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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及其保障机制

2020-10-09赵秋红

江淮论坛 2020年4期
关键词:保障机制

摘要:重特大突发事件具有前兆不充分、易发生次生和衍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严重、准确预防和有效控制难度大等特点。2020年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属于重特大突发事件,本次疫情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其中,应急物资保障问题非常突出,暴露出当前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文章从重特大突发事件特征出发,基于我国国情,给出面向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与方法,提出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构建架构,以及该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效保障机制。

关键词: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4-0013-009

应急物流是为应对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冲突等公共突发事件而对物资需求进行紧急供应保障的一种物流活动。应急物流与常态物流的本质属性相同,也是由流体、载体、流向、流程、流量、流速等要素构成,具有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和形质效用等特征;但应急物流又与常态物流有较大的区别,是为了满足特殊时期的突发物资需求而实现的物资供应,该需求具有时效性强、不确定性高、供应风险大等特点,这些需求特点对应急物流的供应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除了应急物资供应能力方面的要求以外,应急物流的目标也与常态物流有较大的不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常态物流通常以获利最大为目标,而“以人为本”、实现人道主义救援则是应急物流的基本出发点和追求的主要目标。另一方面,应急物流虽然将人道主义作为第一目标,但并不是以牺牲经济为代价,需要在满足人道主义物流要求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活动之间,以及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变大、事件发生频率增加,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近些年来,我国境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以及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突发事件不仅难以预防,而且各类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越来越强,单一事件往往会产生联动效应,给多领域、多地区带来影响,对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物流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2020年伊始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生的最大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令中国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的短板被严重放大,暴露出我国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的理论和现实需求,考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特点,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面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形成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和架构,并给出管理体系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建议。

一、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指导思想

2003年暴发非典疫情以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为了实现对突发事件的精准防控,我国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将公共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级。重特大突发事件是指紧急程度高、危害大、涉及范围广、人员及财产损失大的突发事件。由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前兆不充分、事态发展迅速、具有较大的次生和衍生危害风险,因此,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物流管理面临更大的困难、具有更高的挑战。

在应急物流管理方面,我国通过法律形式,构建了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策略。《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2条规定(1):“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2008 年汶川地震之后,应急物流进一步得到重视。2009 年国家出台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应急物流”列入九大重点工程和七个专项规划,标志着应急物流已进入国家战略决策的层面。(2)从 2010 年开始,国家开始制定应急物流相关标准。2016 年,应急物流课题列入首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8 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国家组建应急管理部,从国家层面对应急管理相关事务进行统筹,更为应急物流的系统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可以看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理論研究和实践应用上,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但屡次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事件依然暴露出其中的短板和不足。以2020年暴发的COVID-19疫情为例,此次疫情产生了大量的医疗物资需求,包括医院等卫生专业机构需要的呼吸机、防护服、医用专业口罩等,以及普通民众需要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一次性手套等,这些应急物资的有效供应至关重要,不仅能够及时满足需求,而且可以通过充足的供应达到有效抑制传染病传播的目的。但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对疫情形势判断不足以及物资供应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本次疫情发生前期,这些应急物资的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对病人的及时救治、对疾病传播的有效遏制,而且带来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

COVID-19疫情防治过程出现的应急物资短缺和管理能力薄弱问题已经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上强调(3),“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为中央和各省市地区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指明了方向。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4),“在疫情防控中,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要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由此可见,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构建,关系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既是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需要,也符合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需求。我国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以组建应急管理部为代表的体制机制改革为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而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会议上提出的指导方针为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指明了重要方向。

由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具有特殊性,并且对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因此,有必要在制度和组织保障的基础之上,基于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建设指导方针和指导思想,采用科学方法,从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其应急物流的特征出发,提出构建面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思路和方法,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特征分析

如前所述,重特大突发事件具有前兆不充分、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隐患大、造成的损失严重、准确预防和有效控制难度大等特点,有效的应急物资保障是减少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损失的重要手段。本部分首先分析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保障的需求,其次,为了有效实现应急物资保障,分析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应具备哪些特征。

(一)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保障的需求

为了体现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保障需求的特殊性,本文列举了应对常态事件、一般突发事件和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物资需求特点。如表1所示。

由表1总结的内容可以看出,由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突发性特征,其发生时间和地点通常难以准确预知,需求量也非常不稳定,因此,依据应对常态事件或一般突发事件进行的物资储备方式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并不适合,即无法通过事先预测而达到对所需求物资的有效及精准储备。而且,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需求具有不连续的特点,灾害发生之后,需求会突然下降或消失,这加大了物资储备的难度,并容易造成物资的浪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需求不仅有别于常态和一般突发事件,其对供应时效性的要求也很高。供应不及时、不充分不仅会加重对灾区人民身心健康的损害,而且有可能带来灾情的进一步加重,并引发次生和衍生灾害。以COVID-19疫情为例,武汉地区疫情发生初期,医护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材的供应不及时,这不仅耽误了医院对病人的及时救治,而且医护人员和病人的防护也受到影响,使得死亡人数、重症人数和受感染人数急速增加,而这又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物资及时供应的需求要求、加大了及时供应的难度。

根据上述讨论,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得出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保障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供应的及时性、供应的准确性。供应的及时性是指物资能够被迅速送达到有应急物资需求的地点和人群,及时满足应急救援方面的物资要求;供应的准确性是指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与需求相匹配,既不会由于物资缺乏而导致满足不了应急救援需求,也不会由于物资过多而导致灾情过后产生资源浪费。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特征

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是指为了实现应急物流管理的目标而制定的一整套方案,主要包括组织机制设计和物流运作优化,其中,组织机制设计是物流运作优化的载体,决定了物流运作优化的可行空间和可能的结果。国内外对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研究可分为三类:1.系统化研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2.侧重于研究应急物流管理的组织机制设计;3.侧重于研究应急物流运作优化。本文属于第一类。

如前所述,应急物流管理体系与常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物流管理体系有较大的不同,不仅具有多主体的特点(政府引导下的各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参与),而且需要满足多目标的要求(既要满足基于人道救援的应急物资需求,又要考虑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要求),而内外部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对多主体合作和多目标的实现又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保障机制是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的重要保证,这也是应急管理学术界和实体界关注的重要话题。

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是提供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应急物资保障目标的重要保证。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保障的基本要求相对应,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表2所示。下面,我们对表2进行解读。

1.合作紧密、灵活高效。我们知道,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是政府主导下,根据需要,由多主体共同构成的,既包括政府各职能部门,如民政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也包括企事業单位,如社区街道、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等,还包括一些公益部门,如红十字会、志愿者团队、慈善组织等。这些多主体的属性、类别和职能有较大的不同,而且还存在同级之间协同关系、上下级之间任务指派和执行等关系上的差异。为了保证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供应的及时性,组织机制应具备合作紧密和灵活高效的特征,一方面,需要参与应急物资供应的各主体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之上实现紧密合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构建灵活高效的合作机制,以便在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形下,各参与主体能迅速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保证应急物资供应的及时性。

2.渠道通畅、技术先进。要保证应急物资供应的及时性,除了需要组织上的合作紧密、灵活高效以外,还需要通过先进技术的支持,实现物流运作层面的渠道通畅。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影响,使平常的通畅物流通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甚至破坏。如COVID-19疫情事件中,为了防止疫情的快速蔓延,武汉市和湖北省先后采取了封城策略,这导致省内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由于原材料和人工缺乏无法正常开工,而省外的供应物资由于设置的关卡较多、道路不通畅而难以及时送达,而物资中转地点又由于处置能力匮乏导致大量物资滞留。因此,参与应急物流运作的各主体要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情况,分析物流运输和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问题,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同时,采用先进的软硬件技术,如使用无线射频、物联网等标签技术,采用直升机、无人机等配送工具,以保障对应急物资的准确追踪和及时送达。

3.信息准确、把握全局。为了保障应急物资供应的准确性,掌握准确的供需信息非常重要,这需要应急管理组织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和交互机制,保证供应和需求信息的透明化、实时化、动态化,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供需不匹配。在对信息进行准确把握的基础之上,组织体系还需要具备对应急物流全局把握的能力,既包括微观层面的全局把握,也包括宏观层面的全局把握。微观层面的全局把握是指应急管理组织能够了解从供应端到需求端的全物流网络结构,实时掌握供需匹配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动态调整组织管理方式。例如,避免出现疫情期间武汉红十字会物资调度出现的诸多问题。宏观把握是指组织管理體系应具备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束的总体情况进行全局判断的能力,及时对供应能力进行调整,并有效协调和管理需求,以免出现供需不一致、疫情结束后大量生产能力和大量应急物资闲置或浪费的情况发生。

4.决策精准、智能调度。物流运作决策包括物流网络构建,以及物资采购、库存与运输等决策。要实现供应的准确性,需要在全面和准确了解应急物资的需求信息、供应信息、运输信息和中转信息等基础之上,考虑信息的时变特点和对未来情形判断的误差等,考虑供需之间的时空差异性,全面和合理分析物流运作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及其对决策造成的影响,采用先进的优化理论与方法,从实现人道主义救援和避免不必要浪费的多目标导向下,实现决策的精准性。同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应急物资供需的时空变化以及外界环境的多方变化,在实现不同时间截面精准决策的同时,在纵向时间维度上实现物资供应的动态智能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全过程物流运作优化的精准性和鲁棒性。

三、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1.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五项基本原则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构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五项原则,即:集成化、协同化、自主化、信息化、智能化。这五项原则的设定依据如图1所示。

(1)集成化。集成化是指整个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目标一致,即各个决策主体的利益诉求一致,都服从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物资保障供应及时和准确的目标。

(2)协同化。协同化是指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各个决策主体相互协作,发挥各自的专业和职能优势,以实现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目标。

(3)自主化。自主化是指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各个决策主体在集成化和系统化的基础之上,拥有自主决策的能力,以在准确把握当前和当地信息基础之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有助于供应及时性和准确性目标的实现。

(4)信息化。信息化是指整个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必须保障供需信息的通畅和透明,在保证信息准确的同时,实现动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及时传递。

(5)智能化。智能化是指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决策过程是基于科学有效的方法,以保证决策的精准和最优,并能够根据未来情形的变化,实现决策过程的动态调整、增强决策的鲁棒性。

2.基于分形理论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构建思想

分形(Fractal)理论是基于分形的、一种复杂系统分析方法论的统称。所谓分形,是指部分与整体以某种方式相似的形体,其基本组成单元是分形元,具有自相似、自组织、自优化、目标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其中,自相似是指组成分形系统的分形元之间,以及分形元与分形系统整体间的相似性;自组织是指分形元有一定的决策权,可以根据任务需求组织内部的资源与能力;自优化是指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分形元或分形系统能通过调整或重构适应这种变化;目标性是指分形元的决策具有目标导向的特点,该目标即为分形系统的总目标;动态性是指分形元的构成具有动态特征,随着内外部环境等的变化而发生变化。[1-3]

由于分形理论在复杂系统的研究与应用中体现出了较好的优越性,在各种复杂系统领域包括管理决策领域得到广泛应用。[4-11]在应急管理领域,一些学者构建了基于分形理论的应急管理体系架构,体现了分形思想与应急管理的较好契合性。[12-14]

我们根据所提出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五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分析并明确基于分形思想构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适合性。如图2所示。

(1)自相似。自相似是分形系统最重要的属性。分形元之间,以及分形元与分形系统整体间存在相似性,包括结构与机制、能力与目标等多个方面的相似性,这不仅是分形系统实现自组织、自优化和进行动态调整的前提,而且对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集成化和协同化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自组织。自组织是分形系统的核心内容。分形元可以根据任务需求,自我组织内部的资源与能力,以有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自组织赋予分形元决策自主权,这对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非常重要,既有助于多主体间的协同化,又可调动多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充分发挥其灵活快速决策的优势。

(3)自优化。自优化体现了分形系统的柔性化和智能化特征。当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分形元能够发挥自我调整能力,通过自身的重构与调整适应变化。分形系统的自优化不仅有助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协同化,而且充分保证了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自主化和智能化。

(4)目标性。目标性是分形系统个体与整体达到一致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基于目标性特征,在自相似的前提下,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各决策主体的决策目标是一致的,这样不仅保证了集成化和协同化的动态统一,而且也能够充分呈现智能化的特点。

(5)动态性。动态性是分形系统对内外部环境有很好适应性的重要体现。分形元的构成和决策随着内外部环境等的变化而发生动态变化,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非常重要,因为管理体系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具有实时甚至突发变化的特点,动态性特征可保证组织对环境的适应,以及决策的精准性和最优性。

需要说明的是,分形系统所具备的自相似、自组织、自优化和动态性特征,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没有充分、准确、及时和交互透明的信息,无法实现分形系统灵活构建、组织协同、动态优化和系统集成的目标。因此,分形系统构建的重要前提是,分形元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这也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四、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核心要素

我们将基于分形思想构建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称为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基于以上分析,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是分形元,以及基于分形元的组织构建和任务执行。本节在前文的基础上,结合分形系統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契合点,讨论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核心要素,以及这些核心要素之间的关系。概括来讲,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我们分别进行讨论。

1.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分形元及其构成

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的执行主体是各个职能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这些职能机构根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专业优势,发挥其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中的作用。分形系统的基本组成是分形元,为了突出刻画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内在属性和重要功能,我们将其基本组成——分形元定义为“分形应急任务元”(简称“任务元”),该任务元与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各个职能机构的关系如图3所示。

由图3可以看出,分形应急任务元与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各个职能机构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根据任务需要,一个任务元可能由多个职能机构组成,例如,红十字会应急医疗物资分拣和分配工作需要红十字会管理人员和物流企业人员共同完成,并且有可能租赁第三方仓库,这些构成了应急医疗物资分拣和分配任务元;另一方面,一个职能机构可能支持多个任务元的构成,以上述任务为例,红十字管理人员既参与应急医疗物资分拣和分配任务,也负责应急医疗物资供应和需求信息收集和传送等工作。

“分形应急任务元”概念的提出,使职能机构任务和职责精细化,不仅有利于精准管理,而且责权明确,减少了系统冗余或者系统能力缺失等情形的发生,有助于应急物流保障目标的实现。

2.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

由图4可以看出,一个任务元既可以向上级提出任务,也可以向同级提出任务,上级会接受任务请求并分配任务;同级根据能力情况,可接受或不接受任务,接受的任务可由本任务元执行,也可能根据能力情况,由其分配给下级任务元执行。可以看到,在这样的任务分配与执行流程中,每个任务元都具有决策功能,也有供给能力和提出能力需求的功能,这样可充分发挥每个任务元的自主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决策优势,有助于应急物流资源保障任务的完成和保障目标的实现。

3.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分形元的形成与变化

由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供给与需求的信息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及其分形应急任务元也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发展过程中,既有新的任务元形成,也有旧的任务元消失或发生改变,此外,任务元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并不是刚性、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内外部环境或者供需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这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特征及其对应急物资供应与保障的需求特征非常吻合,任务分配与执行

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是“分形应急任务元”,依照任务元所承担任务的不同,每个任务元的功能主要由四项构成(每个任务元不一定都包括):“提出任务”“分配任务”“接受任务”“执行任务”。这四项功能所针对的对象既有本任务元,也有上级、同级或下级任务元。如图4所示。

体现了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充分整合资源和有效配置资源方面的能力与优势。

我们用COVID-19疫情防控中的应急医疗物资的物流管理为例,说明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分形元的形成与变化。在疫情发生初期,武汉地区产生了大量的医疗物资需求,供应能力出现严重短板,武汉市负责医疗物资保障与供应的市级任务元向省级任务元提出任务,省级任务元根据情况,给生产任务元下达生产任务、向存储任务元下达调拨任务,并同时向中央任务元提出任务需求,以补充当地的能力不足,如果这些任务元不能完成所需的任务,需要形成新的任务元,如安装新的生产线生产,或者聘用新员工增加生产力等;在疫情发生的初中期,应急物资的供应通道需求出现高峰,已有的负责调拨医疗物资的任务元不能有效完成任务,其向上下级或同级发出任务需求,这些任务元会根据情况,考虑相应任务元的增加;在疫情发生的中后期,由于需求下降,应急物资的供给能力和调拨能力出现冗余,相应的任务元会被取消,但这不意味着执行任务的人力或者资源设备被取消,而是根据需要,形成新的任务元,如生产任务元可为其他省市或国外疫情地区生产医疗物资,调拨医疗物资的任务元会转入常态事件的任务执行等,当然,这些可能属于其他分形系统。

五、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保障机制

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充分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物流管理的需求,以及分形组织的特征,能够高效率与高效益地满足重特大突发事件对应急物资供应和保障的需求,达到及时和准确供应应急物资的目的。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到,要构建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充分的保障机制是必不可少的,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信息集成。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是一个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体系,为了实现应急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需要迅速了解和掌握供需方面的动态信息,以及各个应急任务元的信息,并依据信息及时做出有效的决策。因此,实现信息集成是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重要和必要条件之一。需要基于平战结合的思想,未雨绸缪,在常态下建立技术先进、链接充分的信息系统,将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可能需要的各个任务元的信息存储到信息系统中,明确各个任务元的能力、位置等信息,并动态更新这些信息。此外,该信息系统必须配备符合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要求的信息传送和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的快速和准确的传送及获取。

2.任务定位。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以分形应急任务元以及任务作为基本单位,更加明确了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各个职能机构的功能和能力,明确了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中,应急物资供应可能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助于提早制定相应的预防或改进措施。因此,对于未来可能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的各个职能机构,要在常态下对其任务进行明确定位,基于任务定位,评估整个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可能存在的能力缺失或能力冗余,考虑相应的改进措施。对于能力缺失情形,考虑增加一些必要的资源能力储备,或者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对于能力冗余情形,考虑精简机构,以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资源的浪费。

3.能力评判。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任务元的输出是其对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能力,如果能力不充分,则接受的任务不能完成,会影响到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目标的完成,因此,在明确任务元及其定位的基础之上,对任务元的能力进行评估至关重要。需要说明的是,对分形应急任务元能力的评估不仅包括对其客观能力的评估,包括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各种资源设备等的评估,还要有对分形应急任务元主观能力的评估,即分形应急任务元是否具有实现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目标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这是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任务元的“相似性”特征的重要内涵,此外,还要有具备“自组织”和“自优化”的能力,以及对决策目标洞察和明确的能力。

4.监管评价。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是一个层级系统,各个分形应急任务单元的自组织和自优化有一定的范围,各个任务元也有明确的上下级和同级关系,以及明确的输入来源和输出去向。换句话说,各个分形应急任务元的自组织和自优化是建立于明晰的责权分工基础之上的,这既调动了各个任务元的积极性,又保证了任务完成的高效率与高质量,同时,有利于开展有效的监管评价。监管评价是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监管评价不仅可以客观和合理地评价各个任务元的能力及其任务完成情况,而且可以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动态调整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的组成。此外,监管评价可以起到“以评促建”的作用,使重特大突发事件分形应急物流管理体系更加合理和完善。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8/30/content_732593.htm。

(2)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http://www.gov.cn/zwgk/2009-03/13/content_1259194.htm。

(3)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http://news.china.com.cn/2020-02/14/content_75706032.htm。

(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http://www.gov.cn/xinwen/2020-05/28/content_55157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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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焦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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