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拓展乡村振兴的想象力

2020-12-10王德福

关键词:村庄农民农村

王德福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乡村振兴战略是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的七大国家战略之一。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要求,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即乡村振兴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满时,要实现“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未来几年探索形成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决定着乡村振兴的实施策略和操作方式,也将直接影响乡村振兴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已经一年有余,各地陆续推出各具特色的思路举措。地方实践如火如荼,乡村社会也在迅速转型,及时考察和检视乡村振兴的实践效果,对于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更好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并为最终实现远景目标奠定扎实基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年来,成效显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乡村、振兴乡村的整体氛围基本形成,发展态势良好。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政策实践也出现不同程度地对既往乡村发展模式路径的依赖,乡村振兴创新性不足、想象力不够,相关思路举措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快速变迁和内生需求还有些不相适应,甚至出现 “新的不平衡”[1]等问题。本文认为,应该正确认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发展分化,在科学把握乡村社会战略定位的基础上,拓展乡村振兴思路的想象力,跳出对既有政策惯性的路径依赖,使之更好地顺应乡村社会转型趋势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回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内生需求,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一、双轮驱动与农村分化

《规划》提出,要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认识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将其同新型城镇化战略割裂开来。一方面,要按照双轮驱动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辩证地认识二者的关系,既要认识到新型城镇化对于乡村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也要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对于实现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

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意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将其归结为6个方面,其分别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城镇化是载体和平台,为工业化和信息化提供发展空间。多年来,我国城镇化速率始终保持高位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城镇化率)已达59.58%,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照此速度,我们将提前一年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确定的2020年实现城镇化率60%的目标。2019年以来,中央多次释放进一步加快城镇化速率的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并大幅调整落户政策,在此前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要求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为100万—300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Ⅰ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为300万—500万)也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于超大特大城市,也明确要求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随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也旗帜鲜明地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要求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上述政策信号,清晰明确地传递出中央坚定不移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在国际经济局势更加错综复杂、外部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强化城镇化的经济发展引擎作用,更加有效地带动国内需求,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更加充分有利的发展空间,尤其更具现实意义。

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城镇化速率,既是顺应城镇化大趋势的必然举措,也契合了农民日益强烈的进城需求。从笔者所在研究团队近年来的调查看,农民进城,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意愿之坚定、进城速度之快,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之前的估计。一些地方的农村,农民进城买房已经非常普遍,且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将生活重心转移到城市,以至于在春节时,进城过年已成农民的新选项[2]。笔者2019年7月份在浙江遂昌县调研时发现,村庄中的80后90后中大多在城市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极少有人愿意再回农村,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在工作地点买房。在遂昌,这些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基本上都至少接受了中等职业教育,拥有远超父辈的人力资本条件,他们的工作性质尽管仍有部分非正规就业特点,但总体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含量,基本告别了父辈靠体力和手工艺(如木工、篾工、泥水工等)谋生的进城务工方式,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具有了更加彻底的城市特点,抛开户籍性质的“农民”身份,他们已经越来越接近纯粹的市民。目前看来,这一代农民群体首选的进城地点,多数是家乡附近的中小城市,而这也是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人力资本积累具有代际升级的特点,可以预计的是,或许再经过一到两代人,农民融入城市就将发生质变。农民进城买房,主要推动因素有二,一是婚姻,二是教育。两大动力全都来自下一代,是家庭资源配置向下倾斜的表现,具有鲜明的家庭接力色彩[3]。子代进城,父代留守农村,正在成为普遍的农村家庭形态。这也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理性决策的自然结果,父代或者说老一代农民工已经逐步丧失进城务工的优势,开始逐步返乡定居,依托务工积蓄和务农收入,在熟悉的乡村熟人社会中安享晚年生活,同时给予子代在城市的稳定生活以必要的代际支持,比如进城替子女带小孩。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内的城乡融合方式。

随着快速城镇化发展,中国农村也在发生巨大的分化。有三类村庄尤其值得关注。一类是城市近郊和远郊农村。近郊农村(包括城中村)毗邻或者呈碎片状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将率先受到城市发展辐射,分享城市发展红利,其中必然有一部分村庄会彻底融入城市空间,由此产生的土地和房产增值收益分配及农民生活方式和村庄(社区)治理问题会凸显出来。远郊农村则分布在远离城市建成区的农业发展空间内,仍将长期保持村庄形态。受到城市经济机会的吸纳与外溢,一方面会有大量农民便利地进城务工,另一方面也将承载市民休闲养老和特色农副产品需求。这类村庄将是未来与城市融合最密切的村庄,但数量比较有限,大约占全国村庄总数的5%。第二类是具有自然风貌或历史人文资源等比较优势的特色村庄。这类村庄数量就更少了,比如收录进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总共不过6 799个,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点多。特色村庄的优势资源是其实施乡村振兴的着力点,而最主要的抓手就是发展乡村旅游,变文化资源或自然资源为财富。特别是那些位于大城市周边或城市群区域内的特色村庄,因为交通便捷,更容易打造为大城市的“后花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村庄是通过消费市民的“乡愁”参与城市化红利的分配,由于其数量有限,显然也难以成为乡村振兴的主战场。第三类便是数量最多的一般农业型村庄。这类普通型村庄既无地利之便,又无特色资源,但聚集了最大多数农业人口,承担着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功能。在城镇化进程中,这类村庄面临着人财物外流造成的空心化问题,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当然,除了上述主要村庄类型外,还存在一些偏远高寒山区村庄等,这些村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衰败最为迅速,也是近年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的重点,因此,就不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由此可见,城镇化催生了乡村发展的分化,形成了不同的村庄类型。《规划》也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撤并搬迁类”,大致对应上述村庄类型。集聚提升类村庄被确立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对应的正是上文所说的一般农业型村庄。应该说,《规划》提出的“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是符合我国农村发展分化的实际情况的。只是在地方实践中,往往出现将适用于城郊村或特色村的政策泛化于普通村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做法有2种:(1)认为所有村庄的农地农房中都蕴藏着巨量财富,可以通过产权改革将沉睡的财富激活,这是将普通村庄同具有特殊区位优势的城郊村混淆的表现[4]。且不说普通村庄的农地农房价值本就有限,更重要的是,普通村庄的农地农房对于农民仍然具有特殊保障意义,不能简单化约为财产。(2)将特色村才适宜发展的乡村旅游盲目推广到全域村庄,在根本不具备优势资源的村庄人为打造标准化景区,结果必然导致大量村庄同质化竞争,造成大量公共资源浪费。政策实施的对象偏差,是对中央“分类推进乡村振兴”要求的偏离,本质上是对村庄发展、特别是普通农业型村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战略地位缺乏正确认知。

二、战略后院与精准施策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风险和困难明显增多,必须守住“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发挥好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解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时的上述表述,准确揭示了农村的战略意义。“战略后院”“压舱石和稳定器”,构成了我们认识和理解农村在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方位和战略意义的关键词。

“战略后院”的涵义可以从2个角度解读,一个是粮食安全的角度;另一个是社会安全角度。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无需赘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要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14亿人吃饭问题有保障,我们就有了最基本的战略定力。我国粮食产量多年稳定在6亿t以上,2018年接近6.578 9亿t,稳居世界第一。以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0%的人口,足以充分证明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全国2016年耕地规模化(南方省份3.33公顷以上、北方省份约6.67公顷以上)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例为28.6%。相比之下,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所谓小农户,即“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农户。农业普查数据表明,我国现有农户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约0.52公顷,经营耕地约0.67公顷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这就意味着,从事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农户,依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小农户在农业生产效率上仍然具有相当的优势,对于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这就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时,要严守粮食生产安全的底线,不能用新型经营主体排斥甚至取代小农户。农业农村发挥的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全的功能很容易被忽视。农村是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所谓稳定器,简单说就是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可以在城乡之间进退有据,自主地决定进城还是返乡,这就使得农民在进城失败时能够退回农村,通过农业生产仍能在村庄中获得比较体面的生活,而不至于滞留城市却又生活无着,沦为社会底层,影响社会稳定。拉美等地区激进城市化的教训就是,农民卖掉土地房屋进城后,却又缺乏体面的就业,从而在大城市周边形成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以致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社会秩序。农民能够退回农村的必要性在于: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不确定性,农民限于个体的人力资本条件,在市场经济中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进城决策既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给农民留一条退路,未尝不是对农民的底线保障和保护。另一方面,宏观经济形势也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经济波动还是产业升级(比如技术对人工的替代),都有可能造成就业结构调整,农民就存在城市失业的问题。去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不过是一场世界体系深刻重组的表现,其对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不容低估。正是在这样的宏观形势下,今年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农业农村的“战略后院”“压舱石与稳定器”功能,显然更具深意。回想2008年前后的金融危机,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暂时性失业,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得了的大事,但正因为农民可以返乡,我们反而出人意料地消化了这次危机,并未引发社会不稳定。正是因为有了农村这个“战略后院”,我们才能平稳有序地实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现在城镇化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表现出远超父辈的进城意愿,表面上看他们的返乡意愿很低,但不愿返乡和不能返乡是两个概念,只要保障其返乡权利,一旦发生经济形势波动,这个群体就仍然可以依托农村大后方从而维持基本生存。农村作为战略后院的功能,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都不会减弱。

全国数十万个普通农业型村庄构成了“战略后院”的主体。“战略后院”是三农工作的大局,是乡村振兴的大局,所有政策措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需要强调的是,维护农村的战略后院功能同维护农民权益并不冲突,并不是说为了大局就要牺牲的农民权益,相反,只有将农民权益维护好发展好,才能真正使农村成为稳定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理解农民的权益。

许多人将农民权益理解为更多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环境,前者以经济学家为主流,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权改革,释放农地农房中蕴藏的财富,在实践中表现为政府推动的各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改革,后者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人居环境整治。上述理解抽象地说当然是好的,但却存在对普通农业村庄农民权益的误读。部分原因正如前文所述,是将城郊村、特色村同普通村混淆了,更重要的是,不理解普通农业村庄农民的真实需求。对于普通农业型村庄的农民,尤其要注意2个关键词,一是中老年人为主体,二是小规模家庭经营为主要生产方式。中老年人生活预期已经稳定,他们构成了当下和未来几十年乡村社会的主流人群。中老年人能够在农村体面安居,一方面有助于应对农村老龄化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够减轻新生代农民工的进城负担,并为他们提供家庭内的代际支持。要让中老年人在农村体面安居,关键在于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内生需求,核心在于使那些超出一家一户的生产生活事务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事务最主要的是两类,一类是生活环境事务,比如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另一类是文化生活事务,即让农民的生活有意思有意义。无论是以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当前的乡村振兴,政府主导的农民生活事务方面的建设,基本都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展开,其问题下文将详述,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生产事务则围绕小规模家庭经营展开,核心是耕地细碎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问题,也就是现代农业与小农户有效对接的问题。解决好上述问题,则粮食安全和社会安全都能得到保障,农民也能够在农村体面安居,农民就能够通过家庭内的城乡分工与合作,实现代际接力的稳妥的高质量的城镇化,而且,也有可能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乡村生活方式。这正是乡村振兴在普通农业型村庄应该着力探索的重点。

三、路径依赖及其突破

多年来,政府主导的乡村发展一直沿循相似的模式,其重心有2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产业振兴。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再到乡村振兴,政策话语屡屡更新,但真正落地的措施却一脉相承。从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再到乡村振兴的升级版“二十字”方针,尽管涵盖领域细致全面,但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将注意力分配到上述两个方面,出现比较明显的“路径依赖”。

产业振兴背后延续的是“逼民致富”的逻辑[5],农业被认为还有巨大潜力,能够释放出足以支撑数亿农民发财致富的经济机会。其中最常见的是3种做法:(1)调整产业结构,最普遍的是搞特色种养业,典型如“一村一品”。笔者2018年到西南某省调研,当地政府正在强制农民放弃种苞谷,改种花生茶叶,而且整村整乡地推广。第一年改种花生时已错过农时,但依然非种不可,结果种下去的花生勉强没有绝产,可品质实在太差,收获后也只能屯在家里等着烂掉,农民戏言说这是“政府花钱让我们玩玩”。调整产业结构,不外乎改粮食作物为经济作物,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大局下,这种做法注定只能限于局部地区。且各地调整产业结构往往趋同,我们调查过去的地方,很多都在推广种植红心猕猴桃、脐橙、蓝莓等等,大多数地方因为违背市场规律甚至自然规律,造成农产品滞销,以至农民总结说“政府让种什么,就一定不要种什么”。(2)搞所谓“三产融合”,也就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东部某省提出“万村景区化”,打造上万个A级景区村,包括1 000个3A景区村,每个村投入上千万元。这些景区化村庄清一色的粉墙黛瓦、亲水平台、旅游步道,村庄变成了简化版的城市公园。许多地方也不管自然条件和区位条件是否有利,盲目跟风。因而应认识到,旅游本身并不产生财富,而只是财富的转移,是让农民挣城里人“乡愁”的钱。这几年假日旅游的火爆,显示出城里人确实有一定的消费需求,问题是,除了部分特色村外,全国大多数普通农业型村庄,并不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3)产权改革。除了直接搞产业,这些年一些学者尤其是经济学者还鼓吹让农民的农房农地变现,激活被认为高达数十万亿的“沉睡的财富”。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推动所谓产权改革,试图在农民的房子和土地上做文章。相比于直接的产业发展,产权改革完全属于雷声大雨点小,除了少数的城郊村,以及少数地方为了造政绩,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实现的所谓财产变现外,在农民仍然将土地和房屋视为最重要的社会保障的大格局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的情况下,产权改革根本不可能对大多数农民有实际意义。总而言之,政府指望通过农业和土地让农民致富,只可能在局部取得或然性的成功,而很难具有全局意义,甚至很有可能变成折腾,会动摇农村作为稳定器的战略功能。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早就理性地选择了致富方式。政府应该做的是给亿万农民做好兜底和保障,给他们留好退路,不使农民在经济波动或个体失败的情况下无路可退无家可回,滞留城市聚集而形成大规模贫民窟,造成社会不稳定。

相比之下,政府搞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这些年,农村水电路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改善,农田水利建设也通过连续多年大规模“补短板”的投入,改善了生产条件。当然,政府主导也存在明显的问题,最典型的有:一是项目制的投资方式,直接架空了村社组织,巨量资源投入并没有提高村社将农民组织起来提高生产生活合作能力的效果,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等靠要”的极度失衡的权利义务观[6]。二是标准化建设很容易出现供给与需求错位。农田水利建设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农业生产方式,大量标准化设施设备闲置浪费。最近两年各地大力推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动,则不适当地执行超出农民生活需求和农村实际的环境标准,比如在北方农村搞旱厕改水厕,等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大量资源物化成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功不可没。但是,如果不改变项目制的运作方式和超标准的投入力度,势必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考虑到经济形势并不那么乐观,政府又要通过减税降费刺激经济,必须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公共资源如此无节制地不合理使用,就更加存在风险。更关键的是,由于公共资源投入并没有同步提升农民的自我合作能力,这些公共工程将来的运维与管护问题势必极大地考验着基层的治理能力。

乡村振兴的地方实践陷入路径依赖有其“合理性”。出于政绩动力也好,迫于考核压力也罢,行政力量的逻辑之一就是投入到尽快见效的事务上。见效,就是要有可视化成果。笔者在东部某省调研时,农业部门负责人就坦承,美丽乡村建设之所以会被简化为涂脂抹粉式的人居环境美化工程,就是因为其可视化程度高。“你搞文化建设,搞村庄治理,搞得好还是不好,看不见摸不着,上级怎么评价呢?”这种逻辑推动下,乡村振兴自然也会简化为硬件建设。硬件建设当然是必须的,农民的美好生活要建立在扎实的物质条件基础上。政府搞的乡村振兴,其长处在于普惠性。这是其他力量主导的乡村振兴所不可能做到的。尽管也存在严重的造典型、树样板,资源分配不平衡等各种问题,但总体看来,将来农民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工作,还是得由政府来做。当然,也只可能是基础工作。问题是,这些工作远非乡村振兴的全部,我们亟需在更多层面拓展乡村振兴决策和施策的想象空间。

四、美好生活与乡村振兴的新空间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对社会主要矛盾提出了新表述,从长期以来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修改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概括是准确的,从乡村社会来看,也支持这样的判断。不过,大多数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转型到底意味着什么。即使从政府部门来看,政策语言的更新也尚未完全转化为政策措施的更新,即使转化了的那部分,从实践看来,也有不少属于错配。

乡村社会的主要矛盾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农民的主要需求是解决基本生存问题,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匮乏”,最基本的是物质资源匮乏,缺衣少食,居住简陋。这个阶段持续时间太长了,可以说吃饭问题一直是中国几千年来面对的核心问题。东亚农村的典型特点是人地关系紧张,巨量的分散的小农,自我组织起来改善具有公共品属性的农作条件的水平太低,生产力又落后,又缺乏其他要素支持,导致传统农业长期陷于“过密化”或“内卷化”困境[7],农业生产剩余太少,农业外的经济机会也太少,农民只能被捆绑在土地上。解放前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之所以陷入梁漱溟先生所说的“我们动而农民不动”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切中主要矛盾,没有回应农民的迫切需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准确地找到了解决农民生存问题的方法,才有了“农村包围城市”这一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更重要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很快找到了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实现了对农民空前的组织化。国家也通过人民公社组织,一方面完成了资源汲取,建立了工业体系,另一方面则实现了对农民的高度动员,在其他资源匮乏的情况下,通过对劳动力这一最富裕资源的动员,完成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彻底改善了农作条件。这是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无法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通过先进生产关系的塑造,对落后生产力潜能的最大程度的释放。到后来,工业化建设成果开始显现,化肥农药种子等科技要素向农业密集投入,农业生产力水平才真正实现了历史性的跃进,农民也才真正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这是组织起来的力量,对于乡村振兴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与此同时,农村社会主要矛盾也开始悄然转化,农民普遍到了“有饭吃、没钱花”的阶段。仅仅靠农业是无法实现9亿农民的普遍富裕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给中国农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到20世纪中后期,全国性的农民进城务工潮出现,务工带来的现金收入迅速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彻底改变了农作方式,机械替代了农作中耕种收环节最繁重的体力投入,除草剂的使用和管理粗放化,进一步减轻了本就比较从容的田间管理环节的投入,日渐发达的民间雇工市场,也使得购买服务普遍化,农业生产已经全然不同于传统时期,它不再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描绘的那般辛苦。于是,农民生活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新变化:农民普遍性地有钱有闲了。农民有钱了,意味着乡村社会彻底告别匮乏时代,进入宽裕时代。有钱了以后怎么消费?传统时期,稀缺的现金收入基本都是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固定资产投资,这是有长远预期的。现在呢?除了养老储蓄还有长远预期属性外,农民的消费行为越来越被卷入到短期化的项目中,盖房子也越来越具有炫耀和竞争的性质,笨拙地模仿城市消费风格以至给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提供了源动力。农民有闲了,意味着休闲需求历史性地平民化了。“两个月农忙,十个月农闲”让留守村庄的农民措手不及,没有历史经验告诉他们,应该如何打发这样富裕的闲暇,于是我们会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一方面,是大量农民闲下来无所事事,觉得生活没意思;另一方面,则是麻将赌博化、民俗活动低俗化甚至邪教的局部泛滥。

我们必须要正视:中国农民如何安排宽裕时代的生活?宽裕时代农民的美好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农民没有经验,我们也没有经验,需要想象,需要探索。这正是乡村振兴大有可为的新空间。

乡村振兴的可能性,建立在乡村发展未来的基础上。从某种意义上说,乡村振兴是在探索无人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工业化和现代化几乎就意味着农民的终结和乡村的衰败,意味着乡村社会共同体向城市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但这个经验是否适用于预判中国农村的未来呢?恐怕不好简单下结论。大家至少都接受这样一个推断,那就是即使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城市化率达到70%,那也还有接近1/3的人口要生活在农村。这个比例乘以中国数以10亿计的人口体量,意味着将有4亿农民。这要比现在全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的全国总人口还要多。未来这4亿人生活的农村会是什么样子?他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全世界没有先例,没有模板,没有现成的答案。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农村是一个承载了上下5 000年连绵不绝、自成一体的文明传统的社会,还是一个经历了数十年社会革命和集体主义实践再造的社会,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农村,既不同于新大陆国家,又同东亚社会有差异。这种社会独特性又将在未来的变迁中产生怎样的可能性?

乡村振兴实践,将继续伴随着中国农村的变迁前行。要走过这一片广阔的无人区,现在不缺的是勇气,缺的是想象力。无人区不能还是走老路。农村在变,农民在变,乡村振兴自然也要跟得上变化的节奏。

再美好的想象,终究要落地。当下的乡村社会是一个“留守社会”,主流群体是中老年人、妇女和小孩。在许多人的认识中,“留守社会”往往同“衰败”“问题”等字眼关联在一起。这也是误读农村和误解农民的表现之一。留守群体跟务工群体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空间上存在周期性的分割,但两个群体都遵循着相同的逻辑,那就是在城市化大潮中通过家庭最大化的资源积累,实现包括体面进城在内的社会流动。留守群体不是被社会抛弃的群体,不是同主流社会断裂的群体,更不是底层群体。他们参与到“半工半耕”的家计分工中,因而也实质性地参与到家庭奋斗中。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社会都将继续维持这样一个结构。乡村振兴也就必须要跟这样一个社会结合起来。

五、乡村振兴的想象空间:组织振兴与文化振兴

使乡村振兴同留守社会结合起来,组织振兴和文化振兴或许是最值得探索的可能性。所谓组织振兴,就是实现农民的再组织化,组织起来办好生产生活事务,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再提升,组织起来实现生活领域的文化振兴,从而创造一种新的美好生活方式。

组织振兴的最好抓手,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通过激活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制度活力,再造村社集体,实现新形式的统分结合,在村社集体内部,破解土地细碎化问题,解决人口流动同地权固化之间的矛盾,从而进一步释放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内在潜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贺雪峰先生近期提出了一个颇具想象力的操作方案[8],简单来说,就是在三权分置情况下,保留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若农户放弃直接耕种,则将土地经营权退回村社集体,并获得一定的租金收益,集体则将收拢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规模化调整,承包给村社集体内部成员。这样一来,可以实现如下目的:第一,保留承包权,也就保留了农民进城的返乡权,给农民留下了退路。第二,村社集体被激活,通过配置土地经营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细碎化造成的农业生产效率损失,实现村社内部的土地规模经营。第三,土地能够实现规模经营,就使得村庄可以为部分在村能人提供经济机会,这个群体就构成了“中坚农民”,他们是留守社会的中坚力量和积极分子,将是未来村庄治理的主力,就为村庄秩序的可持续稳定奠定了基础。第四,村社集体被激活后,就不再悬浮于村庄,而是重新获得了内生权威,就可以在农民生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比如,将农民组织起来,实现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移风易俗等小微事务合作,从而为探索美好生活的实现形式奠定组织基础。

比如环境卫生,一方面要改变农民个体的生活习惯,另一方面也要实现成本的合理分担。实践中,环境卫生工作往往变成“村干部干、老百姓看”,成本也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负担。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社集体组织比较有力的村庄,通过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实现了对农民的有效动员,能够将环境卫生要求顺利传达到每家每户,而且,村庄通过向农民收取卫生费,解决了成本分担问题,农民有了投入,就会更加珍惜环境卫生改善的成果。再比如移风易俗,近些年各地陆续出现人情负担加重、彩礼暴涨、民俗活动恶俗化等现象,关键就在于农民以个体化的方式应对上述事务,缺乏强有力组织的引导,以至于农民苦不堪言却无法改变。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强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往往是在那些村社组织比较有力的村庄,移风易俗效果更好。移风易俗,构建文明乡风,尤其需要村社集体这样一个组织载体。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留守群体中的老年人。一方面,老年人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在社会变迁中,老年人最容易丧失价值生产能力,丧失生活意义。另一方面,老年人具有示范意义,老年人如何度过晚年生活,会影响中青年人的预期。如果老年人可以在农村体面有尊严地安度晚年,在进行城乡生活选择时或许会增加乡村生活对中青年人的吸引力。更关键的是,农村的老年人普遍处于衣食有保障、生活缺陪伴、人生无意义的状况,他们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打发。除了通过负责部分田间管理和田园经济的农作活动安排时间外,老年人大部分的生活时间是空白的、孤独的、无聊的。他们是潜在的最容易被动员的群体。探索农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形式,可以从老年人入手,让一部分人的生活先美好起来。

笔者所在的研究机构,尤其是以贺雪峰先生为代表,自2004年开始,就在湖北部分农村开展乡村振兴试验,做法就是引导老年人成立老年人协会,让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自主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作为支持者,贺雪峰先生除了每年给予经费外,对于老年人协会的运作概不过问,给予他们以充分的组织自主权。实践证明,村庄里那些真正的积极分子被动员起来以后,他们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将老年人协会运作好。协会给老人提供了公共活动的机会和空间,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闲暇生活。尤其让人感动的是,自从老年人协会成立后,重阳节真正地成了全村老年人的节日。这一天,老年人协会会组织老年人自己编排节目,举办隆重的演出活动,前来观看的却不只是老年人,重阳节既是老人的节日,也是全村人的节日。村民的围观,极大地提高了老年人的存在感、尊严感,村民也在围观中,悄然改变着对晚年生活的预期。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当然,老年人协会的试验同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相比,还远远不够。真心希望有更多的类似的探索,真正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乡村振兴局面,为农民和农村探索更多的可能性。中国是一个大国,9亿中国农民值得这样的探索。

猜你喜欢

村庄农民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耕牛和农民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我的小村庄
村庄,你好
农民
村庄在哪里
新农村 新一辈
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