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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津之为助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研究

2020-11-19赵滨元

北方经济 2020年10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京津冀大数据

赵滨元

关键词:京津冀 大数据 数字经济

2016年底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启动建设以来,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开放共享、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然而,目前关于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思路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从天津的视角梳理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进展成效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思路举措。

一、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进展与成效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按照协同发展的要求,共同创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天津市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围绕目标任务,联合政产学研用等各方资源,全面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已经建立了数据汇聚、开放共享、融合应用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一)大数据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

持续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实现“应接尽接”“应上尽上”,为进一步拓展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拓展覆盖范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万兆骨干光网,实现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在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街道(乡镇)覆盖率实现100%的基础上,覆盖范围进一步向社区(村)延伸,全网接入单位達到9600余家,联通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雪亮工程”等50多项重要业务系统。

推进业务上“云”,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按照《天津市政务云管理办法》有序部署政务云,形成4.3万核计算能力和27PB存储规模的津云·政务云,为全市54个市级部门的170余个业务系统提供“按需、动态、可靠、高效”的硬件支撑和运维保障服务,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安全保障,建设安全可信网络环境。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技术标准》建设,搭建全网统一的安全接入平台,实行统一安全防护,堵塞风险漏洞,严密做好病毒和攻击的防范,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在信息安全威胁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从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承担三项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试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了“省级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和“政务云网络安全合规性评测”试点工作,按国家要求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IPv6试点工作,在外网感知预警水平提升、政务云合规发展、外网IPv6大规模部署等方面走在前列。

(二)大数据整合管理取得新成效

建设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在平台支撑方面,优化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实现全市政务资源集中调度和统筹应用。建成并开通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推动52个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开放内容涉及21个领域、608个数据集和591个数据接口。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等50多个国家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打通政务数据共享的“大通道”。

在数据汇集方面,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62个市级政务部门,16个区以及5个公共服务机构,梳理发布市、区两级信息资源目录2.35万个,归集数据总量61.8亿条,累计交换数据量超过870亿条次,服务接口调用量超过4490万次,已经成为全市数据资源统筹调度的“总枢纽”。

(三)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新突破

构建大数据平台,形成“津心办”“津治通”等基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多项重点应用场景,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搭建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平台——“津心办”,服务掌上办事。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见面、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津心办”上线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在线服务事项1100余项。推出“企业复工复产轻松办”专区和“小微企业金融帮扶”版块,上线900余项市级法人办事事项,涵盖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资质认证等领域,方便企业办事。

打造全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津治通”,助力精准治理。结合社会治理业务需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津治通”搭载全市一体化协同处置系统,基于全科网格和统一事项清单实现平台受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监督评价等基础业务流程,打造“社会治理一张图”,方便基层网格员开展精准化联防联控工作。截至2020年5月,平台累计配发账号3.5万个,办结各类社会治理事件80余万起。

(四)大数据产业发展呈现新态势

坚持统筹布局,推动构建“滨海先行、辐射周边、以点带面、协同推进”的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了以滨海高新区为核心、市内六区优势互补、其余各区协同发展的态势。

滨海新区大数据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驶入快车道。深入推进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处理中心建设,汇聚了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国家计算机应急病毒处理中心、腾讯北方数据中心等多家大数据处理中心,业务涉及云计算、信息外包、数据采集等多个领域,为生物基因、石油勘探、气象预报等多个领域提供技术支撑。

西青区抢抓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历史性机遇,超前谋划思路举措,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计算研发中心、创新孵化中心、运营中心、政务中心和企业总部基地的“四中心一基地”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论、一企一策的方式,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武清区围绕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创新孵化基地建设的重点任务,建成一批具有国内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数据产业基地。基于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等数据基础设施和平台,吸引了一批数据应用类企业。不断完善数据产业创新平台功能,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孵化交流平台和投融资平台,设立大数据应用实验室,推动细分领域数据源聚集与标准化。

二、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大数据发展具有极强的技术和信息依赖性,因此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政府大数据资源有待开放。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有待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公开共享动力有待進一步激发,历史数据和跨部门数据汇聚整合力度仍需加大。

产业链条和商业模式有待完善。尚未形成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条,大数据产业盈利模式和服务方式不够清晰。缺少具有较大规模、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产业互联网尚未成为主流商业模式,缺乏成熟的数据应用商品。

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有待增强。对大数据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投入不够、方向不明,缺少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和海量数据信息的不对称性,不仅制约着大数据产业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数据安全隐患。

大数据专业人才队伍有待壮大。大数据领域具备数据思维模式和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缺少在业界有影响力的数据分析师、数据工程师和数据科学家。与市场需要相比,一定程度上存在合格的大数据人才“招聘难”和“留人难”的问题。

三、以天津之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今后,天津可从强链补链拓链、创新创智创造、惠民惠企惠城、协同协商协作四方面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数据资源价值,打破“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实现数据“清仓见底、实时共享”。

(一)强链补链拓链,推动数字经济全业态发展

围绕优势产业强链。紧盯产业链招商引企,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大数据核心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安全防护等应用需求迫切的关键产业链条,加强重点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围绕领军企业充分挖掘产业潜力,构建以 “硬件+软件+平台+服务”为架构的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围绕薄弱环节补链。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商业、餐饮、教育等传统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更好发挥数字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在数据安全防护领域挖掘更多应用场景,吸引各地数据安全类企业来津设立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建立多层次、全天候、全方位的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可控。

围绕新兴业态拓链。促进物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无线射频识别、近距离无线通信、智能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数字孪生产业化进程,积极拓展数字孪生技术在供应链管理、智能车间、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二)创新创智创造,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加强技术攻关。持续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创新采取揭榜制和里程碑式管理机制,重点攻克认知计算框架、智能核心算法等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打造以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与挖掘、安全、智能应用为一体的大数据应用示范。

加强智慧碰撞。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科智能识别院、北大滨海信息院、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精准开展创新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支持成立数字经济研究院,依托市大数据协会、市大数据产业联盟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充分汇集技术、成果、服务等资源,解决共性技术问题。

加强价值创造。遴选并支持优秀大数据应用场景解决方案落地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产品。高水平办好世界智能大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展示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打造引资、引技、引智平台。

(三)惠民惠企惠城,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

释放居民消费需求。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大力发展移动支付,提高支付结算速度和实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培育共享经济等新的数字经济增长点,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释放政策撬动红利。用好百亿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持续完善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项目以及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的地方支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突破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等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用好政府手中的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在符合安全性、保密性原则,不侵害公民隐私的情况下,作为生产资料招商引资。

(四)协同协商协作,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机制

推进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在重大项目调度、专项政策支持、统计运行监测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政企协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加强对行业协会及大数据企业的走访调研,充分尊重企业诉求,助力科学决策。鼓励政府部门进一步开放业务场景,扩大业务数据的应用范围,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优先加大对本土大数据企业成果的购买使用和扶持力度。

推进银企协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海河产业基金等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产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其他数字经济细分领域的母基金。探索“云量贷”落地新模式,推出“用云券”等政策性帮扶产品,助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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