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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僚制度与熟人社会的社会学理论分析

2021-02-26陈悦陆娅

西部学刊 2021年2期

陈悦 陆娅

摘要:官僚体制中的行动绝大多数都是依照既定的、规范化的、具有合法性的条例进行运作,但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在规范化的体制中也存在着大量的非理性化可衡量的人情关系。如何促进二者有机结合,防止二者的弊端结合成为常态。首先法规制度要起到底线保障的作用,其次权威系统内部的管理制度要高效合理,随系统发展而适时调整。科层组织和熟人社会的结合本就是要扬长避短以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那么科层制结构的专业性、精确性与效率就要想办法发挥出来,尽可能在标准化制度能够实现最大产出的时候,发挥理性规则制度化的优势,使制度趋向于尽可能消除人为影响。

关键词:理性选择理论;社会互动;熟人社会;科层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2-0068-03

一、背景

在近代以来的社会理论中,关于微观与宏观方法取向向来存在两个对立的传统:原子论—整体论,个体—系统,行动—结构,心理主义—社会学主义。但社会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微观与宏观也不是绝对对立的。离开了个人的存在与行为,社会不过是一个空壳,社会学对社会生活的研究只能停留在抽象层面,社会学也就无法实现其面向经验事实、开展实证研究的理论承诺[1]。所以科尔曼在1986年时撰文呼吁:社会理论和社会研究可以借助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行动理论”和“从微观到宏观的过渡”这两个基本点上重新统一起来。行动理论打破了宏观到宏观的理论框架,而微观到宏观的转变将是解释宏观社会现象,实现社会学根本任务的重要部分[2]。《社会理论的基础》就是科尔曼本人对微观——宏观关系的回答,将个体行为与宏观系统相联系,解释了系统中的个人行为及其中因果。

二、社会交往中的理论

(一)互动的基础

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是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其解释重点在于以系统为单位,而不是个人。系统由低于系统的各个部分组成。例如,个人是社会系統的组成部分,制度或亚群体也是系统的组成部分。所以在分析社会系统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分析组成系统的各个部分。在解释社会系统的行为时,科尔曼选择了对系统内部的变化过程进行检验,将系统行为与低于系统水平的系统连接起来,回答个人行动与系统行动之间的关系问题,讨论人与社会作为两种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行动系统如何共存。不同于认为人只是被动地按规范行动的“社会人”假设,也不同于侧重组织结构和角色分工的“组织人”假设[3]。科尔曼以“理性人”为出发点,借鉴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建构理性行动理论,假设行动者都是理性行动者,其行动的出发点就是最大限度获取利益,以此确立个体行动的基本原则[4]。科尔曼认为最基本的行动由“行动者”和“资源”这两种元素构成,而行动者控制着这些资源并从中获利,两者为控制关系和利益关系。对于资源控制的“再分配”也就成了人际互动的起因。

尽管布劳曾因理性选择理论中关于个体行为带来利益最大化的研究而坚决反对理性选择理论,但在其提出的社会交换理论中也不可避免地研究着人的交往行为。布劳[5]认为“社会交换,指的是人们被期望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并且一般来说确实也从别人那里得到了的回报所激励的自愿活动。”简单来说,布劳和科尔曼都认为人们的交往是带有目的的,这个目的可能是金钱所代表的经济利益,也可能是社会赞同、尊敬、依从等非经济因素。但布劳认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称为社会交换,一是该行为的最终目标只有通过与他人互动才能达到,二是该行为必须采取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即并不是所有换取利益的互动行为都是社会交换。

科尔曼认为,行动者在掌握资源的情况下会直接采取行动以获取利益。但更多情况下,这些资源通常为他人所控制,行动者并不能控制能满足最大利益的所有资源。所以基于“最大限度获取利益”这一原则,行动者会与他人交换对于资源的控制权,甚至单方转让,这种将控制自身行动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最终形成权威关系。控制权的转让通常意味着被支配者作为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被转让,即支配者不断拥有更多的资源。在布劳的社会交换理论中,资源的差异直接体现为金钱回报、社会赞同、尊敬和服从的差异,引发权力等级的分化。与人们通常的认识不同,金钱作为资源换取回报的价值最小,而“服从”意味着个人只能以自身为交换条件换取该资源,即该资源无可替代、不能用某种形式的服务作为回报手段、无法选择其他报酬方式、无法借强制力手段实现交换,因而其价值最高[6]。交换和回报资源的不对等直接导致权力结构的分化,是权威关系产生的基础。

(二)互动带来的权威关系

人们为了一致的利益形成共同的权威关系,这样的集体通常是基于对支配者的信任形成,出让权利的被支配者们相信支配者能够使其更好地实现利益目的。在这一关系中,无论是支配者还是任一被支配者为了实现目的而做出的任何行为都能实现集体利益,所以无论是出于对集体中他人的信任或是为了付出更少的成本,搭便车效应出现。这样的权威互动就涉及了信任关系,科尔曼认为信任的给予是受托人采取行动的前提;布劳也认为在交换行为开始之前,至少一方相信自己能够从互动中获取预期报酬。在理性选择理论中,这种信任是一种双方都精于算计后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得出的理性选择;但在社会交换理论中,这样的交换行为最初可能是单方面引起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报酬的吸引引发并维持交换过程,一旦信任停止则交换终止[7]。显然,后者的解释使得社会互动更具有主观色彩,这样的社会交往几乎只能存在于最简单的互动关系中——由于信任的不稳定性,通常人们会形成社会共识,作为保障资源交换公正原则的中介值,甚至由此制度化。社会共识通常履行着“约定俗成”的道德要求,制度则直接明确了互动准则,那么信任就不能决定社会交换是否继续。

科尔曼认为人为利益所驱动,而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难以实现利益的一致,形成互动关系只是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分离的权威关系由此形成。这种利益关系在生活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劳动雇佣关系,在劳动雇佣关系中的被雇佣者就是权威的被支配者,他们加入这一权威关系的目的主要是换取金钱报酬或是经验、名利,各个被支配者不一;但是雇佣者即权威的支配者的利益或目的主要是维持组织关系,确保集体利益不受损甚至获得更多。显然这两者的利益就不一样,为了获得各自需要的利益,即使具有权威从属关系,但双方都在利用对方,在布劳的观点里视为“整合”。上下级在这样的关系里依照既有薪酬、奖惩等管理制度进行互惠、公正规范的交换,同时确保了领导在不使用强制手段的情况下也能保证领导权的合法性,而下属之间如若形成集体赞同则也会巩固这种合法权威,反之进入“对立”阶段。“对立”阶段通常是上下级交换过程中违背了互惠公正的规范,造成利益的分歧,削弱了权威的合法性,也就会在权威关系内部出现上下级集体的对立[6]。“吸引—竞争—分化—整合—对立”的过程虽然是用于研究微观互动关系,但这种此消彼长的变化状态也符合“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社会变化。

在科尔曼和布劳的观点里,在人与人的互动之中,每一个换取利益的念头都牵动着其他人的利益,无论是权威关系的形成,还是信任关系的出现,都是利益推动下的互相帮助。上述讨论的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互动产生的权威关系,显然,多个个体的互动也就促成了集体的形成,简单或复杂的权威关系都可能在集体中形成,进而演变出多层次的权威系统,进一步影响集体的决策、发展。

三、对生活中权威关系的思考

(一)官僚制度中的权威运作

无论是封建时期还是当代社会,权威结构在我国都呈现着自有特色,“科层制”一词虽然是舶来品,却在我国官僚体制中实现了本土化。有学者研究认为我国科層制的组织特征在于正式权威的等级结构、组织设定规则体系、组织存在强烈的个人忠诚和主观投入现象,这就与韦伯最初提出的理性状态下的科层制有所出入。根据科层制理论,权力、收入、名声、性等方面是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考量下的心理动机,虽然不排除服务公共利益等利他心理倾向,但是对于身居官位却不作为的“平稳型”官员来说[8],耗费最小的精力维持自己的职业生涯平稳,并在有限付出的情况下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一种极为理性化地衡量得失的做法。如果可得利益难以估计,而自己又要承担风险的话,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工作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面对问题采用“踢皮球”的做法,至少这并不违反权威系统内的制度。在大多数复杂的权威系统中,权威及其他资源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某些职位,个人可以使用对应职位上的权威及资源,但并不随之转移。在官僚体制中,个人如果希望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更多利益,就只能通过权力等级的晋升,这就进入了布劳所说的“竞争”阶段,在工作中证明自己有能力带领集体获得更多利益,值得被授予权威。

虽然人们加入官僚体制的利益考量各不相同,科尔曼也没有就中国的科层制特点进行论述,但是我国官僚体制本身就是在集合了人民转让的部分权利下形成并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权威系统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体制中的个人还是内部结构本身,都可以运用科尔曼的权威理论加以理解。

(二)熟人社会下的权威运作

官僚体制中的行动绝大多数都是依照既定的、规范化的、具有合法性的条例进行运作,但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在规范化的体制中也存在着大量的非理性化可衡量的人情关系。有学者研究指出,在与西方截然不同的科层制中,中国人的关系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广泛存在“有原则的任人唯亲”和“工具性庇护—依附关系”[9],这也就意味着权威系统中的人际互动不一定是理性的,或多或少还会受非理性因素影响。在我国官僚体制下的交往过程中,时常出现“人情”关系,尽管“人情”可能为人们带来好处,却很难说人们这时候是把它作为资源进行利益交换。“人情”是一项难以进行量的衡量的“利益”,而更多的时候是情感认知的满足,又或者是迫于权威差异带来的压力导致不得不承这份“人情”。在官僚制度中,这种因为人际互动而产生的原始情感通常维系着人际关系和谐,缓解了科层制带来的教条化、僵化关系,从伦理道德角度推进权威系统的运行。但不可否认的是,一旦人际间的情感共识强过制度的约束,就很容易出现漠视规则的情况,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贪腐的案件通常不会仅有一人被查处。

(三)官僚制度与熟人社会

在中国官僚制度的长期发展下,人们已经习惯了在制度中夹杂人情,甚至在解决问题时人情优先于制度被考虑,而如果完全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可能会被旁人扣上“不懂人情世故”的帽子。权威虽然被授予到职位,但行使权威的始终是职位上的人,虽然可以根据既有制度理性行事,但“人情”在无形之中仍然会被迫成为被交换的资源。中国现有的很多机构、单位都既有明显的科层制特点,又带着浓烈的熟人社会的氛围,绝对理性化的科层制和绝对感性化的熟人社会都存在各自的弊端,二者根本无法剥离,也没有必要剥离。那么如何促进二者有机结合,防止二者的弊端结合成为常态就值得我们思考研究。

首先,法规制度要起到底线保障的作用。受到人际关系影响,在熟人社会里的人们更容易被同质化,形成非正式团体,默许非正式规则,由此产生的“潜规则”可能免不了在权威系统的合法规则边缘游走。“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个人的欲望是永远都不可能被禁止的,只能用法律最为最后的屏障,防止利益熏心的人为了无限制实现利益最大化做出不法之事,甚至带动他人一起牟取私利。一旦权威落入某些利己主义者手中,或者权威失去应有的作用时,相应的弹劾、问责、纠错机制都要能及时发挥作用,遏制权威泛滥带来的不良后果蔓延。

其次,权威系统内部的管理制度要高效合理,随系统发展而适时调整。在大多数组织中呈现出分离的权威关系,在多方参与者目的不一致的情况下,只有选取一个可以用以衡量每个人付出的中介量,才能尽量保证可获利益的相对平衡,就好像黄金作为一般等价物用于交换一样。当权威的被支配者通过合理的赏罚管理制度感知到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且可能通过晋升渠道换取更多的回报的时候,他们更有可能维护体系的稳定,这无论对于他们的利益还是组织的共同利益都更为有利。

除此之外,科层组织和熟人社会的结合本就是要扬长避短以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那么科层制结构的专业性、精确性与效率就要想办法发挥出来,尽可能在标准化制度能够实现最大产出的时候,发挥理性规则制度化的优势,使制度趋向于尽可能消除人格化影响;而熟人社会主要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地改变环境氛围和个人思想态度,即尽可能地强化权威系统中个体的社会责任、公共利益,发挥道德由内而外的制约作用,避免利己主义之风盛行。

参考文献:

[1]刘少杰.理性选择研究在经济社会学中的核心地位与方法错位[J].社会学研究,2003(6).

[2]郝令昕.社会学理论的新方向——评《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J].社会学研究,1990(4).

[3]杨善华.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庄晨燕.理性行动与自我理论——从微观/宏观问题视角重读科尔曼[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5]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李国武,译.北京:商务印书局,2008.

[6]樊琪.社会交往微观结构——从布劳的《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谈起[J].学理论,2013(26).

[7]田文婷.结构交换论与功利主义、行为主义交换论的比较——以布劳的结构交换论为视角[J].学理论,2012(8).

[8]许欢,高小平,李和中.“圈内化”“类型化”:科层制弊端与腐败心理发生机制及对策[J].行政论坛,2016(1).

[9]吕忠.理解中国科层制行为:基于既有文献的分析[J].社会主义研究,2019(2).

作者简介:陈悦(1998—),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单位为南京邮电大学,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

陆娅(1998—),女,汉族,江苏扬州人,单位为南京邮电大学,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

(责任编辑: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