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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野人”踪影

2020-10-28张崇琛

蒲松龄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山鬼五通野人

摘要:《聊斋志异·五通》篇所写的“五通”,实际是一种被称作山魈、山缫、独脚鬼、“山鬼”、“野女”、“野婆”、“野人”等的一种人形动物,“五通”则是对这类动物被神化后的称呼。它们是介乎人与世界上已搞清楚的四种类人猿之间的一种动物,后人泛称其为“野人”。直至明清时期,这类动物在江浙某些地区还一直存在,而蒲松龄即根据民间传说而笔之《聊斋》。如果说屈原《九歌·山鬼》所描写的“山鬼”是生活化、艺术化的“野人”,所展现的是“野人”的美好面;那么蒲松龄笔下的“五通”则是被妖化和神化后的“野人”,所展现的是“野人”的邪恶面。但两者同样都通过文学作品为后人留下了“野人”活动的踪影。

关键词:五通;山鬼;野人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聊斋志异》有《五通》二则。前一则说的是明季吴中“五通”为害,“民家美妇,辄被淫占”,幸有万生刚猛善射,连杀三“通”,另一“通”亦被断其一足,入于江中。后一则说的是剩余的一“通”被金龙大王之女遣婢“阉之”,而后遁去。故事最后,蒲松龄调侃道:“则吴下仅遗半通,宜其不足为害也。”而“五通”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五通》篇中仅云被万生所杀的三“通”,一现形为马,俩现形为豕,而后两“通”,则未言其为何物。

《聊斋志异》中的《五通》应是蒲松龄根据其南游期间的所见所闻尤其是民间传说而敷演成篇的。其时江浙一带的“五通”崇祀之风甚盛。《清史稿·汤斌传》记:

苏州城西上方山有五通神祠,几数百年,远近奔走如骛。谚谓其山曰“肉山”,其下石湖曰“酒海”。少妇病,巫辄言五通将娶为妇,往往瘵死。斌收其偶像,木者焚之,土者沉之,并饬诸州县有类此者悉毁之,撤其材修学宫。教化大行,民皆悦服。

汤斌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间任江宁巡抚,其毁五通祠之事也就在这数年之内。此前,吴中崇祀“五通”之风则是“远近奔走如鹜”。而蒲松龄南游并在宝应孙蕙府中作幕是在康熙九年(1670)秋天至康熙十年(1671)秋天,也就是在汤斌毁淫祠之前的十四年,其时吴中淫祭风气之盛更是可以想见的。对此,蒲松龄不但亲闻,也还会亲见其祭祀场面。而蒲松龄对“五通”的认识,很可能也就停留在民间传闻的基础上。于是,他便本着“志异”的原则,将传闻中一些怪异而有趣的事笔之于《聊斋》了。所谓淫占美妇,现形为马、豕,以及阉其一“通”之说,就这样被他采入《聊斋》故事之中。不过即此也可以看出,早在汤斌毁五通祠之前,蒲松龄已对“五通”之祭深恶而痛绝之,并借其志异之笔,首张诛伐之帜了。至于民间传说蒲松龄是假《五通》篇以嘲笑南方人之“半通”,那只是后人的曲解而已,并非蒲老先生之本意。

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汤斌摧毁淫祠的一百五十余年之后,吴中祭祀“五通”的风俗又恢复了。《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淫祠”条记:

三吴风俗信祀淫祠。康熙间汤文正公抚吴,曾经奏毁。久而禁弛,僧人渐搭房屋,香火复盛,祈祷者又接踵于途矣。道光乙未,江苏按察使裕谦复毁上方山五通祠,获僧傅德、成镒等,严加惩办,并禁民间如有私奉五通、太母、马公等像者,以左道论。由此始得稍息。

裕谦复毁五通祠之后,民间私奉“五通”者并未完全根绝,只是“始得稍息”而已。这又是为什么呢?事情便不得不从“五通”本身说起了。

“五通”实际上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五种神灵。明清时期,它在江浙某些地区一直是存在的。正如蒲松龄在《五通》篇开首所说,“南有五通,犹北之有狐也”。只不过狐常被“仙”化,而“五通”则被“妖”化,又进而被“神”化罢了。我们先看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一)对“五通”的记载:

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今俗所谓独脚鬼是也。迩来处处有之,能隐形入人家淫乱,致人成疾,放火窃物,大为家害。法术不能驱,医药不能治,呼为五通、七郎诸神而祀之。

原来此物即俗所谓“独脚鬼”,而“五通”乃是人们对其“神”化之后的称呼。独脚鬼亦称山魈。袁枚《子不语》卷六“缚山魈”条记:

门外有怪,头戴红纬帽,黑瘦如猴,颈下绿毛茸茸然,以一足跳跃而至。见诸客方饮,大笑去,声如裂竹。人皆指为山魈,不敢近前。……地上遗纬帽一顶,乃书院生徒朱某之物,方知院中秀才往往失帽,皆此怪所窃。

《子不语》续卷五“山魈怕桑刀”条亦记:

常山璩紫庭贡士,有书塾在东门外山中。时有山魈出没其间,土人习见亦不为怪,呼为独脚鬼。皆反踵而行,其来必有风……山魈爱听歌,有张某舘衢州山中,每夜山魈踯躅而来,强嬲唱曲。

又,俞樾(曲园)《右台仙馆笔记》卷一“赵姓”条还记:

宜兴山中一赵姓者,每夕宿火于炉,加煤其上,以供明日之用。忽一夜,煤火皆发弃地上,连夕皆然。伺之,则一独足鬼俯炉而窥,且笑且发,群起搏之,一跳即逝。或曰此山魈也,是畏爆竹。乃伺其至,燃爆竹投之。鬼惊仆,众人执之,于其足旁得一鼗鼓。鬼虽黑丑,殊无所能,惟叩首作乞怜状。或予之饮食,恐怖不敢多食。惟示以所弃鼗鼓,则喜而笑。姑与之,入手即大笑,奋足一躍,倏忽脱去。

袁子才与俞曲园所述之独脚鬼亦即五通,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山中动物,其神通并没有蒲松龄所说的那样大,仅是喜欢窃物而已(如窃秀才帽子及小孩拨浪鼓之类),而且还喜听歌曲,“土人习见亦不为怪”。即使被人捉住了,也“殊无所能,惟叩首作乞怜状”。而作为动物,其主要特征有三:一是“黑瘦如猴”,二是善笑,三是“以一足跳跃”,故被称为“独脚鬼”。

实际上,“独脚鬼”并非只有一条腿,正如章太炎先生在《小学答问》中所说:

山鬼即夔。......山缫为物,今贵州、四川有之。声如小儿,足迹似人,民呼为“山神子”,畏惮焉,诚所谓木石之怪者。古谓“夔一足”,或如鹤有两胫,常缩其一,非真一足也。

太炎先生除谓“山缫为物”实即古人所说的“夔一足”外,还指出所谓“独脚鬼”,并“非真一足”也,而是像仙鹤那样“常缩其一”罢了。而关于“夔一足”的记载,古代文献中也常能见到。如《国语·鲁语下》引孔子之言“木石之怪夔、魍魉”,三国韦昭注:

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缫,音骚,或作犭喿。富阳有之,人面猴身,能言。或云“独足”。

《太平御览》卷886“精”条引《白泽图》亦云:

山之精,状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

这种人形动物在后世亦被称作“山臊”、“山都”、“山鬼”、“野女”、“野婆”、“野人”、“毛人”等。请看相关的文献记载:

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丈余,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盐,以食虾蟹,名曰山臊。

——《神异经·西荒经》

庐江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相唤。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  ——干宝《搜神记》卷十二

南康有神曰山都,形如人,长两尺余,黑色,赤目黄发。深山林中作窠,状如鸟卵,高三尺余,内甚光彩。  ——任昉《述异记》

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目,开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见蟹食之。……木客生南方山中,头面语言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居绝岩间,死亦殡殓。能与人交易,而不见其形也。

——邓德明《南康记》(《太平御览》卷967引)

安国县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脚,仅长一尺(丈)许,好盗伐木,入盐炙石蟹食。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

——《本草纲目》卷五十一引郑辑之《永嘉记》

日南有野女,群行觅夫。其状藠白,裸袒无衣襦。

——《后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引《博物记》

狒狒,西蜀及处州山中亦有之,呼为人熊。人亦食其掌,剥其皮。闽中沙县幼山有之,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本草纲目》卷五十一引《方舆志》

古之说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说猩猩者,与狒狒不相远,云如妇人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

——罗愿《尔雅翼》

(丹州)有兽名野婆,黄发椎髻,跣足裸形,俨然一媪也。上下山谷如飞猱。自腰以下有皮累垂盖膝若犊鼻,力敌数壮夫,喜盗人子女……其群皆雌,无匹偶,每遇男子必负去求合。尝为健夫所杀,至死以手护腰间。

——周密《齐东野语》卷七

房山高险幽远,石洞如房,多毛人,长丈余,遍体生毛,时出啮人鸡犬,拒者必遭攫搏。    ——清代《房县志》

以上诸说虽稍有不同,但所描写的显然不是今天动物园中尚能见到的猩猩、狒狒、山魈之类,而是一种人形动物。故有的文献便径称此种动物为野人、野女、野婆。它们与今天盛传的神农架中的“野人”是否属于同一类型的生物呢?窃以为它们间的相似度应该是很高的。如直立行走(受惊或登坡时也能四肢并用),披发,多毛,多疑,善笑,体格灵巧,喜欢盗物,善攫妇女等。但它们虽具有人的一些特征,却还不会劳动,没有语言(只有一些发音符号),也没有社会分工。它们是介乎人与世界上已搞清楚的四种类人猿之间的一种动物 [1]。

大约在明清时期,这种被称为“独脚鬼”或“野人”的动物,其分布还是很广的,而蒲松龄南游的江苏一带也应是屡见不鲜的。当时的人们出于对此种动物的“畏惮”,先是把它们视为妖物,随后又将其奉为“五通”之神而加以供奉。其间虽有汤斌及裕谦曾将五通祠摧毁,但这种动物并没有灭绝,其危害也没有停止,所以民间仍是奉之如故,只不过到了最后又演化为“五猖神”了。如鲁迅在《朝花夕拾·五猖会》中所写的“五猖神”,便是由“五通神”演变而来的。此后随着环境的变迁及人类足迹的扩大,这些动物的活动领地逐渐缩小,其生存也越来越艰难,最后便只能留存于湖北的神农架一带。这也就是今天的人们已很难在神农架以外地区发现“野人”的原因了 ① 。当然,关于神农架地区“野人”的有无,学术界至今还在争论。不过从历史上来看,仅1925年到1942年间,房县就曾有活捉或打死“野人”的多次记载 [1]。1949年以来,神农架地区对“野人”的目击者,总数已达240多人次 [2]。直至近年来,在神农架地区遭遇“野人”的事例也时见报道 [3]。目前,“野人”的实体虽然还没有发现,但没有发现不等于没有,今天没有更不等于过去也没有。

至于在文学作品中描写过“野人”的,则除蒲松龄的《五通》外,更早的还有屈原《九歌》中的《山鬼》。《山鬼》篇表面看写的是一失恋少女的形象,实际上她的原型便是“野人”。篇首“若有人兮山之阿”一句,既已暗示了“山鬼”的真实身份。“若有人”,仿佛似人也。而仿佛似人又不是人的动物又是什么呢?实不免会令人联想到“野人”。再看“山鬼”的日常装束。她“被薜荔兮带女萝”,“被石兰兮带杜衡”,即身披薜荔和石兰,并以女萝和杜衡为带。此四者皆为香草,而其中尤值得注意的是“女萝”。女萝即兔丝,是一种棕红色的丝状寄生植物。“山鬼”身系棕红色的兔丝,与文献记载(如湖北《房县志》)及近人目睹的“红毛野人”的形象便十分相似。再看“山鬼”的居住环境。篇中写她居于“山之阿”,“处幽篁兮终不见天”,即居住在山坳的幽密竹林中;她“乘赤豹兮从文狸”,即出入与野兽为伍;她时而奔走于“石磊磊兮葛蔓蔓”的涧谷,时而又独立于“风飒飒兮木萧萧”的山巅。这多么像文献记载的“野人”的生存环境啊!至于篇中所写“山鬼”的生活习性,如“既含睇兮又宜笑”,及“君思我兮然疑作”,更与文献记载的“野人”“多疑”、“善笑”特征相符合。还有“山鬼”的“留灵修兮憺忘归”,即渴望能遇上“公子”、“灵修”等迷于山中的“情郎”,也与“野女”“群行觅夫”的习性一致。甚至“山鬼”的“折芳馨兮遗所思”,也可由《永嘉记》所说的“山鬼”“好盗伐木”以得到印证。总之,人们透过屈原《山鬼》篇所描写的那位天真烂漫而又幽怨多情的少女形象,实不难发现其原型即“野人”的种种特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屈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以“野人”作为描写对象的伟大诗人。

最后再回到《聊斋志异》的《五通》篇。如果说屈原所写的“山鬼”是生活化、艺术化的“野人”,那么蒲松龄所写的“五通”则是妖化与神化后的“野人”;前者所展现的是“野人”的美好面,而后者所展现的则是“野人”的邪恶面。但两者同样都通过文学作品,为后人留下了“野人”活动的踪影,这实在是很难得的。

参考文献:

[1]刘民壮.沿着奇异的脚印-鄂西北山区“野人”考察[J].百科知识,1979,(2).

[2]张良.他们在寻找“野人”-访神农架的科学考察者[N].甘肃日报,1980-09-05.

[3]张崇琛.“山鬼”考[J].宁波大学学报,1998,(4).

(責任编辑:谭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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