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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科学:新高考综合改革价值取向及优化

2020-12-14万彭军

关键词:公平性科学性科目

万彭军

公平与科学:新高考综合改革价值取向及优化

万彭军

(宁波大学 发展联络处,浙江 宁波 315211)

公平性与科学性是高考制度的重要价值基石,也是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应然价值取向。综合改革试点推行以来,在上海市和浙江省等首批试点省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自由选科的理性博弈、选科赋分的匹配考量、学校管理的保障供给等问题日益表征化,成为影响综合改革推进的绊脚石。基于当前8省市推行“3+1+2”的选考科目方案,以公平性与科学性的价值取向为导向,可以通过合理的价值引导、科学的科目设置、完善的学校保障等途径,努力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公平性与科学性之间寻求合理的动态平衡点。既实现综合改革方案的顺利落实,又保障学生选学选考的自由权、高中学校育才、高校招生以及国家战略等多方需求,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稳步向前发展做出贡献。

新高考;综合改革;价值取向;改革路向

高考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高考改革影响巨大,深受国家和社会大众的高度重视。自1977年,高考制度进行了持续地调适、革新与发展。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将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作为考试招生改革新的目标,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拉开序幕,上海和浙江成为了首批试点省市。《意见》颁布五年来,总体上实施情况良好。具体看来,新高考的科目设置方案历经从“3+3”到“3+1+2”演变,既赋予了考生以相对灵活的选择权,又直观体现了对其给予适当约束的意图。这种由单向扩大自主权向有限度放权的动作,内隐着新高考综合改革的价值取向变化,也间接体现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新高考改革旨在推进教育公平、优化选才育才、实现学生的科学成长。由此可见,参照教育部“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指导原则,新高考综合改革应着眼于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合理价值导向,选择一条收放自如、扎实前行的道路。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的价值取向

2014年,国家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高考改革,上海市与浙江省作为率先试点区域,分别推行了“3+3”(理、化、生、史、地、政6门科目,6选3)、“3+4”(理、化、生、史、地、政、技7门科目,7选3)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和山东省开展试点改革,权衡之后选择了上海模式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

2018年,辽宁、江苏、湖北等8省市进行第3批高考改革试点,统一选择了“3+1+2”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要求考生需在物理、历史这两个科目中选择一个作为主要学习和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3+1+2”(3+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科目设置方案并非是高考综合改革,尤其是考试科目设置改革的倒退,而是在基于前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合理、合情选择,契合于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公平性取向与科学性取向,是对未来综合改革的先导性步骤,他们是贯穿综合改革试点始终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关照,同时二者须臾不分,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高考综合改革的方方面面。

(一)公平性价值取向及解析

70年来,我国高考制度改革都始终坚持以保障公平为基本底线不动摇。如果说普惠性是义务教育的基本价值诉求,那么公平性就是社会大众对于高考最为关切的第一要义,而这也正是我国高考制度的基础功能、核心精神与制度魅力所在,社会大众对于高考公平性问题的关切也较多聚焦在此。追溯历史可知,我国古代科举制度承担着为国家选才的重要责任,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维系民众生活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中相对公平的考核方式便是其千百年来得以存续的关键原因之一。我国高考制度建立至今,经历了些许波折而依然良好运行,除了坚持公平性之外,科学性引导下的科目设置与考试形式同样受到了时间检验和社会普遍认同。

自2014年上海市和浙江省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以来,学术界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研究大幅增长,其中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公平性方面的研究,较多从文本分析着手,针对国家、试点省市以及具体改革科目的文件和方案进行剖析,发现新高考方案正致力于从形式公平走向实质公平,致力于建立招生关系主体之间新的公平关系。[1]进言之,公平性取向集中体现在了高考的招生、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考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覆盖了高考的全过程。

(二)科学性价值取向及解析

相对而言,学者对新高考综合改革科学性价值取向的关注,则较多隐含在如何有效增加考生自由选择权、高考考试科目的设置以及学校管理保障等方面研究中。

1. 有效增加考生的自由选择权

主要通过充分赋予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及学习课程方式得以实现,基于个体兴趣和实际情况进行选考,破除了推行多年的文理分科局面,例如上海“六选三”的20种组合、浙江省“七选三”的35种组合等,文理科打破界限得以交融情况趋于普遍。同时,对“一考定终身”形式的改革,极大减轻了考生及其家庭的压力,而竞争性考试有其自身的规律,将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带入高考计分录取的三门选考科目,其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实际上已不是水平性考试,而是选拔性考试,也就是已属于高考科目。[2]

2. 高中学校管理的保障升级

针对新高考综合改革后的考试科目自由组合情况,每一年级的日常授课计划、授课形式以及班级架构等也出现了相应变化,选课制、走班制、分层教学开始大范围推行开来,长期以来基于统一考试科目、同一科目的“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局面出现松动乃至彻底改变,极大地扩展了高中的办学形式,优化了高中的教学安排,推动了高中学校的管理改革,增添了新的活力。

3. 对高校的招生与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高校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

高校基于对自身学科优势的准确把握,通过灵活、科学的专业调整以不断提高本学校在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通过这种方式来吸引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优秀生源积极报考本校,进而从源头上把控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在以上几个方面,深度体现了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性价值取向,自学生的高中学习起,至推动我国高校的本科生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以科学指导发展,就显得颇为重要了。

二、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困境

自2014年至今,新高考综合改革取得了不俗成效,从争议到认可,新高考综合改革也取得了现行阶段内的理想效果,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结果显示,新高考录取新生、高中学生对浙江省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分别是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的基本达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上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3]同时,改革过程中的部分问题也日益表征化,取得成绩的喜悦之外也更加引人深思。上海市和浙江省是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先行地,站在两地的视角看改革,可以更为有效的对当期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困境进行剖析,并对部分问题争议予以回应。

(一)自由选科的理性博弈问题

作为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实施“3+3”模式考试科目的初衷,在于加强文理科的深度交融,增加学生的自由选择学习与考试科目的权力,极大彰显了综合改革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价值取向。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自由选科的理性博弈问题日渐凸显,“田忌赛马”式选学选考成为显学,其中一个最为直接后果就是物理学科的遇冷现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里所谓的“田忌赛马”式功利化选科,是指学生的选学选考行动并非完全契合于新高考改革的初衷——重视学生学习兴趣,而是在最广泛范围内普遍受到了来自于家庭、老师、学校乃至社会的积极引导。从宏观视野来看,我国当前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存在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特点,这就推动了包括考生在内的相关各方将“分数最优”作为高考相关事宜的优先选择,企图以最小的付出来尽力取得最佳的理性博弈效果。这种基于反复权衡和充分考虑后的选学选考行为,本质上是事关公平性与科学性两种价值取向持续博弈的结果。而就此引发的“驱赶效应”,实质性造成了政策制定者难以预估的后果,即有相当数量的高分学生和部分中下游水平学生放弃了物理学科,转而选择了地理等较为容易得高分的学科,以“精准”的选考策略获得了最好的考试分数。

回溯近年来上海市与浙江省试点区域的考试情况,可以发现无论是区域层次,还是高中层次,选择物理学科考生数量都呈现了大幅度减少,甚至在部分教育薄弱学校出现了个位数选考或零选考的情况。据报道,2008年时南京除了水准较高的几所高中外,其他中学文理倒挂的现象普遍比较严重,甚至有的学校文理生的比例达到了2:1。[4]进言之,如何兼顾公平性与科学性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了考生学习、高校录取、相关学科发展乃至高质量人才培育的问题,事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与创新型国家建设。

基于此,2019年部分试点省市选择“3+1+2”考试科目设置形式,将物理和历史规定为考生必选的选学选考科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之前由于公共性与科学性相冲突而导致的大规模弃选物理的现象。

(二)选科赋分的匹配考量问题

赋分制是新高考综合改革旨在赋予学生以自由选择权和选学选考运行的重要基础。

一方面,正是由于初行改革方案对于不同考试科目成绩的不等值赋分,拔高了辨别考生学习能力与水平的难度,这就造成了新的有关公平性的难题。由于每一门考试学科的难易程度并不相同,则每门学科分数的代表性以及不同学科间分数的可辨性都不相同。由于目前的高考考试与高校招生录取仍以所有考试科目的总分值为衡量和录取的主要参照标准,这就造成了学生因选择了不同考试学科而获得了不同成绩以及不同录取结果,既存在学生弃选物理的情况发生,也会出现中下游乃至上游学生优先选择地理等容易得分学科情况。客观而言,物理、技术与地理等学科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不论是学习内容,还是考试难易程度,最终将不同学科置于同等位置予以赋分,这一现象本身就与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公平性取向相背离。

另一方面,普遍采用赋分制同样在一定程度上有违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性取向,具体表现在计分方面对考生之间分数差距起到了单向压缩现象。追溯政策设计的源头初衷,新高考综合改革中的自主选科设定,旨在扩大考生进行选学选考的自由选择权。为平衡诸多新考试学科组合间可比性,同时降低统计工作难度,赋分制以各组合分值可作横向比较为基本要求,力图做好在庞杂数据量中进行较为科学的辨别筛选,借以区分上中下游。但这也由此引发了部分新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赋分制下的考生分数不再单纯取决于考生个体水平,而且在较大程度上与同年度同批次考生的基数与整体水平息息相关,这就意味着很有可能出现部分学生个体分数较高但最终取得较低分数的现象。同时,这种情况还会造成区分度严重不足的问题,据南京市民盟调研组2012、2013年的江苏高考成绩后发现:2012年高考最密集分数段1分有2000多人,2013年二本录取线之上的理科生,每个分数段聚集了近万人。[5]所以,分数会由同批次考生整体水准、考试出题难度以及其他因素共同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学生、家长和学校就会优先着眼于选学选考容易得分学科,而有意避开例如物理等高难度考试学科。

(三)学校管理的保障供给问题

高考不仅是一场选拔性考试,同样是一项需要多方参与的系统性活动,作为对学生教育和考试的重要保障,学校管理的作用毋庸置疑。新高考综合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其公平性与科学性的价值取向同样浸透在了学校管理的保障供给工作中来。基于上海市和浙江省的改革实践经验,学校管理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1. 传统学校管理形式

随着改革赋予学生获得的选学选考的自由选择权,骤然出现了众多的考试学科组合,作为配套机制,选课制、走班制、分层教学开始大范围推行开来,也引发了新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学校教学场所资源短缺压力,即教室、自习室的数量不足。而对于如何合理、灵活的安排新教室、教师以及课程等,也是每次选学选考后的首要难题,给学校管理带来了一定压力。与此同时,一个在上海市和浙江省普遍存在的问题,便是无论采用哪种类型的走班制,走班制实施后,由于学生分散、流动性强等因素,班级管理将面临班集体活动组织难、上传下达不畅、管理缺位与效率低等诸多问题,[6]甚至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如此这般,部分学校只能通过减少考试学科组合等途径加以解决,而这正与科学性价值取向相悖。当然,改革初始时对于考试学科时间的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和教学节奏,给学校管理的保障供给工作增加了难题。

2. 对于教师的工作负担加大问题,涉及到了学校管理中的师资队伍稳定与发展

不论是基于当前试点区域的何种组合形式,都会造成教学老师的压力骤增,进而影响教学质量。表现在,语、数、外三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授课时间、强度等开始出现明显差距,物理老师出现富余而地理、技术老师有所不足,部分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开始出现结构性短缺,短期内教师对适应新高考要求的课程研发、走班教学和生涯规划指导的胜任力不足等问题显现。

3. 选学选考给考生增加了新的学习负担,特别是在赋予学生以自由选择权之后

考试次数增加,备考压力增加,备考的战线拉长,心理压力长期存在。部分学校为符合改革要求,一年级时便将全部考试科目开设。特别是不少高中学校为了抢跑,让学生尽早确定选考科目,把正常3年的教学内容挤压在了一年内填灌,正常的教学安排频繁被考试复习打断。[7]增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

三、新高考综合改革的优化路径

上海与浙江两地的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一方面在根本上推动了高中教育阶段教学方式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进一步激活了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展开变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事实上,高考系统内部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两难问题,例如学生选择权越多与学校教学管理越复杂的正相关变化等。随着上海与浙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系统推进,两地方案的利弊效应也逐渐显现。尤其是浙江方案,由于制度设计更为复杂,因而所面临的问题也相对更加复杂。[8]综观上海与浙江新高考综合改革实践,不难发现两地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新应试主义教育问题、学科专业录取要求与考生知识基础匹配问题、分数不等值问题、考试效度与区分度问题。[9]实际上,两地方案的多年实践有着极为珍贵的样本价值,在吸取两地实践经验,照顾社会各方关切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情况,广东等八省市统一实行“3+1+2”模式,改革理想包括进一步打破应试教育倾向、进一步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权、进一步促进学生综合发展、进一步彰显新高考改革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导向等。值得一提的是,本文基于理论与逻辑分析的需要,对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价值导向的区分,而在具体改革实践中,科学性与公平性的价值导向间不分伯仲,紧密相连,贯穿于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全程始终,完整体现在每一环节上,而不是界限分明或各自为政的状态,共同为新高考综合改革指引方向。

(一)合理的价值引导

合理的价值取向是新高考综合改革得以顺利推行的首要前提,综合改革应注意照顾不同相关群体的关切与诉求,应当在维护社会公平、程序合法以及最大限度实现高考公共性价值的发展框架下,基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事业等的实际情况,开展较为契合现状与未来发展的政策设计选择。初始阶段即注重引导学生将个人兴趣与学业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对学生积极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家庭、高中和学校摒弃功利化思维,将国家发展需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小家关切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新高考改革的适切性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决反对过度功利化选学选考的价值取向引导,注重持续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学校组织保障等相关机制。具体而言,可以通过由外及内的方式开展。

1. 主动营造良好的选学选考氛围

一般来说,最能直观体现“公平性”的环节,即是整个标准化的考试流程,从考试的科目、试卷、时间以及场所等可以统一进行标准化设置的环节,以高度统一的组织形式力求取得形式、程序乃至考试结果的最大化公平。例如,2020年6月21日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未来浙江高中学考将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10]

团结一切积极力量,着力打造“家庭-教育-考试-社会”为一体的链式联动机制,以公平性价值取向引导考试流程的标准化运转,为学生的兴趣选择营造安心、可信的机制保障。高考以国家信用为最高背书,实质性的最大限度维护公平选才,潜移默化地将公平理念推广至全社会。

2. 对高中与高校的科学评价

高考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科学的顶层设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和规制作用。基于国家振兴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视角考虑,以科学评价转变教育过程中的过度功利化和过度应试化倾向,摒弃“唯分数论”的片面评价观念。合理设置对高中学校的评价指标与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具体的高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明晰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式与标准,是弱化综合素质评价“主观性”与“模糊性”,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公信力”与公平性的重要途径。[11]紧紧围绕以有利于学生兴趣特长发展、有助于家庭和睦、有助于学校育才选才以及实现教育事业发展为出发点,科学评价高中与高校,进而引导学生选学选考,力求从最大限度上扭转当前功利化选学选考和功利化选才育才的现象。

(二)科学的科目设置

可以预见,学生的科目选择余地愈大,科目设置改革涉及的变量就愈多,进而产生的潜在性挑战就愈大,如此对于科目设置要求就愈加严格。新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点,就在于赋予了学生以较为充分的选学选考权,这一重要举措的背后支撑,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的考试科目设置和高校专业招考等方面,离不开科学性价值取向的引导。

1. 在科学设置选考科目方面

基于学生兴趣特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战略需要,在“共同必考科目+差异化选考科目”的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赋分机制,注重把握不同选考科目间的分数及权重差异。引导学生、家庭及学校开展理性选科,例如,江苏省锡山中学为让学生更好地将高中课程与高校课程建立联系,根据高校13个学科门类112个一级学科综合归类为学生能够体验的七个专业大类,即人文、法律与经济、数理等七个专业大类,最后形成统一的课程体系;[12]广州市第六十五中为了帮助学生适应选课走班,学校按照“3+1+2”模式,组织学生基于自己的兴趣和学业水平能力等进行3次模拟选课,让学生尽快熟悉、适应新的教学模式,[13]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尽量避免出现个体高分因整体水平而最终取得低分的情况发生。

2. 在高校的录取方面

针对当前选考时间中出现的物理学科遇冷情况,主动根据本校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发挥高校在限定选科方面的主动权,尝试提出对“泛文理科”选科的要求。既要赋予学生以充分的选学选考自由权,又要注重强调物理、历史等学科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在权衡公平与科学的比重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促进文科和理科的相互交融,并尽力避免出现因为功利化选科而导致物理等学科遇冷情况再次上演。2018年以来,8个省市的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提出推行的“3+1+2”的选考科目方案,是在参照试点省实践参照、本地现行高考模式、本地教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避免出现类似物理学科遇冷等情况再次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物理遇冷情况在化学等学科上再次上演,高考流程中的招生环节,也就是高校招生应当针对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科学研判学科专业设置,着力于倒逼优化选学选考的科目组合,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物理、数学等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意义的学科,充分发挥高校对学生、家庭和高中学校的引导性作用。与此同时,我国正值大力推进“双一流”战略的重要阶段,“双一流”高校对社会、对国家有着不可推卸的重大社会责任,有着极为重要的公共性价值和普世关怀,对新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科学性优势,积极为国家选拔和培养优秀创新拔尖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发展谋划未来,积极引导整个社会履行公平与科学理念,着力避免考生选学选考、高中学校人才培育以及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功利化行为。

(三)完善的学校保障

完善的学校管理供给是推动新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公平性与科学性价值取向落实在细微处的重要体现,对学生的选学选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如何更好的践行公平性与科学性价值取向,解决现有问题,具体来说,可以从软硬件方面加以展开。

1. 完善学校的硬件教学设施

选学选考的普及,使得走班制、分层教学成为了高中学校教学生活中的常态,这也就对学校的硬件教学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可针对校内现有设施,尤其是教室、多媒体设备等情况展开梳理,基于本校自身的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计划地建设增加用于教学的教室数量,确保走班制下的每一个班级、每一位老师和同学都能有与之相对应的教室来开展教学活动,保障走班和分层教学的顺利推行。当然,与之配套的就是教学资源的丰富和拓展,集中体现在补充更新学校的图书、多媒体设备,为老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的课下学习提供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条件,尽力确保课堂教学与课下自学的高质量。

2. 不断加强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

尝试推行师资力量的区域性统筹管理,大力引进教学人才,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和年龄结构。2020年6月21日浙江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特别是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待遇。[14]积极开发和扩展课堂外的教学资源,例如MOOC等线上教学平台与名校教学课程,借助学校的多媒体智能教学平台,为教师课程、教师能力培养和学生课外自主学习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适当情况下科学设置网上走班制课程,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渠道,培养良好的自主学习方式和主动学习态度。

同时,针对当前“3+1+2”的选考科目方案,积极与其他学校建立密切的教学合作关系,针对新阶段内某一个或某几个学科教师的短缺情况,开展短时、长期的教学互助,以缓解教学的压力。

3. 积极优化学校和班级管理机制

以国情、省情、市情为改革立足点,结合本省市最新的选考科目方案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精细化的学校组织管理与教学管理方案,重视督查部分学校提前开课抢进度的授课方式,注重引导创设有序、有质、有层次的教学生态。积极打造高效率、立体化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等常规机制并行下的导师制,为学生的选学选考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大幅度提高学校的组织管理和教学管理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机制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注意争取学生的意见建议,作为新高考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学生需求是推进改革顺利完成的关键性条件之一,不可或缺。

四、结语

高考制度是我国重要的选才育才制度之一,不同历史时期,基于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家庭等需求备受关注,高考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认识到,教育改革往往是迟效的,高考改革的效果要经过3到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够显现出来。[15]研究发现,应然状态下的高考制度与高考改革,以公平性和科学性价值取向为准则,努力实现学生、考试科目及高校专业的双向精准匹配,既赋予了学生以充分的选学选考自由权,又为高校录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优质生源。现实中在增加科目的选择性的同时,如何尽可能科学、有效地保障不同科目的分数等值性,增加不同科目分数的可比性,则一直是高考改革的关键与难点所在。[16]如此而言,这就要求现阶段的新高考综合改革,不仅需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合理区间,更要求在公平与科学之间寻求最优的动态平衡点,兼顾学生、家庭、高中学校、高校乃至经济社会和国家战略发展等多个方面的综合需求,在利益博弈间实现新时期高考制度的公共性价值,新高考综合改革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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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ness and Science: Value Orientation and Optimization Path to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WAN Peng-jun

( Development Liaison Office,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315211, China )

Fairness and science are widely concerned as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that is significantly factored i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to be first piloted successfully in such cities and provinces as Shanghai and Zhejiang Province.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especially like the rational game of free selection,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selection of matching points, the guaranty supply of school management, etc., stumbling blocks to the promo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This study examined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8 provinces and cities piloting the program of selecting subjects in “3+1+2” for examination to explore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fairness and science. It maintained that a reasonable dynamic balance between ideal and reality, fairness and science could be achieved through reasonable value guidance, scientific subject setting, perfect school security, etc. This will contribute to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plan, but also help ensure the freedom of students’ choice and examination, the cultivation of talents in high schools, the enroll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meet the demand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and advance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comprehensive reform; value orientation; direction of reform

G642

A

1008-0627(2020)06-0099-08

2020-04-2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招考制度改革的政策困境与化解——基于浙江省的实证分析”(15YJA880063)

万彭军(1973-),男,浙江宁波人,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管理与政策。E-mail: wanpengjun@nbu.edu.cn

(责任编辑 赵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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