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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会计制度应用中的问题

2020-09-22王丛玉王希

财会学习 2020年25期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问题对策

王丛玉 王希

摘要:2019年初我国所有地区的预算单位已经实施了新的《政府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出台提高了我国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更加真实地反映了预算单位的资产、盈利等情况。而在具体执行中,预算单位在新旧准则衔接、双轨制运行、会计科目使用等方面面临着问题。本文通过对预算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中遇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强化新会计准则应用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策的出台及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预算单位不但要熟练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内容,还要结合财政结算体系与自身财务管理需要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以确保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就目前我国预算单位执行新准则工作实际情况看,个别预算单位存在理解不到位、重视不足等问题,亟待预算单位予以解决,以保证新准则顺利实施。

一、我国预算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中遇到的问题

(一)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化系统需更新

目前,个别基层预算单位的信息化管理不到位,虽然新的软件基本实现了双轨制的运行模式,但多数的财务人员仍然停留在简单的预算会计核算模式下,未能真正领会权责发生制对于真实反映资产、盈利情况的意义。此外,个别预算单位未能对新会计准则及信息化管理投入必要的资金,预算单位领导仍然认为财务部门只要记录正确既是完成了财务管理目标任务,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会计及信息化管理目标。一来降低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效率,二来未能发挥新准则应有的作用。新会计准则对预算单位财务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对旧会计制度中的很多内容都进行了革新,预算单位如果不能积极更新自身的思想意识和信息管理设备的话,必然会导致自身核心市场竞争力的下降,使得单位的发展速度变缓。

(二)新旧制度在衔接上有待加强

首先,多数的预算单位未能对应收账款采取坏账备抵法进行核算,在发生坏账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出台后,它要求预算单位应区别具体情况,将坏账又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另一种情况可不用上缴财政部门,这种新制度出台后,要求预算单位将采取直接转销法、备抵法下坏账准备与新准则应进行衔接,避免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失实。其次,新准则实施前,预算单位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虽然可以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但无法真实反映预算单位资产运营的情况,不符合成本核算的科学性。最后是由于很多预算单位没有把库存物品反映在账簿和财务报告中,给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降低了财务信息的质量,也不利于单位库存数量的清點。

(三)预算单位应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出台以后,首先应确保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掌握新准则理论知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将直接影响到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效率的高低。而目前,个别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为非财经专业人员担任,甚至个别财务人员仍不具备会计上岗证。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墨守成规,缺少对新准则应用的创造性,认为手工记账已经足以完成财务管理目标,执行新的准则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此外是会计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很多员工存在应付的心理,在参加部门组织的新制度培训活动时,缺乏自主学习和创新的精神,使得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改革进程缓慢,严重影响到了单位的发展。

(四)预算会计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足

(1)对于以前年度科目的衔接方面。在新准则出台后,财政部陆续又出台了新旧准则衔接相关问题处理办法,它要求预算单位应及时对往来款,特别是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清理、甄别,根据真实内容、意图计入财政补助结转或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未能通过制度规定以后年度结转资金使用时的会计核算处理。财政部未能指出结转金额在以后年度支出时是否通过损益科目核算,如果预算单位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则会造成财务人员人为对利润的调整,否则会导致收支的重复记录。如果直接从预算结余类科目冲销,由于制度在设计上没有结转类科目的计量,日常账务处理也不应当直接对结转类科目进行处理。使该类收支的衔接与核算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2)预算单位工资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旧的会计准则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模式核算,科目设置中很少涉及往来科目,而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及权责发生制模式的应用,特别是公务卡结算的应用,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库集中支出设置一些额度之类的过渡科目。当额度使用后,并不代表财政资金真正的付出,会计核算上多以计入“其他应付款”为主,待实际支出时冲销。而这种时间上的差异虽然在权责发生制核算模式中体现,但无须在预算会计中进行核算。因此同期与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会计必然会产生差异。该差异会关系到月度的预算执行率的高低,并对年度决算会计报表数据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人为进行调整,不但增加工作量,还容易发生差错。

(五)预算单位财政结余结转核算问题

货币资金科目是核算预算单位备用金的科目,在新会计准则的双轨制模式下,个别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入的事业单位仍然保有少量的自有银行账户,如果发生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时,预算会计模式则不需进行会计处理,极易造成权责发生制与预算会计模式下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符,会给预算单位财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解决预算单位在新会计制度执行问题的对策

(一)为新会计制度运行建立信息化系统

首先,预算单位应根据新准则要求重新修订、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模式与系统融合,实现财政资金收付业务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轨制下的核算,通过预算核算监控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对于不涉及财政资金的经济业务则只进行会计核算即可。财务核算系统应在科目设置中使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一级会计科目,以此作为核算预算单位经济业务的框架,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效率。其次,预算单位应通过项目资金安排信息化系统的资金投入,通过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资源、数据在内部的共享,为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开展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最后是预算单位要建立一支高效的财务人员管理队伍,他们要在熟悉政府新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挖掘数据信息,以满足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的基本要求,降低单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潜在财务风险。

(二)不断提高预算单位专业素质与水平

唯有不断强化预算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才可以保证新会计准则在预算单位内部的顺利实施。因此,预算单位首先应从领导层面提高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重视程度,通过指派财务人员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处理新准则的业务能力。其次,预算单位应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多方考虑下,面向社会招聘具有经验、理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于一些给予实施新准则合理化建议的财务人员单位应该给予口头表扬和物质奖励,并加入他们的绩效考核中,以使员工切实感受到收获,促使他们在工作中积极运用新会计制度。

(三)提高新旧制度衔接力度

1.对于以前年度往来款项的衔接问题

(1)编制会计调整分录。建议预算单位在预算会计模式下设置资金结存科目,并在此科目下建立暂存款性质的二级科目,以此核算过渡期间财政资金往来科目。预算单位在实施初期不必对往来科目进行详细的记录,只需要在财务会计模式下相应冲减往来余额。由于新准则要求预算单位只有在发生财政资金收支的情况方可在预算会计模式下进行核算。因此,对于实施新准则初期,预算单位对于此类非本会计期间的往来科目余额只需要在财务会计模式下进行核算即可。

(2)对于非零余额账户可不进行相应会计调整。预算单位在处理过渡期经济业务时,如果不涉及零余额账户的结算可不作会计调整分录。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新准则实施后,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发生增减变动时,预算单位不必在预算会计模式下进行损益调整,这样可以使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模式下往来款余额一致,减少人员调整会计数据出现差错的概率。另一方面,在预算会计模式下,预算单位只需要对属于当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这与建议中提到的不进行会计调整相符。

2.对于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核算问题

就公务卡消费的实质来看,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只要一刷卡消费,财政资金已经就已经支出,只不过通过零余额账户与人民银行结算有一个过渡期;反之,如果公务卡结算未符合财务报销流程与规定,则应由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自行承担该费用支出,财政资金并未实际支出。因此,建议将公务卡消费计入预算会计模式下的损益科目,可在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科目下设置一个有关公务卡结算方面的二级科目,以此区分银行存款与现金科目。预算单位在发生公务卡结算消费后,直接在结存贷方体现,并在财务会计的往来科目冲销。这样的处理可以保证预算单位在财务会计模式下对公务卡业务进行全程的反映,保证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数据相一致。在会计期末,财务工作人员只需要在零余额账户下清算公务卡还款,即可以达到账户、资金同步。建议预算单位在处理工资福利、代扣员工保险费用等业务时可参考以上方式。

(四)对预算单位自有资金进行统一的核算

对于一些具备非税收入征收权利的单位而言,财政部门批准其可以拥有少量的自有银行账户,该账户可不纳入预算管理,这部分的收支会导致预算单位在财务会计模式下能够体现,而在预算会计无法体现的情况。例如,预算单位的党费收支情况则无须纳入预算。如果预算单位在预算会计体系下将自有账户资金纳入核算范围,则将使预算会计的资金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这样会给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造成一定的困扰。因此,笔者建议預算单位可在预算会计体系下简化明细核算,将自有的账户收支在统一的会计科目中体现,不用单独对备用资金进行反映,这样便于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对账。

结语

新准则的实施对我国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双轨制的核算体系更是要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要形成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的理念。在具体处理经济业务时,财务人员要区分经济业务性质和是否涉及财政资金。通过对新会计准则的把握,科学判断经济业务的实质,保证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不断提高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报表使用人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张咪.浅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J].山西农经,2020(14):130–132.

[2]何泽英.新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21):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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