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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神女的文学意义

2021-03-03熊忠文

中国民族博览 2021年1期
关键词:巫山

【摘要】高唐神女作为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里的形象之一,不仅是作为神话传说而流传。实际上,在中国文学乃至中国文学史里,其文学形象比其神话形象更为人所知,也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自《高唐神女赋》问世以来,高唐神女便从神话形象走向了文学形象,又因为其本身的神话意义,使得高唐神女具有了一般的文学形象所不具備的色彩,而这色彩又促使历代文人对其书写批评,使其具有了超越自身的多重的文学意义。

【关键词】高唐神女;巫山;云雨;梦境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1-178-03

【本文著录格式】熊忠文.高唐神女的文学意义[J].中国民族博览,2021,01(01):178-180.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YJC751034)。

高唐神女作为楚国的先祖神之一,这一神学形像在中国神学里的出现是极早的,闻一多在他的《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中指出:“楚民族的高唐(阳)以先妣而兼神禖,与夏民族的涂山氏同类。”除开她的神学形象之外,她的文学形象在中国文学里的出现亦是极早的,且在后世的影响来看,高唐神女这一形象极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学而存在。

高唐神女在文学里最初是依托楚地的民间神话传说的形式出现,可惜就目前所保存的文献资料来看,并未留下文字资料。原始的资料现已不可寻,但毫无疑问在楚地是存在的。高唐神女的传说最初以文字形式出现并保存便是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两篇赋体文学。此二赋问世之后,神女作为一个明确的文学形象开始出现。后世文人不断地以此为起点向各方进行拓展,使得高唐神女渐渐在中国文学里成为了一个鲜明的文学符号,并具有了多样的文学意义。

一、作为早期赋体文学的代表作,继而成为赋体文学的代名词

关于“赋”这一文学体裁的出现,现在的文学界普遍的共识是认为其起源于荀子的《赋篇》。但是,若论赋体文学的基本样式的构建以及对后世的影响而言,则应推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这两篇赋是中国赋体文学开创期的双壁。作为早期赋体文学的代表,它所开创的仰视俯察、近观遥望的多视角的写法,在后世尤其是汉代,几乎成为了汉散体大赋的模板。在赋体起源于荀子之说成为共识以前,文人一般认为《高唐赋》《神女赋》是最早的赋体文学,因而每每以高唐神女来代指高唐神女赋,乃至近乎成为了赋体文学的代称,并时常引起后人议论。

如苏轼:“萧统亦其流耳,宋玉高唐神女赋,自‘玉曰唯唯以前皆赋,而统谓之序,大可笑。”王岂孙“飚流所始,同祖风骚,骚有拟有反,稍已分门,兹不具论。由荀宋而言则礼知之篇……高唐神女有孔子殷勤之意,犹之风诗”王士禛:“弇州谓苏黄稼轩为词之变体,是也……赋有《高唐神女》而后有《长门》《洛神》。”古人认为《高唐神女赋》是早期赋体文学的代表乃至赋体文学的开端,说诗必提“诗三百”,说赋必提“高唐神女”,亦是古人对于高唐神女二赋的地位的确证了。

二、成为巫山在文学里的代名词

自古以来,吟咏三峡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三峡在中国文学里具有独特的魅力。早在春秋战国之时,巫山在宋玉之前已有文学作品流传,如屈原《九歌·山鬼》说:“采三秀兮於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但是巫山在文学里众人所熟知则是在神女楚王的传说经由宋玉《高唐神女赋》的加成之后,这两篇赋将其传说所带来的文学性发挥到了极致,其流传之广、影响之深甚至使得高唐神女在文学作品里一度成为三峡的代名词。清许鸿磐在其《方舆考证》里“巫山”条记载道:“巫山,《战国策》苏秦奏说楚王曰西有黔中巫郡,宋玉《高唐神女》赋巫山之阳……入川者不能飞越,世徒耳食于高唐神女之说,每于娟秀绮丽中求之有过浅矣,唐书地理志山南道名山曰巫峡。”

在一些文学作品里,三峡地区的风景状物便直接由高唐神女作为其名。《汉乐府·鼓吹曲辞》中有《巫山高》一题,也主要咏叹巫山山高水险。在郭茂倩《乐府诗集》中收录的《巫山高》,加上后世附作的同题作品,数量是极多的。其中不乏王融、卢照邻、李白、王安石等大家之作。众多的作品以相同或相似的主题出现,使得巫山与高唐神女成为了一个特定的意向并为人们所接受。值得注意的是,唐代以来,在描写巫山与神女的诗歌中,“十二峰”这一意向出现的频率大为增加,且为后世历代所沿用。如唐代孟郊“阳台碧峭十二峰”、明代解缙的“巫山高高十二峰”、清代田畹生的“云雨迷离十二峰”等。十二峰这一意象的出现,为文学作品的呈现提供了更广阔的表现素材,也使得巫山与高唐神女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又如宋代闾丘泳的《次袁说友巫山十二峰二十五韵》“长江高唐神女峡,万里昆仑分一枝”,清纳兰性德的《江城子·咏史》“湿云全呀数峰低,影凄迷,望中疑。非雾非烟神女欲来时”等句,亦是直接以高唐神女代称巫山及三峡,乃是高唐神女作为巫山乃至三峡的代名词的明证了。

三、高唐神女传说所具有的社会伦理性引起的争论在文学中的反映

高唐神女本身是楚国之高禖神,但是其从楚国一地之神转而为整个古中国所熟知并一直流传至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襄王神女之传说。据《高唐神女赋》所言:

昔者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台,望高之观,其上独有云气,崪兮直上,忽兮改容,须臾之间,变化无穷。王问玉曰:“此何气也?”玉对曰:“所谓朝云者也。”王曰:“何谓朝云?”玉曰:“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

如此之神女天降与凡人邂逅的传说自然是符合世人的某些心理渴求的,这也是此传说得以迅速传播乃至在历史中一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缘故。但是两代楚王皆邂逅神女,则此传说在中国古代自然是难以避免引起关于社会礼教方面争议。最早将高唐神女的传说赋予伦理性的是唐朝的李善,他在为《文选》作注时,在《高唐赋》一文注道:“此赋盖假设其事,讽谏淫惑也。”此说后世影从者甚众,清方浚颐在其著作《二知轩文集》里写道:“《昭明文选》不废言情之作,《高唐》《神女》《登徒子好色》《洛神》四赋,皆甄录之……闲与较之子渊子健,四赋多荒唐之辞,有秽亵之语……”

然对于神女的社会礼教方面,并非都尽是批评之声,意见不同者历代皆有之。如宋洪迈在其《容斋随笔》中论曰:“宋玉《高唐》《神女》二赋,其为寓言托兴甚明。予尝即其词而味其旨,盖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真得诗人风化之本。……玉之意可谓正矣。今人诗词,顾以襄王藉口,考其实则非是。”洪迈认为宋玉之意“可谓正矣”,得出“今人诗词,顾以襄王藉口,考其实则非是”的结论,由此不难看出,洪迈认为高唐神女只是与怀王相恋,与襄王并无逾矩之举,宋玉表达的意思是很纯正的。是后人假借襄王的事为借口,非议宋玉的作品。

若说洪迈的说法还相对含蓄,那么清陈文述的态度则是极为鲜明的。在其作品《重修巫山神女庙落成书事》篇中道:“神女名媱姬,西王母第二十三女……自宋玉《高唐神女》二赋诡托梦寐污蔑真灵,王逸裒辑楚辞无此二篇……宋马永卿以为两晋鲰生所伪撰。”陈文述对于神女襄王之事,直接来个全盘否认,认为是《高唐赋》《神女赋》两篇赋故意污蔑神女,并认为王逸在补注楚辞时没有收录此二篇,所以陈文述对宋玉的作者身份一概否决。清王灏在其著作《畿辅丛书》卷三里面说:“有友人谓余曰:朱子大儒诚有功于圣道,独于诗傅余有撼焉。凡序所称为刺某人美某人者,概不谓然……盖其中实有男女相悦而以诗赠遗者,亦有故为男女相悦之词,如楚人之高唐神女,唐人之无题香奁者。”王灏虽是论“诗”而及高唐神女,但是其言下之意则认为高唐神女之传说本身是男女相恋之后用以寄托之情的产物,只是单纯的男女感情方面的喻体,代表并表达着饮食男女对于爱情之倾慕,其本质上与《诗》里的爱情之作并无区别,政治乃至社会伦理等其他方面是无所涉及的。

可以说,高唐神女本身由于其传说所具有的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自唐朝开始被提及以来,往后各个时期各个朝代均有讨论,这讨论贯穿了李善提出高唐神女伦理性之后的各个文学历史时期。

四、云雨

“云雨”一词,一开始是指自然界之云雨,自《高唐赋》《神女赋》问世之后,便衍生出了云雨的另一层含义。“云雨”可谓是由高唐神女所衍生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学符号之一了。自然,并不是说男女之事这一象征义取代了其自然界云雨的本意,但是因为其衍生意与本意几乎同等比重了,故而也有人以“高唐神女”之典故在文学作品中代指“云雨”其本意者。如杜甫的《雨不绝》:“鸣雨既过渐细微,映空摇飏如丝飞。阶前短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眼边江舸何匆促,未待安流逆浪归。”此处的“行云莫自湿仙衣”句,“行云”与“仙衣”自是用高唐神女之典,而此诗却是在写自然界之雨。清仇兆鳌《杜诗详注》:“行云湿衣,切巫山雨。”在杜甫的诗里,用“云雨”而取其本意者比比皆是,如“峡云行清晓”“飘零神女雨”等,皆是此类。

除杜甫之外,其他人也在如杜甫一般用神女之典借指云和雨,如卢照邻的《巫山高》:“巫山望不极,望望下朝氛。莫辨猿啼树,徒看神女云。惊涛乱水脉,骤雨暗峰文。沾震即此地,况复远思君。”此处的“神女云”当然便是自然界的云,只是与神女的典故联系起来而已,实际上描写的还是巫峡的自然景致。

但在文学作品中,云雨亦是因高唐神女之典故而多用其衍生意。最早在文学作品中提及的,自然便是宋玉的《神女赋》了,里面的“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后来被简化成“云雨”。需注意的是,在汉魏六朝时期,“云雨”一词尚未成为男女之事的代名词,如钱钟书在《管锥编》中所言:“‘云雨一词,六朝尤不以为亵词。”但是此观念到了唐代则发生了变化,多用来代指神女襄王遇合之事,继而渐渐的“云雨”一词便变成了男女之事的代名词,并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含义也作为一个公认了的文学意象慢慢为世人所固化。

从唐代始,“云雨”开始成为男女之事的代名词。如李商隐的爱情诗中,常用“峡云”“峡雨”等词来代替“云雨”,或将“云雨”拆开使用,如“淡云轻雨拂高唐”之类句子。及至宋代,表达文人自我感情的词盛行,这一时期用巫山云雨来代指男女之事的作品比比皆是,如柳永“朝朝暮暮、行云何处去”,晏几道“云情去住终难信。花意有无休更问”。即使是被视为豪放派代表的苏轼,也有“莫使匆匆云雨散,今夜里,月婵娟”这样的词句。到了后世元明清杂剧小说里,云雨便几乎是只作为男女之事的代名词来使用了。

五、神女梦

在我国,人神之间邂逅的传说由来已久。在宋玉之前,屈原的《九歌》里便有不少恋歌形式的篇章,如《山鬼》《湘君》《湘夫人》等,其中的《大司命》抒发的是迎神女巫对大司命的爱慕堪称最早的人与神之间的恋歌。在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问世之后,开启了自觉地文学形式上的人神之恋的新道路,且神女与襄王是在梦中邂逅,故而开启了在“梦”中追求爱情的文学形式。

就“神女梦”这一方面来说,高唐神女对后世文学有两个极大的意义:

一是开启了人与神之间的恋爱模式。先秦以前的人神恋作品并不多见,即使有一定数量的人与神之间的故事,一般也不作为文学作品来研究,亦不称为人神恋,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姜嫄履迹等”。直到《高唐赋》和《神女赋》真正开启了人神恋的先河。宋玉之后,此类作品在各个朝代文学作品中皆有展现,如汉代便有《列仙传》,不过汉代影响最大的人神之恋的故事,还是刘向在《孝子传》里记载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魏晋时期是人神之恋模式发展的高峰时期,作家作品蔚为大观。人神恋的故事在《搜神记》《搜神后记》《幽明录》《女仙传》等书中皆有大量记载。此时,人神之恋的模式基本定型,在后来的各个时期均未有大的突破。如果说有,也只是文学体裁的延展,从小说延展到了诗词歌赋杂剧散曲等形式罢了。

二是开启了“梦境”文学的方向。在《高唐赋》《神女赋》之前,虽也有关于梦的记载如《庄子·齐物论》中庄周梦蝶之故事,但是皆与婚恋无关。宋玉二赋始创“梦境文学”之后,“梦境文学”开始得到发展,再加上后来佛道兴起,其宗教教义更进一步的促进了梦境文学的发展。在唐代开始兴盛并达到了高峰,此后的宋元明清没有一个朝代没有一种文学不写梦的。刘义庆《幽明录》中杨林庙祝梦,唐传奇《枕中记》中卢生黄粱梦,《南柯太守传》中淳于棼大槐安国驸马梦,如宋代话本《钱塘梦》,元杂剧中《汉宫秋》第四折、《梧桐雨》第四折等,均是梦中爱恋。明史盘《梦磊记》、陈与郊《樱桃梦》、范文若《梦花酣》,清代龙燮《江花梦》、张坚《梦中缘》等传奇,清小说如《聊斋志异》,都是写梦中艳事。至清代,旷世杰作《红楼梦》亦是以梦为结。梦境文学不仅表现了作家因现实压抑和理想无法实现而化为梦境以满足愿望的实现,成为古代文人遐思的一种意象。即可以理解为古人的对传说之中的人神之恋或人神之间的美妙邂逅的一种向往,回归现实之后,这向往寄寓多种事物,故而蕴含一种求而不得的意蕴以及象征。

六、结语

《高唐赋》《神女赋》自诞生以来,因为其高超的艺术成就和多种开创性的文学形式,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中国文学史上拥有极高的地位,拥有极大的文学意义。甚至可以說,中国文学史上关于巫山神女题材的文学创作都是发源自高唐神女二赋。以两篇赋而开创了“巫山”系列文学作品,这是宋玉与后世文人一起创造出的中国文学的瑰宝。在新的时代,随着文学研究的一步步向前推进,高唐神女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刻的文学意义,会再次为中国文学的发展增添浓墨重彩的篇章。

参考文献:

[1]闻一多.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35(4).

[2]胡仔(宋).苕溪渔隐丛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3]王岂孙(清).渊雅堂全集[M].扬州:广陵书社,2017.

作者简介:熊忠文,男,汉族,贵州威宁人,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中文系,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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