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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再造:“帮扶型”村庄治理的结构与规范整合

2020-09-27张洪新

关键词:帮扶整合乡村振兴

张洪新

摘 要:乡村振兴的实现依赖于强而有力的村社集体。“帮扶型”村庄治理旨在对软弱涣散的村社集体进行组织再造,而非损害村民自治。农村社会自身具有复杂的内在结构,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也需要相应变革,即从主要依靠命令、行政、动员等自上而下的简单整合转变为强化服务、法律、利益引导为主的有机整合方式。不同治理力量在组织再造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整合方式,即积极的治理力量要吸纳,与国家政策相抵牾的消极治理力量予以说服和拒斥,村庄内部平衡的固有治理力量则要放任和维持。不同的规范整合方式使村社集体具有了合法性,保障了村民自治的地位。

关键词:乡村振兴;帮扶;组织再造;整合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5-0073-12

Abstract:The realization of rural vitalization depends on the strong village community. The aim of “helping” village governance is to reorganize the weak and lax village communities, but not to damage the villagers autonomy. Rural society has a complex internal structure, and the integration of it by the state also needs to undergo corresponding changes, that is, from the simple top ̄down integration mainly relying on command, administration and mobilization to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mode of strengthening the guidance of services, laws and interests. Different governance forces need to adopt different ways of integration in the collective integration of village communities, that is, active governance forces should be absorbed, negative governance forces in conflict with national policies should be persuaded and rejected, and inherent governance forces in the village internal balance should be allowed and maintained.The different ways of norm integration make the village collective have the legitimacy and guarantee the status of villager autonomy.

Key words:rural revitalization; helping; organization reconstruction; integration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但这里的农民不应该是分散、孤立的个体,而应该是组织起来的村社集体。然而,当前中国农村却存在着大约57 688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软弱涣散的村社集体,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社集体,已不具有对接国家资源的能力。在国家大量扶贫资源持续输入贫困农村的背景下,农村贫困治理的成效在软弱的村社集体面前却大打折扣。“不将农民组织起来,仅靠个体的分散农户,振兴乡村是没有任何可能性的。”[2]如何保证扶贫资源被村社集体有效承接进而精准分配到农民手中,如何在扶贫过程中增强村社集体的自治能力,建强基层组织,成为脱贫攻坚进而乡村振兴的首要性问题。

中国共产党以群众路线为根本工作路线,“驻村制”曾广泛应用到农村各项工作中。随着2013年精准扶贫战略的推进,向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派驻第一书记,与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之间形成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是2020年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的关键和重要保障。“让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锻炼成长。……要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1]“驻村帮扶”村庄治理的具体运作机制是什么,实践中取得的效果如何,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是否遭遇困境、遭遇何种困境以及如何化解,随即成为理论關注的热点问题。

基于各自的研究视野,当前有关“驻村帮扶”村庄治理研究,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观点:一是持积极观点,如舒全峰等指出,具备相对较高公共领导力的第一书记,通过在村庄社会重建信任和再造权威,借助于国家资源的输入,通过资源整合与策略化动员,“驻村帮扶”实践促成了村庄集体行动的达成,提升了农村公共治理水平[3];张登国则认为,第一书记尤其是青年第一书记通过参与原有村庄治理格局,有效推动了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了鲜活的力量[4]。二是持消极观点,如张欢认为,由于驻村干部有着村庄外部考核压力和内在晋升动力,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驻村干部对村干部的权力替代现象,导致了村庄的“去政治化”,更损害了村民自治[5]。三是持中立的观点,更多学者分析了影响“驻村帮扶”成效的关键因素和第一书记面对的行动壁垒,如刘建军指出,第一书记承担着脱贫、化解纠纷矛盾等多重责任,但权力建设却没有相应跟进,出现权责不匹配现象,乡村社会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熟人社会壁垒制约着“驻村帮扶”的有效运作[6];基于角色理论,李胜蓝等认为,不断变换的情境和忽略实际的多重刚性任务使第一书记在以政策为背景的多方主体参与互动的情境中面临实践困境,“军令状”式的工作机制衍生的考核评比压力,则使第一书记在扶贫场域中难以发挥角色的主体性[7]。

在本文看来,当前“驻村帮扶”研究主要聚集于第一书记这一群体,却对第一书记与村庄原有治理力量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少有关注。从治理有效的目的来看,虽然第一书记为代表的“驻村帮扶”村庄治理必然面临着某些结构性障碍,但这些结构性因素在何种意义上构成行动障碍,第一书记又是如何以规范的方式整合村庄原有与潜在的各种治理力量,便是一个需要予以认真对待的问题。村庄内部原有与潜在的各种治理力量的整合,必然涉及到村社集体的组织再造,因为整合性是所有组织类型的根本特征。虽然组织通常拥有威胁权力、交换权力与整合权力三种类型,但所有的组织都具有某些整合权力,“交流的权力潜在于所有形式的权力之中,如果威胁方不能与被威胁方交流,威胁就是无用的;交换双方如果不能通过交流充分地讨价还价,交换也不能进行;生产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内部的交流能力。整合权力具有根本的主导性,因为整合行为能够激发交流并建构交流网络,这些交流网络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中广泛而深远地延伸开来。”[8]组织的有效运作依赖于组织对自身内部各种权力的规范整合,探讨组织内部的整合方式就是有必要的。

在当前中国,由于小农经济的内在局限性,村社集体自身无力实现乡村振兴,在国家大量资源仍然持续注入农村的背景下,如何从治理视角对农村社会内部各种治理力量实现规范整合,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基于此,本文以Z学院在河南省D县小楼村的“驻村帮扶”实践历程为个案,通过田野调查,在描述“驻村帮扶”村庄治理实践中帮扶人员的具体帮扶行为与村庄各种治理力量的互动方式的基础上,尝试将其概念化与理论化,并得出相应结论性思考。本文认为,帮扶型村庄的治理有效,是以实现对村庄既有与潜在治理力量的规范统合为前提,帮扶式村庄治理旨在对村社集体进行再造,培育村社集体的内生治理机制,而非对村民自治的损害亦或替代。“帮扶型”村庄治理蕴含着国家对农村社会予以规范整合的有益探索,而归纳并反思这种规范整合方式,在实现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案例引介与概念框架

1.案例情况

本文田野调查的对象为河南省国家级贫困县D县小楼村。作为贫困村,小楼行政村有4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328户人家,2015年小楼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9户683人,属于“深度贫困”村。2012年7月Z学院与小楼行政村形成结对帮扶关系后,并先后向小楼村选派了2名帮扶工作人员,3任驻村第一书记。其中,2012年7月至2015年9月间两位驻村工作队员并无具体官称和职责,并不参与到村庄治理,帮扶限于纯粹“送温暖”;自2015年“精准扶贫”以后,驻村“第一书记”则有明确官称和职责,直接进入到村庄内部治理格局中,涉及到村集体的组织再造问题是本文分析的重点。3任驻村第一书记分别是:顾书记,驻村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李书记,驻村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雷书记,驻村时间为2020年3月并持续至今。

笔者与所在团队在2019年7—9月在小楼村开展了多次驻村调研,调研时行政村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为追踪小楼村的帮扶历程,笔者与所在团队主要采用访谈与观察的方法,对驻村第一书记、小楼村“两委”干部、贫困户、普通村民等多个主体进行了访谈,并辅助于相关政策与文本,以分析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村民三者之间的互动方式为主线,对“帮扶型”村庄贫困治理实践在小楼村的展开过程,予以完整呈现。

2.帮扶村庄的内部结构

“帮扶型”村庄打破了村庄原有治理秩序和治理格局,内部存在着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积极分子与村庄能人、普通村民等四重关系。从治理目标有效达成的意义上,四种村治力量如何在包括贫困在内的治理实践中形成良好互动,便成为制约帮扶村庄治理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四种村治力量在治理场域中的影响因素与各自作用有所不同。

首先,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外来者,嵌入到村庄原有治理格局中。“嵌入”在此指的是第一书记在村庄治理场域中不能独立行动,必须与村庄原有治理力量特别是村“两委”干部一起,取得村社集体以及成员信任的基础之上,进行某种协同一致的行动。[9]这意味着作为嵌入者,在没有取得村庄原有治理力量的信任之前,驻村第一书记的行动面临着各种结构性障碍。然而,作为外来者,第一书记有着自身的治理优势,在任期任务和考核的压力下,驻村的目的就是工作,就是办成事,多办些实事,能够动员以及自身携带着大量扶贫资源的第一书记,由于与村社集体成员无利害关系,行动也无需受到乡土社会的人情、宗族等内在因素的羁绊。

其次,村“两委”干部作为村庄的原有治理力量对驻村帮扶本身持有复杂而矛盾的态度。一方面,村“两委”干部对携带着大量公共资源的第一书记持有“热烈欢迎”的态度,积极配合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因为“两委”干部也想改变村庄的貧困面貌,在配合工作的过程中个人“顺带”占有、获取某些公共资源,所谓“近水楼台”;另一方面,村“两委”干部对第一书记非常戒备,表现为各种不配合、拖延或观望,以各种理由否定第一书记的做法或冷眼旁观。所以如此,是因为第一书记的官员身份代表着较高的行政权威,可能会损害村“两委”干部自身在村庄治理格局的原有权威。第一书记是临时、外在的,村“两委”干部则是长期、内在的。第一书记如何应对村“两委”干部的这种复杂态度,关系到帮扶村庄治理的成败。

第三,村庄内部存在和潜在的各种以村庄精英和积极分子为代表的村庄治理力量,是帮扶村庄治理成效是否可持续性的关键。村“两委”干部是原先村庄治理力量的主体,然而,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原有村“两委”干部的能力、知识结构等无法胜任村庄当前脱贫攻坚的治理任务,更不用说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作为村庄内生治理力量,村庄精英通常比普通村民拥有更多社会资源和一技之长,能对村庄发展起到带动和推动作用;积极分子则相对积极地响应与配合党员干部开展工作,愿意为村庄事业贡献自身力量、乃至必要时牺牲自身利益,是村庄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而,帮扶治理过程中如何将这部分治理力量识别并纳入村庄正式治理格局,特别是解决他们的激励问题,是组织再造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

最后,以普通村民为代表的村庄治理力量,由于信息成本与参与意愿的双重制约,在与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为主体的互动过程中,对帮扶村庄治理的态度有着显著不同,既表现为基于信息不充分下的不参与或被动参与,也表现为基于信息充分下的主动参与[10]。通常来说,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参与能力弱、表达能力不强、获取的信息有限,这使得贫困群体难以融入村庄,贫困的边缘地位使得他们难以享受到本应作为村集体成员可以享受到的福利;此外,乡村治理中政策信息传递并不均衡,主要依靠熟人相传的非正式渠道,如和村干部的私人交谈、熟人间的饭局等,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贫困导致边缘化获取信息少,获取信息少又反过来强化了边缘性。在政策信息、扶贫项目、利害关系等基本信息的宣传不充分的情况下,普通村民参与国家扶贫项目执行的主动性很低。帮扶治理过程如何实现普遍村民主动充分参与,实现精准帮扶,在帮扶过程中切实地提高贫困自身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是衡量帮扶贫困治理成败的根本所在,是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根本路径。

总之,以组织再造为根本目的的帮扶型村庄治理,在村庄治理场域中需要以规范的方式对村治格局中的各种治理力量实现统合,在良好互动的关系中,在协调一致的行动中,实现对组织软弱涣散村社集体的再造,构建一种有效而足够好的内在运行机制。本文剩余部分将以Z学院在小楼村的驻村帮扶实践过程为分析样本,在描述Z学院对小楼村的组织再造的经验基础之上,总结出组织再造过程中国家对多种治理力量予以统合的规范路径。

三、组织再造在小楼行政村的具体展开

既然组织再造作为“帮扶型”村庄治理的目的,那么,建强基层组织理应成为第一书记进行驻村帮扶时的首要与核心职责。然而,依据《关于全面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组通[2015]18号),除建强基层组织之外,驻村第一书记还需要承担着其他职责和任务,即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与办好惠民实事。基于此,在小楼村的定点组织再造过程中,三任第一书记如何围绕这四项职责而展开相应活动,是本文追踪和分析的重点。

1.建强基层组织,抓班子转作风

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年龄老化是制约小楼贫困村脱贫致富的首要症结,驻村工作队从村室改造、树立形象、加强教育和转变作风四个方面,由外到内对小楼村基层组织予以再造和强化。

一是改造村室,建设阵地。结成帮扶关系之前,小楼村村委会原来只有三间平房,没有围墙、地面杂草乱生、甚至连厕所都没有。为改善村“两委”班子活动场所和村民娱乐活动场所,首任驻村第一书记顾书记协调派出单位Z学院划拨专项资金12.6万元对村室进行建设改造,现已全面竣工。此外,顾书记通过协调Z学院为新建村室配备了多媒体设备、电脑音响、文件柜、50多套桌椅,使小楼村具备了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设施;李书记则协调Z学院组织部捐赠了党建制度匾额一套、党建书籍100多本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资料30套。改造后的小楼村村室焕然一新,村民也有了集会和商议的场所。

通过村室改造,小楼村的基层阵地建设得到改善,党组织的形象得到稳步提升。在调研过程中,村民反映先前村里公共事务都是由村支书和村主任两人在村头、田间、家里私下决定,村民不仅无法参与,更不得而知。村室经过改造以后,村支书李某祥书记坦言:“村室不仅让村干部有了个办公的地方,干部获得了归属感,也拉近了和群众的关系,村民有了休闲娱乐、说话办事的地方。村民有事直接去村室,而不是再到干部家里了。”

二是正心正身、以身作则,树立党员干部形象。从担任小楼村第一书记之日起,顾书记就面临着村干部的消极不配合,遭遇到结构性困境。顾书记驻村后,曾多次提出到贫困家庭中走访,村干部故意刁难说:“他们都不在家,都有事忙;贫困家庭有什么好看的?”部分村民也在私下说:“这小伙就是下来玩的,镀镀金就回去了。”对类似行动困境,顾书记的应对是,坚持每周5天驻村工作,融入农村生活,每天深入農户了解情况,主动拜访村里有威望的老者和能人,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到小楼村是想做事、想干事的,不是来“混日子”,让村委班子和广大村民看到各级政府对精准扶贫的决心。

李书记则认为,虽然第一书记名义上是村里“一把手”,领导村“两委”开展工作,但没有村“两委”干部的配合,第一书记的各项工作无法推动。通过走村串户虽然可以了解情况,但仍然停留在外围,要想深入农村内部,将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在地,第一书记和村“两委”都需要摆正位置。依据笔者对李书记的访谈,他坦言:“我驻村后和村‘两委干部说,农村人管不好农村人,这是我作为第一书记来到这儿的原因。但我作为第一书记只是临时的,必然要退出,大家应该紧密配合,利用好时机将村庄发展起来。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这次村庄如果发展不起来,以后也不会。”李书记特别强调,树立干部形象,也就是树立组织形象。2018年7月31日,村民马某才家发生火灾,李书记带领村支委成员中5名共产党员冲进救火第一线,李书记冒着生命危险从火场中抢出液化气罐,以驻村第一书记为代表的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危难险重的紧要关头得到充分彰显。

三是加强教育,讲好系列党课,开展特色党日活动,规范基层组织生活。驻村工作队把讲党课作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础制度的重要抓手,2018年共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讲了12期党课。“先讲半小时党课”已经成为小楼村村党员群众的自发要求和村党群联席会的固定动作。此外,与派出单位Z学院进行基层组织共建,小楼村在第一书记的带领下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党日活动,如2017年11月顾书记组织村党支部委员赴新乡县刘庄村学习史来贺、到辉县学习张荣锁精神;2018年5月11日至13日李书记带领支委成员到林州学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红旗渠精神;8月6日至8日,李书记带领村党支部委员赴全国美丽乡村浙江余村、鲁家村、环溪村开展“小楼村党支部美丽乡村浙江行”特色党日活动,深入学习美丽乡村的理念、规划和发展经历,亲身感受在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指导下的中国最美乡村的魅力;9月5日,李书记带领村“两委”班子到D县汲冢镇谢寨村开展以村集体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特色党日活动。通过特色党日活动,小楼村“两委”班子开阔了眼界,提升了认识,统一了思想,锤炼了党性,增强了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也使得基层组织生活予以规范。

四是转变作风,抓村两委班子建设,突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只有建强村委班子,建强基层组织,解决村“两委”班子“想干不会干,想干不敢干”的问题,才能全面推动小楼村的发展。为此,顾书记特别注重与村委班子谈心交心,向村委班子宣讲各项新的政策,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树立起抢抓发展机遇改变村庄面貌的信心。李书记则强调村“两委”干部要实现治理观念的现代转变,李书记坦言:“先前村干部更多地是管理,而忽视了服务,或者说管理大于服务。村干部眼皮只向上翻,而不往下翻,和群众接触本身就是恩惠,主动到群众家里更是觉得受到莫大委屈。然而,管理和服务犹如自行车的两个车轱辘,缺一不可。要通过管理,提高群众素养;通过服务,拉近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为了解决村“两委”干部年龄老化、治理能力不强的问题,在顾书记和李书记的主持和参与下,2018年小楼村顺利地完成了村“两委”干部的换届选举,将两名年轻的致富能手和积极分子纳入村“两委”,为村庄治理输入年轻而有活力的新兴力量。

总之,经过村室改造、树立形象、加强教育和转变作风等措施,小楼村村社集体的组织软弱涣散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在新的村社组织面前,行政村的各项公共事务也得以依次展开。

2.推动精准扶贫,抓项目重整改

推动精准扶贫是“帮扶”村庄治理的重要内容。“驻村帮扶”制度所以孕育与广泛运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扶贫对象瞄准不精准的问题。实践中,也正是精准扶贫才让驻村工作队员的其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了抓手和平台。在精准识别贫困户基础之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的精准帮扶,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注重“输血与造血”相统一的思路,驻村工作队扎实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一是通过民主决策精准识别贫困户,落实扶贫政策。2015年驻村后,顾书记感受到了小楼村“低保”与扶贫所存在的种种混乱:部分村干部、党员吃“低保”,部分有楼房、有轿车的村民是贫困户。扶贫迫切地需要精确瞄准。然而,在没有取得村干部的信任和配合前,虽然名义上第一书记“领导”村“两委”开展工作,顾书记仍然选择村庄原有事项继续由村“两委”干部负责,对村社的各种事项,只参与而不决策,只观察不说话。顾书记利用村社集体着手的第一件事便是精准识别贫困户,顾坦言:“识别贫困户是我着手领导村‘两委干部进行其它工作的抓手。国家有明确政策要求,村干部也有配合激励,在配合过程中将心比心,村集体的凝聚力慢慢就形成了。”经过半年多走访与调查,顾书记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6步工作法,经群众、教师代表、党员评议,经过公示,确定28户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干部最初提议的名单是40户。在前后数字的背后,是第一书记、村干部、普通村民之间相互商议、相互让步、相互影响和制约的结果。对顾书记精准识别的28户贫困户,依据D县贫困发生率,县乡政府都认为过低,应该予以增加。对此,顾书记的回答是:“28户精准扶贫户是村民举手投票通过的,谁增加名额谁来帮扶。”第一书记再造的村社集体因势利导,通过增强村“两委”民主决策意识,让群众全程参与,增加了群众的认同和信任度,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便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扶贫政策,查问题,重整改,不断提升扶贫、脱贫的精准度。顾书记按照D县委“百日会战”“百日冲刺”工作部署,通过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五个自查”“五个清零”“五个提升”等工作,不仅让达到脱贫标准的2户贫困户李某生、郑某灵退出贫困序列,而且对家中出现重大变故的李某中1户6人进行及时帮扶,按照既定程序纳入贫困序列,使精准扶贫政策具有动态性,适应情况发展,将更大范围内的群众纳入政策范围内。特别是,针对2015年脱贫户马某山不愿享受贫困政策的情况(理由是由于“贫困户”的帽子,可能影响到其儿子后来娶媳妇),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多次到其家中讲政策、做工作,消除了心中的顾虑,重新退到贫困序列。李书记指出,“对于贫困户,村干部的普遍想法是,和他们接触本身就是恩惠,主动到他们家里更是一种莫大委屈。但通过马某山事例,我就是想让村干部知道群众工作只有反复去做,主动去做,耐心去做,干部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干部好,政策才会好。必须让真正符合扶贫政策范围的人享受到政策。第一书记不仅要扶贫,更要教工作方法,更要带出一只队伍。”

三是着力发展村集体经济。1988年6月至1990年4月,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曾强调:“在扶贫中,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有丧失的危险。”[11]集体经济不仅保证了扶贫成果的可持续,而且也是村社集体解决村里家外的诸种公共事务的物质基础。经过Z学院的帮扶,2018年以来小楼村已经形成以“两站两厂”为主体的集体经济框架。“两站”指两个村级光伏电站,即54千瓦和70千瓦两个村级光伏电站。两个电站均已并网发电,每年向28家贫困户每户发放670元带贫资金,每年还能为村集体经济增加约5万元经济收入。“两厂”指村里的2座扶贫车间,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加6万元收入,提供50个工作岗位,带贫17个建档立卡户,带贫率达到30%。2018年,小楼村集体收入达到14.4万元。

3.落实基础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如何使用村集体资金,驻村工作队带领村“两委”落实各项基础制度,积极思考,用制度改进村社集体服务公共事务的能力,以规则约束权力运行。

一是坚持“四议两公开”,认真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帮扶之前,小楼村务尤其是财务多年没有公开过。入村以后,李书记多次提议村“两委”将村务主动公开,财务“上墙”。遭到拒绝后,李书记对村“两委”反复劝说:“村‘两委想要取得群众信任,必须将村务公开。实际上,即便你们公开了,村里现在都是老人、孩子,看的人也不多,群众看的是我们的态度,公开不公开效果完全不一样。”最终村“两委”接受了李书记的“建议”。在李书记的带领下,小楼村2018年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9次,将要事大事等决议“上墙”公开12次,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信赖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落实支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值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规章,形成了每天有值班、要事有记錄、工作有安排、问题有反馈的工作秩序。两项制度从2018年3月19日开始执行,至今未曾中断。

二是认真落实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建立起由村“两委”干部担任成员的矛盾调解化解组织,形成了驻村工作队监督指导、村干部协调负责、在矛盾各方具有一定威信和话语权的干群具体参与的矛盾调解化解工作方式。在驻村以后,顾书记多次到村里有威望的老人家里拜访,了解和熟悉村里的各种事项,并主导邀请他们组成老年人矛盾纠纷解决成员;李书记则协调Z学院政法学院有律师执业资格的老师,多次到小楼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尤其就宅基地、土地流转等常见纠纷和预防提出法律建议;通过多方参与和协调,2018全年调解化解矛盾15个,尤其在小楼村基础设施建设、处理日光温室遗留问题和门第宗族事务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务工激励制度,树立自食其力、勤劳致富的正确导向。驻村工作队经过深入调研,结合两个扶贫车间提供的工作岗位出台了《小楼村扶贫车间务工奖励办法(试行)》,对到扶贫车间务工的贫困村民,除获得正常务工收入外,再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其收入总额的1%对其进行奖励。针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为鼓励其直系亲属在扶贫车间务工,小楼村决定从租金收益中拿出务工收入的0.5%-1%对其父母进行补贴,努力扩大扶贫车间的带贫范围,提升带贫功能。目前,务工奖励金已发放1次,共发放12人517元。

四是设立奖优济困基金。为树立奖优济困的正确导向,为贫困村民提供稳定持续的帮扶支撑,为遭受天灾人祸群众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经小楼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每年从扶贫车间租金收益中拿出5 000元,设立奖优济困专项基金,并制定出台了《小楼村奖优济困基金使用规定(试行)》。2018年,奖优济困基金已经按照规定启用两次,一次是拿出600元增加2016年脱贫户郑某栋家庭收入;第二次使用2 000元,为贫困户马某才家东屋屋顶进行翻修,并夹隔房间,安装两扇房门等,使83岁老母亲在冬至之前搬入安全住房。

(四)办好惠民实事,扩大群众参与

按照办实事、惠民生的职责任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基础上,驻村工作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扎实推进工作环境、生活環境、人文环境的综合治理,扩大群众参与,办好惠民实事,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实施村庄提升工程,改善人居环境。依托Z学院资源优势,以“水墨乡愁”为主题,对小楼村进行设计改造。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三任驻村书记通过Z学院予以各方协调,先后投入资金70余万元,实施市级文明村提升工程。工程包括村庄形象提升、废旧坑塘整治、主干道路加宽、村庄美化绿化、休闲广场建设、文化氛围营造等内容,着力打造让村民听得见鸟声、看得见碧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不断加强村庄日常保洁,注重调动享受国家政策的贫困户、低保户等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对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注重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建立了17人村庄卫生监督员、宣传员和保洁员队伍,使小楼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广大村民的良好卫生习惯初步养成。

二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入户走访工作力度,提升群众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解答群众的疑惑。2018年驻村工作队开展了7轮覆盖全村的工作走访,采用赠送生活用品、发放普惠政策宣传单、张贴扶贫政策明白卡等方式,深入宣传党的扶贫政策。通过在村委会、村文化广场树立17块宣传栏、公示公告栏,并为每个自然村安装扶贫专题宣传板,将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标准、不能识别为贫困户的9种情况和享受国家有关政策的各类名单向全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李书记表示:“精准扶贫虽然最终由某些个体村民获得利益,但扶贫要想真正取得成效,令村民满意,必须从全体村民着手。在花钱、影响大的各种事项上,全体村民不仅都要参与决策,而且实施过程中也要起着监督的作用。我们一贯强调,村民有大声说话的权利。”

三是以“两建三扶四评”为抓手,坚持党支部引领作用,促进乡风文明,引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结成驻村帮扶关系以来,派出单位Z学院每年都组织文艺团队、书画专家教授为小楼村送文化送春联,李书记则通过专项资金为村民购置便携式音箱2个,安装体育器材17套,播放电影4场次,开展文艺演出5场次,支持村民自发组织腰鼓队、舞蹈队,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面对日益繁重而又难废除的天价彩礼、攀比、铺张浪费等村规陋习,顾书记成立红白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得以盛行;李书记则利用闲暇时间、下雨天举办讲孝、讲法、讲和、讲政策活动,取“乡贤荐、群众评、支部议、榜上亮”形式,评选出“孝老爱亲”“清洁卫生”“勤劳致富”等模范群众16户。通过党支部的引导,小楼行政村的乡风民风不断向善向上,先前村庄存在的隐瞒收入、争当贫困户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等靠要”不良风气得到根本扭转,村民参与各项集体事业的积极性也明显增强。

四、规范整合的逻辑与思路

经由Z学院的驻村帮扶,小楼村的贫困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村社集体提供村庄公共事务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得到显著增强。2015年、2017年D县委先后授予小楼村党支部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小楼乡授予小楼村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D县委再次授予小楼村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小楼乡授予小楼村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等荣誉,村社集体的软弱涣散已得到解决。在帮扶治理下,小楼村村社集体完成了组织再造。就集体再造在小楼村的展开过程而言,可以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予以规范整合的内在理路。

1.积极治理力量的吸纳

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着组织软弱涣散现象,重要原因在于村社集体成员的普遍老化,在习惯了税费时代管理思维的农村干部,无法应对后税费时代农村社会对服务提出来的新要求和期待。在笔者调研过程中,小楼村丁某明主任(56岁)坦言:“现在干部比之前难。以前是管理,有着刚性目标和任务,执行就可以。现在则不同,服务更难做。群众没有事,不找你,开个会不分东西没有人来;群众有事找你办,你办不好,他告你。”然而,农村社会具有内在复杂性,而非铁板一块。在村庄内部,总是存在这样一些人群,尤其是有着外出经验和一定收入中青年群体,他们负担不重,有公心、有能力、更不怕得罪人,有解决诸如道路修缮、饮水困难、村容整洁等村里家外的公共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对于这些内生性的村庄积极治理力量,将他们吸纳进村社组织体系中,不仅可以解决当前村集体普遍存在的软弱涣散问题,增强村庄的凝聚力,而且可以应对复杂农村社会所提出来的复杂治理要求。

乡村振兴应该由真正懂得农村的人来承担和实现,当前农村社会不缺少积极治理力量。问题是,在巨大的机会成本面前,有着同样甚至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如何让这些人留在农村。小楼村的办法是积极吸纳村庄精英和积极分子进入村社集体,让他们在村“两委”担任一定职务,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让他们在村集体经济中实现个人价值。有着较好收益前景的大棚蔬菜,由于涉及到3-5年的土壤改良、有机农业认证等环节,大部分普通农民不愿参与其中,致使部分大棚仍然没有被承包。李书记的做法是,通过劝说、效果示范、政策宣讲等方式,让村庄精英王某英承包大棚种植,而不是选择外出务工。依据笔者对王某英的访谈,王某英坦言:“我们村有着大棚种植的经验和传统,但收入一直不如外出打工多。李书记对村民说要对大棚进行升级改造,进行土壤改良、有机农业认证,能够带来可观收益。我相信李书记说的。承包大棚蔬菜种植,不仅让我获得了在外务工大致相等的收入,而且在村里工作,也可以对家庭有着更好的照顾。虽然大棚蔬菜涉及到改造和升级,短期收益不会非常可观,但我相信在Z学院的帮扶下,改造成功的大棚蔬菜种植会带领村民走向富裕。”在大量中青年外出务工的当前农村,要想让村庄积极治理力量留在农村,需要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这也意味着在大量国家资源仍然继续注入农村的情况下,将外部资源转化为村社集体经济发展,是村社集体再造的首要环节。

2.消极治理力量的说服

在村社集体中,所谓消极治理力量并非指对村社公共事务采取漠不关心态度的群体,相反,他们对村社公共事务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只是在公共政策没有满足他们欲求的情况下,有恃无恐,提出无理的要求,扰乱村社集体的正常运行。这些群体的心理状态是:我是平民老百姓,你奈我何?事实上,基于对现行国家政策认知不足以及信息占有和传递的不充分和不及时,小农的这种心理通常表现为有一就想二,普通村民和贫困户总是想得到国家的更大帮扶。然而,在国家政策面前,何人能得到帮扶,以及得到何种帮扶,都是明确的。

对這些消极治理力量,由于他们仍然要生活在村社里面,有时候甚至对参与某些公共事务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如何使他们认识到所要求的不合理之处,保证村社集体的正常运行,是集体再造成功的关键。在此,潜藏于整合权力结构之下的是一个复杂的学习与交流之网,这个网络的范围和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行动者的说服力。“说服力发挥效用时,说服者就能够获得权力。有时这一过程也会使被说服者获得权力,有时则不会,甚至还可能从被说服者那里夺走权力,这主要取决于说服交流的过程。如果说服者成功使得被说服者相信说服者的优势权力和德行,结果可能呈现为被说服一方的服从,这时被说服者就会失去一些权力。如果说服者成功地使被说服者相信一个关于世界的更真实的观点,或使其接受一个更令人满意的整合身份,说服就会变成一个总体上正面的过程,说服者和被说服者都能因之获得权力。”[8]104

作为贫困村,中原普通农村地区所存在的通常情况是,虽算不上富裕,但并不是很穷,普通村民之间的差距并不明显。对国家扶贫政策没有明确之前,尤其是精准帮扶政策明确之前,普通村民无法想象作为贫困户可以获得如此大的利益。本来差距就不是非常大的普通村民,却由于是否为贫困户,而出现巨大的收入落差。在有些地方,贫困户不需要劳作,所获得的收入却比非贫困户多。于是,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哭穷、争当贫困户的现象。此种现象在小楼村也存在,对此李书记认为,通过对国家政策的反复宣传、讲解,通过走村串户与普通村民尤其是哭穷户进行沟通、交流,这些消极治理力量能够得到说服,通过说服,这些消极治理力量也能够参与到村庄其它事务的治理当中。李书记坦言:“真正的贫困户不会哭。对于扶贫,更大的隐忧不是不该帮的帮了,而是该帮的没有帮。对于哭穷户、边缘户,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群众还是能够理解的。群众对干部的信任,更多地是出于感情,是对内容的判断,而非出于理性思考;在于态度是否诚恳,而不在于具体承诺或者言语的真假。”说服的过程使消极的治理力量转变为积极的治理力量,治理的有效依赖于治理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而在交流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力都得以增长。

3.固化治理力量的放任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具有典型的稳定性和封闭性。而在这稳定性和封闭性的背后是,农村社会有着自身的平衡生态系统,即便是一些矛盾和纠纷,只要没有人去触碰,也不会演变成冲突和混乱,农村社会自身内部进行着独特的新陈代谢。小楼村也是如此,在调研过程中,村民李某林的一句话让笔者印象深刻:“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存在矛盾,就存在斗争。但如果没有人主动挑起,大家也能相安无事。”面对维持村庄内部平衡的这些固化因素和力量,村社集体予以整合的方式是放任,是维持现状。对固化因素的放任和维持现状的态度意味着,在贯彻国家扶贫政策的同时,不应该去打破村庄的原有生态平衡。即便生活略有不便,也不进行帮扶。例如,村民丁某海,70岁,丧偶,独居,有三个儿子,虽然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但李书记认为不应该进行帮扶。李书记的理由是,“一旦国家进行帮扶,三个儿子就会将责任完全踢给国家,国家扶贫政策结束后,丁某海反而会陷入无人赡养的境地。”

对存在固有治理力量的放任并非意味着村庄社会内部的绝对不干预,相反,这建立在农村社会性质的深层次认知之上。贫困并非是单一原因就足以造成农民的“整体贫困”。相反,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遗存和遗留的问题[12]。自国家实行精准扶贫战略以来,有着正式官职的第一书记,除了精准扶贫以外,还承担着落实矛盾调解化解制度、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责。然而,有些矛盾和纠纷是历史形成的,无法解决。有些矛盾不仅无法解决,一旦触及,剪不断、理还乱。应该看到的是,深层次矛盾虽然具有固化的破坏作用,但有时破坏是创造的序幕,甚至是创造的有益组成部分,如炸药在采石和修路时就很有用,资本主义的炫耀性消费则是扩大再生产的激励。因而,在发展整合权力时,极少、极慎重地使用放任固化的破坏性因素,就是十分有必要的。

小楼村大棚蔬菜种植就是一例。作为村集体经济,有些大棚之所以没有人承包,除了价格因素以外,更重要的在于大棚背后所牵连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作为国家扶贫项目,大棚种植最早由乡政府出面组织贫困户筹集无息贷款建设,村民只腾地、建设费由乡政府负责,大棚种植户交付租赁费。然而,在建设过程中,乡政府和承包商的莫名违约,实际款项与贷款额的巨大出入,占地农民的补偿款,村民面对银行利息的催缴通知,群众上访,等等。各种事项纠结在一起,让小楼村的蔬菜大棚成为了一个触发冲突和混乱的导火索。对此,村庄内部具有破坏性的固化社会力量,小楼村多位村民曾向驻村顾书记和李书记提出诉求,并要求给他们解决。顾书记和李书记的回答都是,调查情况后再行答复。当事情的情况大体了解后,顾书记和李书记仍然坚持对此矛盾不干涉、不主动解决,放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李书记给出的理由是,“基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短时予以解决。解决问题,不能耽误村庄的未来发展。对历史遗留问题,非我造成,更非我能夠处理。有些问题在发展中解决,有些问题在时间中自行解决。对于时代遗留的问题,有时候等一等,不是怯懦,而是智慧。时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沉淀一下,只要不妨碍主流,问题自身会在时间流逝中消化。”小楼村村社集体再造的经验表明,农村社会有着内在复杂性,乡村振兴需要尊重农村社会的不同内部结构,不同治理力量的规范性整合是集体再造成功的关键。

五、结语

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传统农村社会的改造和整合从未停止。“现代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从根本上说是对传统农民性的改造,以使具有深厚历史根基的分散农民能够与现代社会连为一体,成为现代国家组织体系的成员。”[13]人民公社时期通过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统合到具有军事化色彩的组织体系中。然而,国家对村社集体的这种强力推进,由于忽视了农村社会的内在复杂性,漠视了农民的意愿,过急地单向度简单改造,不仅未能实现整合者的目标,而且使农村社会付出了惨重代价。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承包、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准扶贫推动下的“驻村帮扶”,则改变了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即由外部性的简单整合转变为内外结合的有机整合。

“帮扶型”村庄治理在小楼村的展开过程,为重新理解国家对农村的有机整合方式提供了契机。小楼村或者说任何村庄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的内部结构,需要理清不同治理力量在村社集体整合中的作用,采取不同的整合方式,即积极的治理力量要吸纳、与国家政策相抵牾的消极治理力量要进行说服和拒斥、村庄内部平衡的固有治理力量要放任和维持。不同的规范整合方式使村社集体具有了合法性,保障了村民自治的地位。乡村振兴的实现依赖于强而有力的村社集体。在后税收时代,国家与农民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村社集体需要再造,使其一方面具有对接国家资源的能力,防止发生公共资源的悲剧,另一方面具有服务村社成员的意愿。农村社会具有复杂的内在结构,不同治理力量之间相互作用,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也需要发生相应变化,即从主要依靠命令、行政、动员的自上而下的简单整合转变为强化服务、法律、利益引导为主的有机整合方式。于此而言,国家如何丰富并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机整合,就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必须要回答的一项紧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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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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