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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探析

2021-05-07荣继伟

党政干部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角色冲突工作机制

[摘  要]兼职党务干部是党务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务干部兼职现象较为普遍,但实践中也存在角色冲突、工作机制不完善、个人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破解困境、优化机制、提升个人能力,充分发挥兼职党务干部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从而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

[关键词]兼职党务干部;角色冲突;工作机制;党建工作实效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01-0074-07

党务干部是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是各级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习近平總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要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的交流,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1]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支部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党务干部是在各级党组织中从事领导和管理活动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既包括各级党组织委员会的成员,又包括机关党组织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实中,党务干部兼职现象较为普遍,兼职党务干部占到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队伍人数的50%左右,特别是机关、事业等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多数为兼职,其占比甚至超过80%。因此,充分发挥兼职党务干部作用,对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党建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兼职党务干部的制度规定与设置优势

(一)兼职党务干部的制度规定

《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明确规定:“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2]。这意味着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可以是兼职也可以是专职,并且建议一般情况下要兼职,同时,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门对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作出规定,如,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3],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也对注重兼职党务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如,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4],第三十六条又明确规定要“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4]。种种规定都是鼓励选任兼职党务干部的制度依据。

(二)兼职党务干部的设置优势

1.有利于缓解行政编制压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狭义的行政运行成本是指政府机构正常运行需要消耗的资源,其中占比较大的就是人力资源成本,主要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行政开支,如工资、福利等,该部分成本主要取决于党和国家机构规模以及财政供养人员的数量。实践中,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等问题一直是我国行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沉疴顽疾,并呈现出周期性反复等特点,直接后果就是财政供养人数愈多,行政运行成本愈高。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5]《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明确规定要“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同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在严控总量、统筹规划、提升效益上下功夫。[6]由此可见,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十分重要。[5]因此,“精简机构、控编减编”就成为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的必要手段之一。实践中,加强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完全符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原则,行政业务与党务工作“一肩挑”,既符合机构限额约束,又能够有效减少领导职数,从而实现控制总量的编制管理要求,大大缓解改革后现存的行政编制压力。发展兼职党务干部虽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行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但是能较为有效抑制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增加,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一定的作用。

2.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党务政务深度融合。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一方面,从领导力和执行力来看,党主要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确保全覆盖,提升领导力,政府主要是重执行、保落实、优服务、增绩效,确保满意度,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从决策权和执行权来看,党主要是负责重大方略和政策的决策,而政府主要是负责党的重大方略和政策的执行以及提高政府的行政绩效与民众的满意度,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利于宏观决策的随时随机调整。[7]理论上,兼职党务干部运行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协调党政关系,从而提高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党政工作的整体效率。实践中,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党建+”模式成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之一,兼职党务干部运行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病——党政“两张皮”,从而进一步推动“党务+政务+业务+创新”的深度融合,增强社会整体治理效能。

二、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现实中存在角色冲突

“角色冲突”理论属于管理学范畴,指因不相容的期望导致的心理矛盾和行为冲突现象,主要分为角色内冲突和角色外冲突。角色内冲突往往是由角色自身所包含的矛盾造成的,属于内源性冲突,如因个体认知等内因引发的行为冲突;角色外冲突是不同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或个体因角色转换而引发的多重角色冲突,属于外发性冲突。兼职党务干部集双重角色于一身,角色定位要求不同,容易导致兼职党务干部在角色承担中产生困扰、甚至冲突。

1.对兼职党务干部角色认识不清晰、转换不到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党建务虚”的观念深入人心。其一,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越来越重视,党务工作也成为巡视巡察督查的重点,即便如此,个别党务干部在党建工作中依然存在“形式重视、实践轻视”的现象,抱着“党建工作全看台账”的心态,过度重视留痕,工作实效并不明显。部分兼职党务干部更多表现为“不真干”,如对党务工作反馈的问题答复慢或没结果。其二,这种认识的不深刻更多地集中在非党务干部身上,他们凭主观想法将党务工作简单化,认为党务干部所谓的“忙”是无病呻吟,导致党务干部经常不被人理解甚至被误解,以致工作配合度不高,甚至会产生摩擦。主要表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嫌弃你”,党务干部在工作群里经常发党务工作信息,一些人嫌你烦、事儿多,不愿意回应;不发工作信息的,嫌你党务不公开不透明,一旦出现问题,就是党务干部职责没有履行到位。二是“怀疑你”,总有个别人认为能够积极主动担任兼职党务干部的人是得了党组织的允诺,否则不会有这么“傻”的人愿意兼任党务干部。三是“防着你”,不论是专职还是兼职,党务干部都有监督、批评、引导的职责,特别是纪检委员,正因如此,有些认真负责的党务干部慢慢被“边缘化”,一旦有利益沖突,反而会被暗暗“记恨”,最终影响民主测评和年终考核,导致干得越多绩效越低。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人认为只有不重要的岗位或业务才会选择兼职方式,因此,一些兼职党务干部在没有充分了解党和国家设置“兼职”的初衷及其作用的情况下,对“兼职”身份和职责进行主观划分,认为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业务是“第一性身份”,党务工作是“第二性身份”,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第二性身份”理所应当让位于“第一性身份”。这种认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个别党员干部不愿意承担党务工作,或是即便承担也缺乏必要的主动、热情、责任、创新等。同时,这种认识潜意识地把党务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置于对立面并进行比较,导致一些单位党务工作弱化、党建业务虚化,难以形成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党政关系运行一体化的良好工作局面。

2.兼职党务干部难以适应多重角色转变。“兼职”本身就存在角色冲突的风险,实践中大部分兼职党务干部都存在“分身困境”,结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一,精力不足。在行政管理或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冲突时,往往会打乱原有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期望,有顾不上、抽不开身的情况,顾此失彼,很难做到“专、精、尖”,影响专业化高素质党建队伍的培养。其二,能力不足。在上述情况下,即便能够坚持党务、业务、管理、服务工作一起抓,也往往陷入疲于应付的境地,结果使党务工作有其形无其实,最终造成形式主义,直接影响党建工作实效。其三,热情不足。一些兼职党务干部工作缺乏热情,甚至消极懈怠,一方面,“照猫画虎”、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另一方面,存在“造假”现象,如一次会议场景配合多个主题进行摆拍,不区分会议性质硬套“党建引领”的帽子,以后期整改修补替代前期监督审查等。其四,经验不足,一些兼职党务干部存在“有激情没经验、能奉献没方法”的问题。部分兼职党务干部长期从事管理或业务工作,一时难以适应党务工作的站位、思维模式、工作方式等,特别是一些单位习惯将党务工作分派给刚入职的“新人”,这些人往往没接触过党务工作,甚至不知党务工作为何物,进入角色非常困难,加之单位或党组织缺少“传帮带”的工作机制,一时间很难适应党务工作的需要。

(二)选任兼职党务干部的相关工作机制不完善

1.对兼职党务干部的选拔培养存在不足。其一,兼职党务干部工作缺乏稳定性。调研发现,一些部门或基层党组织的兼职党务干部更换频繁,或因辞职,或因调岗,能持续承担党务工作的干部并不多。同时,一些单位偏好选派党务干部承担下基层、支教等政治任务,党务工作有时会人手不足。其二,缺乏一定工作经验。在一些单位或部门因党员人数较少只设支部书记,此种情况下,选派“年轻人”承担党务工作几乎成为共识,其结果是新入职的年轻人虽然学习能力强,但党务工作经验不足。让新入职的年轻人“以党建业务为切入口熟悉部门工作”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考虑到党务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指导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党务工作的推进和整体工作进度。其三,专业不对口。岗位招聘设置专业限制必然有其合理性,党务工作也需要有专业懂党建的人才队伍。但实践中,一些兼职党务干部既没有党务工作经验,自己本身的专业又与党建无关,甚至有的单位或部门让新毕业大学生兼任党务干部,虽然这本身并不违反党规,但一定程度上对培养“专、精、尖”党务干部队伍有不良影响。其四,专兼职业务跨度较大。与专业不对口相类似,专兼职业务跨度大也是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这个问题在企业中表现得较为明显,虽然党内相关制度鼓励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务干部,但从事工程类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承担党务工作还是存在一定困难的。其五,选人缺乏前瞻性。支委委员虽然是民主选举,但大多数基层党支部的支委委员“习惯性”选举行政领导担任,实践中支委委员中“领导多、干事少”,绝大多数党务工作都压在为数不多的非领导职务的兼职支委身上,看似组织完善、“兵强马壮”,实际存在活多人少、“缺兵少马”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建工作实效,这种情形也是普通党员干部对党务干部产生误解、与党务干部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六,党务干部培养模式较为粗放。一是培养规划不完善。实践中针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培养规划多为中短期规划,长期培养规划不完善,且在中短期规划中还存在人员覆盖不全面、培养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二是培养方式较单一。目前,针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培养方式主要集中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教育培训的渠道、形式不够丰富,培养模式较为单一、粗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兼职党务干部培养实效。

2.对兼职党务干部缺乏有效的激励。其一,激励制度不完善。一些基层党组织并没有制定针对兼职党务干部的成长、晋升等方面激励制度,或认为制定了也没法落实。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定了相关激励政策,并且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都有党务干部考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根本没有落实或并未完全落实,有的甚至只为应付检查或增加党建业务考评分数。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待遇没有全面落实,兼职党务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晋升的路径还不够畅通,特别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兼职党务干部,基本上没有行政职务和职级,因而没有纳入正常的干部管理范围,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没有相应的倾斜政策。二是职业待遇没有全面落实,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党务工作的干部,其党建成果未能在职称评聘过程中作为有效的业绩得到认可。三是绩效待遇没有全面落实,兼职党务干部毕竟需要付出额外劳动,但其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过低,甚至没有体现。其二,考评制度导向性存在偏差。兼职党务干部的考评标准多采用“负面评价机制”,扣分项多,加分项少,直接导致“干得多、错得多、分数低”,反而不利于激励兼职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其三,激励创新的氛围不够浓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标准化”并不是程式固化和按部就班,其更深层的含义在于以标准化建设的内在规律为指导,找准抓手,创新载体,不断拓展和丰富党建工作的内涵与外延,充分体现标准化的底色与特色。但是实践中,一些基层党组织把“标准化”建设作为“紧身衣”,个别上级党组织把“标准化”建设作为“紧箍咒”,片面解读“标准化”的含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兼职党务干部落实“党建+业务”的创新工作。

3.兼职党务干部的个人能力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黨深入人心,但是,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其中就有不少是党务干部,这反映出一些党务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修养有待提升。实践中,仍然存在个别有领导职务的兼职党务干部党性觉悟不高,自己不审核、不撰写相关党务工作或党建方面的材料,如个别支部书记不修改、不审核支部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不撰写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完全甩手给基层工作人员,更有甚者,汇报的时候才第一次看材料,个别支委委员也将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假手他人,兼职党务干部个人能力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学习实践能力不强。一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基础稍显薄弱。一些兼职党务干部本身因学历、专业、所承担的业务工作与党建领域跨度较大,而自身党的建设理论基础或修养较为薄弱,加之因工作年限短、工作方式不当,往往导致缺乏党务工作的实践经验或没有积累有效的党务工作经验,这些属于“先天不足”。二是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强。一些兼职党务干部,一方面,自主学习不够,分配给自己学习党建理论或党务知识的时间不足,特别是从事技术工作的兼职党务干部,党建理论学习时间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不珍惜党组织提供的培养机会,不能充分有效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进行自我提升,甚至把培训当任务、当负担,存在“理论无用”心理。三是理论学习的转化能力较弱。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的融合度较差是兼职党务干部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工作中多是“经验思维”,缺乏“规律思维”,把握不住理论背后的规律,因而无法运用规律指导实践。其二,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一些兼职党务干部对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组织协调不到位,往往找不到工作结合点,导致重复工作、额外工作,这也是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务虚繁琐的重要原因。也有个别联合党支部的成员由不同单位或部门共同组成,无形中产生一定的思维差异、目标差异、时空差异等个体差异,而一些兼职党务干部统筹协调能力不强,从而影响了“三会一课”及各项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度,导致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有所弱化。其三,服务创新能力不强。一是服务群众能力不强。一方面,一些单位或部门会指派具有“服务缺陷”的干部承担党务工作,因此其服务群众的能力具有“先天不足”。另一方面,一些兼职党务干部,特别是一些支委委员不能深入群众,缺乏基本调研,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心中没数、办事没谱”,长此以往,可能出现脱离群众的危险。二是服务党员意识不强。一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在职党员提的要求较多、关怀较少,即便制定了关心关怀相关制度,也更多是针对退休老党员或困难党员,而且划定标准并不明确,较难反映被服务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服务效果。另一方面,对在职党员的服务多为场地建设、购买书籍等“硬件”服务,针对如何提升“三会一课”质量等内容较少。对退休老党员或困难党员的服务方式多为节庆慰问,既单一又流于形式,缺乏创新。

三、加强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加强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破解现实困境,完善兼职党务干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兼职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从而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

(一)破解兼职党务干部工作困境

1.明确角色定位。其一,充分认识党务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将其置于“四个伟大”之中,强调“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8],这充分说明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其二,正确把握兼职党务干部的本质。从理论上看,兼职党务干部的本质是“党务干部”而非“兼职”,从这一点出发,意味着兼职党务干部角色定位问题的焦点并不是“身兼数职谁是第一性”,而是“不论专兼职与否都应承担党务干部的完整职责”。简单来说,兼职党务干部的职责与专职党务干部的职责完全一样,并不因为兼职属性使党务工作打折扣或降低标准,专职与兼职的职务角色是并列的。其三,准确把握专兼职的逻辑关系。尽管二者的职务角色定位是并列关系,但其职能属性并非平行,而是遵循“党建是引领,业务是基石”的基本定位,从这个角度来看,兼职党务干部更容易破解“党建务虚”的困境。

2.把握兼任边界。这主要是针对如何破解兼职党务干部难以适应多重角色转变的困境。尽管党务干部兼任有多重优势,但在实践中必须要把握好兼任的边界,不能让兼任“泛化”,这其中要考虑诸多因素。其一,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基层委员会,不建议完全兼任。[9]这样的基层委员会,党员队伍结构相对复杂,如果完全兼任,既影响党务实效,又影响单位整体运行。除此之外,《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指出,此种情况设专职副书记。其二,本职工作专业性较强的基层委员会,不建议完全兼任。[9]并不是所有领域和行业都适合兼职党务干部工作机制,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如科研院所、工业企业等,或需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或需要严格的班休制度和技术要求,在此情况下随意兼任,既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也无益于党务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兼职党务干部工作机制

1.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其一,增强兼职党务干部队伍的稳定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配足人手。有意识地组建兼职党务干部“后备团”,及时增补更替,避免人员断档。可以以部门或党总支、党支部为主体自行选拔、组建、培养,也可以统一由基层委员会统筹协调。其二,严把选人入口关,确保兼职党务干部的能力和基本素质。一方面,尽量优先选任专业对口、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兼任党务干部。另一方面,要平衡专业能力与学习能力、组织能力、政治能力等之间的关系,尽量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其三,选人用人要避免出现“官僚主义”倾向,坚持能力优先原则,降低领导职务的兼任比例,务必使每一个选任的兼职党务干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其四,进一步完善党务工作交接制度,重视交接流程的落实,避免临时的人员抽调导致党务工作难以推进,同时避免因人员变动频繁导致的工作交接不畅。其五,探索实行兼职党务干部轮岗制。实践中,实行党务干部兼职机制确实有利于快速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因此,可以以试点形式尽快出台相应的制度,允许兼职党务干部轮岗,这也从侧面解决了普通党员干部不理解、不支持、不认可党务干部及不了解党建工作等现实困境。

2.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其一,统筹设置培养规划。要统筹中短期规划与长期规划,有针对性设置规划内容,坚持“分类分批”设置原则,尽量避免“大锅烩”。其二,重视教育培训。一要尽量将各领域党务干部培训统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培训班次的种类和批次,避免培训空白或交叉重复。二要合理设置课程,在内容上,坚持“理论与专业相结合、合理与全面相统一”原则,避免超负荷、填鸭式课程安排,同时要注重问题导向,确保在符合培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解决兼职党务干部面临的突出现实难题。在形式上,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突出实训,并且要注意模拟式实训与实践式实训相结合,增强模拟式实训的现实感。其三,创新培养方式。加大调任、转任、挂职等干部人事交流方式在培养兼职党务干部中的运用,同时党组织要注重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等方式,通过自上而下的指导帮助与自下而上的思想汇报相结合等形式,创新兼职党务干部的培养方式。

3.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其一,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从上级党委层面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指导意见,确保基层党组织的激励制度有据可依。从基层党组织层面要制定并完善兼职党务干部的成长、晋升、关怀等激励制度。从监督检查层面要将兼职党务干部激励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标及基层党组织绩效考核指标中,多进行指导性检查和督查。其二,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一要全面落实政治待遇,畅通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晋升的途径,对党性强、境界高、能力突出的优秀兼职党务干部,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二要全面落实职业待遇,将兼职党务干部的党务工作算入总工作量,并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制度挂钩。三要全面落实绩效待遇,尝试探索推行兼职工作津贴制度,采取“基本津贴+绩效津贴”模式[9]。除此之外,推行兼职奖励,定期评优后给予奖励,包括荣誉激励和物质激励。其三,转变考评制度的导向性。转变以“负面评价机制”为主的考核方式,特别是要转变“动辄问责”的监管方式,避免兼职党务干部“干多错多”的现状。其四,营造浓厚的激励创新氛围。督导检查部门要全面解读“标准化”的内涵,加大业务创新的指导力度和考核比重,为“党建+业务”工作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高兼职党务干部能力与素质

1.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要炼就一双政治慧眼,不畏浮云遮望眼,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作为兼职党务干部必须坚守入党初心,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提高学习实践能力。其一,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兼职党务干部要积极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制度要求,通过学习党的建设相关理论,在业务实践中提升个人实践能力。其二,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一方面,增加个人学习的时间和效率。另一方面,珍惜组织的培养机会,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进行自我提升。其三,增强理论学习的转化能力。学习理论的最终目的是了解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因此要充分把握党建理论背后的规律,从而指导党务实践,进一步提升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度。

3.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其一,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兼职党务干部要善于探索和总结,找到本职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结合点,探索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做好党务工作的方式方法,从根本上解决党务、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其二,增强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因个体差异产生的党建活动参与度低的问题,需要兼职党务干部通过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来化解问题,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提高服务创新能力。其一,服务好党员。既要关心关怀退休及困难党员,又要关怀在职党员。要进一步完善关怀帮助机制,一方面,对兼职党务干部工作中的困境和问题要理解并支持,及时指导,耐心解释,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难题。另一方面,对兼职党务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角色冲突、个人发展方面遇到的瓶颈以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要给予帮助,让兼职党务干部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其二,服务好群众。要增加调研的次数和实效,通过调研了解民意、服务群众、凝聚群众,以履行好本职业务职责为切入点,做好群众工作。还要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软件”服务的质量,探索“党务+政务+业务+创新”新模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19-11/01/c_1125178893.htm.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EB/OL].http://www.12371.cn/2018/11/25/ARTI1543146320637564.shtml.

[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EB/OL].http://www.12371.cn/2020/01/05/ARTI1578222520856518.shtml.

[4]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EB/OL].http://www.12371.cn/2020/01/05/ARTI1578224331271539.shtml.

[5]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4/content_5270704.htm.

[6]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9-08/15/content_5421505.htm.

[7]唐亚林.新中国70年的政府治理[J].社会科学文摘,2019,(12):20-22.

[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www.12371.cn/2017/10/27/ARTI1509103656574313.shtml.

[9]楊守涛.角色冲突理论视野下基层兼职党务干部工作困境初探[J].领导科学,2019,(16):4-7.

责任编辑  攻  克

[收稿日期]2020-12-3

[作者简介]荣继伟(1990— ),女,新疆哈密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主要从事党的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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