它读音相同的“惠”字,所以“惠”就是通假字。通假在借字的时候强调的是借音不借义,所以音同就成了通假字的一大特征。

(二) 字形

通假字与本字大部分在形体上没有联系,借用的字只是临时、偶尔记录该词,没有成为该词的常规用字,这个临时借用的字就相当于今天的“别字”,如“疲”与“罢”,“疲劳”义的本字是“疲”,在“疲劳”这个义项上,对“疲”来说,“罢”就是通假字,因此“疲”与“罢”构成通假关系,这两个字在形体上没有联系。但还是有一部分通假字与本字在字形上是有联系的,它们共同的部分来自原有的声符,如“才”与“财”,文献中借“财”通“才”的情况,如《孟子·尽心上》:“有成德者,有达财者”,“财”,即才也,二者在字形上是有联系的。

值得注意的是,古今字与通假字有相似之处,古今字也分字形有联系和无联系的两种。古今字不仅包括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字,还包括无造字相承关系的字。前者如“桼”和“漆”,“桼”为“油漆”义的本字,后借“漆”取代了“桼”,二者是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古今字;后者如“伯”和“霸”,“霸主”是“伯”字多个义项中的一个引申义项,只不过这个义项后来被“霸”字给取代了,在“霸主”义上,“伯”是前代的通行正字,“霸”是后代的通行正字,二者记词职能发生了转移交接,并非是临时借用,而是属于久假不归,因此属于古今字的范畴,二字在字形上没有联系。因此对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区分应尤为注意。

(三) 字义

字义指字在贮存状态下在文字系统中所具有的意义,是根据字词对应关系,固定在字形上的约定俗成的意义。

通假字与“本字”是无共同义项的,属于非同义字。“非同义字”指的是在贮存状态下在文字系统中不具有共同意义(义项)的一组字。一般而言,通假字与其“本字”无意义联系是指义项层面,而相当一部分通假在意义上有联系,但这种联系是义素层面的联系而非义项层面。

通假字与其“本字”无意义联系是因为被借用的字只是临时、偶尔记录该词,并没有成为该词(义项)的专用字,各自的常规记词表义职能没有变。例如“岂”是专用作表反诘义的副词,是“六书”假借,“觊”是“希冀”义的本字,二者的记词职能各不同,文献中借“岂”表“觊”只是临时借用,如《楚辞》:“追悔过之无及兮,岂尽忠而有功。”二者在意义上是毫无联系的。但我们在讨论通假字与其“本字”在意义上有无联系时,应该明确是义项层面还是义素层面,如“滨”和“殡”二字在义项上是没有联系的,但义素上都有“旁边”义,从这一点来看,部分通假字与其“本字”是有联系的。

古今字不同于通假字,我们从古今字的定义就可以看出,古今字是指同一个词(或某个意义)先后时代所用的在意义上有相承关系的字。古今字的古字与今字就是同义字的关系,有相同的义项,且“同义”关系针对义项相同的情况,既不是临时同义,也非义素层面的同义,这一点毋庸置疑。

(四) 时间

通假字是某一个词用字在共时阶段本写甲字却写了乙字的情况,即本有其字,弃而不用,借用另外的字来临时记录该词,本字与通假字,在时间上也有先后,但本字始终是常规用字,是共时用字现象。而古今字却是历时用字现象,二字在通行时间上有先后的区别,甲字是前一时段的常规用字,乙字是后一时段的常规用字,古今字是同一个词先后用了不同的字,如“予”和“余”,出现的时间分别是周代以前和周代后。因此从时间上很好区分通假字与古今字。但我们仍需注意一种特殊现象的存在,即今字刚出现时,使用频率也不高,古字还没有完全消失,它们可能出现在同一时代的作品中,这时不能把这种现象看作是通假,仍应看作古今用字,“古字与今字共时使用的阶段是文字职务发生转变的过渡阶段,是传统习惯用法的延习,不是通假。”(刘忠华:《谈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划界原则与方法》,《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五) 字用

从字用角度来分析,要注意动态与静态的结合,尤其注意字的记词职能的差异,作为通假字的假借,它是一种临时性的替代,常规的记词表义职能没有发生变化。我们一般把“两个字的记词表义职能没发生转移,有常规用字和临时别字的差别”这一现象看作通假。而对古今字而言,其记词职能发生了转移。原来的专用字和后来使用的假借字之间发生了记词职能的转移和交接,属于古今字的范畴,在区分通假字和古今字时要把握这一区别。

三、结语

本文通过探析上述学者对通假字的认识和界定,明确了识别通假字的首要任务是弄清假借与通假的关系,从字音、字形、字义、时间和字用五个方面分析通假字的性质,通过阐述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异同来展示通假字与古今字易混淆的缘由。目前学界在对通假字的划分与归类上还存在着诸多错误,究其原因是孤立片面地从一两个角度对通假进行定性,我们应该抓住通假字与古今字的本质特点,限定其概念内涵,准确认识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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