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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路带他回家

2021-04-01宫白云

星星·诗歌理论 2021年1期
关键词:昌耀青海民间

宫白云,女。现居辽宁丹东。曾获2013《诗选刊》中国年度先锋诗歌奖;第四届中国当代诗歌奖(2015—2016)批评奖;第三届《山东诗人》(2017)杰出诗人奖等。著有诗集《黑白纪》《晚安,尘世》,评论集《宫白云诗歌评论选》《归仓三卷》。

杨廷成是一位乡村诗人,他总是让我想起美国乡村歌手丹佛和他的成名曲《乡村路带我回家》,仿佛丹佛与杨廷成之间建立了某种精神上的同义反复。尽管他们脉络清晰地站在各自的时光里,但在各自的乡村路上,转过山脚,我们目送的背影,其实,就是我们自己,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精神血缘”。无论时光怎么奔跑,钟摆都在那里,它瞥见了丹佛,也瞥见了杨廷成——这个具有民间气质、幽默风趣的人,这个把自己完全融入诗歌中的高原乡村之子,这个地道清澈的青海河湟人,就像青海的青稞酒那么地道,就像青海的蓝天湖水那么澄明。

人的一生都有放不下扔不掉的东西,这东西之于诗人杨廷成来说就是他一生所痴爱的“民间”——河湟谷地,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他把自己的诗集取名《雀啼民间》也是表明了他诗写的立场。对于诗人来说,“民间”永远是他主动的选择,诗人虽然不能终生同自己的故乡一起生活,但诗歌可以,在诗歌中,可以从四面八方望着它、追寻它、窥探它的年轻和年老。他熟悉它们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心灵,他把自己熟悉的东西写出来,这就是风格。在很大程度上,《雀啼民间》也是诗人对自我的再三介入,它以“雀啼”的方式打碎了一个易碎且速朽的城市化诗歌玻璃隔膜,让河湟谷地清新的空气进入了高楼空间,让看惯了城市霓虹的疲惫眼神豁然一亮,沉浸杨廷成的“民间”而想起自己的“民间”。

《雀啼民间》共分为三辑,第一辑为“村庄的颂辞”、第二辑“风中的灯盏”、第三辑“远方的月光”,虽然各有着重,但都是以“民间”为轴心的“雀啼”而向四面八方的归去来兮。中国古代有“诗者,天地之心”的说法。杨廷成的“雀啼”就是在表达他的“天地之心”,乡土、故乡、亲情是他诗歌的主旨也是他诗歌的精神核心,仿佛他对它们永远也爱不够写不完。他把自己融入那片小小的村庄:“我曾经也是秋风中/最饱满的那一株麦穗/积蓄了所有的力量/以生命的姿态站在大地厚重的胸膛”(《村庄》)。以小小的麦穗象征阔大的生命,典型的以小博大。是把表面看起来本无关联的东西取其内核将之“意义化”,特别富有质感和抒情力量。在他的村庄,那些小小的东西永远是他的诗情所在。故土自在,却不会自动写作,是诗人用他的诗歌和情感使那片大地得以呈现,得以鲜活,它们的土腥气养育着诗人的诗心,带领共鸣的读者重返各自的故土与乡情,历历在目的氛围,像一面镜子,映现出多少人内心潜藏的那些难以割舍。当然,它还是诗人通过对“村庄”的诗写,来寻回铭刻在记忆深处的人生经历与深情厚意。他把自己融入故乡,然后他就是自己的诗人,比實际的自己更具有理想性。

杨廷成的诗歌勿用解读,只需扎进去细细地感受就已足够。沈从文说:“所谓超于言语,正如佛法,只能心印默契,不可言传。”庞德曾言“写作不是碰运气或浪漫或灵感来临的捞什子,而是训练和长期迷恋某物导致的自发行为”。杨廷成的“民间”写作就是对“乡村”长期迷恋的自发行为,也有为这个“民间”随时歌吟的意愿和努力。他把自己的骨血与青海这片辽阔的天地融为一起,因此他的诗歌塔基广大坚固,布满真气,深厚的生活积淀与生命体验使他的诗很容易走入共鸣人的心灵。貌似简单的诗歌语言、从心所欲的诗风,明朗深邃的主题以及经常使用的类比手法,都是杨廷成诗歌很重要的特征。爱默生认为类比是诗歌的根本,而象征是类比在诗歌中最常见的载体。杨廷成的诗歌为这种以此述彼提供了范本。如他的一首《雪落青海》,其中刀子与血路,喘息与牦牛,大湖与嘴唇,麻雀与足迹,远山与菩萨,河流与经文,形成的以此述彼的类比演绎出来的超验真实,激活了纯净的雪与厚重的青海大地超越性联系,呈现出一种横扫一切的气势与精神力量。

在对青海这片大地的执着抒写与倾力付出上,杨廷成并不是孤独的一个人。诗歌的后面站着的一定是对它挚爱的人,这些人都有广大的心怀与精神的内涵,这是诗歌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的价值向度。大诗人昌耀在青海的永在,自身就成为一种意义,他把自己摆进青海,让青海活在诗歌之中。在昌耀辞世20周年之际,诗人杨廷成写了一首悼念昌耀的诗《在昌耀墓前》,这样的诗写本身就是对昌耀先生的一种致敬!诗歌中本源性的感受挟带着一种情感的冲击力与深情的激荡,仿佛诗人久蓄的大水放开了闸门倾泻而出,一串又一串神灵的诗句跳了出来。可谓写得有气势,读得很澎湃,直教人心底滚烫,眼睛发热,激活内心中最柔软的那份脉动,去获得一种诗人与诗人间的真诚与侠义、质朴与卓绝的精神维度。自然、朴素、人性的书写,把自己渗透到与诗人昌耀相关的各种物象之中,让心灵存在于某些具象或抽象的空间,在内心气氛的引领下让情感自然弥漫、流淌。在还原与追忆的交叉点上峰回路转,不经意间抓住人的某根神经,把对昌耀的景仰与缅怀的情感释放出来。在纯粹和干净的抒情美与率真、诚挚、热忱的情感力中,让人重新领略了昌耀——这辆“来自青海的高车”的“荣耀与屈辱”、悲怆与不朽。

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诗歌写作源头,杨廷成的诗歌源头就是他的“民间”,他用自己的眼睛在看,在发现。他的写作拒绝虚假晦涩,喜怒哀乐皆为真;他的诗歌能持久占据人心的就是他的“真”字,真情真感,真实的写作情怀,真诚的胸襟和意趣。所以,杨廷成的诗歌具有当下诗歌少见的真挚情怀与地域标识。杨廷成从滋养他的那个“民间”获取新鲜的呼吸,反过来给予它们以倾情的啼唱。之于时代这个大语境,他并非有意回避,作为时代中人,他活在其中,就已足够。声望与影响力在他这里只是两个名词,他让熟知他的人们记住的是他的人品与格局。

诗歌这件事之于诗人来说总是充满了一种“宗教式的魔力”,而杨廷成的“民间”之于他来说也是如此。身居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有多少丧失难以挽回,而在所有的丧失中,只有“故乡”可以永在心灵,它是一切丧失的挽留,也唯有它可以使心灵回归,让喧闹的一切变得安静,让空虚的精神“充实”起来。杨廷成用他的诗歌寻回了精神的源头,他写了“故乡”是什么,它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感。往往最单纯的诗人会写出那种不经雕琢的怦然心动,像杨廷成这样被城市生活围剿,却能一路拖拽着双脚落于“土地”之上,最终“回家”的诗人,“故乡”永远是杨廷成诗情泉涌的引导者,是他生命血脉贲张的必然结果。所以,他的诗无论命题大小,都是在呈现人类最重要的主题“故土”,无论每个人来自哪里,都是有根的,寻根不忘源头,在“风吹河湟”的猛然一瞥中发出“雀啼”的声音,这就是杨廷成的《雀啼民间》给予诗歌的意义。这个十五岁就开始写诗的少年一直都是诗歌的信徒,他为来自于他“民间”的一切——风土人情、花草树木、亲人乡邻,山川河流寻找到了诗意的归宿;他写下他“乡村”的方方面面,成功地为他的“乡村”建立了无限的通路,把那里未被描绘和歌唱过的事物、很少人知晓的东西、无人写过的野花飞鸟呈现给世人。庄稼地里长出庄稼,苹果树上落下苹果,他给一切本源微小的东西以新鲜的呼吸,于是,那片“民间”便有了一个虔诚的热爱者与诗写者。《雀啼民间》作为诗人的象征,就像乡村路带他回家一样,乡村孕育了他,他所有的道路都通向乡村,而所有的乡村都可以带他回家。由此,所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将在他的“民间”共生共存。

附:杨廷成的诗两首

回 家

那年,在这里我辞别母亲

她挥动的手臂如炊烟一样摇晃

从此后

在异乡的街头上我饥肠辘辘

在秋夜的凉雨里我泪眼模糊

在崎岖的山路间我疲惫不堪

在黄昏的戈壁中我风沙满袖

如今,我从远方归来

山风吹乱我如雪的一头白发

秋光里

老父的酒歌已刻上祖坟的墓碑

亲娘的叮嘱早就在土地下长眠

童年的伙伴也佝偻着腰身问我

你是李家姨夫还是张家的阿舅

故乡,我只是赶在夕阳落山之前

流着泪走在回家路上的那个孩子

雪落青海

我听见风举着刀子 杀

开一条血路呼啸而来

沉重的喘息声 如一千

头牦牛越过山岗

群峰静寂 都紧紧地屏住

了呼吸 大湖裂开了冰隙

把嘴唇都咬出殷红的血色

唯有不甘寂寞的麻雀 披着昨

夜的一身月光 在草原上拍翅

嬉戏 雪地上,留下一行春天

的足迹

大雪一层又一层地落下来 把远

山装扮成一尊又一尊的菩萨 当

解冻的河流吟唱着祈祷的经文

苍茫而辽远的青海也越来越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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