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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属印度殖民统治格局形成的概述和评析(上)

2020-11-28赵健云

时代人物 2020年23期

赵健云

摘 要:在十八世纪初的几十年里,法兰西帝国的统治者和被法国统治的印度人民通过协商的方式构成了共同享有的社会秩序,在此期间人们对奴役、文化融合、种族通婚、贸易、走私、以及都市愿景和殖民计划之间的关系展开激烈讨论,这些讨论旨在试图确定法国在殖民地地区的主权轮廓。娜依亚帕事件作为代表性事件,在事件发展中其渐渐从调节和诉讼娜依亚帕受到的不公待遇演变成对法国主权边界的期望及对现行政策的明确认同和反对。以娜依亚帕事件(Nayiniappa)为核心透视,整合学界当前对殖民调解机制和帝国主权形成问题的争论,以叙述法国在本地治理及泰米尔和孟加拉地区的殖民历程,阐释法属印度时期各方的利益诉求与矛盾,浅析其殖民统治衰落的原因。

关键词:法属印度;当地治理;娜依亚帕事件;东印度公司

学界早前对法国和南亚的史学研究大多都忽略了法属印度这一时期,英国在殖民时期的统治力和影响力巨大,以至于众多学者忽视了临近的法国、荷兰和丹麦在泰米尔和孟加拉地区的殖民行为。尽管自18世纪以来西方印度史的编纂不断完善,但在很大程度上研究仍集中于阐明英国殖民统治的起源、历程和结果。近年来,美国对印度洋的研究越发广泛,但可惜的是,法国在印度洋范围内的殖民事务仍没有获得多少关注。另一方面,在二十世纪法国在亚洲和非洲失去殖民地后,法国学者仿佛患上了所谓的“集体帝国失忆症”。由于阿尔及利亚战争及其持续影响,大部分对于法国殖民的研究,多是关于法兰西第二帝国的,虽然也出现过一些对第一帝国的研究,但研究重心都集中在大西洋区域。学界把法国在印度和印度洋周边的殖民统治行为边缘化,认为它们最终都失败了、无足轻重。然而,法国早期在印度洋周边的殖民经历——确切地说,这种毫无经验前提与帝国殖民历史轨迹相异的殖民尝试正暴露了殖民统治的问题和复杂性,显现着殖民主义固有的冲突、挑战和矛盾的理解。

一、法属印度殖民统治格局的形成

(一)从本地治里(Puducherry)到本地治里(Pondichéry)是国家干预的结果

法国的东印度公司1664年成立于本地治里,在包括葡萄牙、荷兰、英国人甚至丹麦的欧洲殖民者于印度建立贸易公司和殖民统治之后。法国建立的东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与荷兰和英国等国成立的公司不同,其并非成为了一个纯粹的商业贸易公司,而是由法国皇室掌控的具有国家形式和强制力的皇家公司。由路易十四指明的国家财政部长让·巴蒂斯特·科尔伯特(Jean-Baptiste Colbert)全权负责并经营。早期学者倾向于将欧洲的东印度公司视为纯粹(mere)商业资本主义驱动的组织 ,但实际上这些组织形式严谨、领导层级官员化的公司,以领土的占有和文化信仰的覆盖作为核心目标进行决策,有着强烈的本国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性质。菲利普·斯特恩(Philip Stern)认为:“英国早期对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来源于法国,尤其是法国的公司。东印度公司由是一个国家承担…而不是一个真正由商人经营的贸易公司” 。法国东印度公司的总部是位于巴黎的法国兴业公司(Paris-based chambre générale),由王室直接任命的董事会管理,下属的官员直接向国王汇报工作情况。公司的启动资金多来自于皇室、政府部长及凡尔赛宫的其他成員,也有部分款项来自投资的金融家。路易十四和权臣科尔伯特(Colbert)都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国王向该公司提供了逾三百万里弗的原始认缴资本,约占公司启动资金的一半。与其他的欧洲特许公司相同,法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建成后,担任起管理城镇、制定法律、贯彻司法正义、接管铸币、指挥军队、建造防御工事等职责,并大力推动本地治里当地商业化转型。法国政府是公司行动的真实策划者和管理者,使得这个商业计划上升到了帝国的层面。

(二)法国在本地治里的殖民统治历程与贸易路径

17世纪60年代,法国人首先尝试在苏拉特(Surat)——印度西海岸古吉拉特邦(Gujarat)的一个热门的港口城市成立公司,然而由于本地贸易的封闭性和资源有限性导致十年后,17世纪70年代,东印度公司的商人们在苏拉特失败而归,殖民者开始尝试转向南部的科罗曼德尔海岸。谢尔·可汗·洛迪(Sher Khan Lodi),一个被苏丹人比贾布尔(Bijapur)任命的印度地方官,认为法国人的到来可能给当地带来巨大的机遇,于是他将本地治里村赠予了这群法国人。本地治里离英国和荷兰的领地不远,它的泰米尔名字本地治里(Puducherry)意为“新城”,意味着几乎所有的居民——包括法国人和南亚人实际上都是新来者——法国在小镇的治理并没有取代泰米尔本地先前存有的主权。本地治里的东印度公司随后以当地为核心,辐射性地在印度建立起地缘贸易网络,于“加里加尔(Karikal)、雅隆(Yanaon)、马埃(Mahé)和金德纳格尔(Chandernagore)建立起交易站,并在苏拉特和马苏里帕塔姆(Masulipatam)建立了办事处。” 从1701年开始,本地治理成为法国在次大陆拥有的最重要的行政、政治和军事中心(图一)。本地治里的生存和繁荣依赖于贸易。印度的贸易辐射着广阔的范围,从印度次大陆的沿海城市一直延伸到亚洲和印度洋。“从本地治里,贸易之路一直向东延伸到亚齐、丹老、勃固、巴达维亚、马尼拉直至中国,向西延伸到穆哈、马尔代夫以及印度洋上的波旁岛(?le Bourbon)和法兰西群岛(?le de France)。” 在此,法国商人不仅要和荷兰人、英国人、葡萄牙人竞争,还要同古吉拉特人、犹太人、穆斯林的商团博弈。法国商人对生意的信用原则了如指掌,因为在近代早期的欧洲,信用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于那些抵达印度洋的欧洲人,他们建立信用和准入商场的方式是寻找值得依赖的当地中间商。法国对这些当地中间商的依赖绝非独一无二,这种做法在早期的近代帝国中早已广泛存在。但那些已然跃然成更具霸主地位的帝国——比如英国的统治就以强权掩盖了这种依赖。

(三)娜依亚帕事件简述

娜依亚帕作为印地语母语使用者年轻时来到本地治理,在法属东印度公司工作了几年后,就成为了当地最富有和最具有影响力的印度裔雇员之一。1708年,法国总督纪尧姆·安德烈·赫伯特(Guillaume André Hébert)任命他担任当地人所能担任的最高职位:公司朝臣(Courtier to the company)和“马拉巴尔酋长”(Head of all Malabars)。娜依亚帕担任首席经纪人五年后,赫伯特因巴黎董事对其管理殖民地的业绩不满,将其免职送回法国。赫伯特在巴黎扶植势力试图回到本地治里,根据娜依亚帕和他的盟友的说法,赫伯特培植了有力的基督教徒——其中就不乏在法国宫廷中有着重要地位的角色。为了回报耶稣会的支持,赫伯特同意帮助本地治里的耶稣会使娜依亚帕倒台:耶稣会极端反对娜依亚帕作为主要经纪人,因为他拒绝放弃当地的宗教印度教而支持基督教。耶稣会希望由一个信奉天主教的印度人担任主要经纪人。1715年,赫伯特被送回本地治里几个月后,他下令逮捕娜依亚帕。两名娜依亚帕的亲信、他的姐夫提鲁万伽丹(Tiruvangadan)和一名叫做拉马那德(Ramanada)的男子也被逮捕了。 娜依亚帕作为当前殖民体系下当地的中间派,其根本目的是想要削弱本地人受到其他势力的影响和盘剥,当其被定罪后,人们纷纷为其鸣不平,他们主张娜依亚帕应当受到公正的对待和判决,商人和传教士的战争正式打响,可娜依亚帕在他享受到他争取来的合法权利之前就死在监狱中,但他死后被宣告无罪。赫伯特则被撤职回到法国,并被要求向娜依亚帕的继承人支付赔偿金。在事件发展中渐渐从调节和诉讼娜依亚帕受到的不公待遇演變成对法国主权边界的期望及对现行政策的明确认同和反对。

二、娜依亚帕事件爆发原因

(一)因复杂的地缘政治关系出现的财政危机

娜依亚帕事件并非是一个巧合,其揭示着在殖民地法国官员体制的两个弊病:一是法国国家政府的不稳定;二是法国殖民公司财政的不稳定。法国政府不稳定的原因是1701–1714年正在进行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带来了金融危机,此外,1715–1723年路易十四被摄政的统治时期也遇到了重大的财政危机。在战争结束很久之后,其依然继续影响着大西洋和印度洋的法国殖民世界。其引发的债务危机成为殖民地和国家首府的普遍现象,在首府一个特别判决——1716年议会(chambre de justice)被指控为此负责。同样,当娜依亚帕被宣告有罪,并被判处向东印度公司支付巨额罚款时,现金流入了这家资金短缺的公司。

东印度公司出现财政危机的原因是复杂的:首先法国商人和资本家不愿投资这家公司,他们偏爱更有机遇的地方;东印度公司运营成本高;法国军舰常常会被抢夺和霸占,导致损失惨重——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为防止劫掠,该公司一般依靠出售船上的货物来为下一趟前往亚洲的航程做成本。这种制度导致了持续的资金短缺,也是18世纪初本地治里政治矛盾的主要原因。如果说法国的政治环境一直是不确定且不断流变的,那么法属印度次大陆也是这样的。在18世纪初的大部分时间,本地治里都陷入到连绵不绝的战争之中。德干苏丹(Deccani sultanates)的比贾布尔(Bijapur)和戈尔康达(Golconda)打起了全面战争,玛拉地族(Maratha)的军队和莫卧儿帝国(Mughal empire)之间关系紧张、莫卧儿政权逐渐全面衰落,以及欧洲殖民者和当地原住民之间的对抗,使印度南部的政治格局十分不稳定。而事实上娜依亚帕作为首席经纪人担任起调节原住民和殖民者关系的角色,地方政治体系的不稳定使首席经纪人的地位比任何时候都要高,其起到的作用也越发重要。法国与南亚政治局势的不稳定与东印度公司的财政危机相叠加,就成为娜依亚帕被判刑的原因,与其后为其申诉无罪宣判的争议所在。

(二)多元文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与话语不共通

在十八世纪的前十年里,本地治里具体人口的统计学数目和人口结构组成都很难确定,因为当地第一次进行人口统计普查是在1769年。娜依亚帕事发时,当地治理的法国居民人口约仅1000到2000名,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法国居民大多是东印度公司的雇员,包括商人、文书、士兵、水手、医生和工程师等,但也有一些法国人被本地治里的发展机遇所吸引,在此独立做生意。非法国人口占大多数,1740年一个当地作家预估本地治里的人口已经增长至12万,约三分之一的居民从事纺织工作,他们生产棉织品。这些棉织品的交易是法国在印度的核心产业,也是法属殖民地的立身之本。在此期间,南印的职员有着很大的流动性:东印度公司采取密集型的劳动作业方式,收购了本地治里周围的几个村庄,扩大了其纺织业的生产规模,很多纺织业者和商人也纷纷迁往本地治里。新来的移民大多是原宗教(现在被草率地归为印度教)的信徒,且有着不同的种姓,其在娜依亚帕事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商人和传教者们试图探讨一个非基督徒的商业经纪人应当在本地治里的商业和政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根据本地治理的司法和行政记录以及当时的地图,证明了有小部分的当地人口皈依了基督教,也有着一些穆斯林的小社区、亚美尼亚的商人集团和信仰其他宗教的移民。在很多法国家庭中也有着印裔家仆,他们中有基督徒也有印度教徒。早先城镇的空间布局被割裂,分为所谓的白色小镇和黑色小镇。在南印的城镇规划是由17世纪下半叶的荷兰人所组织的,当时本地治理也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下。白色小镇毗邻水路,附近有港口和要塞,而较大的黑色小镇多位于西部海拔较高的地方,但二者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尽管城镇的布局被割裂了,但在17世纪末,法国的殖民者和印度原住民在本地治里兴盛的过程中又聚集在一起。他们想要创建一片有着宗教与文化多元性,连接着不同国家的土地。到十八世纪初,本地治理的居民的确已然是相当国际化了,当地天主教牧师和修士们所记载的结婚和死亡记录显示着他们来自于世界各地:南亚各地、印度洋殖民列岛、巴格达、伊斯法罕、爱尔兰、英格兰、德国、威尼斯甚至更远的加拿大。复杂的多元文化导致本地治里当地的意识形态、治理模式和价值观难以统一 ,法国殖民者也难以完全夺取其主权,对民众进行强制有效的控制。

(三)矛盾的商业竞争和宗教局势

当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时,被帝国赋予了职责:不仅要求该公司赚取商业利润,还要求公司要在其控制的领土上传播和支持基督教。在近代早期的殖民活动中,宗教使命和国家政府的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下出现了很多断层。法属印度的治理不仅突出了这种断层性,也揭示了在新建立的殖民地中,在现有的强大地方政府体系下,宗教对当地商业和政治的挑战。这种挑战,在实现了政治文化和宗教的霸权的地区体现地就不那么明显了。在本地治里,互相敌对的传教团体和商业机构使得法属印度显得十分分裂,让同时推进商业和基督教的目标更加难以实现。不同教会的传教士都希冀于通过与帝国合作,参与帝国的商业项目来传播自己的宗教。因此,本地治里不同教会的法国传教士就成为了争夺资源和影响力的对手。

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期,天主教徒包揽了基督教在南亚的传教工作。把本地治里作为传教目标的是三个互相独立的法国天主教教团:耶稣会(Jesuits)、修士会(Catholics)与巴黎宣教士(Missions étrangères de Paris),修士会是方济会(Franciscans)的一支,是第一批出现在殖民地的传教士,他们于1674年到达本地治里,既作为欧洲天主教的教区牧师,也作為当地居民的传教士而工作。从法国东印度公司建成后,修士会就把自己定位成帝国商业活动的协助者和参与者。东印度公司和修士会的合作加剧了修士会和耶稣会的对抗。这种对抗十分剧烈,以至于当地人曾询问一个居住在本地治理的威尼斯人,他所信仰的是耶稣会的上帝还是修士会的上帝。耶稣会和修士会的冲突起源于1689年,耶稣会野心勃勃来到了本地治里,夺取了修士会作为唯一传教组织的地位。耶稣会信徒到来后,时任总督弗朗索瓦·马丁(Fran?ois Martin)划分了宗教管控的地域,并宣布修士会将担任欧洲教区的牧师,而耶稣会信徒将接管对当地基督徒及潜在基督徒的工作。双方对此都不甚满意,于是二者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分歧,也伴随着激烈的冲突——这也是娜依亚帕事件中暴露出的重大问题。在法属印度,修士会和耶稣会之间最重要、最持久的斗争是围绕着新信徒和潜在皈依者的管理问题的。一直以来耶稣会与其他天主教修道会成员在教会等级制度层面上有很大的冲突,这种冲突绝不仅限于本地治里。梵蒂冈任命的官员和与之敌对的神职人员探讨关于皈依的实践被称之为“调和”(accommodation)的思想,即允许新的皈依者在皈依基督教后仍然保留当地的主要习俗(譬如与婚礼和丧葬相关的习俗)。耶稣会的反对者认为这种迁就无疑淡化和异化了基督教。此问题在本地治里更具争议,因为本地治里由天主教会统治。耶稣会在泰米尔城市马杜赖(Madurai)的“调和”经验无法在此复制,甚至引起了不同教会传教士之间的激烈冲突。耶稣会和东印度公司官员之间同样有着冲突,因为耶稣会信徒希望当地居民能够皈依他们的宗教,由是他们认为东印度公司官员没有理由奖励和提拔例如娜依亚帕一样的那些不愿皈依基督教的当地人。

19世纪和20世纪的法兰西帝国,一方面在寻求建立反教权主义的国家,另一方面又依赖传教士对殖民活动的贡献,这是十分矛盾的。如多尔顿(J. P. Daughton)所述:“在十八世纪早期,这种矛盾并没有在法属印度暴露出来,然而这些问题随着其后娜依亚帕事件的发酵逐渐爆发。” 在政教分离作为法国国家政治理想出现之前,政府行政人员和宗教人员就被派往印度。法国派遣到印度的商业和宗教的代理人都代表着同一个神圣的帝国国王,因此,十八世纪早期殖民地的官员和商人与同时代你的传教士有着许多相同的目标和理想。然而在本地治里的非神职人员与宗教人员之间的不断冲突和斗争可以表明:在公司章程和宗教经文中体现的商业和宗教的共同理想,在实践中是很难体现的。

世俗和宗教权威的互相渗透和融合推动了娜依亚帕事件的发生,映射出法属印度复杂的殖民统治格局。娜依亚帕事件是一面揭示法兰西帝国统治的棱镜,更新了对法属印度世俗和宗教的问题的认识。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强大的耶稣会、耶稣会的传教士对手及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和官员相互博弈的战场。如果站在更高的层面去思考法兰西帝国的政治环境和本地治理各方的努力,就会对法属印度的殖民系统有着更全面的理解,亦会明确法国在印度的殖民并非是先入为主的“完全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