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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无法可依”导致“监管难”

2021-07-22蒋若静李泽伟武文娟

青春期健康·家庭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执法者盲区公共场所

蒋若静 李泽伟 武文娟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人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公共场所吸电子烟投诉在增加,但电子烟的监管存在盲区,导致基层的控烟执法者遭遇执法困境。不断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推动电子烟监管“入法”。

在2019年初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孟令悦等1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当前,电子烟管理的难点在于,电子烟处在灰色地带和管理盲区,即使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管理者也无法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硬性要求,更别说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此外,从管理上看,和传统香烟比,电子烟产品类型多样,仍在不断演变,相对于电子烟的新情况,控烟法规存在一定滞后性,这些都给管理增加了难度。

伴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发出的电子烟“线上禁令”,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等通告的出台,在2020年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提交提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市控烟条例中增加对电子烟管控的法规解释。

“电子烟的危害已逐步被社会认知,但监管仍存漏洞。”朱良表示,上述通告只管了孩子、没管住成人,只管了网上、没管住线下,只管了部分“吸”的人,没管另一半“闻”的人。同时,电子烟监管不“入法”,导致执行上的“死结”,没有法律依据,执法部门无法操作。要消除这个监管模糊地带,就需要立法机关与执法机关共同向前推进。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蒋彬介绍:从2020年7月开始,控烟监督的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街道和乡镇,实行属地管理。近一年来,我们确实接到过一些关于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的投诉,尤其是一些商场电子烟专柜的试烟行为被投诉较多。有投诉,想管,但只能劝。时下在一线执法中最需要明确规定,最怕的就是“模糊执法”。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在2015年施行,当时电子烟的问题还没有像现在这么明显,这个条例并未明确地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于是现在就有人钻空子,没有罚则,也存在监管漏洞。其实,国内有不少城市已经行动起来,像杭州、深圳、重庆、武汉、张家口、秦皇岛等一些城市在控烟条例方面修订得比较晚,但这些城市全部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的管理范畴。

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与2012年旧版报告相比,新增了“电子烟的健康危害”章节,该报告明确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

摘编:《北京青年报》2021年5月31日第A05版

网址:http://epaper.ynet.com/html/2021-05/31/content_376189.htm?div=0(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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