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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1-07-11李冬艳

新长征 2021年5期
关键词:城乡成果攻坚

李冬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一、脱贫攻坚成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非凡成就,农业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定位了今后的“三农”工作要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并明确了为脱贫县留下5年过渡期。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脱贫攻坚形成了乡村振兴的模式框架。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运用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可水到渠成,如运用产业扶贫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运用人才扶贫成果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运用文化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运用生态扶贫成果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运用党建扶贫成果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振兴。

脱贫攻坚成果将继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脱贫攻坚积累了丰富成熟的经验,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精准方略、坚持农民主体、坚持市场导向等。这些成功经验也将是下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宝贵财富。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参照脱贫攻坚的经验,建立乡村振兴责任制;调动各方面扶贫的积极性,推动构建大规模资源投入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乡村振兴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舉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一样,农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增强其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能力素质;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建立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优先任务,没有脱贫攻坚及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失去基础,乡村的全面振兴也无从谈起。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使乡村振兴能在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基础建设都相对较好的前提下展开。应该说,不进行脱贫攻坚,改变农村的贫困面貌,就很难顺畅地推进乡村振兴;如果乡村依然贫穷,乡村振兴的实施必将举步维艰。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我们党“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已经明确,我们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已经确定,目标宏伟,催人奋进。要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首先实现从城乡统筹发展过渡到城乡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就必须解决好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相对贫困问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巩固拓展8年脱贫攻坚战取得的丰硕成果,通过5年的过渡期,实现城乡间、地区间现代化建设基础水平的差距基本消除,城乡发展实现全国区域化、一体化,进而保证全国各地现代化建设同步进行。

反贫困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以当前的贫困标准,实现了脱贫攻坚的胜利,只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虽然脱贫地区面貌和脱贫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依然较低,低收入群体仍然存在。扶持这些相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人群仍然是我们党和国家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使命,需要中央和发达地区的帮扶支持才能实现这些地区、这部分人群的自我发展和主动发展。

“三农”工作重点发生战略性转移。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全国“三农”工作的重点将发生战略性转移,从脱贫攻坚转移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将未来农村的反贫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未来反贫困将迎来重大转变,由反绝对贫困向反相对贫困转变,由治理收入贫困向治理多维贫困转变,由脱贫攻坚向常规性反贫困转变。“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成为全国“三农”工作重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常态化进行反贫困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战胜利后,城乡差距仍然很大,农村发展依然不平衡,农民素质还不高。在这种大背景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出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实施意见,实施顶层设计,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坚持国家扶贫政策导向长久不变,明确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任务并有序实施。提高反贫困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助推农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放大产业富民效益。建立城乡一体化反贫困体系,统筹城乡贫困治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反贫困治理的真空状态,实现反贫困与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一体化,将反贫困关口前移,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满足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有效提升其发展能力,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乡村的全面振兴发展,既可保障农业产业可持续增产增收,又能防止已脱贫人口再次返贫。脱贫攻坚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反贫困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振兴乡村产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通过乡村产业振兴,增强和激发脱贫地区及脱贫户的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出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科技政策,同时,用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政策引导农民,提高自身科技素质,使之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撑力量。

谋划村集体经济再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依靠村“两委”班子、发挥党员群众的内在动力,调动村里经济能人的能动性,全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新思路。在欠发达地区积极探索以土地集中优势吸引投资为导向发展集体经济,通过土地集中使用招商引资,引导投资者进行投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共同富裕。设立反贫困基金,从根本上解决反贫困问题;发展农业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供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城乡融合发展、同步发展,解决乡村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李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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