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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姝

2021-05-27星晨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21年5期

星晨

她是来自芸芸众生中的女子,以匍匐的姿态走过她的青春,又走进了“我”的现实。而她又拥有上天馈赠的礼物——能感化众生的笑容,那让她的匍匐在某些时刻拥有了闪亮的翅膀。亚姝,她的故事让人想到顾城的话:“人可以生如蚁而美如神。”

进门的时候,那姑娘冲我露出了一道如闪电般白生生的微笑。跟她一道来的,帮她搬箱子的男人是印巴裔,年龄模糊。四十以上,五十以下,个头矮,不胖不瘦,浓密的黑睫毛下带着有点调皮的小男孩神情。或许因为箱子沉重,也因为爬了两层陡峭的楼梯,他有些气喘,对我说他的车停在楼下,不马上挪走就要吃罚单了,下午再来。接着他和女孩拥抱了两秒,就噔噔噔地下楼了。

还没到圣诞节,天阴得像要下雪。我把房间里的灯全打开了。女孩转头目送他离开,黑长的头发和灯光一起,落在她黑色的羊绒大衣上。那种大衣,料子上好,但剪裁却规矩又刻板。我一直觉得,穿这种大衣的女性,总像要问大衣借一副气质傍身似的。

这是亚姝。在知道了我的名字后,亚姝自作主张地说,“就叫你星星吧。”这是我向来最讨厌的,别人对我名字的取字方式。

下午他们一起去采买,带回来一个脚踩旋转式脱水的拖把,以及到下辈子也吃不完的冰激凌。把冰激凌勉强全部塞进冰箱后,亚姝兴奋地试用了那个拖把的脚踩脱水装置,拖把滑稽地飞速旋转了起来。印巴男人发出一阵憨笑,“你们好好相处吧!再见!我还会来的!”他又离开了。

彼时我在伦敦当二房东,因为房租实在高昂,而我又不甘放弃住在海德公园旁边的奢望,于是从两间房里腾出一间做民宿,日租65英镑。可能我在民宿网站上使用的头像比较自我美化,导致房客几乎全是男性。学业忙碌的时候,接待频率可以调控得低一些;不那么忙的时候,就放开预约,那几乎每天都是满员。

做民宿的一个必要工作便是换洗床单、被罩、枕巾、毛巾、浴巾,因此我特别欢迎相对长租的客人,比如一住一个礼拜——否则频繁清洗这些东西真能把人累疯。

作为一个房东,虽然是二房东,我觉得自己可以称得上是相当称职。如果有性格和气或者相谈甚欢的客人,我不介意晚饭烧菜大家一起吃——如果晚饭时间他们逗留在屋子里的话,毕竟我自己也得吃。

对于选择我们这种性价比民宿的游客来说,在伦敦的任何餐馆用餐,堂食可能都谈不上便宜。所以如果我提供晚饭,客人們无不欢欣鼓舞。曾有葡萄牙两兄弟,一顿就吃光了我打算储备一周的肉馅量,那天做的是西红柿丸子浓汤。但我现在依然有点内疚,或许他们那顿根本没饱。

在二房东生涯的第二个半年开始时,我收到了一条求租信息,头像的面貌是个印巴男人。他说想为自己的朋友,一个中国女孩,订一个月的房间,但请打个九折;说她要在伦敦上语言学校,英语还不太好,希望刚来英国的日子能有同乡照顾一下。这种要求委实奇怪,我心里疑惑那女孩自己为什么不询问?

不过少洗几次被套的诱惑实在太大,我还是通过了他的请求,他立刻付了全款。

这是艾默郎先生,也就是看着亚姝踩拖把看到发笑的那位先生。

艾默郎先生刚开始每周来我们公寓两次,都在晚饭之后。让我们简称他为艾先生。他一来,就钻进亚姝的屋子。亚姝便用手机把动感的音乐开到最大声,放在客厅里的桌子上。我倒觉得这种欲盖弥彰的多此一举才更尴尬。

庆幸的是,艾先生一般在午夜之前就离开了,从没耗到过十二点。终于有一天,大概在他第六或者第七次造访的时候,我俩在客厅里狭路相逢,一个出洗手间,一个进洗手间。我问:你是灰姑娘吗?他又发出一阵憨笑,说:没办法,家里有太太和小孩们,再晚点也不要紧,但不能总夜不归宿的。

亚姝那天上午就拿了两条“维多利亚秘密”的睡衣纱裙,一条粉色,一条白色,举着问我哪条性感。我看来看去,觉得都很差劲。在我和艾先生说话的时候,亚姝就穿着那条白色睡衣纱裙从房间里走出来,用中文问我:你们聊得好开心啊,在笑什么?她那两条笔直的玉腿完全出笼,在昏暗的灯光下,像两根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光洁大理石柱子。

在经过了两三周的相处后,亚姝就对我黏糊了起来,她那个亲热劲儿可真是不一般,每天都星星长星星短,搞得我连这个不怎么喜欢的外号都没那么排斥了。星星长星星短,星星长星星短,星星,这道题为什么这么难?星星给我讲讲什么叫过去式?星星帮我设计个情景对话吧!

她学习像小学生一样刻苦,啃着铅笔,作业到深夜还做不完,但和艾先生沟通依然困难。有天艾先生带她去肯辛顿宫玩,她花枝招展地走了,愁眉苦脸地回来了。“艾默郎那么渊博!他要给我讲历史和建筑,可是我什么都听不懂!我不能懂他!星星,我好难过……”

她脑子算不上灵光,更有甚者,在给她解答过一两次问题之后,我立刻感觉到,她受过的基础教育少得可怕。她吃不透英语课,并不因为英语本身,而是因为她没学好——或者说——几乎没怎么学过语文,比如“把”和“被”的区别,她居然不能理解。学习抽象的东西对于她来说,是怎样一种折磨,我也想象不了。可她还是每天欢欢喜喜,把自己收拾得油光水滑地去上学,又在晚饭时候兴高采烈给我描述班里一个个同学的尊容,以及生动的课堂互动。某某某“特别搞笑”,某某某“又特别搞笑”。

她的伦敦学习生活充满了快乐,虽然写作业的时候动辄急得涨红了脸,咬牙切齿嘟囔着“我就不信”。但她并不为学习的障碍所屈,每天活力四射地出门,可能因为班上同学都爱她,盼着见她,无论男女老少。

谁能不爱她呢?这个俏丽的美人,总是未语先笑,牙齿整齐得像要吃人,踩着小鹿一样轻盈的步伐,一波秋水含情脉脉。去上学的日子,她打扮得十足学生妹,一件粉蓝色的宽松套头绒衫,小黑裤子和白色网球鞋。

而每当艾先生来接她的日子,她就把驼色小风衣腰带在芭比一般的身体上扎得服服帖帖,穿上短短的小裙子,黑丝袜,蹬一双黑色带穗的硬底小乐福鞋,在阳台上盯着不远处的十字路口。

艾先生的车一到,她便对我喊一声:他驾车来了!接着拎起她的假名牌包,呼的一声消失在门口。

关中女孩即使到了伦敦,也还是使用“驾车”这个词,让我忍俊不禁。听起来就像艾先生挥着鞭子,拉紧缰绳,嘴里吆喝著“吁——”接着,枣红马收住了四蹄,打着鼻响,在楼前立住。

可巧,他开的,确也是辆枣红色的宝马车。

谁能不爱她呢?艾先生也和别人一样爱她,但他的特权是可以在大街上当众表示爱她。随时索吻,随时贴面,随时把手在她的细腰上拢得紧紧的,或者在她大腿上捏一把。亚姝也配合得很妙,简直是扎在艾先生两条胳膊和胸怀间不打算出来。他俩这难分难解,别说在伦敦了,就连在巴黎都不多见。

第一次见这番情景,是艾先生这条友善的狗,半讨好我,半贪图我可以同声传译的方便,便邀我和他俩一起去吃甜品——真是收买嗜甜如命女孩的好手段;而亚姝也不容我推辞,挽上我的胳膊就走,又让我觉得,邀我同行根本是她的主意。

他们的亲密,搞得在旁边的我每多尴尬,只好埋头吃黄油味道香浓的蛋糕。

同行过那么两三次之后,我便拿出卫道士的老太太腔调严肃说教她:你这样好看的中国女孩子,和一个年纪不小的印巴男人走这么近,太热络了,总归有点不太好看,你也不好看,他也不好看。她才突然像恍然大悟一样,连连表示之前没想过,感谢我提醒她,弄得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她居然没有发现我不是为她着想,而是为我自己——不想在旁边被她丢人,却把指责掩在这种看起来冠冕堂皇、实际上捉襟见肘的言语里。和她一比,我真是伪善得够呛。

很快,她住满了之前约定的一个月。

“星星,我很喜欢和你住在一起,还想接着住在这里。我俩可以住一个房间,睡一张床,另一个房间你做民宿。我每天给你按30镑算,你不亏。这里离艾默郎的新房子也近,我可以去给他帮忙,我跟他在那边见面,他也不用经常过来了,可以少打扰你。”

所谓艾默郎的新房子,其实是艾默郎的副业。但他的副业和主业哪个更发财,我也说不好。他的主业是当个朝九晚五的银行职员,中年混到了中层;而副业则是在伦敦搜猎房主破产的低价小公寓,贷款买下,红红绿绿装修一番,摇身变成当时正流行的高端民宿。他的主业和副业之间可能存在一些微妙联系,而且他算是富有。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艾先生用每月2000英镑的价格,包了亚姝一年的时间,当然不止是为了寻欢作乐和供她上英语课。

艾先生新房子的装修开始了,参观了几次亚姝所谓的“帮忙”之后,我才发现,这姑娘绝对不是什么野鸽子,而是一只能下金蛋的鸡。

我总是自诩会生活,起码下得厨房。只要我心情好,并且时辰不赶,那饭菜都可以相当可口。在浪迹天涯的几段岁月里,凭着这点本事,我把自己养得还挺鲜亮。于是我以为,这便是当代女性独立自主的核心技能了。

直到开始做二房东,我终于觉察到自己对家事的了解其实一片空白,以前过日子只遵循着把自己喂好、把衣服洗干净的原则。而至于其他,我都可以凑合。

如前所述,仅仅是换洗房客的全套床上用品就让人崩溃,更别提每天打扫卫生间和厨房。在第一次接待日本房客前,我焦虑地把马桶刷了一遍又一遍,但受害于“日本人的马桶水要干净到能喝地步”的神话,虽然心知那不过是谁夸张的说法,却依然很虚。恰好那位日本客人面部表情一直特别严肃,害得我直到他离开后好几天,都梦见自己在刷马桶。

自打亚姝住了进来,我便经常在洗衣机的滚筒转声中睁开眼睛;等到完全醒透,亚姝已经在用我们的Henry吸尘器里里外外吸地板了。Henry乃英国的国民吸尘器,简直算一件有头有脸的家具——是真的有头有脸。娃娃头造型的圆筒,贴着两只圆圆的眼睛。

房东特意把它留给我们,也是督促我们劳动修行,可谓用心良苦。

吸尘器噪音戛然而止,接着是亚姝啪地打开卧室的门,白毛巾高高地包着她那头瀑布一样的黑发,脸上敷着面膜,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嘟囔道:星星,你醒了?我饿啦!

于是我爬下床,冲个澡,烤四片面包,煎蛋和香肠,切酸黄瓜,煮熟牛奶,其间亚姝撕掉她的面膜,吹干她的长发,烤面包的香味飘得到处都是,大家在浅黄色的餐桌前对坐,把早饭塞进肚子,然后各上各学。

有时候亚姝洗完澡,以孩童般的寡廉鲜耻,在我们的房间里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找衣服穿。那尊秀颀的身体让天神都羡慕。象牙白色,珠圆玉润又骨肉匀停。每一个转角曲线,似乎都开口要求着养尊处优和声色犬马。

第一次看见她的裸体,让我想起雨果写芳汀那种美人时的一句话:“她之所以游手好闲,是她那十只过分美丽的桃红指甲在作怪。怎能忍心让那样的指甲去做工呢?凡是愿意保全自己清白的人都不应怜惜自己的手。”亚姝的身子就如那美人的手,而亚姝的手却不幸得多。那一双手,突兀地揭露了她的身世,每根手指都像胡萝卜一样粗壮,手背上带着常年冻疮留下的斑驳深色,那是一双真正的农人的手。

亚姝并没有怜惜过自己的手,不仅如此,她用这双手卖力地养活自己,但依然没有能保全那种“清白”。

我没有打探他人过去的习惯,是亚姝自家说起,之前,她在酒店工作,也在酒店生活——在不同男客的房间里生活。我不知道她把那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有一天她问我:“星星,你最喜欢什么地方呢?”在我冥思苦想的间隙,她替我回答:“可能是家吧!”接着又自问自答:“我最喜欢什么地方呢?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酒店!”

除了《舞!舞!舞》里的由美吉,我不知道哪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会爱酒店。亚姝显然是没读过村上春树的,因此她对酒店的爱并不是抄袭文学作品的现成答案。所以这个脆生生的念头让我几乎笑了。“你为什么喜欢酒店呢?”

她则瞪大了杏核眼,深吸一口气:“酒店里有一股味儿,你知道吗?是新味儿。只有新的东西才有那股味儿。什么都是新的、亮晶晶的、闪闪发光的。人也是新的,穿得整整齐齐的。这个人走了,还会有那个人来,多热闹啊。”

亚姝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个喜好完美暗合了酒店对清洁工作的标准,而亚姝也带着巨大的喜悦付出劳动,以符合这个标准——毕竟她由衷喜爱那样的世界。

她以之前打理五星级酒店的标准来打理我们的公寓:玻璃杯要用洗洁精洗两遍,在水没干之前用餐巾纸擦得透亮;水槽和水龙头每天要用钢丝球打一遍,再用白抹布抛光一遍;马桶里每天要先喷上“威猛先生”,接着刷内壁,连马桶圈背面都要刷到;冲淋房的地漏则每两天灌一次腐蚀性液体,确保通畅;木地板每天吸尘,吸过之后用那脱水方式很滑稽的拖把来拖。

在她的操持下,我们的公寓几乎一尘不染,但却十分浪费物资,比如她不接受以厕纸代替餐巾纸擦玻璃杯的建议,因为“沾上纸毛就不亮了”,等等。不过和她相比我毕竟四体不勤,没有资格说三道四,只能举手投降,把对地球的关爱暂时放在一边。

亚姝接管了公寓的清洁工作后,我便成了甩手掌柜。她的手脚之麻利,让观者如沐春风。她收拾床铺的速度于我看来,堪称世界第八大奇迹。装枕套大概只要七秒:第一秒右手攥住枕头两角,第二秒左手和手肘撑开枕套,第三秒左右开弓枕头入袋,第四秒松开右手再抽回,第五秒拎住另外两角一抻,第六秒抹平重疊的封套处,第七秒一掷到位。换被套亦是如此迅速,最好看的是那最后一抖:被子不偏不倚铺展在床,中线对中线;三条多出来的边,如裁好一般落在左右两侧和床尾。

每次她收拾床铺,我都要扔下手上的事,跑着过去观摩,像小时候总赖在卖布的柜台边,看售货员扯布看得不肯走。她觉得我好笑。但一边笑我,一边自己也笑——从来没有人这样崇拜过她日复一日的体力劳动。

艾默郎每天下班之后,会去他新收购的旧屋转转,仅仅是监督一下施工进度。而亚姝则操持着软装和硬装。

室内装潢是个硬核工作,没两把刷子玩不转,很多年后我在一位负责朋友家装修的老工长身上,看到过亚姝的那种果决调度的风采。我当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习得的这个技能,而她说只因为自己装过很多很多房子,还略带歉意地告诉我,因为在伦敦没有她熟悉的那种中国建材批发市场,不是缺这就是少那,价钱也蛮贵,不然的话,可以更好。

房子装好后,立刻就开门待客。打扫、服务和迎来送往,全都靠亚姝一个人独当一面。亚姝把这当作一个实践英语学习的好机会,一点都不烦恼,只有我默默觉得她受了不少累。

艾默郎的民宿房子大,上下两层,还带一间小地下室,因此会整租给一些拖家带口来旅游的客人。有些客人瞒报了入住人数,在他们离开后,房间里经常一片狼藉。客人也有很难缠的,至少比在我那里接待过的都要难缠。我曾陪亚姝去处理一个“平底锅事件”——刚入住一天的印度客人家庭投诉说,他们家吃煎蛋必须用专门煎蛋的小平底煎锅,而厨房里只有圆底煎锅,这导致他们的早餐很不舒心。他们要求,在明天早上煎蛋时必须用上平底煎锅。

他们一片怨声载道,团团围住亚姝和我,有大人有小孩。我暗暗点数了一下,居然有15人之多,而艾先生告诉我说,他们入住人数只填了6。于是我们连夜跑了好几个街区的五金店,终于买到了一个平底煎锅。送过去的时候,他们纷纷表示满意。

这家人一周后终于走了,留下了一个核爆级混乱的屋子,浴巾上洒满红酒,沙发坐垫上有大摊形迹可疑的污渍,地板大面积刮花,杯子和碗打碎好几只,连楼梯扶手都断了。我没有亲见,亚姝拍了照片。我可能在看照片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但她说她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只等工人来修扶手和给地板重新打蜡,而艾先生会在网站上扣押金,所以这没什么好糟心的。

我想她一定是收拾过比这更一塌糊涂的残局,才会如此处变不惊。

艾先生为此省了多少心,又省了多少钱,他自己不会一点数都没有。他对亚姝是一口一个“我的天使”地叫着。

有个周五,他邀请他的天使和我去看他和同事们打板球赛,然而我们必须坐在很远的地方,不能被他的同事们看见。不过也罢,我也不曾想为他喝彩,只有亚姝激动地注视着他的小短腿在草坪上跑动。

然后一起去吃晚饭,艾先生说因为他的天使来看他,所以他充满了力量,而实际我们连到底谁输谁赢都没看出来。他问我们有没有找到什么乐趣,我说这真是除了门球之外我看过的最无聊的运动。他笑得背过气去,说可能因为这是英殖民地的游戏,所以并不流行,也不时髦。而他作为一个英殖民地长大的孩子,只是会玩儿,也谈不上有多喜欢。

艾先生是巴基斯坦人——英殖民地长大的孩子,太太也是,不过是印度人。他们在伦敦上大学的时候得以相识。他家是富户,而太太家也是高种姓;背负着国仇家恨的两人却非要结婚。

他们在伦敦举办的婚礼,婚礼上两家亲戚大打出手,有人坚决阻止婚礼,有人因为讨厌坚决阻止婚礼的那方,而坚决支持婚礼。结果鸡飞狗跳,场面一度失控,有人伤了,有人昏了,颇有点罗密欧朱丽叶的味道。

艾先生是个很不虔诚的穆斯林,而太太是个虔诚的印度教徒。女儿和太太一起信印度教,都茹素;他和儿子则坚守对肉食的喜爱,不过禁止在家中开荤。女儿是亲生,儿子是从尼泊尔福利院里收养过来的孤儿。他给我们看他家人的照片,太太高大丰腴,儿子女儿机灵可爱。我有一次打趣他,“世界主义的艾默郎先生,如果你太太宽容你有个中国情人,你们家就更完整了。”他又发出一阵憨笑,文不对题地说:我的天使实在太美丽了,要是能和她有个孩子,该多好啊。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四月,对街人家院子里种的殷红色山茶花开得停不下来,从绿到发黑的叶子里燃燃而出。而我在那个四月来了两次月经,每次持续半个月之久,睁开眼就是晕晕乎乎,又饿,又冷。

那么多血,像山茶花的颜色,从身体里涌出来。

四月将尽时,我怀疑自己是得了什么绝症,就要死在这阴惨惨的异乡。直到亚姝脸色苍白地对我说:星星,我好像怀孕了,我第一次怀孕。

我突然明白了我的紊乱因她而起,因另一个生命波动。我张口结舌起来,冷汗顺着额角和腋窝滑落——我觉得这件事太严重了,比自己得了绝症还让人慌张。

艾先生也觉得很严重——严重影响他的生活。他好像忘了自己说过“要是能和她有个孩子该多好”之类的话。因此他给亚姝找了个私人诊所,从第一次出诊到最后一次,陪伴亚姝的都只有我;而他也是头回遇上这种事儿,吓得一面都没露过。

诊所坐落在一片公寓楼的一间公寓里,货真价实的家庭诊所。大夫也是个印巴人,端坐在一张宜家的办公桌后面,向我们询问各种情况。他背靠书架,极简风格的白书架上却摆满古典风格的精装书,还有一副骨架模型,用来装饰出专业形象。他的问题不多,但我因为紧张,好像都有点没太听懂,也替亚姝回答得磕磕巴巴。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白大褂下面露出颜色浮夸的裤子和尖头蟒皮鞋,哒哒哒地走过来,把手搭在亚姝肩上,吩咐一个护士来给她做检查。亚姝在另一个房间时,我在候诊的沙发上呆坐着,那位大夫可能看我面如死灰,于是安慰我道:不要担心,年轻的女士,你的朋友不会有事的,这难道不是很常见的事吗?

亚姝的检查做完了,颜色可怕的裤子和蟒皮鞋递给我们几片三角形的藥。药是纯白色的,鞋尖和药片的尖尖都那么锐利,几乎把我的心戳破。亚姝被嘱当场吃了一片之后,把其余的药放进口袋里,我们就离开了诊所。走到开阔的马路上后,我俩站定在一棵粗壮的梧桐树下,“他为什么不小心点呢?他,艾默郎?他为什么不小心点?”我开口后又有点后悔,我讨厌这种于事无补的设问句。

“不是艾默郎,其实是我。”亚姝靠着那棵树,轻轻摇着我的胳膊,“星星,我爱他,我想要试试,能不能跟他有个孩子。万一他答应我生下来,我想好了要自己养。”又讨好似的嗫嚅道,“星星,别生气了。”

我是生气吗?我不是,我是挨了一棒子。

这是我完全没料到的答案。

我一直觉得,主动流产一个孩子,可能是一个人能经历的最糟糕的事。杀一个无冤无仇又因你而来的人?嗯?要多没有心肺才能坦然接受?

为了避免自己陷入这种糟糕的境地,我总是慎之又慎。而我也给自己立下一个原则,假使有一天我不幸意外珠胎暗结,那我一定留住这条性命,无论它来自怎样无法无天的关系,会给周围带来怎样的混乱,把我自己的人生拖去何样歧途,我都不能杀它。

太严重了,对于我来说,真的太严重了。

可是亚姝爱一个人,爱到愿意为他生产一个生命。亲热不是亲热本身,回归到合力造一个生命而由衷发生的行为。她知道大概的后果,也不后悔,无论这个人值不值得这样爱。这孤勇壮丽如晚霞,观者无不心碎。我没有那样爱过人,所以我慎之又慎,发自内心我并不曾想与任何一个人生产一个生命,也不相信有谁值得那样去爱。

一时间我竟然搞不清了:对生命和爱的理解,究竟我俩谁更本末倒置一点。

亚姝在一天内陆续吞服了剩余的药片,开始不舒服起来。但按照大夫的指示,她应该多运动,因此她第二天就按时去上网球课了。

网球课刚结束,她就在海德公园旁边的小网球场洗手间里,把血块排了出来。她说她知道那些都是什么,她没敢看,就匆匆冲掉了,然后自己非常虚弱地走了回来。我下课回到住处,她已经在床上躺好了。嘴唇发紫,声音沙哑地让我给艾先生打个电话。电话接通后,我说,你们的孩子走了。艾先生说,别这么伤感,问问我的天使晚上想不想去唐人街吃广东菜。我听了火冒三丈,立刻挂了电话。亚姝问我他说什么,我说他问你晚上想不想去唐人街吃广东菜。

亚姝发出难过的咕囔:“我倒挺想去的,好几天没看见他了。”但接着她就立刻昏睡过去了。她的网球裙和网球衫摊在沙发上,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每次网球课回来之后,她都立刻把这套衣服塞进洗衣机:“赶紧洗,要不然馊了!”那争分夺秒劲儿让人以为,衣服真的会在下一刻,就馊掉了。

这回我替她把网球裙和网球衫塞进洗衣机。洗衣机开始发出转动的声音,我心里想,艾默郎真是个浑蛋。

自打亚姝和艾先生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立刻识破她是他的情人——既不是女朋友,也不是艾先生给我留言时说的“朋友”。同时,凭着大城市人对名利场背面的一点敏感,我从她胡萝卜般的手指上看穿了她出身微末,无论她的大衣有多昂贵。

虽然同龄,但她身世复杂,我自己也没多老成,因此刚打交道时多少有些无措。倒是她的爽利解除了我的犹豫。在面对活生生的人时,你没法做那么多的价值判断。特别是当她穿上白白的网球衫,套上百褶的网球裙,背着网球拍,像盼春游的孩子一样欢欣鼓舞地去上网球课的时候,她是多么可爱啊。

亚姝酷爱网球。酷爱看网球和打网球。当初我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乡下姑娘跻身城市浮浪之后,最感兴趣的居然不是奢侈品。她骄傲地告诉我,费德勒这种老牌网球明星是她的偶像,而她每年都要去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看现场,当然是由不同男士陪同。

这爱好固然也不是完全没有虚荣心的成分,但若论虚荣心,她又完全可以更虚荣一点的,比如,学学高尔夫这类装腔作势的运动。

但她没有,她的选择即使存在虚荣心,也毫不矫揉造作,或者说,就连她的虚荣心都健康干净,洗刷得闪闪发亮。

她是一个一眼便能看透的人,看透她来路的复杂,也看透她的清澈。她在卡拉OK里,脱了鞋跳到沙发上,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小星星亮晶晶,一边天真地晃动小巧的头颅,黑发在她肩上流泻。那是艾先生带我们去唱歌,伦敦的卡拉OK。歌房虽然在牛津街附近,时价又贵得要命,但和钱柜比,简直是牛棚。

歌单乏善可陈,我把所有小时候看过的迪士尼电影主题曲唱了个遍,艾先生则点了不少Coldplay的歌。亚姝几乎没有会唱的英文歌,所以她就负责认真地在旁边打手鼓和手铃。艾先生不无怜爱地看着她,对我说,他第一次见到亚姝,就被她的笑容迷住了,所以他决心把她带到伦敦来,哪怕只能通过申请上语言学校的方式,留她短短一年,都很满足了。

嗯,况且她还能给你的房子帮不少忙呢,我在心里默念,不过没有说出来,但我完全不怀疑艾先生对她的一见钟情。

她的笑确实是稀世奇珍,眼眉弯弯,像雏鸟和婴儿一样毫无防备之心,那露出的一口白牙,男人看了都心甘情愿被她吃到肚子里去。

那种笑的杀伤力,你和她多出门几回就越发感觉出来。她也真是毫不吝啬。如果说有人天生适合卖笑,那绝对非她莫属。一个周日我们走上圣橡树地铁站的老桥,桥头迎面开来一辆敞篷老爷车,老爷车里有四五个穿白衬衫系黑领结的精神小伙子,看着像是谁家的伴郎团。桥面很窄,狭路相逢,亚姝居然在车快开到我们跟前的一刻,向那一车男人送出了一个热烈的飞吻,同时伸长了两条藤蔓似的手臂,一边露出她金光四射的笑。我抱着一袋面包在旁边看得呆若木鸡,车里的男人像疯了一样,站起来从车顶探出身子,一边拍打车窗玻璃一边冲亚姝喊:“美人儿!美人儿!跟我们来!”车都开出去老远了,他们还一直回着身招手。

又或是周边几公里外的穆斯林社区,有菜价比较便宜的集市,我们经常会去买点瓜果。路过一个卖内衣的摊子,亚姝扫了一眼,不知何故又冲面容憨厚浓眉大眼的摊主笑了一下,摊主立刻从铺位里冲了出来,抓起一副胸罩塞在她手里,一脸桃花地说:“小姐,这送给你,穿了我的内衣,保证你多生几个孩子。”

她就是这样,在男人的一片失态倾倒中挂着招牌甜笑,披荆斩棘,得以存活。

关于她的唇齿,它们其实有过不幸遭遇。那是她第一天到一座叫“四季”的酒店工作的时候。

酒店大堂通往电梯的某个走廊,有一道玻璃门,然而擦得太干净、太透明了,以至于她风风火火根本没注意,一头撞在上面。登时门牙断了一颗、歪了一颗,嘴唇全烂了。“操他妈的!疼得老子呀!眼冒金星!”她说起粗话来毫不在乎,“我当时心里怕得很,怕把玻璃撞破了他们要让我赔,好在没有。”

她那时候不富裕,但还是把所有的钱拿出来,换了两颗门牙,重新修补了嘴唇,得到了一套好用的武器。

她靠在橱柜上,讲得声情并茂,顺手从洗碗池边拿起一只酒杯,抽了一张餐巾纸,开始不胜依依地擦拭起来,擦到杯子像她撞上去的那扇门一样干净透明。她竟然没有对玻璃产生什么恨,并且依然怀着十二分的热情把它们打理得亮晶晶明晃晃,在我看来,真是宽容。

亚姝把孩子打掉之后,要艾默郎给她买一个毛绒玩具泰迪熊,半大不小,可能比一个婴儿还肥胖一些。亚姝依然每天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无论另一个房间有没有客人,她都不肯自己睡。

有了小熊之后,她入睡的时候就一手抱着小熊,一手搂着我的胳膊,虽然往往第二天醒来时,我已经被她挤到角落,小熊也掉到床下去了。她每天都对着小熊温柔地喃喃自语,说她和艾默郎孩子的灵魂住在小熊里。他们是小熊的爸爸妈妈,而我则是小熊的小姨,听得我毛骨悚然。

后来有天她问我借一件纯羊毛的衬衫穿。穿完之后她想洗净再还我,没想到扔洗衣机里洗缩水了,缩到可笑的程度;而恰好给小熊穿上,竟然像量身定制的一般。于是我这个有罪的小姨也就得以奉献了一件供品,打那以后感到心里宽慰了稍许。

有天睡前她怀抱小熊,呆笑着对我道:“星星,我一定会是一个好妈妈,我会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菜炒得香香的。我不会打骂孩子的,也不会和老公吵架。”我说是呀,谁能和你生活在一起,一定是有很大福气的。话虽如此,可她有时候心里生起艾先生的气来,就对小熊拳打脚踢一番,临了还把小熊扔出去老远,嘴里喊着“我不要你了!你滚!”气消之后,又把小熊捡回来,和风细雨地抚慰它,把它抱在怀里,轻轻亲它毛茸茸的额头,小声说着“对不起”。

亚姝说,她两三岁的时候,因为她爸爸和另一个女人相好,她父母便分开了。另一个女人成了她的后妈,给她生了一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然而后妈也并没有过上几年踏实日子,因为她爸爸酗酒如命。

“他打我妈,”这里说的是她后妈,“喝多了就打她,拿棍子揍她,拿椅子砸她,我有一天就把他存的酒全倒光了,他发现以后就把我摔在地上,踢我,把我鼻子都踢破了。”

鼻子被踢破的亚姝,那年五岁了,于是她打定了主意,收拾起自己的小包袱,决心去找她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的亲生妈妈。她从村里的人那儿问来妈妈的新住址,妈妈已经远嫁到了另一座山里。夜里亚姝偷偷溜出门,光着脚,在月光下开始翻山。幸亏那是一个好天气,月光照亮她的路。当她穿过黑乎乎的草丛时,她就唱着歌给自己壮胆。

终于在天快亮时,她翻过了自己村子的山,来到了她妈妈新嫁的那座山脚下。村子就在眼前,她很快打听到了她妈妈住在哪座房子。她叩了门,门开了,她知道门开后站在眼前的女人就是她的妈妈。

她说:“你回去吧,我不要你。”

听到这句话后,我觉得自己的眼皮变成了一只很浅很浅的碗,盛不下的眼泪忽左忽右不停洒出来,心里有一万个马上要没顶的人,伸出双手无声地喊着救命,可是亚姝还是微笑着,仿佛这些苦悲都属于别人,“别哭呀星星,我不知道会把你弄哭呀!你为什么哭呀星星,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呀。”

亞姝和我的生日都在初夏,前后只差几天,艾先生决定带我们去“佛酒吧”一道庆祝。他一再嘱咐:姑娘们,要穿漂亮点哦,那可是佛酒吧。伦敦的佛酒吧是个风雅场所,开在骑士桥。周围是著名的肯辛顿高街地区,贵价商品的零售店扎堆。这是家夜总会和高档餐厅的混合体,装潢得十分赛博朋克:一尊巨大的佛像坐在大厅中,被打上了霓虹荧光灯,时髦又光怪陆离。光线暗得恰到好处,空气里轻轻回荡着“世界音乐”风格的曲子。热闹又不过分热闹,清高也不过分清高,不过我依然觉得,离了灯光和音乐编织的氛围,这家店的菜色实在谈不上多么出彩。

那天艾先生穿了一件巴基斯坦传统服装kameez上衣,类似和尚领的袍子,衣服纯黑,胸口有对称的绣花,非常漂亮。亚姝为了配他的衣服颜色,也穿了一套纯黑的罗纱长袖连衣裙,不过裙子太长,袖子也太长,比较老气。倒是艾先生显得比穿阿玛尼西装年轻不少。

上面的往下减点,下面的往上加点,一加一减,大大缩短了他们间相差小二十年的春秋。

我们三人喝了一整瓶香槟。菜吃完了,他们还要点酒,于是又各喝了一杯鸡尾酒。艾先生提议我们再去找个热闹点的夜店继续喝。我是很不情愿的,因为第二天有大考,可他们两人展开磨功,我只能作陪。

艾先生熟门熟路地带我们穿过几条窄巷子,他介绍说,要去的这家夜店是哈里王子也会光顾的。我在心里白眼以对。当时已近午夜,夜店门口开始排起长队,我等得不耐烦,从包里抽出书来准备考试。虽然是初夏,但从不温暖的伦敦随时会把人冻得瑟瑟发抖。亚姝的罗纱衣裙太薄,挤在艾先生和我中间。

终于排到进场,他俩立刻又开了一瓶香槟,喝到还剩瓶底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醉了,可是我向来醉得很浅,只是身子有点瘫痪,但知觉如常,甚至更加清醒。艾先生兀自下池去跳舞,我和亚姝坐在半圆的软座中。声浪太大,我俩要对着喊才能听到彼此说话。她环顾四周,突然目光锁定另一桌,七八个男士,桌上摆满各色酒瓶,都是正装打扮,虽然领带也散了,袖子也挽了上去。

亚姝冲着我的耳朵喊,“星星!咱们去和那桌喝!他们的酒贵!”我吓得连连摇头。她其实也醉得没什么力气,拽了我几下无果,就自己端着酒杯踩着高跟鞋径直杀了过去。

我看她站定在桌旁,好像根本没说话——毕竟说话也听不见——挑了一位男士的大腿就坐了下去,同时举起酒杯晃了晃,立刻就被旁边的人满上了。所有的人都凑过来和她碰杯,她一口气喝干,接着前仰后合地笑,笑得那一众男人神魂颠倒,杯子又被满上。

我开始慌张地用目光在舞池的人群里寻找艾默郎,可怎么也找不见,于是只能自己也摇摇晃晃下场。岂料没走几步就被人拦腰抱住,拖出去好几米。在黑暗中,一张面孔对着我的脸贴了上来,酒气喷喷。我本能地立刻蹲下,找了个缝隙,从人群里钻了出去。

我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艾先生也已经回来了。我惊魂未定,让他赶快去把亚姝救出来。没想到他往我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冲我摆摆手。然后喊道“出来就是为了让她玩高兴啊!”我惦记着第二天的大考,心中犹存一种小白兔发现自己被拐进狼窝后的惊慌,此时愤怒不已。我举起书,冲艾先生晃晃,又指指手表。艾先生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接着起身向亚姝和那桌男人走去。亚姝看见他来,只是笑。她已经在别人怀里,却也伸了一只手给他。他也笑,那桌人也笑,拉扯了好几回,亚姝终于站起来,依偎着他,脚底下画蛇般走回我们的位子。突然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几张名片,媚笑着码在我面前,大声喊:挑一个你喜欢的名字!给他打电话!

我们回到住处后,亚姝开开门就冲进厕所,跪在地上把头埋到马桶里吐个不停,吐得额头上全是汗。我是知道人喝多了会呕吐,但如假包换的宿醉呕吐,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此之前,我也没去过夜店。实境中,它和在各种电子屏幕上展现的并无二致,无外是变幻闪烁的灯光、面目模糊的人堆,和在我听来纯然是噪音的音樂。我不喜欢那种地方,因为我是个小白兔,就算再狡猾,也只有至多再刨几个兔子洞而已。醉生梦死的场所没有引起我心中一丝波澜,但后来我倒是一直在想那几张亚姝拿到的名片。

原来人与人之间的相识可以这样简单直接。或许她和艾先生就是这样相识的。但这种方式的相识,情深几许?

还是兔子洞舒服些。

十一

盛夏时节,伦敦好不容易暖和起来。路过哈罗德百货,发现每个陈列橱窗都换上了亮眼的颜色。

亚姝接待了两个从国内来找她玩的朋友。在她们计划奔赴伦敦之前,她小心翼翼地和我商量,问我可不可以把那个房间在网站上暂停预订两周,留给她的那两位朋友。并且豪爽地说,该收多少收多少,不用给她们打折,她们不小气的。我自然没有什么意见,她欢喜得满面春风。

她的这两位朋友,一个高瘦,一个矮胖。高瘦的姑娘和我与亚姝年龄相仿,外号叫娘娘,她看东西的眼神像利刃,寒光闪闪,让我想起小时候班上最伶俐的一位女同学。她宽肩大胯,穿一套水蓝色的西装,异常惹眼。姓氏居然和我祖父同辈一位老人一样,是个少见的姓氏,一问果然不是汉人。矮胖的是个大姐,姓黄,看上去总有四十大几了。肤色黝黑,但黑里俏,眉眼标致,丰满得呼之欲出,从里到外件件紧身,当真像裹个粽子。

这两人妆容浓艳,打扮入时,浑身带着一种走南闯北的风尘仆仆,倒是比较符合我对捞偏门江湖人的刻板印象。

虽然已经和亚姝住了挺久,但当亚姝和她俩闲话三七时,我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认识她了。她放松、快乐,像个回到家的妹妹,陪着两个姐姐围炉夜谈。未见她和自己的密友相处前,我觉得她对我甚是亲密。但两相比较之下,我才察觉到,一直以来,她虽然爽朗,但总还是多少有点保留的样子。

这两位是她在南方工作时候的姐妹,大家“同甘共苦过”。她们也很多年没见亚姝了,说起岁月如梭,大感其慨。黄大姐的金主在香港,而娘娘的则是个以色列人。她们说话倒也不避我,似乎亚姝信得过我,她们就立刻把我当自己人了。

黄大姐手脚粗重,人也虎得很,一上来就不知怎的掰坏了我们的吹风机,娘娘笑她什么也干不好,只能陪人睡觉。黄大姐一脸不屑,“那怎么了?还能供儿子上大学呢。”而娘娘的以色列金主在北京给她开了个咖啡厅,她也确实自带一副老板娘派头,亚姝介绍说她“没有办不成的事”,一脸钦佩的神色。她满身洋溢着一种优渥却平庸的家境养出来的骄矜和信心满满,但听说自小就是个逃家少女,受不了老家地方日复一日的呆板,捆着她这样自由的灵魂。

其实有一件事,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那就是怎么和金主谈报酬。忍了很久,我也没好意思问过亚姝。困苦一点的皮肉生意是待价而沽的,这我懂,但亚姝她们看上去不同——即使在那个层次晃荡过,显然也早就脱离了出来。

这问题困扰着我,毕竟普鲁斯特和小仲马都只向我们展示了交际花的感情世界以及考究的物质生活,但银钱事项似乎太削弱美感,并没有着太多笔墨——也或许是我不记得了。

现在,终于等到亚姝、娘娘、黄大姐这样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的机会了。某一天我结结巴巴地把这细节问题提了出来。她们都愣了一下,互相看了一眼。娘娘皱着眉歪头把下颚点向我,扬着嘴角对另两人说:“可真是个乖宝贝儿,不是吗?别看她也活了老大了。”然后又坦率地望着我说:“有的人,你把自己需要多少钱告诉他,就行了。还有的人,他会直接告诉你他能负担多少。”“可是……可是……可是……”我这时候才明白,其实我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男人难道已经知道你会问他要钱?”

三个人又彼此环顾了一下,娘娘相当诧异地反问我:“当然了,不然你以为呢?”

可是……可是……可是……

可是……可是……可是……

可是,眉目顾盼、花红柳绿、温言软语、半推半就,在没得手之前的反复试探、迂回、刺痛,难道不才是某种人间奥义吗?如果一朝发现,原来这探戈舞步只是为了钱财,为了这么愚蠢难看的东西,难道美感不会幻灭吗?

我脑子里的剧目,亚姝和黄大姐根本不得要领,只有娘娘这个锐利如刀的姑娘尖声大笑起来,抓着我的胳膊,指甲几乎嵌进我的皮肉。“幻灭个屁!”她说,“你说的那些都没有。我告诉你,很简单,我们去的场合,都是懂规矩的男人。他喜欢你,你不烦他,往后就让他多带带你。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随便你,你能应付得过来的话。”天哪,那这样的男人,也好没意思啊。“你不是为了有意思才去的,你得靠这个生活。”娘娘掷地有声地说。

“可你们已经不算穷了呀?”我问。

娘娘倒吸一口凉气,提高了嗓门,“怎么算穷?非得像叫花子一样才行吗?阿黄她老公赌钱欠一屁股债,儿子要上大学,她不穷吗?我不想拿爸妈一分钱,打死我也不回去,那我难道不得为自己老了以后多攒点吗?”

娘娘又转向亚姝:“你当初怎么跟艾默郎谈的?”亚姝一五一十地说:“我就跟他讲,我如果离开中国,就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了,他应该负担一下我的开销,而且我还有家里人要花钱的。”

娘娘长叹一声,又对我说,“你不要看我们出来玩得高兴点,穿得漂亮点,用的东西好点就觉得我们怎样。我们有我们的难处,各人有各命吧。”

她们倒完时差就开始每天拎着各色购物袋回来,她们在伦敦的时间,除了睡觉以外,一半用来花钱,一半用来叙旧。她们在伦敦走马观花了两周,可能所获和在北上广的任何奥特莱斯差不多。但我爱听她们每天每天说不完的话,有的我能懂,有的却不能。若感到问之不恭,我就静静支着耳朵。在平日熟悉的世界之下,我慢慢觉察出另一个不见天日的隐秘世界,我在她们的闲谈中捕风捉影,影影绰绰窥见其貌。

她们说起亚姝工作过的某家酒店,说那酒店真正气派,说亚姝怎样因为活儿干得漂亮以及自身的美丽而被赏识,然而这赏识在我看来更像一个打了蝴蝶结的陷阱。我曾经最讨厌那种超五星级酒店,满溢着冰冷空洞却气势汹汹的奢華,讨厌那种巨大高悬的水晶灯、褐黄色的大理石地板、镶了金属框的真皮椅、假装异域风情的棕榈树。现在我则对它们更了解了一些。

在灯光温暖的总统套房里,还会发生其他故事,故事的主角是财富和权力,配角有掮客、有要人;而角落里,则横七竖八地堆放着亚姝这样的姑娘,流水一样来了又去。一旦踏进某间套房的门,就很难再回到过往那诚实的生活中。

我好奇,但也有点恐惧,觉得“失足”两字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那个隐秘世界的弱肉强食,会让小白兔一天也活不过去的。

临走前,她们对着亚姝嘱咐了又嘱咐,比如“你多给自己留点儿钱,别全给你家那帮吸血鬼花了”。亚姝辩解道,弟弟要结婚了,还是得花钱给他置办个房子。娘娘从鼻子里发出哧的一声,“你想着他们,谁想着你?你看着吧,你们家那几个人,全不是省心的!到头来没人照顾你!”她们说起亚姝酗酒的父亲,问他是不是还在住院。亚姝点点头。娘娘说,如果那是她爸,她可能早就把他的氧气管拔了。

她们离开后,亚姝落寞了几天,我看在眼里,越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成为不了她真正亲密的人。她和她的“姐妹”们,兜里全都揣着公序良俗所不见容的秘密,分享对彼此落水情由的怜悯,在每一个浪头打过来的时候互相抓紧。而我却一落生就被安排得如此熨帖,得以站在秩序井然的岸上,事事从心所欲,身上沐浴着朗朗乾坤里特有的和煦阳光。

这可能越发反衬出她们的狼狈不堪,让她们在偶尔低头时发现,自己所抓牢的不过是勉力凫泅中漂过来的任意一根稻草。每次想到这个,我都为这种命运的不公,感到一阵莫名抱歉。

十二

亚姝的语言学校给他们放了一个小假,艾先生安排带她去巴斯泡温泉。巴斯在伦敦附近,他们会住上三天。于是我又成了独自一人的女房东,接待了一个意大利客人。

意大利客人一身商务打扮,身量颀长。并不是那不勒斯式黑发褐眼——坦白说我还更喜欢那种类型——而是北部人的金发碧眼。意大利人彬彬多礼,入住时候站在门口,对我献上一大束黄玫瑰,以及一盒意大利巧克力。行吻手礼,以卡萨诺瓦的方式轻轻亲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的指缝——而非手背上。周身香气隐约散出来,领带是墨绿带暗花的织锦缎,那种窄窄的式样,和深卡其色手工西装搭配相得益彰。不愧为意大利人。

这样考究的商务意大利人为什么要住我们的小屋,而不住隔壁的希尔顿?我猜可能是为了猎艳,目标恐怕是我,或者说,目标是民宿网站上我的头像照片。不过当然,也完全可能是为了省钱。

不要被他们的衣衫迷惑了,毕竟意大利人就算省钱,也绝对不会省在眼睛能看见的地方。

我蛮不讨厌他。谁会讨厌一个香喷喷的、说话时候浓情蜜意看着你的、身条好看口音好听的意大利人呢?所以当晚餐结束,他还赖在客厅里,以手捧心地靠在墙上看我刷碗时,我也没对其报以冷脸。

然后我发现面包还剩最后一小片在袋子里,于是把袋子递给他,请他帮我把面包揉碎,撒在他房间的窗户外面喂鸽子。

刚搬进这个公寓不久时,在孤独的异乡长夜中,我某天发现床头的窗台外有时候会站几只鸽子。所以我开始时不时在两个房间的窗台外撒上面包屑。每天晚上看它们鲜红的小嘴和小脚在窗台上一字排开,我就觉得安慰;而躺在枕头上听它们在窗外咕咕说话,总让我想起童年在姥姥家生活时无忧无虑的时光。虽然它们都又瘦又脏,没有北京的同类那样膘肥体壮凤头绣眼,但我不觉得它们寒碜。每当天蒙蒙亮,它们就开始扇动翅膀,陆续准备扑腾着飞走。我不睁眼睛,听到它们在晨光熹微中拍打双翼,都会在心里默念:小鸽子,晚上一定要回来啊。

意大利人用看疯子似的眼神看着我,刚刚的浓情蜜意瞬间化为乌有。“你有什么毛病?你应该做的不是喂它们,而是毒死它们!”他劈头夺过面包袋子,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我洗完碗,擦干净手上的水,径直往自己房间走去。意大利人在后面一把拉过我的手,摇尾乞怜地问,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个晚安吻呢?我奋力把手甩开说不能。他又问,“你明明很喜欢我,我看出来了,对不对?”我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醍醐灌顶般大笑起来,说:“难道是因为鸽子?”

我说:“正是,没错,晚安,先生。”

那天临睡前,我想,我比亚姝幸运得多了。亚姝恐怕不敢因为鸽子这样的小事和男人闹翻,毕竟她大概经常处于被选择的位置,而不能选择男人。如果这样的男人——风姿绰约,鲜衣怒马——来向她索吻求欢,她会不会言听计从,然后把自己连手带脚交出去?于是我躺在被窝里给她拨通了电话,描述了一下这位仁兄的所作所为,没想到她反而气呼呼地打抱不平道:“一把破花一盒破糖就想睡女人?这草包是不是脑袋让驴踢了!”

我听了不禁茅塞顿开哑然失笑。唉,意大利佳公子,原来你打的是这样的算盘。看来无论你碰到我俩中的哪个,都要吃闭门羹了。此处真不是你的福地啊。

小鸽子们在窗外咕咕低语着,我挂下电话,也慢慢睡着了。

十三

绝大部分时候,亚姝是好脾气的。她和艾先生偶尔闹别扭,但不曾发火,对我也客客气气。这种好脾气的形象,终于在某一天她怒不可遏地操着关中方言打电话时崩塌了,电话那头是她弟弟。她的脏话连珠炮似的脱口而出,这我大概还能听懂。弟弟不争气,亚姝千央万告给他找了工作,他竟然开着老板的豪车出门招摇撞骗去泡妞,酒驾夜行还把路人撞了。

亚姝的父亲,是村子里的水果批发商——在他不醉酒的时候。因此亚姝挑果子的技能让人侧目。她懂得如何在水果堆中翻检,把最甜最熟的果子一把抓在手里,犹如捕猎。她刚住到我这里来不久,发现我爱买橙子,遂教育我说:“星星,我们都来英国了,应该吃点高级的水果,别吃什么橙子了。”

我听她这样给水果划分阶级十分惊诧,完全没想过水果能有什么高级低级的区别。况且我最爱吃橙子了。

那时候亚姝便告诉我,她小时候,家里以卖水果为生。有一次橙子的进货太多,造成了积压,后来全家每天从早到晚只吃橙子,还是没能抵挡橙子大部分烂在仓库里的命运。从那以后她闻不得橙子的味道,看到橙子就想吐。

大概因为她的胃肠处理过太多卖不完的水果,她其实对水果都很厌倦,无论是她口中高级的还是低级的。她更爱吃各种糕点。但她细嫩的皮肤和水汪汪的眼睛,倒完全可能是出于那些水果的滋养。

如果不看她粗粝的手,你真的会以为她是一个江南水乡的女子,但手这东西,是人和周遭接触的第一件工具,它是唯一没法说谎的。

水果生意以外,家里还有几亩地,农活是不能不干的。亚姝是大女儿,她常常夸口说,她刚能下地跑,就会种菜种庄稼了。然而晚上常常不给她肉吃,不是因为买不起,是因为后妈讨厌她。小她三岁的双胞胎弟弟妹妹,饮食的供应则应有尽有。

她无处央告,因为爸爸往往已经在别处喝醉了,但她宁愿爸爸喝醉了不要回来,她宁愿没有肉吃,也不要看家里拳脚相加。

亞姝钱包里有张照片,是张全家福。她说那是她十六岁过年的时候,家人一起去照相馆照的。照片里她的爸爸后妈坐在一对椅子上,而弟弟妹妹和她站在后面。她的左边是弟弟右边是妹妹,两人如出一辙地高高壮壮膀大腰圆,而她夹在中间,像一棵纤细柔丽的草。

虽然是棵细草,但她有股劲,那是她最敬重的姑姑姑父赐予她的。他们是镇上剧团的神仙眷侣,姑姑唱秦腔,姑父编剧本。他们给她练了身段,教她唱折子里的人情世故——红鬃烈马,薛平贵与王宝钏,那些破镜重圆和苦尽甘来。幸而童年有这样的锻打,让她无论在何种颠沛流离中,都一直昂然磊落。

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姑姑姑父离开了家乡,去了沿海,成立了自己的剧团。而她在家中苦熬不过,便也南下投奔他们。一面在剧团里帮忙,一面囫囵着上学。

那张全家福照完以后不久,酗酒的爸爸就中风瘫倒了。后妈撑不起她爸爸留下的一摊生意,草草处理后,好不容易在镇上电影院找到一个卖票的工作,薪资微薄。她不想让弟弟妹妹失学,不仅如此,还一心想供他们读到大学毕业。所以十七岁的亚姝开始想尽办法做工。

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沿海地带的观光业再次开花,豪华酒店像雨天里的蘑菇般纷纷冒了出来。数不清的人入住再离开,数不清的房间要打扫。只要肯吃苦,当酒店保洁比做很多其他同一层次的体力劳动都报酬丰厚。

亚姝连滚带爬地连高中都没读完,不能指望去干什么更好的营生,她立刻抓牢机会,和当时很多南下的女孩子一样,开始了她辗转于酒店间的生涯。

她就连洒扫房间的时候,都看得出练过戏功的人那种身形流畅的张力,十分悦目。把劳动变成了一件充满韵律的事,我猜这是她不自知的才能。有天她几乎是两眼放光地对我说,她什么都不想从英国带回去,但如果可以的话,只想把Henry装走。因为Henry的吸力真够强劲,“是我用过的最好的吸尘器!”

我先是不解她何以对一台吸尘器如此钟爱,后来突然明白,那是她曾经的战场上,需要用到的趁手兵器。她还保持着对劳动工具的朴素爱好,让我不禁肃然起敬。

村上春树的海豚宾馆里,由美吉是宾馆的精灵。而在亚姝服务过的酒店里,她也是那些酒店的精灵。

现在的某时某刻,我即使依然厌恶着那种豪华酒店,但之前非黑即白的爱憎有了动摇,开始对它们升起更复杂的感情。比如一种微妙的原谅,和亲切。罪恶固然还是罪恶,黑色确也不可能变成白色,但褶皱越多,面积越大;藏污纳垢有时,却也给了更多人容身之所。

或许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十四

如果我从V&A博物馆的图书室回来,又能正好赶上亚姝网球课结束,遇上这样的日子,我们就约着在海德公园里溜达会儿,再一起回家。有时是午后,有时是傍晚。

海德公园里有很多美丽的水鸟,嬉戏在九曲湖上。有绿头鸭、有黑天鹅、有海鸥。我还遇见过一只灰鹤,单脚站在水浅的地方,以一种孤高的神态眺望远方,体型大得像梦中的动物。垂柳以及垂柳的倒影在它身边飘来荡去。

这公园铺张得不像话,巨树参天。虽说园内七条路都能通往出口,可每当我试着在有路和没路之间穿行后,总气恼地发现:自己又不知走到哪儿去了。

我的童年在正南正北、四四方方、条条大道都笔直开阔的北京城里度过,因此所有曲径通幽——无论何种程度——对于我来说,都有点像故意为难人。虽然充满了不可抗拒的神秘引力。

但只要有亚姝作陪,我就敢乱走,哪怕是天黑下来以后。

亚姝从不迷路。亚姝说,山路走多了,人就不会迷路。

山路走多了,太阳、月亮、星星都能给人指路。那些高悬于我们头上的发亮天体,暗示着一套大地上可供遵守的纲领。

山路走多了,人就变回了动物,认得出一花一木,认得出每棵橡树的不同面孔,用五感六识牢牢抓住周遭能抓住的一切,随宇宙波动。

那个夏末七月,我的課业接近尾声。

夏末的伦敦已经有了一点萧瑟的兆头,空气干净得令人感伤,街上的大理石建筑以一种特殊的反光方式,昭告着温暖的日子即将渐行渐远。我慢慢开始打包收拾行装,想带走的太多,能带走的太少。

某个周日的午后,又是一个我和亚姝的散步天,太阳在千呼万唤后钻了出来,回光返照般把伦敦升到了三十度。海德公园万头攒动,仿佛一时间全伦敦的人都从房间里跑了出来,领受这短暂阳光的珍贵馈赠。

我们走在树阴里,一条欢快友善的黑色大狗不知道从哪里横冲直撞出来,在我们旁边跳跃打转。亚姝蹲下去摸了摸它的头,它摇着尾巴把前爪匍匐在地上向我们示好。这时狗主人紧随其后追过来连连抱歉,我们都笑着说不要紧。狗不情愿地跟着主人往别的方向去了。

我俩继续往前走。阳光从树叶间照过,在投下的影子里闪成一个一个亮斑。一片澄明的绿色中,有很多孩子,也有很多老者。

亚姝说:“以前我爸也养过一条那样的大狗,他对狗比对我好多了。那狗特别厉害,你跟它说什么都能听懂。”

又走了几步,她停了下来,我忽然惊奇地发现她的眼睛暗淡了。“星星,我没有告诉过别人,”她的视线穿过我,聚焦在远处的不知道什么地方,“我爸其实早就死了。但是看见刚才那条狗,我今天突然,”她停了半晌,又想像惯常一样,用笑把一切都封住,但是没有奏效,“我今天突然,有点想他。”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

海德公园开阔的草坪上,满满当当横陈着白花花的肉体。那些乐呵的大姑娘小伙子全都脱光了上身,穿着短裤,或趴或仰在野餐毯上,把自己的白皮黑皮在这金贵的阳光下翻来覆去地烘烤。还有一群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站在小路上散发传单,为救助非洲娃娃兵的组织募款。

这些幸福的人儿,或许能在某一刻,战栗于塞拉利昂童军断手断脚的地狱,但却也许难以想象还有其他的、更慢性的苦海,难以想象其他苦海中还有那样的一个苦人儿。这苦人儿在五岁的夜晚,赤脚翻过一座山,寻找妈妈;被家人不容,背井离乡,做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又遭逢不幸,却担起重任,对那些曾经作践她的人们以德报怨。

亚姝,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姑娘。她没法爱惜羽毛,因为要时常委身于人。这美丽的欢场女子,自打刚成为女人不久,就辗转在各种男人的大船小船上,而余生,又不知道还要继续辗转下去多久。

十五

我们分别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亚姝。偶尔看她发出几张照片,不是在游轮,就是在酒会。那种地方无论定位显示在全球哪里,看上去全都一个模样。对了,还有温网。实情不得而知,但我希望她过得都好。

我非常想念她,这是真话。有过几次节日,我发去问候,她立刻回复我一个金额不小的红包,让我哭笑不得。我说,我不要你的钱呀!她说,你快收着,不然我生气了。

一来二去,我简直不敢再跟她说话了。

曾经有位美国的牧师大叔落脚在我们公寓。我和亚姝在准备晚饭,他就脱了鞋躺上我们的沙发。他庞大的身躯像一座肉山,静静横在那里,看着我们忙里忙外,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那表情我至今难忘——既不像好色贪馋,也不像圣洁欣赏,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东西,或者,是兼而有之的东西。

他问,你们是姐妹吗?这样相像?看看,看看,你们笑起来简直一模一样。

开饭之前,他隆重地坐下来,不知为何,空气突然为之变色。他开始祷告,“父啊,感谢你赐予我们食物,让我们相聚在一起。今天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请你恩准。请你赐福眼前这两个美丽的造物,让她们免受一切灾祸的侵扰。”

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亚姝,都让我重新思考相遇的意义。她像一片漂萍,随水流进我的世界。我们甚至算不得是朋友,只是相依为命了一段异乡的日子。而我们彼此心知肚明,那段交集过后,人生中再次相见,可能已是无期。那一年,我们三十岁。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故事一直静静地等在那里,但直到现在,我才得以落笔。因为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相遇的意义。

她得到了我的一部分,我也得到了她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她带走了我的一部分,我也带走了她的一部分。

不用问相遇有什么意义。

相遇本身,就是意义。

原载《延安文学》2021年第2期

原刊责编  魏建国

本刊责编  杜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