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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同莘公文写作主体的学识素养及其现代价值

2020-11-02梁淑辉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20年10期
关键词:学识素养

内容摘要:清末许同莘在其公文思想代表作《公牍学史》中指出了公文写作主体应具备的学识素养,强调把学识素养放在公文写作主体的重要位置。他提出的“积学”“晓事”“养耻”“去忍”等思想,对于当前我们提升公文写作主体的学识素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许同莘 公文写作主体 学识 素养

许同莘,字溯伊,江苏无锡人,生于清光绪四年(1878年),庚子、辛丑并科举人。曾东赴日本留学,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归国后入张之洞幕,担任文案委员,从此与公牍学结下不解之缘,先后写成《治牍要旨》《公牍铨义》《公牍学史》。《公牍学史》集中反映了许同莘的公文思想,全书分为“牍史”和“牍髓”两个部分。“牍史”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公文发展的历史及特点,并对历代公文代表名家进行了点评;“牍髓”介绍了公文写作主体应具备的素养,以及公文撰写的技巧、方法。

许同莘对公文写作主体学识素养的阐述非常丰富深刻,其内容主要涉及公文写作主体的知识素养、公务处理实践能力、法律知识素养、心理素质、人文关怀等方面。他非常重视公文写作主体的学识素养,认为在撰写公文处理政务时,公文写作主体要“学以树本,识以烛理,才以应务。”[1]要学以致用,变通古今,以实现“拨乱世而返之于治者”[1]的目的。许同莘的对公文写作主体学识素养的论说与中国古代公文写作主体素质论说是一脉相承的,早在南北朝时期的刘勰就针对公文写作主体的素质提出了“摛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2]的文德说,他们都强调公文写作主体的学识素养,重视学以致用,为国家及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可以说,许同莘的公文写作主体学识素养是对前人的继承和发扬,甚至更加重视公文的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功能。

许同莘的公文写作主体学识素养对于当前我们提升公文写作主体的素质具有非常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公文写作主体既要有广博的文化知识,又要有扎实的公文写作与处理的专业知识

许同莘在“积学第一”中指出,公文写作主体必须要有学识素养,并把学识素养放在重要的地位。他说,“学也者,赅本末,澈始终。未有不学而可以从政,亦未有从政而可以不学者也”[1]“治事必先明理,明理必先读书”[1]“言读书而不明事理,虽多无益”。[1]他认为,公文写作主体处理政务,必须学识渊博,善于发现事物的发展规律,而这些都需要通过读书来获得。

公文写作主体如何“积学”?许同莘强调,要做到“观大略”、“务精博”[1]。“观大略”强调的是广泛涉猎多学科知识,“务精博” 强调的是要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具备既“广”又“专”的专业知识结构,这就是公文写作主体应该具备的学识素养。他告诉人们,公文写作主体不仅要广泛学习多方面的知识,而且要有扎实的公文写作处理专业知识,这种读书学习方法非常科学。

公文写作主体为何需要“观大略”,需要广博的文化知识?因为公文内容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公文写作与处理也涉及多个学科,比如文学、经济学、法律、会计、农村农业等等,可以说公文写作主体是一种全科型人才。具备了广泛且丰富的知识储备了,那么在公文写作的过程中就更有利于引发写作思维方式的变革,提高写作思维能力。[3]为此,公文写作主体必须在大量并且广泛的阅读学习积累基础上,加上具体的工作实践,理论联系实际,这样在公文撰写时才能做到旁征博引,结构严谨,才能够准确无误地传递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效率。

公文写作主体为何需要“务精博”?公文写作与处理工作是一种专门的学问。作为公文写作主体,不仅要熟悉公文拟制、办理、管理一系列公文处理的专业知识,如公文文种的使用、撰写技巧与方法、公文的收发与办理,甚至公文排版处理技巧等等都要了然于心,这样在公文处理时才不会出错,才能起到传达国家政策、沟通工作和处理政务的作用。要具备这些专业知识,一是需要我们加强学习,积极实践,在工作中不断进步、不断成长。二是需要我们多向前辈学习、多向同行学习,比如多参加行业交流活动,通过交流活动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

许同莘还指出,“是故学问无穷期,必也年愈老,学愈进,然后临大利害而不可夺”。[1]这就给公文写作主体提出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十分可贵。社会事务不断发展变化,公文写作理论与知识也将会随之不断变化,作为公文写作主体也不应该畏难,应该乐观积极地面对,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二.加强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活动,在实践中积累并丰富经验

许同莘十分重视实践在公文撰写中的重要作用。在“晓事”篇中,他对清代一些公文名家进行评论时,发出了“为其更事既多,书理触会融通,事半而功倍也”[1]的感叹。“更事”,说的就是公文写作主体的实践活动。同时,许同莘多次强调读书与实践的相互作用:“未有不學而可以从政,亦未有从政而可以不学者也”“仕官而读书,非夺治事之力也,乃以省临事苦思之劳也”[1]“文章与事业,有相成,无相妨。”[1]他强调要在处理政务的过程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从政实践融汇贯通,这样不管是处理政务还是撰写公文,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类的一切知识来源于实践。同样,公文写作与处理的一些规范、标准都是根据具体的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活动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公文写作主体必须明确: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的提高,必须最终落实到实践上,通过不断地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这一点,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已多次强调,他指出“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2]在刘勰看来,公文写作主体不仅要善于写作,善于“工文”,而且也应该具有较强的政务处理能力,这种政务处理能力的提高正是来自于实践。

要加强公文写作实践,首先需要我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了解,用科学的调研方法掌握第一手资料,比如撰写“情况通报”这一文体,就需要我们对有关情况充分地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把情况交代全面和清楚。另外,实践与理论要相结合。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那么公文撰写能力进步是十分缓慢的,我们把公文写作与处理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实践不断反省改进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迅速地积累经验,提升公文写作与处理的能力。最后,要养成勤于练笔、勤于修改的好习惯。要想写好公文,必须亲自动手实践,在公文撰写与修改的过程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强学习提升自己。

三.要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水平

许同莘指出,“自唐宋以来,吏、户、礼、兵、刑、工六政,不止刑名一端。习法律之言者,亦必多读政治之书,讲求一代典章文物。”[1]许同莘强调要多读“政治之书”,这里的“政治之书”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了公文写作主体要“断讼务精于律”。[2]他们都在强调公文写作主体必须具备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水平。

政治素质是公文写作主体的核心素质。政治素质高,思想深刻,见解独到,就能高层建瓴,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所写出来的公文就会有深度、高度和力度,就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每一位公文写作主体都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我们的政治素质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五章指出:“公文起草应当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公文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与执行,公文写作主体只有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公文写作与处理时才不会出现问题。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公文拟制者,由于政策法律水平低,经常出现发布的公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比如2015年在四川清江发生的“杀狗令”事件,[5]就是发布的公文与国家多项法律法规相抵触。这种地方政府发布的公文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事效率,而且也消耗了政府的公信力。

在公文撰写时要把握政治性,首先需要公文写作主体具有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敏感度,在涉及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时一定要认真核实,绝不能出现撰写的公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其次,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信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另外,公文写作主体需要加强政治学习,熟悉涉及自己工作领域中的相关政策和各类法律法规。最后,在公文撰写时要实事求是,公文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和政府的执政行为,公文的主旨和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立场要严正。

四.公文写作主体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许同莘在“养耻”“去忍”章节集中阐述了公文写作者的心理素质。许同莘说,“耻之于人大矣。官而无耻则官纪坏,民而无耻则民德亡,故论治之要,必以明耻为先。”[1]“精明也要十分,只须藏在浑厚里作用。”[1]这些都指出了公文写作者应该具备的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人的整体素质的组成部分,是以自然素质为基础,在后天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发生、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类型有情感、信心、意志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公文写作主体胜任工作的前提之一。

心理素质贯穿于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全过程,公文质量的高低与写作主体的心理素质关系密切。这是因为,公文写作的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与人的心理情感密不可分,一个人的兴趣、情绪、爱好、信念、喜乐等等都会影响公文的写作及风格。

作为公文写作主体,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一是要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广博的知识阅读范围,为写好公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有积极稳定的情绪。公文撰写者一般为单位的秘书或者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中事无巨细都要认真做好,如果没有积极稳定的情绪,就无法沉下心来撰写好公文。三是要具有创新的思维品质。公文写作不像文学写作那样强调主观性,但是公文写作同样需要写作主体具有创新的思维品质。在公文写作与处理中,公文写作主体要敢于有新点子、新想法,创造性地对公文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推进公文写作与处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五.公文写作主体要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人文关怀

许同莘非常重视公文写作主体的人文素养和人文关怀,认为要“诚心爱民,诚心治事”[1]“心中常存为国为民之念,视为天经地义一息不容少懈之事”[1]“浑厚者,临事放宽一步之谓也。”这里所说的“临事放宽一步”、“以仁厚之心”强调的都是公文写作主体的人文关怀。

公文作为“临民治事”的工具,其最终目标是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因而公文的拟制与处理只有从人文关怀出发,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体现我们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公文的人文性,我们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意见”这一文种的使用功能就可以看出。1996年5月3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其中增加了“意见”这一文种,其功能为“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这个文种既可以作为上行文,还可以作为下行文和平行文。增加的“意见”这个文种行文方向的灵活,就体现了各机关单位之间良好的合作和充分的信任,是公文人性化的尝试。

具体来说,公文的人文关怀主要体现在对人的尊重和公文批办处理时的人性化。这需要我们在公文写作与处理时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并兼顾到群众的利益;在公文文风上要精简,方便事务处理和群众的理解;公文的内容要以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在公文撰写材料的选择上也要传递一种人文关怀;公文格式一定要规范,因为规范的公文格式恰恰体现了公文的严谨性和人文性,体现了浓厚的人情味。

六.在撰写公文处理事务时,要权衡轻重,统筹兼顾多方利益

许同莘认为,“公牍文字,度分际、审机宜、酌轻重、分缓急,其理无他,要之得中而已。”[1]關于“中”字的含义,他指出“中字须兼三义:一曰正,一曰权,一曰变。”[1]“正”指的是“天下之公是,义理之至当”[1],即公认的正确的道理;“权”指的是“度量轻重,无不允当”,即权衡政事轻重或者公文语义是否恰当;“变”指的是“事理必与时势相因,时势变化不常,则事理亦不可居于一隅”[1],即要灵活应对社会的发展变化,善于创新,把握其规律。

公文撰写与处理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根据轻重缓急对待办公文进行分类,对重要且紧急的“急件”优先处理,这不仅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对群众负责的一种体现。其次,要统筹兼顾各方的利益,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明确的导向性意见。最后,要善于变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创新性地提出相关的举措,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许同莘.公牍学史[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

[2]黄霖.文心雕龙汇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段轩如 杨杰.写作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4]中国政府网_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EB/OL].http://www.gov.cn/zwgk/2013-02/22/content_2337704.htm

[5]新华网.四川清江杀狗令被批残忍 官方称为群众安全着想[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8/26/c_128165963.htm

(作者介绍:梁淑辉,广西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写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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