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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一系列新规出台,会带来哪些影响?

2020-08-25

电影中国 2020年4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广播电视专项

对“注水”说不!

今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促进形成严肃、严谨的创作风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要加强对“注水”问题的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行业标准。

这一通知可谓直击影视行业“痛点”,只因观众苦“注水剧”久矣。注水剧就像农贸市场上饱受诟病的注水猪肉,让消费者备受“伤害”。

随着这一新规的出台,很多精品短剧横空出世,颇对观众胃口,成为了观众精神需求的“好食材”:

12集的《我是余欢水》在荒诞之间,奉献了一部扎扎实实的现实主义讽刺喜剧,“人人皆笑余欢水,人人皆是余欢水”;

同样12集的《隐秘的角落》篇幅同样精简,但生发出了很多内容。该剧用孩子的视角来观察家庭、打量成人的世界,各种在人性善恶间摇摆的情感,让观众在观剧过程中发出隐秘的警醒;

18集的《龙岭迷窟》虽然每集只有30分钟,但是剧情小高潮此起彼伏,让观众持续“紧张”观剧。较短的篇幅不但缓解了人们的追剧压力,情节铺展也更加节奏明快、板眼得当,戏剧冲突更为集中和强烈,在“短小”的同时实现了“精悍”。

28集的《重生》则在悬疑烧脑、反转刺激的剧情外,用丰满复杂的人物关系织成了一张网,快速将观众代入其中,延续了系列作品《白夜追凶》的口碑。

因此,作为播出平台方来说,应该把单一的爆款,改成追求长尾效应——这个长尾效应不是说一个戏多长,而是有相关衍生剧共同组成一个矩阵,能把这个声势拉下去,这样才能解决掉通过拍长戏来让广告商满意的问题,达成平台利益与剧作品质的平衡。

与此同时,该《通知》还对演员片酬的问题进行了规定,提到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不难看出,2018年就开始有相关明文规定的该《通知》,今年的出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要求十分严格,会让很多漏洞堵住,让原来天价片酬受市场诟病、受老百姓诟病的现象,转而得到遏制。

实际上,成功破壁的《隐秘的角落》演员片酬加起来并不高,但是它的美术、道具、服装,包括场景复原的那种时代氛围做得很好,能够让演员心无旁鹜把精力投在表演上。

對网络侵权盗版说不!

从上个月起,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5个重点领域:一是开展视听作品版权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社交平台版权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在线教育版权专项整治;五是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

归根结底,盗版侵权是所有影视人心中的痛。君不见2017年《悟空传》一度连未完成的影片版本,即制作过程中的原始影视数据都已经流出去了,其中包含不少商业机密级的内部工作内容,因此这次泄露事件相当恶劣,对票房造成了巨大影响。

两年后,当《流浪地球》好评如潮票房飙升时,制片人龚格尔却称当时根本来不及为票房庆祝,而是一直在打击盗版侵权。龚格尔透露,他们是在2019年春节大年初二一早即收到了盗版的相关信息,虽然之前已有所准备,但是仍没阻挡住盗版的势头:“当天夜里,盗版已经通过网络扩散。”

不止《流浪地球》,去年春节档几部大片在背后一同忍受着盗版之苦。其实,盗版能获得收益,无非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观影需求、低价吸引、赚钱诱惑——盗版者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途径,利用影视剧新资源吸引用户,然后在这些用户中锁定用户,接着诱惑他们成为下线,甚至扩张到了海外。

比起传销式的扩张方式 ,盗版最可怕的还是传播速度——只要有一个人把盗版上传到互联网,那么资源就能通过P2P节点病毒式传播开来,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去影院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因此,“剑网2020”行动务必要稳准狠,不仅力度要大,执行期也要长,直到彻底斩断这个叫盗版的魔手。另一方面,也请各位观众尊重原创,尊重知识产权,能看原版,尽量去看原版,否则受伤的绝不只是这一部电影,而是整个中国电影产业。

除此之外,上半年还有《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停止播出“减肥传奇瘦身贴”等部分版本广告的通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传媒新规发布,分别针对网络综艺节目、网络信息发布内容、网络文学出版、网络直播营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

2月21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在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各大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细则》围绕才艺表演、访谈脱口秀、真人秀、少儿亲子、文艺晚会等各种网络综艺节目类型,从主创人员选用、出镜人员言行举止,到造型舞美布设、文字语言使用、节目制作包装等不同维度,提出了94条具有较强实操性的标准,将对提升网络综艺节目内容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抵制个别综艺节目泛娱乐化、低俗媚俗等问题的制度性举措。

4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6号令《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规定》就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与奖励处罚等作出明确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规定》指出,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统计人员承擔直接责任。希望这一问责机制能够发挥威力。以往出现造假,似乎只见媒体报道、舆论谴责,少见有人受到制裁,这就很难避免前赴后继、变本加厉造假。

今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网络文学行业秩序,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引导网络文学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努力以精品奉献人民,推动网络文学繁荣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网络文学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内容审核机制,强化内容把关职责,支持优质创新内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坚决抵制模式化、同质化倾向;严格规范登载发布行为,实行网络文学创作者实名注册制度,在平台上明示登载规则和服务约定,对创作者登载发布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作品排行榜、互动评论等作品相关发布信息的动态管理,正确引导用户阅读。

通过梳理以上15条传媒新规可以发现,未来对于影视、媒体、网络、直播等领域的监管将更加密集和细化,处罚力度也相应在加大,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将成为监管重点。对于内容平台和创作者而言,内容安全红线不仅仅是创作之前首要考虑的因素,也更应该是在创作各个环节中时刻紧绷的一个价值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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