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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乌之爱与恶其余胥
——论书品和人品的统一与背离

2021-04-16孟云飞

文艺评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人品书法家书法

○孟云飞

所谓“人品”者,概有广狭之别。从狭义方面来说,往往指一个人的思想情感与伦理道德,强调的是人的品行、格调,是对一个人道德行为标准的评价。广义上多是从气质特征方面而言的,还包括一个人生理气质上的规定及特点,这里与“性格”的概念比较接近。

其实人格与性格虽然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人性格的形成是由其人格决定的。

所谓“书品”是指书法的风格造诣,书法家艺术境界的品级。人品与书品的关系极为密切,有一种内在联系性和统一性。自古以来,“书品”与“人品”的关系就是书法品评中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前人论述十分丰富,或以人重书,或以人轻书。有人认为“书品即人品”,甚至把影响“书品”的某一因素夸大为决定“书品”的唯一根据;而有人在否定“书品即人品”的同时,也否定了“书如其人”的命题。

爱其人兼厚其书

儒家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文化流派,儒家把“书”列为“六艺”之一,对书法是极为重视的,甚至认为书法有“同流天地,翼卫教经”的“载道”功能,对国家和社会作用巨大。鉴于书法具有载道的功能,所以儒家便赋予它以教化的重任,以致形成了悠远深厚的书教传统。儒家之所以重视书法的教化功能在于书法的性质与礼乐有诸多相似之处,而且书法常常与礼乐之教互相结合在一起,同时二者皆可以淳化人心、移风易俗,以致于书法成为儒家强调的“修齐治平”链条中一个重要实践环节,书品的好坏就是人品优劣的反映,儒家伦理主义的烙印就深深地打在了书法之上,而书法作品的高下也就取决于人的品德之优劣。在儒家的文化视域中,理想人格的范型是君子之风,核心价值观念是仁义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文质彬彬的真善美统一。他们认为“书为心画”直指人的心性,对书法的品评与鉴赏常常成为对书家伦理道德的甄别评判,因此在书法史上,爱其人兼爱其书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品行好的人,即便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但只要他有书迹流传于世。见到这些真迹之时,“后之览者”往往也会发出“忠义之气”“庙堂之气”之类的慨叹,更何况那些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呢?

在书法史上王羲之之所以被称为“书圣”,一方面是因为他的书法水平的确高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人品好。有关文献资料对王羲之人品与书品的记载不胜枚举。《晋书》载:“王右军既去官,与东土人士营山水弋钓之乐,游名山,泛沧海,叹曰:‘我卒当以乐死!’”①王羲之的《兰亭诗》云:“三春启群品,寄畅在所因。仰视碧天际,俯瞰绿水滨。寥阒无涯观,寓目理自陈。大哉造化功,万殊莫不均。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从这些记载以及他本人的诗中,可以感受到王羲之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品格高尚的雅逸之士。唐太宗李世民仰慕王羲之的人品和书法,以九五帝王之尊亲为之作传,评其书法曰:“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

因其人更爱其书这一点在对颜真卿书法的评价中表现得尤其突出。诚然,在书法史上,颜真卿的书法艺术成就非常之高,本身就值得充分肯定,而他那飞扬的文采、卓越的能力,尤其是他那刚毅耿直的高洁品性、以身殉国的忠肝义胆更增加了人们对他书法的喜爱和敬畏。宋代苏东坡的好友李无悔在《读颜鲁公碑》中云:“平生肝胆卫长城,至死图回色不惊。世俗不知忠义大,百年空有好书名。”欧阳修在《唐颜鲁公书残碑二》中亦说:“余谓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言庄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不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故虽其残缺不忍弃之。”宋代朱长文在《续书断》中把唐宋时期的书家按神、妙、能分为三品,其中神品最高,他把颜真卿列为神品中的第一人。他评价颜真卿曰:“呜呼,鲁公可谓忠烈之臣也,而不居庙堂宰天下,唐之中叶卒多故而不克兴,惜哉!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杨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②

以上这些对颜真卿书法的评论都可谓是比较典型的爱其人兼爱其书的例证。

苏东坡、黄庭坚都是宋代的大文学家、书法家。在评价苏东坡的书法时黄庭坚说:“东坡简扎,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胸中有书数千卷,则书不病韵”,为什么苏轼的书法“无一点俗气”呢?因为他的书法中充盈着文章学问之气,这些正大气象、文人气息从其笔墨之间淋漓尽致地散发出来,使其书法给人一种温润雅逸、文质彬彬的儒家君子之风。岳飞、文天祥等人的字,如果从书法艺术的技法层面来看,其艺术性并不算太高,而他们的书法却被世人赞赏为“龙资虎镇”“刚健秀拔”,其原因何在呢?也许读了明代丰坊《书诀》中的这段话就会明白个中三昧了。《书诀》载:“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弘则旷达,毅则严重。严重则处事沉着,可以托六尺之孤;旷达则风度闲雅,可以寄百里之命;兼之而后为全德,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姜白石云:‘一须人品高’。此其本欤?”③有大节、人品高是这些人的共性,因为他们的英雄行为、人格魅力,世人是因尊重其人故而深爱其书。难怪明代张丑在观看了传世的文天祥《六歌》等帖之后会发出“令人起敬起爱也”的赞叹了。

清代书法理论家朱和羹《临池心解》中云:“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落楮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世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④清代书法家李瑞清说:“学书先贵立品。右军人品高,故书入神品。决非胸怀卑污而书能佳,以可断言也。”在朱和羹和李瑞清看来,书品之所以高贵源自于书法家的高贵人品,而高尚的人品正是被世人称道的圣贤君子、英雄豪杰形象。

当人们在对一幅书法作品把玩欣赏时,往往会发生一种双重的心理活动。一方面关注于作品的内容、形式以及书家的笔墨技巧;另一方面还会由书法作品转到书法家,是这些书法家才把欣赏者从日常事务生活中暂时解放出来,从而对书法家的敬慕使其有一种倾向,要从书法家所创作的书法作品中去寻找灵魂的净土。这也许就是书以人贵、爱其人兼爱其书的心理学解释吧。

恶其人遂薄其书

在我国书法史上,“恶其人遂薄其书“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按照儒家思想的行为规范,凡是存在着道德人格缺陷的书法家都会受到后人的指责和批判,因而对其书法成就的评价就会大打折扣。

宋代书法史上产生的“苏黄米蔡”四大家到底都是谁呢?前三家为苏东坡、黄庭坚、米芾确信无疑,而“蔡”究竟是蔡襄还是蔡京,对此历来就有一些争议。蔡襄和蔡京二人都是福建游县人,蔡京是蔡襄的堂弟。蔡襄(1012-1067年),字君谟,为人忠厚、正直,讲究信义,办事认真,敢于诤谏且学识渊博,书艺高深,蔡襄书法以其浑厚端庄,淳淡婉美,自成一体,其人品书品均受到当时君臣世人的敬重。蔡京(1047—1126年),字元长,北宋权相、大奸臣,以贪渎闻名,但他的艺术天赋很高,时有“才子”之称,在诗词、书法等领域都有很深造诣。与蔡襄相比,蔡京的书法艺术水平虽然很高,但因为他的人品为世人唾弃,故后人都比较一致地将“蔡”确指为蔡襄。明人王绂在其《书画传习录》中载:“世称宋人书,则举苏、黄、米、蔡,蔡者谓京也,后世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端明书焉。端明在苏、黄前,不应列元章后,其为京无疑矣。”与王绂同一时期的张丑也有同样的说法。尽管蔡京在书法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笔法姿媚,非蔡君谟可比,然而后人因为鄙薄其为人所以也就轻视其书法了。元代的郑杓在其《衍极》中因为蔡京是奸臣,便认为他的字“悍掩奸傀见于颜眉”,“知其千载之下,使人掩鼻而过也。”通过以上几个例证,就会明白人们之所以让蔡襄取代蔡京的原因了。

在中国书法史上有“颜柳欧赵”楷书四大家之说,其中颜真卿、柳公权和欧阳询是唐代的大书法家,唐朝是一个辉煌的时期,尤其是楷书法度的完备达到了高峰。而宋末元初的赵孟頫能与此三人相提并论,这足以证明赵氏书法成就的高超。尽管赵氏书法高妙,但因为他是宋朝王室后裔却仕了元朝,被说成气节不保,所以后人认为赵孟頫人格上有缺陷,进而就说他的书法软滑无骨力,满幅通篇的“媚俗之态”。后世诸多对赵孟頫书法的指责与否定,很多已经超出了笔法、结体、布局等书法艺术本身的范畴了。傅山十分鄙视屈节仕元的赵孟頫,对其为人的鄙薄导致了对其书法的否定。傅山在《字训》中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予极不喜欢赵子昂,薄其人遂恶其书”,又在《作字示儿孙》诗文中谆谆告诫自己的子孙后代要“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还发出了“须知赵都是用心于王右军者,只缘学问不正,遂流软媚一途,心手之不可欺也如此,危哉!危哉!”这样的感叹。傅山认为一个品行不正的人,则会“心术坏而手随之”,是不会写出令人珍视的好作品的。类似的对赵孟頫书法否定的人还有很多,如清人冯班的《钝吟书要》中云有这样一句话:“赵文敏为人少骨力,故字无雄浑之气。”在他看来赵孟頫之所以屈节仕元,正是因为其人缺乏骨气,而一个缺乏骨气之人,其书法风格自然软媚无力。

类似的现象在中国书法史上是很多的,像宋代的秦桧、明朝的张瑞图、清代的王铎等等,字虽然写得都相当不错,但后人对他们的评价却都颇有微词。究其原因所在,依然是“薄其人遂恶其书”所致。

书品与人品的悖论

从古至今,在一些重德的文人眼里,书法家书法品格的高低好坏与其为人处事的道德规范有很多相似乃至相通之处,往往用道德评判的标准来审视书法家的书品和人品。更有甚者,他们认为判定书法水平高低优劣的唯一标准就是书家的道德品行,此类例子有很多,如汉代的扬雄在其《法言》中说书为心画,认为“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北宋大文豪、艺术家苏轼认为“古之论书者,兼论其生平,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明代著名的书法理论家项穆在《书法雅言》也强调“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故论书如论相,观书如观人”。于是到了清代,艺术理论家刘熙载在其《艺概》中便有了“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的总结。

由此可见,他们这些论书的大家们之所以把书法家的书品与书法家的相貌、人品直接联系起来,甚至相提并论,以为书品是人品的艺术反映、是书法家人格的物化,人品是书品的升华,二者互为表里密不可分。之所以产生这样现象,是书法欣赏者在欣赏、品鉴书法中把“知人论世”作为原则而形成的必然结果,绝对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通过书法家的外貌和品行来论其书法的优劣高下,这种方法尽管并不科学,但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书如其人”、“字如其人”书论观已经在世人的心里根深蒂固,把书法家的书品与人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判已经成为一种思维定式。事实上,“书如其人”这一命题中的两个要素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而“书品”与“人品”只是这个系统中的一种关系而已,他们之间并不是一种单向度的决定与被决定的简单关系。

在书法品评中,书品与人品的一致或背离现象可以从这个大系统中得到一些解释。书品与道德范畴上的人品是没有直接联系的,而书家的才学性情和审美修养等才情意义上的人品却对其书法水平起到制约作用,书品与人品本来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审美范畴的,硬将它们画上一个等号,认为“书品即人品”,其实是与书法艺术的审美原则相背离的,这在逻辑上和统计学上都是一个悖论。

书法创作虽然与其他门类的艺术创作有着一定的共性,但它也有着其与众不同的独特之处:

首先,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发明。汉字的书写有着它内在的规定性,如果不按照其规律和原则来书写,它就不对、不美。而一个社会的人,肯定要遵循各种原则,尤其是道德原则。汉字的书写原则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道德原则的影响,但并不会受其左右和支配,所以书写原则与道德原则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绝对不能等同。

其次,书法家在创作时固然有不少写自己诗文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写的还是别人的文字内容,尤其是在临写或书写其他人的文字内容时,尽管书法家对这些内容也会有所偏好和取舍,而书法家的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并不能通过这些内容真实地反映出来。

诗文的创作与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关系比较密切一些,而书法创作与书法家道德品质的关系相比要弱得多。艺术创作是艺术家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种审美活动,艺术家的思想情感、精神气质必然会凝结蕴含在其中,惟其如此才能以形传神、神形兼备,书法艺术更是如此。

“字(书法作品)”是客体,“人(书法家)”是主体,客体是由主体创造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广泛密切的关系。欣赏书法时,如果要想更深刻地理解作品的独特之处、人格之美、意境神韵,就要对书法家本人有着较深的了解。这些,对书法艺术的诸多方面,如创作、研究和欣赏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字如其人”中所说之“人”绝对不能与人的道德品质划等号。

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他的政治观点与道德品质既不能直接决定他的用笔和结体,更不能直接决定他的章法和风格,因为作为一个书法家,他的书法风格就是他的创作个性在其作品中的综合体现,通常所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中的“人”是书法家创作个性的有机整体。而书法家的创作个性又是什么呢?它包括书法家的生活阅历、政治倾向、人生观和世界观、文化修养、审美情趣、性格气质和能力等众多因素,这些众多因素形成的精神特征总和就是书法家的创作个性,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个整体影响、决定着书法风格的形成,而书法家的道德品质既不是中心,更不是唯一,充其量只是这众多因素中的一个方面,因此将道德品质看作是书法家水平高低优劣的关键是非常片面的。

其实人品与书品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言行品德与其书法相符,也有的人言行品德与其书法不一致。人品是从道德层面的角度来讲的,而道德的标准往往因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书法品评最为重要的是建立在书写技法层面,书法家的人品影响的是欣赏者对书法家人品的好恶,而不是书法家技法修为的高下。人品的高低与技法的好坏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有时技艺好的人,其人品却不高;而有些技艺平平的人,他的人品却很好。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人品即书品”“字如其人”这些对平常的书写现象概括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若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因爱其人而遂爱其书以及因恶其人兼恶其书,这都是不可取的,这种态度是不科学、不严谨的。其实这里所说的“书”指的是书法作品的格调,而且这种格调源自书法家性情的自然流露,属于书法家的“本相”,并不是指书法家所言、所书之物的内容或者形体。另外这种本性流露是自然而然的,并不是刻意为之,透过这些,欣赏者可以领略到书法家的创作个性以及风度。由于时代局限等因素,古代文人对“人格”概念的理解并不是太全面。他们提出的诸如“字如其人”“人品即书品”这些观点,如果用现在的心理学观念来审视的话,显然是比较狭隘和偏颇的。

实际上,“人格”除了包括人的品格道德之外,还包括很多别的因素,比如性格气质、认识能力、情绪行为以及身体结构等。社会在前进,科学在进步,苛求古人具有现在人的认识水平显然不合理,更不用说古代的论书方法中“重德”思想本身就充满着正能力,正义高尚的道德理想以及真善美统一的审美理想,这是中华民族所崇尚和追求的优秀传统,中华儿女永远要充分肯定、继承和弘扬。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对书法的品评,应该首先着重书法家精湛的技法以及作品带给观赏者的直观感觉,其次才来关注书法家的人品。历史上,我们的先人赋予了书法品评过多的人为因素。如从主观方面来讲,书法家的创作个性是决定书法家书法风格的主要因素,创作个性在书法作品中的表达和体现才形成书法风格,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格与风格具有一种水乳交融的血缘关系。对于一个有追求的书法家来说,只有陶冶情操、提升品格,以及加强文化修养才能使自己的作品有好的风格,所以那些成功的书法家都很注重自己品德的锻造。西方伟大的艺术家罗丹说:“在做艺术家之前,先要做一个人!”我国著名的艺术理论家、翻译家傅雷强调,只有心灵纯洁才能成为一个好的艺术家,“不是纯洁到镜子一般,怎能体会到前人的心灵?怎能打动听众的心灵?”所以说,人格是艺术风格形成的重要的主观因素。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它的至高境界是抒情写意,所以对书法家来说尤其要加强品德修养,高尚其人格,否则其书法风格肯定高不到哪里去!但影响书法家书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加强自身学识修养、提高笔墨技巧是书法学习要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既有高超的书法技艺,又有高尚的人品,那么他的书法为世人所看重就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

汉字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书法艺术更是先民智慧的结晶,是人类通过劳动等实践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书法家的思想情感、道德品乃至生理气质都可以通过他们创作的书法作品有所反映。反过来而言,一个书法家的学问修养、审美情趣、品行道德或强或弱、或明或暗,直接或间接地流露在书法作品之中,这样就形成了他的风格。人品和书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之间彼此影响互动的必然归宿就是书法风格的存在。在欣赏书法时重视人品这种情况由来已久,有些人品格低下,书法作品却很“美”,但依然被鄙视;反之,有些人品格高洁,但书艺平平,因其人品则会对其书艺有所拔高。

我国封建社会尤其强调伦理道德,它的核心观念就是“三纲五常”,其中对于“德”的重视则又是这样核心观念的体现。在“重德”的文人眼中,无德则不善,不善则不美,所以凡事都追求尽善尽美。文人在写诗作文时追求立意高远,强调要文以载道;而在欣赏书法作品时,更是把书品与人品并观。这种深厚的历史渊源,经过数千年的延续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了“以人论书”的思维定式。

因为人们向往一种人人重德、人人有德的和谐社会,并非常尊崇那些重视构建高尚品德的书法家。在这种背景之下,人们在欣赏品鉴书法家的作品时,就会十分重视作品所蕴含的道德意义,往往不由自主地把书法家作品技法的优劣、格调的高低与书法家个人品行道德的好坏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了,所以就出现了“爱其人兼爱其书”与“薄其人遂恶其书”的现象。

①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列传第五十》(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01页。

②朱长文《续书断》(上),《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322-324页。

③丰坊《书诀》,《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506页。

④朱和羹《临池心解》,潘云告编著、译注《晚晴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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