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2021-04-18李建文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22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隐私权大数据时代

李建文

摘要:互联网的普及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如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人们不需要出门即可完成购物所需的一切过程,社会网络的出现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不再受时间及空间限制。而支撑上述功能实现的基础在于“数据”,人们通过互联网产生的行为本质不过是数据与数据之间的交互,而这些数据中则包含了人们的诸多隐私。一旦这些数据遭到泄露,则代表着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下对公民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探索极为必要。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隐私权;法律保护

1.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定义

1.1大数据的涵义

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迅速发展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全面普及,大数据时代应运而生。大数据技术是一项能够带动理念、模式、技术及应用实践的创新技术。它是网络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结果,当今社会,谁掌握了数据,谁就能成功,道格拉斯曾提出过“一切皆量化”的观点。量化并非人们想像的那么复杂,它是全部决定的好帮手,甚至包括婚姻和幸福。但是目前并没有一个详细的数字来对大数据进行准确的界定,大数据并不是说大于了某一个数量单位以上的数据,它不仅仅蕴含着数据庞大,大数据的特征之一就是数据大,绝对意义上的大被认为是大部分情况下大数据中心的“大”。有的学者认为大数据是以捕捉、存储、管理和分析的数据。

1.2隐私权的界定

数据保护是一种抽象的权利,涉及使用包含多种情况和含义的对象和类型。很难用一个单一的定义,一般来说,隐私是指个人事务。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团体利益,有关方面不愿干涉或干涉他人或个人事务;隐私权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影响,隐私权是一项个人权利。本法的宗旨是保护隐私权,为了不泄露他人不愿透露的个人资料或秘密,做到真实保密。隐私权的价值在于自由;个人尊严和安全。隐私权应该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信息秘密及其生活安宁依法受到保护,不受到他人非法侵占,知悉,使用和公之于众的一种权利。隐私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并受各种法律的保护,是当代法律制度进步的产物。

2.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立法方面

分析表明,虽然隐私权保护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具体规定很少。关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具体救济,这是非常不完善的。主要是在地方或部门规章中,由于立法水平较低,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公民数据的存储和使用无疑是主要的数据来源。因此,什么样的数据是保密的,这是一个隐私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在更广泛的数据范围内充分意识到保密性。数据需要大量结构化或非特定的数据。当这些数据被收集和分析后,我们的合法权利将受到侵犯,这将导致侵犯隐私的行为急剧增加。现行法律法规已不符合要求。在大数据时代,公民的私生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2.2监管职责不明

目前,我国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即有较多部门、机关都具备部分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权力。但在实践过程中,各部门及机关之间却存在显著的职责不明现象,即不明确自己部门所具备的具体权责,导致公民隐私权受到侵害后,完全不知道对应自身事件应寻求哪个部门的帮助。由此能够看出,我国针对公民个人隐私权进行保护的部门虽多,但实际效果却并不尽人意,个别部门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等现象。造成该现象的根源便在于监管职责不明,多个部门之间无法明确自身职责,进而实现互相协调、配合。该现象的存在不但造成了资源大量浪费,更使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3司法困境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数据丰富的时代,私人生活被非法收集、使用和传播,并不是所有受害者都能得到适当的赔偿。犯罪分子很容易隐藏和销毁证据,在许多情况下,甚至连犯罪分子都无法确定违法行为的来源。在这一时期,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反映出一系列问题,如起诉难、诉讼严重;与执行有关的困难包括举证责任、诉讼的严肃性、赔偿责任认定的困难、结案的困难;这阻碍了隐私权的有效保护,公民为了减少违法行为的相关费用而放弃了合法权益,这种恶性循环需要司法机关处理。

3.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完善建议

3.1加强政府监管

在一个数据丰富的时代,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况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需要政府的支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政府在保护公民隐私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大量数据的出现,有关网络隐私的数据量在爆炸式增长,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与信息的准确性无关,同时这些数据的经济价值也越来越明显,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确定不同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居民身份,减少他们对用户信息的收集。首先,建立一个系统,为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单一的网络身份证号码,并将必要的基本信息输入到一个专门的系统中;它由政府管理,不向公众开放。公民在使用互联网时,必须采用实名制,只能输入网络身份证号码,网络身份证号码可以将真实身份信息与通过互联网获取的信息分开,因此,保护公民的隐私是十分必要的。

3.2明确侵犯隐私权的侵权责任

目前,我国公民隐私权保护相关立法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規定。针对该问题,笔者认为应于法律层面明确侵犯隐私权的侵权责任,在立法上根据侵权所造成的最终危害明确规定侵权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例如当危害达到某一程度时才能要求侵权方进行经济赔偿等。在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遭到侵害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仅停留于名誉之上,其危害更多在于财产损失,例如某公司将用户个人信息贩卖给违法分子,使其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而从事违法活动或利用银行漏洞套取赃款,对公民的名誉及财产同时造成严重影响。目前,该现象已形成一条系统体系的灰色产业链。因此,在立法上也应考虑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隐私被侵害所造成的特点,实现对公民名誉及财产的共同保护。对于违法情节极其严重且造成极大危害的侵权行为,如数据管理者、黑客非法获取大量个人信息进行贩卖者,除了需要面对巨额罚款之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3公民法律能力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互联网。在互联网世界,人们缺乏适当的法律知识。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用户往往是数据保护权和大量数据泄露的受害者。提高公民的私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权利意识是重要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他们需要提高隐私和安全意识。用户应仔细阅读隐私声明,以了解数据收集的形式。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否可能获得非法注册或实施非法行为,如果可能,是否使用知名或认证的网站,用户必须保护自己的隐私。用户必须不断监控网络的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及时获取相关法律和行政信息。如果隐私权受到侵犯,要及时处理违法者,学会保护其合法权益。

4.结束语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已是迫在眉睫。大数据给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带来的便利性已使人们无法脱离其而生存,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是时代性问题。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拿起武器保护隐私权,我们的制度建设才会有意义。国家应完善立法,切实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完善国家权力管理。加强国家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管;传统的隐私权保护形式难以适应新的现实,这就要求我们转变隐私权保护观念,进一步发展隐私权保护的基本理论,促使隐私权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其法律应对[J].史旻玥,马佳昕,朱小静.中国林业经济.2020(06)

[2]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J].朱仕魏.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04)

猜你喜欢

法律保护隐私权大数据时代
论弱势群体保护之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浅析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大数据时代下图书馆的服务创新与发展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知识管理
“互联网+”环境之下的著作权保护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国内外隐私权的发展与保护
关联企业从属公司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隐私权若干法律问题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