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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无人驾驶即将上路

2021-07-09孙嘉惠

人民周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车路无人驾驶德国

孙嘉惠

L4级自动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这一场景即将成为现实。

5月28日,德国联邦参议院通过了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部(BMWI)提交的草案,正式允许完全无人驾驶汽车于2022年出现在全德国范围内指定区域的公共道路上。由此,德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L4级自动驾驶汽车从研究实验室运送到大街上的国家。

先行者

根据目前通用的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分级,L3级指有条件自动化驾驶,即由无人驾驶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人类驾驶者提供适当操作。目前所有国家行驶在公共道路上的无人驾驶汽车,均为L3级,人类驾驶者虽并没有操作汽车,但必须保持驾驶姿态,准备随时接管。而L4级,是指高度自动化驾驶,即在限定道路和环境中可由无人驾驶系统完成所有的驾驶操作,无须人类驾驶员干预。

在自动驾驶领域,德国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

德国政府和汽车工业界在自动驾驶投资方面表现积极。2016年,德国政府宣布将拨款1亿欧元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半年后,6920万欧元就已到位。2019年,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表示,将在未来3年为自动驾驶领域投资180亿欧元。

在道路测试方面,博世、奔驰等公司在2013年就已开始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乡间道路等多种环境下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实地测试,而同期被认为技术领先的“出行新方式”(Waymo)公司,也只在道路情况较为简单、车流量较少的美国凤凰城及周边进行测试。

2019年,德国在柏林市中心打造世界首条自动驾驶市中心实测路段。这条道路有两个环形交叉路口和15个信号灯,日通行车辆可达6万辆。同时,德国还联合法国在跨境公路划出一段全长70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区域。

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德国更是远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BMWI一直致力于通过法律框架来为自动驾驶参与德国公共交通提供可能,早在2017年6月,就对此前的交通法规进行修订,从法律上为自动驾驶提供保障,例如规定自动辅助驾驶期间接管员和汽车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自动驾驶汽车数据隐私保存时间等。

同年,德国自动驾驶道德委员会还颁布了自动驾驶指导原则,为企业开发相关技术提供参考,平衡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的矛盾。一些主要原则包括:人类优先于动物和财产、每个人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必须明确并记录是人还是机器正在控制车辆、驾驶员必须控制数据处理等。

今年5月通过的新法律草案则更进一步,对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作出了技术细节和实现方式的相关规定,使其可以在特定场景中最大限度地投入使用。此外,新法案还进一步细化了制造企业相关技术、运营许可颁发、数据加工等相关规定。德国总理默克尔对此表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自动驾驶的法律框架。

主动出击

德国是世界汽车工业基础最为雄厚、汽车行业高度发展的国家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传统能源的使用不可持续,近年来工业国家都面临着能源转型的压力。伴随着德国政府意欲将节能减排、新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比例升高等政策出台,以及中国等新兴国家在电动汽车这一领域异军突起,传统的德国汽车行业对是否能够保持领先地位感到越来越焦虑。因此,德国汽车行业力图在自动驾驶方面加速创新研发,奠定领先地位,制订这一尚未完全开发领域的行业国际标准。

这也是德国作为传统的汽车出口大国一直以来十分看重的。由BMWI发起、于2013年成立的“自动化驾驶圆桌会议”(RTAF),成为与自动驾驶相关的经济界、学界、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开展密切和深入交流的平台。在此达成的关于自动化驾驶和车路协同各类话题的广泛社会共识,能够为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RTAF的讨论结果成为德国自动化和车路协同系统(AVF)的重要基石,也为德国2015年出台相关战略奠定了基础。

在联邦德国第19届政府(2017—2021年)履新初期的联合执政协议中,德国政府强调,要使未来的出行变得更加现代化、无障碍、可持续、可负担。因此,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出台,并支持各类相关的科学技术研发,从而为真正实现2015年提出的“自动化驾驶和车路协同(AVF)”战略创造条件和可能。这一战略目标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法规、促进创新、车路协同、网络安全、数据保护等诸多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汽车及用户的数据保护和信息数据安全。

而科学、可靠、高度有序运行的德国交通系统,德国人自儿童时期就培养的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素质,企业和社会各界高度的法律意识等因素综合发挥作用,助推德国在自动驾驶领域一路向前。

2019年9月12日,在德国法兰克福,德国总理默克尔(前)与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主席伯恩哈德·马特斯(右)走出一辆无人驾驶公交车。

得益于此,自提出这一战略目标以来,德国在各方面取得了一些国际领先的成效:调整交通道路法规,提供全国性的法律框架保障;采取计划和措施来制定自动驾驶计算机的伦理规则;在实际交通运行中进行自动化和车路协同驾驶试验;投入研发资金大力支持与该领域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欧盟和国际层面的各种委员会中积极建立规则和标准。

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自动化驾驶及车路协同(AVF)”的技术迅速发展,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也愈演愈烈,消费者期待更安全更全能的新技術。于是,有必要创立符合国际和欧盟标准的规范。所以,德国主要利用欧盟、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及七国集团的机制框架,积极促进自动驾驶的标准国际化。

有欧盟委员会和行业协会参与的“高水平结构性对话”论坛是自动驾驶领域在欧盟层面的最高级别平台。在德国倡议下,欧盟成员国在此框架下进一步深化伦理层面的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工作小组中,德国努力将国际规则和规范吸纳进更高水平,包括完全无人驾驶的全自动驾驶及车路协同系统。2020年,作为第29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会议的轮值主席国,德国联合其他几个国家一起制定了关于车道保持系统、汽车数据存储器及关于信息安全和软件更新的统一规定,以及验证措施和功能前提。

在德国的倡导下,七国集团各国交通部长发表联合声明,将发展自动化驾驶和车路协同系统作为合作的工作重心之一,更强调在国际网络安全的规范化、数据保护、应用及研发领域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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