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健全体制机制 推进依法治理为河北水利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2021-01-09河北省水利厅监督处

河北水利 2021年6期
关键词:排查隐患水利

□河北省水利厅监督处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按照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安排部署,结合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实际,监督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形势,提出了针对性工作措施和对策。

1.当前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近年来,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13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1.1 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省水利厅成立了由厅长任主任,7名副厅级领导任副主任,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15个厅直单位有12个专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机构改革调整,明确或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构建了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监管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厅安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水利部、省政府部署的每项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监管,加大力度,提升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2 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压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解细化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1.3 安全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制定完善《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季度例会、隐患排查、风险管控、诚信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信息报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一整套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秩序。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业务领域和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办法规定,制定出台《河北省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重大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十不准”》等行业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贯彻落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4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

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预防控制机制,出台《河北省水利系统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河北省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试行)》《河北省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河北省水利行业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并推广省岗南水库事务中心、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试点经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分级管控,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1.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近年来,按要求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利水电、饮水供水安全、水文检测、水利科研实验及后勤保障等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排查整改一大批问题隐患,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6 基层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方向。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出台《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规范实施申报评审流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省岗南、省黄壁庄、省桃林口4个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被水利部评为一级达标单位,省内几十家水电站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被省水利厅评为二级达标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加力,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定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2.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2.1 安全生产工作上热下冷,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科学、不具体,没有做到全面覆盖,没有形成全员参与格局,有的基层水利部门监管责任定位不清,有些边缘性工作存在管理盲区,监管责任和监管力度缺失,监督管理作用没有得到整体有效的发挥。一些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严格,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没有落实到位,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发挥。

2.2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学习贯彻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的思路不清晰,抓监督管理的举措不具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操作规程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结合实际不紧,没有根据法规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在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着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惯性思维、随意性大的问题。有的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防控措施不力,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存在。

2.3 监管力量不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部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监管机制还不完全适应监管工作需要,从整体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不高,高专业水平的管理人员匮乏,有的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不足,兼职上岗现象普遍,且管理层人员流动频繁,管理经验不足,教育培训滞后,致使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长期得不到有效锻炼和提高。

2.4 风险管控体系仍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有的基层单位未能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预防控制机制,对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隐患治理的业务流程不熟悉,对辨识哪些风险、如何评价、怎么管控、怎么治理的措施和手段不掌握,未把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管控有机结合起来,也没有真正从源头上去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和消除风险,使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的缺失、问题和漏洞长期发现不了、解决不好。

3.工作措施和对策

紧扣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水利安全生产实际,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3.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明确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设置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考核和监督检查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干部选任、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惩戒约束。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2 完善水利安全监管机制

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提高应急管理处置能力。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3.3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工作,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危险源辨识、隐患判定、应急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建和运行的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依法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在水行政执法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执法内容,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完善事故处理协调机制,协助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和促进作用。

3.4 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管控,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以在建重点工程和病险工程等为重点,分级分类加强监管,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见,明确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事故隐患分级界定标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加强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早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节水供水水利工程、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特别注重对高空作业、洞室、高边坡、深基坑、爆破等作业重点部位的现场管理。加强水库、水闸、堤防、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站、山洪灾害防御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强化水利工程施工、勘察(测)设计等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3.5 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安全投入机制。建议将安全监管费用纳入财务预算,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和安全投入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保障生产安全。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厅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水利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加强一线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制度,以安全理念、形势任务、措施经验、安全法治、知识技能、警示教育等为重点,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透明度。三是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以法规标准、安全行为、安全文化、安全管理、监督执法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保障生产安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四是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落实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查处必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猜你喜欢

排查隐患水利
隐患随手拍
隐患随手拍
互联网安全隐患知多少?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情况及处理对策
《山东水利》协办单位
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实水利保障(Ⅱ)
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实水利保障(Ⅰ)
水利项目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若干问题探讨
配网二次回路故障的排查分析
防汛,就是要和隐患“对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