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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提振消费?

2020-10-15谭保罗

南风窗 2020年21期
关键词:间接税税收消费

谭保罗

所谓外循环,它主要指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实现内外部供给和需求的循环流动。而内循环相对于前者来说,主要指国内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形成循环。

作为超大型经济体,内循环无疑是抵御外部经济风险,实现稳定增长,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抓手。

在二战之前,美国曾一度通过“内循环”为主的模式实现了经济的增长。美国内循环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国内市场的迅速膨胀。由于移民拥入、生育率较高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人均收入提高,美国在19世纪末即凭借全球最大统一市场的优势成为了第一大经济体。

在特殊的国际背景之下,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的新格局无疑是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的理性需求。由此,内需问题也被摆上台面,成功的内循环必须有强大的内需,而内需则离不开消费的提振。

那么,消费的提振到底依靠什么?

收入分配

过度的平等会损害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不利于经济增长,这种理念在过去数十年已经在中国人心中扎下了根。毫无疑问,这是对的。但问题的另一面也不容忽视,即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财富向少数人不断集中,也会损害增长。

贫富分化损害增长主要是通过两方面来实现的。一是收入低下会阻碍国民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换句话说,就是低收入阶层由于收入较低,没有能力进行教育、健康等领域的长期人力资本投资,只能进行满足短期效用和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因此,在低收入人群之中可能会出现“教育无用论”或其他一系列“反智主义”倾向。

在这种氛围下,享受性消费还可能会成为低收入者的习惯。比如,即便信贷出现膨胀,低收入者可以通过网贷平台进行多头借贷,但其资金用途依然更多是倾向于满足当下购物和消费需要,从而成为个人的刚性习惯。从长远看,这必然损害一个经济体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最终有损长期的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贫富分化对经济增长的另一个阻碍作用是,抑制内需市场的扩大。这必须从一个关键概念—边际消费倾向谈起。边际消费倾向是消费增减量与可支配收入增减量之比值,它表示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的可支配收入时,人们消费变动的情况。

凯恩斯的消费理论认为,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递减,比如,低收入者可能将收入的80%用于消费,而高收入者会将20%用于消费。而且,低收入者每增加100元的收入,可能将80元用于消费,而高收入者增加100元收入时,则只会用20元,甚至更少来消费。

回到更接近于现实的例子。在一线城市有10套房的“房叔”增加1套房,他再扩大消费的程度有限,因为高生活质量以及“声色犬马”对他的效用已经递减。但对只有1套房的工薪族来说,如果再增加1套房(即使加杠杆购入),那么家庭资产水平瞬间翻倍,必然对消费心理产生巨大影响,他们的消费欲望会被唤醒,而且在新增收入中用来消费的份额必然高于“房叔”。

也就是说,拿同样的财富增量来说,和把它们集中“分配”给富人相比,如果用来使得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那么对社会消费的总边际贡献会更大。

而消费的增长将为工业的扩张和升级提供足够的购买力支撑。从19世纪大规模工业化以来,美国一直都是全球最大的内需市场。

那么,工业的崛起与国内消费市场膨胀会保持同樣的步伐吗?对美国来说,的确如此。因为从19世纪60年代南北战争结束,到20世纪大萧条之前,美国的国民人均收入一直都在上升。

拿同样的财富增量来说,和把它们集中“分配”给富人相比,如果用来使得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那么对社会消费的总边际贡献会更大。

国民收入的上升,既在于对“效率”的尊重,也在于对“公平”的重视。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及美国自己的管理革命,带来了国内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也带来人均收入的迅速增长,这是效率。与此同时,联邦政府也开始关注公平问题,并不是分配的公平,而是竞争的公平。

两种收入

反垄断法是竞争公平最重要的维护者之一。1890年,美国通过著名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它为中小企业免受大企业挤压提供了可能性。

对任何国家来说,中小企业永远都是解决国民就业的主体。即便工业经济必然最终走向规模化,兼并收购不可避免,但庞大的中小企业群体依然不可或缺,永远都是国民工薪所得的最主要来源。只有它们健康发展,国民的收入才会提高,内需市场才会起来。相反,政府权力如果过度纵容大企业、大机构或大平台,受惠最多的将是它们的股权拥有者和企业内部的少数高阶管理人。

这一点对当下的中国经济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创造了全国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更重要的是,中小微企业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显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与绝大多数中国城镇人口的工薪收入直接相关。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资源型国企和互联网大平台拥有国内最可观的薪资水平,但与多数人的工资单没有关系。

不过,工资性收入只是个人收入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大支柱是财产性收入。它是指因为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而获得的收入,以金融资产和不动产最为大宗。对多数人来说,一是股票,二是房产。显而易见,后者带来的收入更加具有稳定性。

2020年上半年,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相关课题组发布一份报告称,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总资产均值为317.9万元,扣除负债,净资产均值为289.0万元。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占比近七成,住房拥有率达到96.0%。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拥有住房1.5套。

以上数据中,住房在资产中的占比和户均拥有住房两个数据值得关注。它们共同说明房子在我国城镇居民的心中,依然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特别是从“平均”1.5套房的数据来看,持有房产才能保值仍是一种共识。

但是,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4%,这也意味着接近60%的人没有办法从房子的增值之中获得收入的提高,他们无法出租自住房获得租金,也难以转让房产获得资本利得。换句话说说,他们的财产性收入只能从房子之外的投资领域获得,而这些领域往往充满了某种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做大国内市场,提振内需的19条政策举措。这份文件从三个方面提到了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一是债务投资的利息。“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二是股权投资的利得和分红。“稳定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预期,完善分红激励制度,坚决查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分红派息权益的行为。”三是和土地产权有关的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文件出台之时,因为新冠疫情,国内大量的服务业企业停摆,部分群众的工薪收入也随之骤减。于是,提高财产收入成为了提振信心的另一个选项。不难发现,三项中的第一项倒是比较容易实现,国债和地方债的收益稳定,但也不高。而要提高国民从资本市场和土地产权上获得的收入,则显然涉及很多纵深层面的改革。

税负结构

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在经济学意义上只能叫作“需要”,并不能叫作需求。因此,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提振需求,扩大消费的基础。个人可支配收入是什么?它需要从工资收入中扣除掉以下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最后是拿到手的收入。

近年来,我国除了在企业侧推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部分的费率下调之外,还在个人侧推动了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改革。前者为企业减了负,而后者也为个人减了负。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7740亿元,决算数为6234.19亿元,比预算短收1505.81亿元。财政部解释,这是因为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之后,减税规模超出了预期。

在间接税占大头情况下,为数众多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了较多给税收作贡献的群体。相对而言,由于财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等)等直接税的征收占比不高,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反倒贡献较少。

不过,个税的减负也引出社会上关于税收问题的另一种思考。以“直言”著称的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我国的税制存在一个问题,即税收来源的70%左右是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而财产税的占比过低,这是引发社会稅收“痛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贾康指出,间接税直接嵌入商品售价,通过价格渠道转嫁,这决定了消费大众成为了税收的主要承担者。低收入阶层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占比)高,收入中的大部分要用于基本消费品的支出,因而必须承受消费品所含的间接税负担。而高收入阶层的恩格尔系数低得多,购买的更多的是发展资料、享受资料,因此实际税负反而较低。

也就是说,在间接税占大头情况下,为数众多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了较多给税收作贡献的群体。相对而言,由于财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等)等直接税的征收占比不高,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反倒贡献较少。

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横向比较,主要经济体的征税体系中,直接税一直都是主流,而间接税仅是一小部分。以美国的税收结构为例,在联邦和地方的总体税收结构中,直接税占税收比重为70%,而间接税仅为30%左右。以地方政府的收税为例,房产税更是其主要来源,占比高达71%。

不过,征收间接税的好处是可以确保税收的稳定性。间接税对经济活动征税,税收是“嵌入”经济活动的,即不论企业是否盈利,个人是否高薪或者有足够的资产,只要企业购买原材料,只要个人购买每天所需的生活用品,就能确保国家能够证到足够的税收。这是一种极为高效的征税手段。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各种减免税费力度,同时推出了个税抵扣改革。显然,国家已经认识到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重要性。

此外,提振消费也绝对不能饮鸩止渴,特别是要警惕个人信贷的膨胀。消费取决于当期收入,以及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个人消费融资的可得性,固然可以很大程度影响消费,但它的可持续性也必须有赖于持续的收入,个人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流,以支付利息才能维持消费信贷的滚动循环。在这个世界上,有能力以信贷支撑个人消费的国家只有美国这种独一无二的国际货币发钞国。

好的消费,必定远离泡沫—资产泡沫、信贷泡沫,而是植根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国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以及改革的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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