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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远市食品安全共治共建的调研报告

2020-09-12魏春苹

中文信息 2020年8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魏春苹

摘 要: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政府机构改革使原有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转变为由市场监管总局领衔监管的体制,彰显了政府确保食品安全的决心。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大格局,笔者通过走访调研,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共治共建提出以下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共建共治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8-00-01

一、全市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招远市食品安全领导责任清单于2020年4月份印发,对市委书记、市长及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全市自上而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1.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格局

在全市建立健全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每个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图,由镇(街道)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一级总网格长、包区两委区长担任二级网格长、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担任三级网格员,将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网格。通过定岗定人定责,明确每个网格员的监管区域,同时将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纳入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职责,将全市45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全部落实到人。

2.健全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

根据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市教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局等部门纳入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共同对群众密切关心的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及粮食质量安全等食品安全开展监管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监管资源,形成了纵向顺畅、横向配合、全面动员的监管格局。

3.建立“三张网”监管与综合治理监督体系

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在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建立监管人员内部、监管人员与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监管人员与校方及家委会“三张网”,即时对接信息,及时监督检查。联合市教体局在全市各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中聘请了107名食品安全志愿者,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志愿活动”,动员食品安全志愿者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实现了监管与监督的有效结合。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食品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

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农村大集、城区农贸市场和摊点群的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漏洞;农村红白理事会的监管责任未真正有效落实;食品经营业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达不到要求,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2.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食品生产营业业户点多面广线长,农村大集、城区农贸市场和摊点群无证经营和非法添加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经营业户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的情况,基层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人员数量少、原有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基层监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监管执法手段不多、力度偏软,个别部门面对违法行为不愿动真碰硬,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3.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随着我市商场和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广大市民的购物和就餐也逐渐恢复正常,然而部分食品经营业户还存在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有的小商店进店不查看二维码、有的餐饮店不对进店消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就餐人员登记信息不全等。

4.部分监管难题亟待解决

各镇(街道)食安办建设及发展不平衡,部分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顺畅;食品安全协管员待遇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镇(街道)未能落实协管员每月100元的补助,导致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餐厨废弃物的收运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三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城市建成区收运比例远远低于50%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仅靠执法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参与度较低。

三、对食品安全共建共治的建议

1.发挥食品安全共治机制作用

各镇(街道)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切实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工作,全民抓食品安全的合力共治工作格局。不断强化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食品安全领导责任意识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食安办牵头,部门联合,企业主责,全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部门、乡镇、协管員三支队伍建设,探索推动在社区(村)同步建设“一站三员”,即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套三类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进一步充实壮大基层监管力量。将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纳入财政范围,由财政统一拨付,保证协管员补助按月足额发放,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3.加大严格执法力度

以严格执法开展铁拳治乱,对食品违法行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对定性立案的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定格处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惩戒到人。聚焦生猪产品、保健食品、网络订餐、学校周边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建立三安联动机制,确保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无缝隙监管,用快速出击的执法行动、形式多样的执法手段、坚决有力的执法铁拳回应群众关切和呼声,震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4.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和规范化农贸市场品牌创建,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鼓励其加大“明厨亮灶”建设,评选“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活动,发挥品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5.推进协同共建、社会共治

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不能仅仅依靠个别执法部门冲锋陷阵,建议在全市形成政府及其他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监管合力。由政府部门积极主导,部门进行监管执法和科普宣教,社会组织落实行业自律,企业开展责任保险,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落实有奖举报,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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