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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两个译本的对比分析

2020-12-23朱才栋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0年12期
关键词:功能对等了不起的盖茨比

内容摘要:《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美国小说家菲茨杰拉德最著名的作品,是一部典型文学作品。本文选取了吴建国、姚乃强二人的译本,在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的指导下,从词汇、句子两个层面进行了对比分析。分析得出功能对等理论对文学翻译具有相当的适用性,合理的运用功能对等理论能够帮助译者更好的开展文学翻译工作。

关键词:《了不起的盖茨比》 功能对等 词汇对等 句法对等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是美国二十世纪的杰出小说家。《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其最为人们所熟知的作品,也是其巅峰之作。该作品从尼克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叫杰·盖茨比的昔日穷小伙,通过非法手段暴富,想要追回昔日的情人黛西,却终究只是大梦一场空的故事。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前前后后有几十个译本,其中较为熟知的有,巫宁坤、李继宏、姚乃强、邓若虚、吴建国等人的译本。本文此次进行对比研究所选取的译本为姚乃强和吴建国的译本(以下分别简称为姚译本和吴译本)。选取的原因有以下两个。其一,两个译本出版时间都在新世纪以后,时间差异较小。其二,姚译本和吴译本都是由中国人民出版社出版,而中国人民出版社作为业界权威,对外国文学翻译作品有着较高的标准,从而保证译本的质量。

一.功能对等

著名语言学家,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博士最早在其《翻译科学探索》一书中提出了动态对等的概念。并且在该书中提到了,翻译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影响因素,即文章的特点、作者的意图和读者类型。这三个要素的差异一般来说会导致最终的翻译有所不同。这也是翻译对比研究的一个前提。后来奈达又提出了了功能对等的概念,阐述了其四个层面即词汇对等、句法对等、篇章对等和文体对等。这为后人分析比较翻译作品提供了重要的角度。“功能对等”着重于翻译的传情达意,其次是形式。这与文学翻译的本质是十分契合。故本文选取了功能对等来进行理论指导从词汇和语法的层面上去对比《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两个译本之间的不同之处。

文学翻译是以另一种语言形式再现原作的内容。高明的译者,一百个人的再创作都会同原作相似又不相似,这一百种译本也会彼此相似又不相似。相似的是内容,是思想感情,是境界;不相似的是形式,是表层结构,是文词句法。同样,文学翻译的首要目标是语义对等,即再现原作内容,其次是风格对等,即充分传递原作的审美效果和文学美感,也就是奈达所说的读者反应。从这一层面来说,毋庸置疑,“功能对等”理论是适合文学翻译的。

二.翻译对比分析

(一)词汇对等

词汇作为文学作品的基本元素,也是最小的元素。词汇的翻译对于理解整篇文章十分重要。奈达的功能对等认为,每种语言都有其特有的表意方式,同样的意思在不同的语言当中,会有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但是哪怕一种语言的某个词汇,在另外一种语言,有一个极其接近的词汇。这个词汇也不能完全表达原来那个词汇的言外之意即不完全对等。因此词汇分析是对比各个译本的重点。

例1 tolerance

原文:And, after boasting this way of my tolerance, I come to the admission that it has a limit.

吴:诚然,以这种方式夸耀了一番我的宽容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种宽容是有限度的。

姚:对自己的能耐作了这样的一番自夸自耀之后,我得承认我的能耐是有限度的。

“tolerance” 根据朗文词典的解释其意思为“wiliness to allow people to do, say, or believe that what they want without criticizing or punishing them”, 从陆谷孙英汉大词典来看,“tolerance” 一词的中文对等词汇为“宽容,忍受”。吴译本采取的就是这个释义。从读者的感受出发,此处若翻译为“能耐”,也未尝不可。前文中,已经介绍了“我”宽容的本领,此处提到“能耐”自然是指前面的那种宽容。两译本虽然使用的词汇有所不同,但是,表示的含义却是一样的。

例2 readiness

原文:It was an extraordinary gift for hope, a romantic readiness…

吴:它是一种非同凡响的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天赋,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随时准备献身的精神……

姚:它是一种特殊的美好天赋,一种充满浪漫气息的聪颖……

“readiness”在朗文字典中的释义为“when you are prepared for something, or when something is ready to be used”即“准备好的状态”。除此之外还可以表示“willingness to do something”即“樂意”。还有通过查阅陆谷孙英汉词典“readiness”还可以表示“学东西很快很迅捷”。吴译本选取的是第一个意思“准备好的状态”,但此处却不止这些,还包括了其增译的部分“献身的精神”,首先从词汇对等来看,这显然不是完全对等。从功能来看,原作者在此处写的是一种盖茨比独有的东西,联系全文,盖茨比最后为了黛西,甘愿担下罪责,其本身具有一种甘愿献身的精神,所以此处的增译较为合理。姚译本则将“readiness”翻译成“聪颖”,这里可以看作是“学东西很快很迅捷”的一个延申义,但是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充满浪漫气息的聪颖”着实让人难以理解,难以让译文读者产生和原语读者一样的感受。

例3 pulpless

原文:these same oranges and lemons left his back door in a pyramid of pulpless halves.

吴:同样还是这些橙子和柠檬,就成了一个个被切成两瓣、榨干了汁水的果皮,在他家后门口堆成了一座金字塔。

姚:这些橙子和柠檬没有了果肉,变成了半拉半拉的果皮,扔在厨房后门口,堆成了一座金字塔。

“pulpless”在此处为形容词,修饰“halves”,其本意是“榨干的,没有汁的”。吴译本中,“pulpless”翻译成了“榨干了汁水的”,从词汇对等的角度来看,是对等的。 姚译本中,译者将“pulpless”意译成了“没有了果肉”,显然是不完全对等的,因为从汉语表达来说,“没有了果肉”并不等于“榨干的,没有汁的”。但是联系下文可以知晓,这些橘子会放入榨汁机中用作榨汁,从我们的生活常识出发,榨汁之前一定会把橘子去皮再榨汁,這样看,姚译本中“没有了果肉”则更为真实,在读者感受层面上更加对等。

(二)句法对等

勿庸质疑,句法对等比词汇对等更复杂。在英汉互译时,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在结构、表达方式和习惯上会有差异。这就使得译者不仅要清楚两种语言的结构差异,而且还要明白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转换。此外仅仅是转换过来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尽可能让两种语言的使用者产生类似的感受,这样才能够算做真正意义上的功能对等。

例4

原文:It was on that slender riotous island which extends itself due east of New York and where there are, among other natural curiosities, two unusual formations of land.

吴:它就坐落在那个细细长长、形状怪异的小岛上,岛的正东面便是纽约,除了其他自然奇观之外,这里还有两处非常罕见、浑然天成的景致。

姚:这个社区位于纽约正东的一个小岛上,小岛狭长,草木茂盛。不说其他种种景观,就小岛的地形而言,就非同一般。它由两块陆地组成。

原句由“It was on that slender riotous island”的主句加上由“which” 和“where”引导的定语从句构成。先看姚译本,将原句子拆分成了三句进行翻译,主句加第一个从句为一句,第二个从句分成两句。在汉语表达中,定语一般至于前面,像英语这样将大量定语放在后面几乎没有,除非修饰成分特别长,两种语言的转换过程中在结构上很难做到句式相同。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姚译本此处的处理无疑是可取的,即长句变短句。但是通过对比吴译本发现,汉语作为一种竹节型的语言,如果句子前后意思连贯,则可以一逗到底。因此原文译成中文以后可以不用划分为三句。从这点来看,吴译本显然是更符合汉语的表达,在句法上要更为对等一些。此外姚译本对于第二个定语从句的处理也有失偏颇。“among other natural curiosities”作为地点状语,属于第二个从句,在翻译成汉语时,原定语从句被分成了两句,这与其对“formations”的理解有关,查阅陆谷孙英汉大词典可知“formations”可以指形成物,也可以指地层,但是显然这里不是指地形或底层。吴译本采用意译的方法,将其翻译成了“景致”,在正确表意的前提下,增加了译文艺术性和可读性。

例5

原文:Mr.McKee was a pale feminine man from the flat below.

吴:麦基先生是一个面色苍白,妖里妖气的男人,就住在楼下的那套公寓里。

姚:麦基先生是住在楼下的一个面色苍白有点女人腔的男人。

本句的结构比较简单,语法上来看是一个主系表的结构后面接状语。吴译本和姚译本所表达的意思也差不多,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英文中的状语翻译成中文之后,其位置该如何选择。吴译本选择将其单独翻译成一小句,放在句末,而姚译本则将其翻译成了定语放在被修饰的词“男人”的前面,从句法上来说,吴译本在形式上更加接近于原文。此外,中英文在语言结构上有较大差异,在这个例子中也有所体现,在英文中被修饰词可以有多个定语修饰,状语的位置可在句子前面也可以在后面。但是中文表达中,尤其是文学作品,被修饰词前面一般不会有太多的定语进行修饰。我们可以看到姚译本中有三个定语,这使得句子的显得特别冗长。对于英文读者而言,读到原文时,并不会有任何的不适感,但翻译成中文以后,会使部分的中文读者感到有些不适,这显然没有实现功能对等。再反观吴译本的处理就好了很多,句子简明清晰,朗朗上口。

三.结语

在此之前有许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方面去研究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著作,而本文则是从词汇和句子两个层面,采用功能对等理论对比了吴建国、姚乃强和两人的译本。对比发现,不同作者之间虽然文章大体内容上都差不多,但是具体到某些句子和词汇的处理上面,还是会有很多的不同之处。相比较而言,姚译本直白明了,语言朴实。而吴译本则更加注重中文读者的感受,词汇相对优美。二者均做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对等。由此可见,功能对等理论对于文学翻译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Fitzgerald F S. The Great Gatsby[M]. Beijing: China Aerospace Publishing House. 2019

[2]Nida, E.A. Language, Culture, and Translating.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Education Press. 2001

[3]Nida, E A. Towards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 Leiden: E.J. Brill. 1964

[4]吴建国译.[美] F.S.菲茨杰拉德著.《了不起的盖茨比》[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10

[5]姚乃强译.[美]菲茨杰拉德著.《了不起的盖茨比》[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6

(作者介绍:朱才栋,上海海事大学英语笔译研究生,研究方向:笔译译理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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