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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野下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研究

2021-01-30华南师范大学张双梅

师道(教研) 2021年8期
关键词:金融法双学位径路

文/华南师范大学 张双梅

一、“互联网+”时代对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需求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开始转向以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为核心,而PBL模式是实用型教学的典型,值得关注。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是以“问题”为起点,以具体学习项目为中心,进行实践体验、高阶思维、自主探索、内化创新的过程。2020年初以来,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网课成为基本的授课模式,“互联网+法学教育”迅速发展。教师由课堂灌输式教学改为能动引导,学生由被动学习改为主动学习、内化创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师之间形成互助协作关系。

“互联网+”视野下PBL复合型教学模式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第一,打造“互联网+”复合型教学团队。在建设“互联网+”过程中,引入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专家、金融机构和金融社会组织的专家、金融业务律师、金融业务注册会计师等,组建线上与线下结合的金融法PBL复合型模式教学团队。第二,凝炼“互联网+”复合型教学方法。在建设“互联网+”过程中,打通法学与金融学的界限,使得金融法教学既体现最新“智慧学习工场”教学规律,也吸纳金融学的教学路径。第三,培养“互联网+”复合型教学对象。在建设“互联网+”过程中,先在法学专业及双学位中推广,尤其要积极鼓励经济学、金融学学生报读双学位,后可以推广到硕士层次。

学界对PBL教学进行了具体研究。但现有研究停留在理工科层面,文科研究偏少,缺乏法学专业的相关研究。这说明PBL模式在法学教育中处于探索阶段,非常具有创新意义。笔者开设PBL教学多年,正在积极联络金融法实务界人士建设PBL复合型教学模式工作室,通过北大法宝、中国知网等获得充足的教学资料,筹备“云管理”平台建设,希望能够在PBL教学中有所创新,以下试作详细探讨。

二、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具体实践

项目申请者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10年时间,在教学中已经充分运用PBL方法,并全面引入“互联网+”技术。以金融法为例,具体适用如下:中央银行法以央行调控工具、反洗钱为核心进行PBL设计;金融监管法以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综合监管为核心进行PBL设计;商业银行法以信用卡犯罪、非法集资为核心进行PBL设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船小好调头”为核心进行PBL设计;政策性银行法以政策性银行商业化引发的思考进行PBL设计;货币法以伪造货币、编造货币为核心进行PBL设计;证券法以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为核心进行PBL设计。

“互联网+教育”是国际先进的教学方式,可以适用于法学教育。PBL教学法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金融法》课程讲授中已经实施多年,学生反映良好并普遍认可,目前亟需嵌入复合型模式(教学团队复合、教学方法复合、教学对象复合)。其中,项目申请者曾经在银行工作,容易组织金融法实务教学团队;项目申请者已经进行PBL教学方法的几轮试验,效果良好;法学专业已经开设双学位,可以在不同知识背景的学生中推广PBL。

笔者设计了PBL复合型教学模式实施计划,并在具体实施之中。笔者通过自身实践,发现PBL模式存在以下问题亟待改进:一是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改革目标不明确,缺乏教学团队、教学方法、教学对象的复合。二是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改革内容不具体,缺乏教学环境、培养方案、学习模式、“互联网+”引入等的具体化。三是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应加强交流学习、方案设计、“互联网+”建设并积极进行具体实践,注重反馈提升。四是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法不到位,需要把社会调研、问题导向、情境创设、数据分析统筹起来。

三、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未来径路

确立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改革目标,为打通PBL未来径路提供目标指引。第一,在“互联网+”建设中寻求教学团队复合。吸纳法律与金融学的多领域专家: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专家,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专家,金融社会组织专家,金融业务律师,金融业务注册会计师等。第二,在“互联网+”建设中寻求教学方法复合。化被动听讲为主动学习,从教材式授课走向项目型工作坊。第三,在“互联网+”建设中寻求教学对象复合。在法学专业学生中推广PBL之后,重点在双学位学生中进行试验,培养法学与金融学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改革内容,为打通PBL未来径路提供内容设计。第一,教学环境改革。课室环境要体现案例情境,课桌摆置体现合作学习氛围,师生距离要体现平等理念。第二,培养方案改革。培养目标改为复合型、综合型素质,进行授课、实践等多元化的课时安排,上课时间灵活(方便实务界人士讲课)。第三,学习模式改革。合作学习包括师生合作、生生合作、师师合作等。以学生为主,合理分配学习小组及其成员,教师起着能动引导作用。争取获得教材编写机会,在教材中设置PBL教学模式,改变传统知识点排布的教材编写方法。第四,全面引入“互联网+”。将PBL教学资料统一纳入信息库进行教学云管理,搭建学校、社区、家庭的教育信息化“立交桥”,开展项目学习“互联网+”新时代。第五,心理需求改革。学生层面,掌握学生的学习心态、学习动机。教师层面,考察教师对PBL教学的主观意愿、秉持的教育宗旨、扮演的角色等。

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案,为打通PBL未来径路提供方案安排。第一,交流学习。调研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广东高校金融法教学的实施情况,加强交流学习。第二,方案设计。结合《金融法》教学要求,制定PBL教学方法应用于法学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具体培养方案,撰写“PBL教学实训手册”。第三,“互联网+”建设。聘请信息化技术专家协助进行“互联网+”建设,搭建金融法教学“云管理”平台,完善教学信息库建设。第四,具体实践。在本校法学专业、双学位中的《金融法》教学中推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第五,反馈提升。在“云管理”平台集合团队成员的成果,不断调整优化教学方案,提升为教材、教改论文,并准备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PBL复合型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法,为打通PBL未来径路提供方法支持。第一,社会调研。既包括调研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广东高校金融法教学情况,也包括加强对教学团队的多角访谈、田野调查。第二,问题导向。根据具体项目设计核心问题,并引出一系列子问题,覆盖相关章节的重要知识点。第三,情境创设。建设金融法PBL复合型模式工作坊,根据典型案例创设案例情境,引导学生进行现场体验、观感。第四,数据分析。建设金融法PBL教学信息库,推进学生的网上评价、线下反馈,加强相关教学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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