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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以生态检察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2020-08-14李莉安熊启皓

老区建设 2020年13期
关键词:检察室检察工作办案

李莉安 熊启皓

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和重要抓手,主动融入美丽中国建设大局和江西绿色崛起战略,探索创新生态检察保护、制度、平台、办案、预防五大模式,走出了一条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新路子。

一、厚植“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形成了“打击与修复并重”的生态检察保护模式

生态检察与一般检察“不一样”,根本在于遵循生态保护规律,突破“就案办案”的惯性,走出“人关进班房、山依旧荒芜”的困境,推动打击犯罪与生态补偿修复“无缝对接”。

鹰潭市检察机关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定期专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等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给付货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增殖放流以及复绿管护、替代性修复等,修复乡村生态环境。

一方面,依法实施专业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生态犯罪;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乡村生态修复模式和机制,有效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法律效果。比如,鹰潭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宗山林失火案中,提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在以失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被责令5年内补种林木近2万株,目前已基本补种完成,真正达到了既惩治犯罪又修复乡村生态的双重效果。

二、运用“系统性”改革思维,探索形成了以“一体联动、两法衔接”为主线的生态检察制度模式

生态保护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共商共治共为”的长效机制,汇聚工作合力。

鹰潭市检察机关把制度建设作为生态检察工作长效化的基石。一是建立完善“一体联动”的内部机制,构建了市县两级检察院纵向的侦查、民行、警务、宣传等检察一体化机制和市检察院内部横向的生态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送、专人优先办理、案件会商通报四大机制。二是建立完善以“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主体的外部机制,搭建了与环保等6家生态领域行政执法機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其派驻生态检察联络工作站。三是与公安、法院等8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四大机制,与江西财经大学建立检校共建机制,设立生态法律研究中心。

制度创新,不仅提升了生态检察工作水平,而且有效构筑了乡村生态保护的“立体防线”,形成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延伸“实体性”监督触角,探索形成了“生态检察室+”的生态检察平台模式

生态领域犯罪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在基层易发、多发。只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才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各项生态检察职能。

鹰潭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基层平台建设这个关键,结合检察室试点工作,重点搭建了“1+4”生态检察基地,即打造1个发挥基础平台、统领全局作用的市检察院派驻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龙虎山的生态检察室,统筹推进4个发挥延伸触角、辐射带动作用的县乡“农生态”“水生态”“林生态”“铜生态”检察室。检察室下设检察工作站和检察联系点,聘请了160多名检察联络员,形成了“一室多站N点”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近两年来,检察室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办结全市30%多生态案件,成为推进鹰潭市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在此基础上,聚焦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在泸溪河、阳际峰、智慧农业项目点设立乡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进一步织密了“室-区-站-点―员”的生态保护屏障,实现了生态检察工作全覆盖。

四、创新“协同性”运作机制,探索形成了“一案三查一跟进”的生态检察办案模式

办理生态领域案件,必须着眼于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建立健全全程协同、高效联动的办案机制。

鹰潭市检察机关在生态检察实践中,创新推出了“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方式,即对生态案件,一查刑事犯罪,二查背后职务犯罪,三查附带民事诉讼,预防工作同步跟进。如在办理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公诉部门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主动将案件线索移送给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反渎部门根据民行部门定损情况,对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展开初查,查处了2名监管人员渎职犯罪;预防部门积极跟进开展同步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发案原因,主动发出了3份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方式合而不同、环环相扣、持续接力,有效实现了“办理一案、打击一类、教育一片”,达到了“一诉多赢”的办案效果。随着国家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鹰潭市检察机关顺应大势、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案三查一跟进”办案模式,突出公益诉讼内容,更加有效地服务生态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局。

五、构筑“预防性”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以“预防邮路+”为主体的生态检察预防模式

注重源头控制和治理,推动预防和宣传并举,是鹰潭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的内在要求。

一是创新推出“预防邮路+生态检察”工作,充分利用邮政网点优势,全市53个邮政网点LED屏上滚动播放生态检察宣传内容,150多个邮政网点和便民服务点均免费向市民提供印有鹰潭检察LOGO标识的信访绿色通道专用信封以及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生态检察宣传手册等,115名邮政投递员和148名邮政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成为生态检察的宣传员,形成“检察主导、邮政跟进、社会共享、百姓互动”的多层次、社会化的生态检察预防宣传格局。

二是创新推出“全域化、一体化”的预防宣教体系,成立由全市两级检察机关30余名检察干警组成的生态检察宣讲专业队伍,建设“两微一端”,深入全市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面向干部、干警、群众、学生,开展生态法治教育。

三是创新推出“精准预防”工作,对生态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具有职务犯罪苗头的个人或单位进行预防诫告,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近70件,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制度机制42项。

“大预防”推动了“大保护”,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5.3%和34.8%。

作者简介:李莉安,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熊启皓,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李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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