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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森赢了

2021-01-11忽兰

滇池 2021年1期
关键词:姑娘

忽兰

1

格森果真对我很好吗?

我有时觉得这样,有时觉得那样,但难免在你面前夸口(说他对我好其实是在抬高自己,他是一个不仅有学问还很善良的人)。

但是不要去推敲任何,尤其是人和人的关系,否则就是作茧自缚,甚至是灾难。或者我应该这样自问:格森果真爱我吗?

格森对我当然很好,这个毋庸置疑,但是用“爱”这个高度去考量,就纯属我找茬了。

格森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但是格森不是最爱我的人——这两句话不矛盾更不对立,这两句话意味着我心里的爱情一直保留着,留给未来的你,而不是格森。

格森读到这些我心里的话他会生气甚至反感吗?我想他不会。因为格森自己也知道他究竟只愿意无限制对我好,但那不是彻骨的爱情。

我们都心知肚明爱情是另一个东西,他找了半辈子,其实没找着——他对我最好,但是他不爱我,他只是爱护我。既然对我最好都不是爱情,那我只能断定格森没有遇见他真正的爱情。

我也找了半辈子,我找到了,就是你,因为我百分百愿意和你同生共死,无论贫穷疾病。

格森暂且不知道你就是我的爱情,他若知道了也不会生气,他也许很高兴,他其实早就习惯了他只是我的光明的监护人这个角色,而不是情人爱人什么的,因为根本就不是。

我为什么知道格森其实给我的不是爱情——因为他从未打算把我请进他的生命河流,也就是说血脉相融同生共死。所以我一开始就知道了这不是爱情。

世界上最窒息的关系就是里面有假装的成分,不能说破,一说就破了,所以不说,因为我不想破——我并不反对格森对我好——格森对我的好如果用亲情衡量,那就是彻底的,没有一丝一毫犹疑虚假。所以格森会觉得委屈,如果我稍有不恭和抱怨。

我说这么一堆麻线团的话(这堆话散发出淡淡的凉意吧,浅灰色,略窒息),其实是要说另外一件事。

我要说的另外一件事就是我对红姑娘的爱其实不是爱。说出这句话挺艰难,但是活在假装里更混沌甚至浑浊,不如敞开它。

后来我发现我根本没有勇气把红姑娘请进我的生命——我做不到打开家门让她走进来,从此这也是她的家。

这就是真相——其实不爱。

格森让我写红姑娘的故事,写人和人的大爱无疆,我在电话里和格森吵了起来,我说面对这个命题我才惊恐地发现我根本做不到——请她真正进入我的生命——那么这其实并不是爱,你让我怎么写,虚伪的高大上?

格森说,人性的复杂就是好小说,你面对真实去写吧。

我对格森喊叫:你根本就不知道贫穷是一个多么可怕的黑洞,为什么大多数人不愿意帮助穷人,因为那是无底的、你会被拖拉到焦躁,如果你并不是很富裕,而且我的生活轨道其实不愿有任何节外生枝,你根本不知道当你果真打开门请一个人进来——你会面对接踵而至另外出现的将是什么人什么事。

吵嚷到这里我突然心里一凉——格森其实也并不认为我可以进入他的生命和生活。

2

我哭了,因为我对格森不公。格森读到这里也会哭,因为他给我的热心和良心都喂了狗了,仅仅因为我断定那根本不是爱情。

就像红姑娘喊我“妈妈”,而我根本做不到像一个真正的妈妈那样带她回家——指着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告诉她,“这都是你的,并且永远都在。”

十年前的早春,格森在大觉寺门前等我,玉兰花打小小尖尖的花苞,像一盏盏优雅的灯站立在枝桠上。我赶到大觉寺天已夕照,最后的金光斜打在格森身上,他穿浅灰拼鹅黄的连帽厚卫衣,系带休闲鞋,眼睛清澈笑盈盈看着我,像是看幼儿园的小朋友,对,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慈爱。他很高很高,而我很矮很矮,我穿了一件玫瑰红的短袖毛衣,外面是一件黑色的软革风衣,天知道我为什么会在早春的寒风里穿软革的外衣,那意味着很不保暖。格森把他胳膊肘里夹着的藏蓝牛仔夹克披到我身上,我穿着他的夹克站在他的身边,一个路过的人为我们照相。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合影,我们都笑眯眯的,像是知道后面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不会——分开?失散?分散?

抱歉,我不知道该使用哪一个词语。

大觉寺门票我夹在他后来送我的一个牛皮纸笔记本里,我搬家的时候看见了——大觉寺的山门印在门票上。那个山门我和格森一同走进去,一个大院子,遇见雕花木门木窗玉兰树大喜雀,后来我们进到大红灯笼高高挂的淮扬菜馆吃饭,天色漆黑的时候坐进茶舍喝茶,浓黑的时候我们离开大觉寺。出租车从西边一直往东边开,北京灯火阑珊,格森在新街口下车,我继续往东去。

第二年的早春,第三年的早春,第四年的早春,北京的四月一到,格森就会给我打电话,他说,那么这个周末我们去大觉寺吧。有一张我和格森在大觉寺的合影,我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毛衫,外面是一件黑色的羊皮夹克,橘色长丝巾,靛蓝牛仔裤黑牛津鞋,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短大衣,配千鸟格围巾,我们靠在雕花老木门上,对着镜头笑得很甜美。那条围巾是我送给他的,五十块,水洗了一次就不再挺括了。多年后格森送給我一条浅灰色的羊绒围巾,它有一个橘色的大盒子,我一年戴一次,每次戴的时候都心潮起伏,我想起那条我在东十里堡街边外贸店买给他的五十块钱的围巾,他一丁点儿也不嫌弃,洗变形了还接着戴。

他给我的都是好东西。羊绒围巾是我一个月的工资。玫瑰红毛衣是我半个月的工资。我搬家的时候收拾衣服,它们一个又一个跳出来对我扮鬼脸,我呼吸沉重,目光沉重,我早已不会把手机拿起来就拨通,然后对着格森发出疑问或曰质问也或是咆哮。

其实格森从十年前第一次见我就已经告诉了我结果,他的目光里有一字一顿:就这么着,就这么活,你非要问它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能一直对你好。

所以从前我会暴跳如雷,因为我听不懂他说的话,我也不知道我正在度过的是怎样的生命,我窒息了。但是我不反对格森对我好。

3

十年前我在汽车站接上红姑娘,她的脸圆圆的,但有点扁,额头很饱满,但过于隆起了,眼睛微微肿泡,笑起来有点模糊,也可以叫恍惚吧。

然后我们去坐地铁。过地铁口的时候她紧贴着前面的人一猫腰就钻进去了,她转身灿烂大笑对我喊:妈妈,根本不用买票的。

我让她出来,她用一猫腰出来了,然后我刷卡带她进站。

也许就在那一刹我的心意已定:我能帮她读书,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但是别的,也许我不能。

有一个人他也帮山区的小孩读书,他说,我定时打钱给孩子的老师,但是我不让孩子知道我的名字,将来也不用见面的。

我不喜欢这个人貌似古道热肠但其实冷冰冰的心肠,所以我决定见到红姑娘,我想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在无望地活。

但是……但是什么呢?但是如果我也觉得其实不留姓名不见面是更好的决定呢?那么我也是一个貌似古道热肠其实冷冰冰心肠的人。

不,达令,你不要真的认为我就是一个凉薄的人,就像我不能真的认为格森其实不爱我。如果我不从心里疼爱红姑娘,我不可能在那已经度过的十年里训斥她两次。一次是她高一的时候打电话告诉我她的愿望是去长沙,站到一个著名电视节目的红地毯上唱歌。她那段时间的微信上每天都是她的 K歌,她的英语成绩一败涂地。她本来是笑嘻嘻甚至骄傲地對我大讲特讲她的辉煌愿望,后来啜泣起来,痛哭起来,因为我训斥了她大约一个小时。我说,你完蛋了,你前面的路就是进小餐馆洗盘子,早早嫁人,养猪下地带娃。

不切实际的虚荣心比贫穷更可怕。这句话我不能对红姑娘说。但是达令,我挺害怕,怕自己的命运和我不喜欢的东西绞缠在一起——我心里没把握红姑娘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孩子。

格森心里也没有把握“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孩子”?这样一想真是沮丧啊。

第二次训斥她是高中毕业填志愿。她曾经有学医的理想,但是她自己都忘记了。我帮她想起来,几乎是勒令她填报医科院校。她当时正在犹豫要不要报考机械院校,据说毕业后能进军工企业。她说,妈妈,不知道是不是也穿军装呢。

我心想,她的虚荣又来了。我问她,你热爱机械专业吗?她说,不热爱。

我的心里不能涌动不喜欢,因为她是孩子。我若苛责就是我不仅没有爱,而且心肠凉薄。

她听我的话填报了医科院校,最后索性就填了这一个志愿,她突然想明白了不学医毋宁复读再考。

她考取了,虽然是大专,但已经是欢天喜地,她所在的那个村子当年能有孩子考取中专就很了不起了。

她学的是中药学。她所在的山村大面积种植青蒿,当地的青蒿品种是全世界青蒿素含量最高的。我问红姑娘大学毕业后是否回乡做一名青蒿素专业人员。她说,不,妈妈,我不回去,我要在大城市里工作。

红姑娘没有错。我们大家青年时代都毫不犹豫拔腿离开家乡去了大城市,永不回头。但是她这样说话的时候我又害怕起来——虚荣心是浅薄者的标配,我自己也有虚荣,我讨厌这样的自己,虚荣是罪恶和虚假之源。

她来到了重庆读大学,她的两个玩得好的女同学连大专都没有考取,通常的命运就是去了酉阳县城或者来到重庆,进火锅店打工。但是达令,我很难为情地说出来——她的大学离我重庆的家不到一公里远,穿过一片巨大的公园,过一个立交桥,我就能找到她,牵住她的手。但是我回重庆三次,都没有去找她。

填报这所医科院校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离我重庆的家非常近,我的本意是想红姑娘在重庆有一个家。

但我没有勇气带她回家,当我家的大门对她敞开的一刹,意味着她的生活和命运从此与我连为一体,而不再是从前的那种简单关系——打钱,寄衣服和吃的,电话里了解她的情况并及时纠正她指引她。

成人世界的社交规则:可甜可盐,可进可退。

有一年格森问我周末有两个选择,一是新光天地,一是后海。

我当然选的是后海。我很奇怪游玩的地方只能是后海,为什么会冒出来新光天地这样的选择。

那是一座宫殿一样的商场,门和橱窗是金色的,门前的喷泉在夜晚看去也是金色的,后来的一年我从它门前的地铁口钻出来,是为了换乘公交,不期然与它直面。

也就是说,格森想过带我来这里购物和吃饭,也许里面有吃饭的地方,如果没有,那就是认真购物。他用偶尔赚到的稿费,高高兴兴为我买世界上的好东西。

格森说,任何时候都可以送礼物,不需要一定是生日。格森从来记不住我的生日,所以格森其实没有为我过过生日。我大发抱怨的时候他就坚定说,每一天都可以是送礼的日子,为什么非要盯着生日这一天。

格森说的话总会令我窒息,因为我无法回击,他是那种罕有的双商都高的人。

那么,格森不是我的爱人或者恋人,因为一起过生日是爱人或者恋人必须做的事,这不是任务,这是生命深处焕发出的喜乐共振。

时至今日,格森已迈入中老年,我已迈入中年,我才想起来后海那天的清风真美啊,荷花盛开,碧波荡漾,我穿了一件黑底粉花的旗袍,向着格森跑去,他站在鼓楼大街上的火神庙前,穿了件白色竖条纹的海蓝半袖衬衫,背了一个浅灰色帆布挎包,欣然对我扬起手。

达令,你在听吗?其实我一直很奇怪格森为什么要对我好。他既不是在追求我,也不是完全钟意甚至爱慕我,那种沉醉般的爱恋,并不是的。但是他为什么要对我好,大觉寺是不用年年去的,后海也不用带我来,礼物不送我也视他为最信赖的好朋友(他一直很善良且品行端正,受过最好的教育,在英伦待了五年)。他完全可以抹煞掉一切付出。但是他不肯抹煞——如果抹煞了,我今天就不会如此情肠百结地写他的存在、灰色围巾玫瑰红羊绒衫,还有别的很多这个那个。

我好像明白了,格森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我任何一刻想起他的时候就觉得他真好。但是“我觉得他真好”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其实时下的中年人甚至年轻人都变得心灵凉薄了,谁想起谁的时候会饱含热泪。我现在就饱含热泪——格森赢了。

我们在后海溜达了一大圈,吃了一串冰糖葫芦,一盒宫廷酪干,然后格森带我去湖边离荷花最近的茶舍喝茶,栏杆这边是我的座椅,栏杆下面就是挤挤挨挨的深粉色荷花。一壶茶挺贵的,格森其实不用请我喝茶,但是我喝了那壶茶——后海的清风和荷花才如此清晰多年,可以一直到老也记得。所以格森一定要我坐在那张木椅上,端起挺贵的绿茶,他坐在我对面,我们向来轻轻地说话,我只在电话里对他咆哮过。

格森有他的正经事要做。傍晚天还大亮的时候我们告别,他要去赶一个同仁的聚会。在公交车站他塞给我一大把零钱,他从灰色帆布包里取出茨维塔耶娃阿赫玛托娃狄金森三位小姐的诗集放到我手上(这些书我搬家的时候又看到了)。达令,如果我有一个亲哥哥,他才会这么有耐心对我。是的,格森其实是我的亲哥哥。

红姑娘是一个孤儿。孤儿的意思在她这里就是父母亲杳无踪迹。她有一个养父,没有血缘关系,机缘巧合就被这家人抚养了。这家里还有个老奶奶,就是养父的母亲。

她的养父与我同龄,十年前都是棒棒的中国青年。我从故乡来到北京,一会儿做期刊,一会儿进出版社做图书,夜里和周末就写东西;红梅的养父从酉阳山村往浙江宁波去了,白天在脚手架上,夜里睡工棚。

红姑娘的故事其实不必为了什么而表达得感天动地,因为真相其实是无语的。红姑娘的养父并不给家里寄钱,那可是他身体最棒的岁月,但是他一分钱都存不下。于是老天爷派我代替他给红姑娘寄钱。我是个对吃穿香水皮包饰物不以为意的人,我一年到头不进一次商场,我也不乱谈恋爱,不自费旅游,除非出差我才登上高铁或者飞机。所以我一直都能存下来钱,能把给红姑娘的定额资助一直给下去。

红姑娘养父的钱都花哪去了?红姑娘的老师有一次气愤地打电话来告诉我:简直惯坏了,越发一分钱都不寄了,同去的人都能给家里寄钱,就他不寄,完全指望我们这些人管红姑娘,他的钱都拿去赌牌和交女朋友了,交了一个又一个,全跑了,他还不长记性。

十年过去了,这个曾经棒棒的中国青年还在宁波建筑工地上干活,没有结婚,有女朋友,某个春节就带着回家了。下一个春节或者没钱不回来,或者带了新的女朋友回来。

十年过去了,我这个曾经飒爽走在北京大马路上棒棒的新一代写作者和出版者,开始变得柔软下来,达令,我今天觉得自己似乎已经进入老年,坐在属于自己的灰黑色瓦檐下,大雨淋漓——而这里非常安静,就像是我的心灵,我坐在我的心灵里。

哦,不对,柔软只是刹那有的感觉,我给你讲红姑娘的故事,一开篇就用的是焦躁和犀利的语气。是的,我做不到红姑娘真正与我成为一家人,那种息息相关的关系,一旦成为一家人,她生命里遇见的任何一个伤痛我都要奋力分担——养父在工地上病了,老奶奶在村里病倒了,红姑娘在学校里病了,这些消息每一个都像炸弹。

这里面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我成为红姑娘真正的母亲,我就不能袖手旁观任何一件事,我只要不能尽力尽意,就是罪人,于是关系就会崩。如果我尽力尽意,也许我会被拖垮。

有一年我病了,很严重,得扶着墙走路,脚底像是踩在一百根钢针上。说是北上广深的白领都容易得这个病,压力大,甲状腺功能紊乱失调。

格森来医院看我,从灰色帆布挎包里取出来一个玫瑰红的保温杯、一个红苹果,是午饭食堂领的、一个大大的方砖一样的手撕面包,那一年北京流行这个。

躺着输液的我心里想的是:干嘛要和我认识呢,完全不上算,没一点儿用,还敢生病。

于是我哭了,我心里真别扭,我觉得格森肯定觉得我很烦,但是他为了自己的“仁义道德”不得不来看我。

格森说,你傻啊,没有人会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坐地铁一个小时往医院来,心里多踏实,因为你病了还有我,所以我心里多高兴啊。

我出院那天,格森站在地铁口明媚的阳光里,那是国庆的假日,整个北京人车稀少几乎就是空城,人都回老家或是旅游去了。我们坐在空荡荡的地铁里,格森白皙修长的手指翻一本书看——我们在一起通常没什么话说,写作和出版的事讲一讲,认识的旧人的事讲一讲,然后就是吃东西,我们吃朝阳路西头的羊大爷涮肉爆肚,吃朝阳路东头的松子料理,吃建国门的全聚德,吃任何东西格森都会给我夹过来一大筷子这个或那个,于是我成了只要低头就有吃的主儿。我电话里对格森说,但是我心里很慌张,就是一个人配不上一种待遇的那种难过。格森哈哈大笑,他说,你只管放宽心接受就是了。

这种“客客气气、有礼有节”常常让我觉得一根线突然就会断掉。

格森说,你傻啊,你将来看着吧,我会一直都在。

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好。

格森说,不知道为什么好而好,才是真的好。明明白白知道为什么好的好,那就是有目的的好。傻丫头,你懂了么?

他说话的时候就露出那种清澈鹅黄的笑容,法令紋弯弯的,脑袋低下来,像是看着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我记得我为了格森大哭过,是在一个深夜吧,我想着过去的岁月如果格森不在我的活着的现场里,我会是怎样的一种活着——没有玉兰花苞没有盛开的荷花没有一大筷子烫了三秒的肥牛片没有病房里他走进来,没有茨维塔耶娃阿赫玛托娃迪金森小姐……所以我越发痛彻心扉地哭,因为其实格森干嘛需要我的存在啊。

7

红姑娘上大专二年级的时候开始预备专升本的考试。这也就意味着我要为她交两笔学费,一笔是大专学费,一笔是辅导班学费。红姑娘从微信上发来辅导班学费的通知条。

我心里特别高兴——再坚持三年,红姑娘就是拥有学士学位堂堂的大学生了,她从此进入的是专业场域,光明的命运真正开始了。

达令,你知道贫穷长的啥样吗?它们千篇一律,一个模子扣出来的:红姑娘十岁时就有了中年劳动妇女的手指和手掌——粗糙肿胀厚茧。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牵着她的手,这双手四五岁开始就打猪草熬猪食做饭洗碗下田。

有一年我从重庆去酉阳看红姑娘,她已经高三了,还有两个月就高考,她从灯火通明的晚自习教室里跑出来,我们拥抱住。我当时就觉得她能考上大学,她能告别过去近二十年贫苦的岁月,因为她的脸上洋溢着澄净和淡定。

和红姑娘分别,我往村里去看红姑娘的奶奶。收养红姑娘的这家人是土家族,贫穷就摆在眼前:家徒四壁,灰黑凌乱。奶奶头发花白矮小瘦弱腰背佝偻,一年到头做农活养猪,她下地种水稻种洋芋种花生。

奶奶问我,红妹能考得起大学不?

我立刻回答,能!

奶奶就笑了。

今天我突然明白,奶奶的笑、红姑娘欢快地走在大学校园里,这就是一棵树努力生长、后来结的果子。

但是我依然没有想好红姑娘和我的关系,这是我狭隘脆弱的一面。格森劝我下一次回重庆把红姑娘请到家里吃饭。他说,你的所得永远大于你的付出。

我在电话里耸耸肩,我根本没本事厘清人和人的关系的准确性。

所以红姑娘的养父和奶奶比我了不起多了,他们敢打开家门把丢在大桥上的大红色襁褓里的红姑娘抱进来,从此睡在他们的屋檐下,那里有床,有锅碗瓢盆,有粮有水有蔬菜有腊肉有红红的土灶,红姑娘走来走去,这是她的家。

8

你遇见我的时候,正是我分别遇见格森和红姑娘的第十年。我身上如果裹缠有什么气息,那只能是我和格森和红姑娘的瓜葛。他们就是我的来历。

我离开北京有几年了。我当然记得我离开北京的那个大清早——咔哒合上租住的房子的门,钥匙已经还给中介,这个门一关,我就像是被关在了北京的外面。我拉着行李箱往高铁站去,飞奔的火车把我送向中原大地的一座城市,这是我的选择。

格森没法大清早跑来送我,就像他永远记不住我的生日。我这样说话不是在抱怨,我只是想表明——他确实不是我的爱人或者恋人。因为爱人或者恋人如果远行,一定会去站台送别,这是生命深处的眷念。

我这样说话格森还没有哭我已经想哭了。管它公正与否,格森其实不会在意,哪一个哥哥会真的生妹妹的气呢。

就像今天红姑娘已经来到重庆读大专二年级了,依然没有接到作为母亲的我邀请她来家里吃饭的信息。那么她也没有生气,她任何时候都兴高采烈地和我互通消息,仿佛我们心有默契,一起耐心等待花开的时候、结果的时候、雪飘的时候、春芽的时候。

都会来的,就像我终于等来了你——那天你说“咱俩是一家人嘛”,我立刻知道这就是“我的爱情”。

■责任编辑 吴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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