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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模式研究

2020-09-02冯潇剑

时代人物 2020年8期
关键词:共同犯罪未成年人

冯潇剑

关键词:未成年人 共同犯罪 分案 审理模式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有分案、并案两种审理模式,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相继采取了分案审理的做法,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不乏盲目分案的情况出现,也存在一些困惑。

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究竟是分案审理还是并案审理,应遵从以下三个原则:

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对其采用特殊的刑事程序有利于加强教育感化效果,帮助其回归社会,避免今后继续犯罪。故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共同犯罪的,应采取分案审理方式,对于并案审理的也要充分兼顾未成年人的利益。

查清事实。公正是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对未成年人而言,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在程序上照顾以达到实体公正,但是不能单纯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也要保护被害人与社会的利益,两方面的利益要保持均衡。

保障效率。效率也是法律应追求的价值,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审判公正的实现。一方面应避免较多的耗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要尽快裁决,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严重影响诉讼效率,不利于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下面笔者将分别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审理模式一一作出探讨。

分案均由少年庭审理。此种模式应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主要审理模式之一。检察院应将案件分案同时起诉至法院,均由少年庭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这样既可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有助于法官对共同犯罪的事实有全面整体的把握, 便于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保证量刑的均衡、赔偿的一致性。且这种模式能有效解决多次复印和移送案件材料的问题,可以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分案由少年庭及刑庭分别审理。此种模式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另一种重要审理模式,对于不适宜分案后均由少年庭审理的,可以未成年人案件由少年庭审理,成年人部分由刑庭审理。此种模式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内容明确、事实清晰、罪行较轻、人数较少,而以成年人犯罪为主且较为复杂的案件。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对成年人部分侦查时间较长或需补充侦查,此时将未成年人的部分先予审理,避免未成年人的刑期因成年人案情复杂而被变相延长。由于案件中被告人多为成年人,且案情较为复杂,故此部分由刑庭审理更加有利于查清事实,惩治犯罪。分案审理的案件中相同的犯罪事实,尤其是犯罪成立与否,所犯此罪还是彼罪,既遂、未遂、中止、预备等重要事实,两庭应加强沟通,就核心问题协商一致。

并案由少年庭审理。對于未成年人系组织者或者主犯的案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及其他分案影响查明事实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并案由少年法庭审理。因未成年人在犯罪中具有重要作用,或者其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关联性较大,如分开审理可能影响事实的查明,故应作为一个案件进行审理。未成年人虽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其主观恶性一般小于成年人,易教育挽救,如果按普通方式审理很可能将其进一步推向社会的对立面。此种模式下,如条件允许、案情适合也可以采用分庭审理的模式,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同一天分别开庭,一起宣判,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有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对查明的,可以第二次开庭。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未成年被告与成年被告人具有亲属关系的,也可以并案审理,此种情况下成年人并不会影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相反通过亲情感化可能产生更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具有亲属关系的,首先应看起亲属关系的远近,其次应先了解其亲情是否深厚,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持何种态度,是否愿意帮助一起挽救未成年人,另外还要看并案后是否有利于查清事实,避免双方因亲属关系而相互隐瞒犯罪事实。如并案审理则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是审判的一个重要目的,除案件情况特殊外,应以未成年人为主,由少年庭审判。

并案由刑庭审理。特别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交由成年人法院管辖已经成为了很多国家的做法,比如美国、德国、英国等。对于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绑架等暴力刑事案件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由于刑庭此方面的审判经验更为丰富,为了慎重起见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可以全案由普通刑事审判庭审理。但是对未成年人也应注意保护和教育,设置临时退庭等机制,如遇成年被告人的言行以及对案件的证据调查过程中可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的刺激与影响时,将未成年人带离法庭,待适当之时将未成年人带回法庭,继续审理。

分案均由刑庭审理。特别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刑庭审理的,因刑庭没有涉少案件特殊审理机制和程序,故分案审理不具有太大的意义,只要在并案审理中注意保护未成年人即可。

综上,笔者认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审理模式有4种,即分案均由少年庭审理、分案由少年庭及刑庭分别审理、并案由少年庭审理和并案由刑庭审理。在确定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采取何种审理模式时,首先应确定分案还是并案。分案是主要模式,适用于绝大多数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案为例外,仅适用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具有紧密关联性,案情较为复杂,分案审理不利于查明事实的情况。在确定的分案还是并案审理后,再行确定由哪个庭室审理。分案后,一般情况下均由少年庭审理,但是对于共同犯罪较为复杂,且以成年人为主,未成年人犯罪事实清晰、罪行较轻、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少年庭及刑庭分别审理。并案审理的案件,一般应由少年庭审理,以便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挽救,对于特别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刑庭审理,但在审理过程中设置一定的机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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