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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信箱

2021-02-26

工友 2021年2期
关键词:调岗集体合同继承人

本栏目由

第四届“湖北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谭立独担纲主持

电 话:13886171788

邮 箱:287927168@qq.com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能否调岗降薪?

《工友》编辑部:

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近日,公司虽同意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决定将我调整至相对更为轻松的岗位工作,工资必须随之下调。请问:在我原有岗位并没有撤销情况下,我能否拒绝调岗或坚持调岗后执行原岗工资?

江曼彤

江曼彤读者:

你不能拒绝调岗,也不能坚持调岗后执行原岗工资。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鉴于你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已满十年,公司的确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律并没有规定只能“原岗原薪”或工资不得下降甚至只能增加,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而《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在不违反相关原则的情况下,撇开原有劳动合同规定,与你重新确定具体内容。如果彼此协议不成,可以根据调整后的岗位中其他员工的待遇来确定。如果该岗位员工的工资确实因为轻松而更少,你的工资自然也应当下调。

工友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有哪些新规?

《工友》编辑部:

请问《民法典》实施后,对继承有哪些新的规定?

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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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维权律师团咨询热线

谭立独 13886171788

许方辉 13006399391

鲁俊峰 13307177919

余 军 13871466611

朱学杰 18607125799

陈开宇 13237172876

赵 莉 13072735993

杨 勇 13720387718

郑和读者:

与《继承法》相比,《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规定有着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新增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分别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是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继承,但兄弟姐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权继承。

二、新增立遗嘱方式:打印、录音录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即《民法典》已经允许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存在,只要符合对应的形式要件,便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新增遗嘱宽恕制度:丧失的继承权可以回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新增“遗嘱最新第一”: 多个遗嘱以最后为准。《继承法》(已废止)第二十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即赋予了公证遗嘱最高的效力,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删除了《继承法》的对应规定,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的遗嘱,如果内容相抵触,都实行“遗嘱最新第一”,即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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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摔伤,是否构成工伤?

《工友》编辑部:

前不久上班时,我驾驶无牌摩托碰上了道旁大树,造成车毁人伤。请问:我这种情形是否构成工伤?

王莉莉

王莉莉读者:

你的情形不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构成此类工伤的前提要件。虽然你的伤害出现在上班途中且发生在道路上,但并不具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要件。

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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