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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无罪

2020-09-06何国胜

南风窗 2020年18期
关键词:石场双喜村道

何国胜

2020年8月16日,李思侠收到了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理由是证据不足。律师告诉她,这意味着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李思侠拒绝在送达书上签字,她“想要一个绝对的清白”。

李思侠因多年来举报老家双喜村两个石料厂无证开采、污染环境和损毁道路,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9月17日李思侠被刑拘,后又被定性为黑恶犯罪,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二年六个月,之后上诉。

二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20年7月28日裁定发回重审。2020年8月14日,石泉县法院裁定准予检察院的撤诉申请。

自李思侠被刑拘到2020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审,李思侠在看守所度过了638个日夜。

收到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之后,第二天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就送达了。

这个通俗意义上代表无罪的决定,却再一次激发了李思侠的激烈反应。她最后没在送达书上签字,坚定地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何来证据不足的说法?

下午5点多,该案另一被告人魏智波家也在里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他在送达书上签了字,但也想要一个绝对无罪。

被告人张海成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他远在福建莆田,但检察院希望他可以回石泉领取不起诉决定书并协商国家赔偿相关问题。张海成是个盲人,出行非常不便。他不理解,为什么当初可以跨省刑拘,现在却不能跨省送来不起诉决定书?

记忆中的双喜村

通往双喜村的村道从沟口到村委会,共计1.5公里。20世纪90年代初,双喜村人手提肩挑修通了第一条通往村外的公路,2006年村民集资将其扩宽硬化。石料厂进来后,那条村道面目全非。

双喜村也叫作青山沟,是李思侠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李思侠今年57岁,她是村里第一个走出的大学生,曾经是一家大型国企的工程师。工作后她的户口虽迁出,但在她的认知里双喜村一直是她的家。她88岁的母亲仍住在村里。

在李思俠的记忆里,“郭思荣石场那里,原来有两棵古树,一棵铁甲树,一棵桂花树”,铁甲树被雷劈过后树干留下了一个大洞,她们觉得那树特别神圣,树上会挂满祈福的红绳和绸带。桂花树很大,每年桂花开的时候,香味飘满整个青山沟,一到沟口处就能闻到。

而这一切,在两个石料厂建成后被终结了。

2008年3月3日,西安商人郭思荣通过挂牌出让,以13.6万元竞得石泉县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石料矿采矿权。郭思荣还记得,青山沟石料矿是当时4个矿中唯一有人竞拍的。近3个月后,郭思荣与石泉县国土局签订了补充合同,他又以10万元的价格拿到了青山沟石料矿Ⅱ号矿体的采矿权。

郭思荣告诉记者,他是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入驻石泉,当时“十天高速”即将动工,需要大量的石料。

郭思荣拿到采矿权后,将Ⅱ号矿体的采矿权授权给时任双喜村村主任的邱兴银。“我跟他关系不是很好,只要他不做违法的事情,他怎么采都跟我没啥关系。”郭思荣说。

2008年11月7日,郭思荣在双喜村的青山沟石料厂(下石料厂)和授权给邱兴银的青山沟石料厂(上石料厂)双喜分厂同时注册成立。2009年两个石料厂开始采矿。“没过几个月,村道上面的水泥硬化就脱落了。”魏智波说。之后,随着石场车辆增多,村道很快就变得面目全非。雨天泥水四溅,晴天尘土飞扬。“很多人在雨天出沟时都是脚穿一双鞋,手里再提一双鞋,走到沟口的时候再把手里的干净鞋换上。”李思侠回忆。

把青山绿水还给我们

2013年,双喜村村道已经严重损毁,石料厂的粉尘污染和炮震也已引起居民的强烈不满,双方之间的矛盾激化,引发了几次拦路事件。

2013年五一假期,“我听到同事在讨论假期要去秦岭避暑的事情,就想起自己的家乡也处在秦岭南麓,如果没有石料厂的破坏,双喜村也可发展旅游”。于时李思侠写了第一篇反映石料场问题的文章《把绿水青山还给我们》发在了自己的实名微博上。文中对比了石料厂入驻前后双喜村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

雨天泥水四溅,晴天尘土飞扬。“很多人在雨天出沟时都是脚穿一双鞋,手里再提一双鞋,走到沟口的时候再把手里的干净鞋换上。”

李思侠没有想到,她的这篇文章被中国环境保护网转载。6月6日,李思侠收到石泉县一份信访答复书,称石场不存在污染,但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做出停止生产、罚款2万的处罚。但这也让李思侠知晓石料场原来一直在违规开采,她继续向安康市举报,并在微博继续发布文章反映情况。

一审判决显示,2015年2月10日,青山沟石料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6年12月19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郭思荣也向记者坦言,一开始的时候很多石场都是无证开采,因为很多工程急需石料。

2013年11月7日,镇政府就石料场污染问题召集村民同石料厂协商解决方案,现场会上,最后以补偿污染费达成协议:2009-2012年两个石料厂对双喜村三组村民赔偿污染费2万元。2014年后每个石料厂每年支付1万元,续开续补。上下石料厂每年支付道路使用费2.5万元。

也是在这次协商会上,李思侠和村民们才知道,早在2009年3月郭思荣就与村委会签订了道路使用协议,约定每年交付2.5万使用费,使用期暂定三年,并预交30万元保证金。

这笔污染费分给了三组村民。在污染费分配会上,三组组长陈立胜提议,考虑到李思侠的辛苦,从中拿出3000元“跑路费”(意为奔波)给她,村民纷纷同意。公诉中,这3000元“跑路费”成了李思侠的罪证之一,因为陈立胜指证是李思侠强行索要了3000元。当时参加了污染费分配的三组村民刘小平向记者证实,当晚他有事提前离开,但在路上接到了陈立胜的电话,说他提议给李思侠3000元“跑路费”,问他愿不愿意,刘小平说“愿意”。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思侠在拿到3000“跑路费”后停止了举报。但从李思侠的微博可以发现,2013年5月6日—2018年7月14日,关于双喜村石料厂污染环境和损毁道路的举报一直没有停止。

冲突再起

上述协商完成后,石料厂停工一年。

2015年5月30日,上下石料厂一同放烟花庆祝重新开工。6月中旬,李思侠得知了石料厂复工的消息,便继续在微博上曝光。同年,因为阳安复线铁路开始施工,郭思荣的下石料厂被限期停业。直到2016年8月郭思荣石料场才正式停业。李思侠一开始以为停业是两个石场都停,可后来发现,邱兴银的上石料厂依然在采石。她想继续在微博曝光,但微博突然无法登录。

2017年4月,李思侠给来陕西的中央巡视组写了一封举报信,继续反映石料厂问题,并要求关厂。5月31日,石泉环保局印发回复文件称,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石料厂已于2016年停产,手续齐全,不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村民看了这份回复后觉得气愤,不少人在回复中不属实的地方写反驳意见并签名。村民彭朝顺写了“环保局说假话,不半(办)实事”。

“我们一直在举报邱兴银的石场,但环保局却去查郭思荣的石场,那他早就关了。”李思俠告诉记者,证件齐全的是郭思荣的石场,而非邱兴银的。

7月11日,双喜村召开村民大会讨论村道事宜。现场录音中,村民情绪激动,控告石场污染带来的种种伤害:“吃不到干净水,吸不到干净空气”“张海全已经得了尘肺病”“水井放出来的水都是浑的”……

2017年10月,邱兴银用之前的30万元保证金以矿山路标准重修了上半段的村道,因为下半段铁路方仍在使用。重修后,邱兴银表示石料厂将继续使用村道,村民知晓后纷纷反对,开始商量建限宽墩。李思侠受委托咨询了农村公路管理局人员,知晓村民集体同意下村道可设置限高限宽,严禁重吨位车辆通行。之后,她起草了一份名为《捍卫主权守护脱贫致富生命线—双喜村村民自行制约监督维护村道管理办法》。

11月3日,众多村民在原郭思荣石料厂附近建限宽墩,李思侠带着请愿书让在场村民签字,并发至网上。邱兴银知晓后带工人阻挠建限宽墩,两方起了冲突,双双报警。在现场视频中,村民张先勤再三强调今天的行动是村民自发的。限宽墩设置好后次日晚上被邱兴银的工人捣毁一个。一审判决书认为,设置限宽墩是李思侠、张海成和魏智波三人索要污染费不得后逞强耍横,违法组织的行为。

“2017年12月29日,有县领导和镇领导将村支书杨华新、村主任张先军和三组组长陈立胜叫到县城一个茶楼,告诉他们石场要继续使用村道,让他们做决定同意使用。”李思侠告诉记者,他们把这件事称作“茶楼事件”,是导致第二次建限宽墩的导火索。采访中,魏智波和张先军均确认了此事。

“我们一直在举报邱兴银的石场,但环保局却去查郭思荣的石场,那他早就关了。”李思侠告诉记者,证件齐全的是郭思荣的石场,而非邱兴银的。

这件事传开后,激起了村民的愤怒,他们商量再次设置限宽墩。张先军委托李思侠写相关的书面材料,李思侠写了一个《通告》和《双喜村委关于维护道路的决定》,内容包括终止石料厂对村道的使用和设置限宽墩。2018年1月12日,李思侠和村民魏启明、王桂兵、张先勤等找杨华新和张先军签字,文书董乐顺盖章后发至网上。一审判决书显示,杨华新和张先军签字是因为被李思侠等人胁迫,但杨华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并没有受到胁迫,张先军向记者确认,签字是自愿的,而且他支持村民维护村道。第二天,村民在村委会下方建了两个限宽墩,石料厂停工。

2018年4月,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始。在前两轮初步选举中张先军票数最高,但后来镇政府因张先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张先军被撤下后,邱兴银的儿子出现在候选人名单。村民看到后表示异议,不想让石场的人成为村干部,并商量好要在选举中继续支持张先军。李思侠想既然要求文化程度,不如推举高中文化程度的魏智波竞选村主任。有村民将这个消息转发至村子微信群中。这导致了第二次选举时,很多村民给魏智波投票从而使选举无效的情况。此事成为了指控李思侠深度参与村委选举,把控基层政权的证据。

2018年5月20日,省环保局组织督查组来双喜村调查李思侠所反映的污染问题。督查组确认了水源污染、房屋受损、田地损毁等问题,责成县政府尽快解决。第二天,县政府在双喜村委召开现场会,9位村民代表反映了一系列问题。魏智波就是其中一人,他告诉记者,现场会第二天,警方将现场会上发言的人一一带去问话,反复询问这一切是不是李思侠指使。

“黑恶势力”

李思侠不知道,早在2018年5月1日,郭思荣就向警方提交了控告书,控告她修限宽墩致使石料厂无法生产,且还索取道路使用费和污染费,警方以此立案调查。

2018年9月16日下午1时许,李思侠被民警带走,因为她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9月30日,李思侠被正式逮捕。

10月16日,石泉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张贴“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李思侠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李思侠母亲把村子里的一张偷偷撕了下来,至今依然保留。

10月25日,远在福建莆田的张海成被石泉公安跨省刑拘。同日,魏智波也被刑拘。11月7日,张海成和魏智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正式逮捕。

经过警方几日的侦查,李思侠三人被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1月23日,石泉公安官方微信发布一篇《有黑扫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除恶务尽—交给百姓稳稳的平安福》的文章。文章将李思侠三人称作“首起黑恶势力犯罪”,并将李思侠称为“恶势力团伙头目”。文章配有一张打了马赛克的三人照片,事后李思侠告诉记者,那根本不是他们,他们没有拍过那样的照片。

一审判决时黑恶势力的定性未被支持,但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成立。李思侠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一年两个月,魏智波十一个月。2019年7月19日,判决书送达后,李思侠拒绝签字,在5天后她提起上诉。

不起诉

二审阅卷时,李思俠代理律师王飞等通过观看审讯光盘发现,笔录中存在大量伪造和非法采集的证词。比如在魏智波的笔录中多次出现了“认罪认罚”和“犯罪”的字眼,但同步录像中魏智波从未亲口承认“犯罪”,而是说“我错了”。律师认为,“错”和“罪”存在根本区别。

李思侠想既然要求文化程度,不如推举高中文化程度的魏智波竞选村主任。有村民将这个消息转发至村子微信群中。此事成为了指控李思侠深度参与村委选举,把控基层政权的证据。

2020年2月4日,三个被告人的六位辩护律师联名对侦办此案的石泉公安民警刘友军提起控告。3月9日,安康市检察院依法受理。3月中旬,各辩护律师收到被投诉的通知。

2020年6月9日,二审开庭。整个庭审过程,被旁听的实习律师李鹏军记录了下来。庭审第四天,他在文章《安康记(四)》中记录了张海成谈到自己被侦查人员在审讯时拿胶棒打他的背的情况。也是在这天,张海成当庭向李思侠道歉,承认自己在一审期间出于自私、昧着良心说了对李思侠不利的话。

“我当时听完其实很平静,因为我从来没怀疑和责怪过他。”

6月16日,经过11次的申请,李思侠终于被取保候审。

在“出来”之前她就想好了,回家时要从村子沟口的地方,沿着村道亲自走上去,好好感受一下这条她保护了近10年的道路。但因为太晚,而且那天夜里还在下雨,李思侠没能完成这个想了很久的计划。

2020年7月28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审。

2020年8月14日,记者来到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阵阵的蝉鸣让整个山沟显得格外幽静。村道已经全部修复,宽阔、厚实,早已不见往日的泥泞和坎坷。郭思荣石料场旧址的复垦已经完成,如果不是一辆滞留在原地的挖掘机和装载机,外人已经看不出来这里曾采过石。

通往邱兴银石料厂的路已经变成耕地,要想进去必须穿过几块长势喜人的玉米地。这里还留着一些过往采石的痕迹,从稍远处就能看到那些复耕的土地之下还有一层黑色的石渣。穿过那些田地再往沟里走上几百米,就能看到被石料厂挖开的山,从远处看像是一处巨大的伤口,但上面栽了树,树苗都展着绿叶。

一切都在恢复,但李思侠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依然无法释怀那段时间经历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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