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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耕地可以由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吗

2020-12-31

伴侣 2020年12期
关键词:承包人经营权协商

问:

我今年80岁,农村户口,有几亩承包地(耕地),现在都统一发包了,每年领取土地承包费。我的子女都是城镇户口,在城里工作。如果我去世了,子女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并领取土地承包费吗?

答: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综上所述,只有林地以及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你咨询的是耕地,耕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耕地的收益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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