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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化趋势下职业院校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

2020-08-13刘霞

锦绣·下旬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模式

刘霞

摘 要:现如今,中国出现了法律职业化趋势,这对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知识并且要有较强的适应与操作能力,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需要能够适应法律职业化的发展趋势,由于以往的法学教学模式无法适应法律职业化的发展趋势,无法满足法律职业化背景下的人才需求,因此职业院校应该对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学素质。

关键词:法律职业化;法学教学;实践教学模式

引言

现如今,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满足法律职业化趋势下的要求,在现在的法学教育体系中,一方面使法学教育局限于职业院校内部的学科体系自我完善与发展中,另一方面导致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轨道与现实脱轨。法律职业人员应该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掌握法律专业的基本技能,职业院校的教育目标必须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必须将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相结合,以司法考试制度为基础,在教育模式上做出改革。

1.法律職业化趋势下职业院校法学教育目标定位的反思

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应该为发展法学教育的素养与核心,这样可以在设置法学课程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思路,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影响到发现也教育的发展方向与人才培养的质量。我国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定位应该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如今,我国社会高速发展,在这个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对法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院校培育出来的法学人才必须同时具备知识、素质与能力等综合性水平,也就是说,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中要加强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使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综合能力较高。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肩负着多种使命,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懂得的知识面还要广泛,执行能力强且素质较高,其次,我国大部分地区迫切需要法律专业人才,特别是社会管理型的通用法律人才,因此,职业院校要将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将法律的普及化与大众化的培养方向转变为政府与学术精英方向[1]。

2.法律职业化趋势下职业院校法学教育的改革措施

2.1转变教学理念,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首先,职业院校应该根据学校的显示状况、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将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设置为培养应对国家司法资格教育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并为市场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其次,在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中,司法考试为核心环节,所以要持续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优化,将司法考试的内容与题型进行改革,科学的对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推理方式、语言表达能力与分析能力进行考察,通过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法律条文的掌握程度、法律知识的理解范畴、实际运用能力进行考察。

2.2构建综合素养高和专业技能强的优秀法学教学团队

在法律职业化的趋势下,为实现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培养目标,职业院校应该建立一直综合素养高且专业技能强的优秀法学教学团队。在这个团队中,每一位法学教师都掌握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对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辩论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有很大帮助。需要将教师、司法事务部人员与法律研究人员三者的流动机制合理的建设出来,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法学教学水平,促进职业院校法学教育目标的实现[2]。

2.3设置合理完善的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现如今,中国法学理论课程主要由宪法、法理学与中国法制史组成,在这些课程中,法理学重点将法的概念、基本特征等基础性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为今后的法律学系夯实基础,中国法制史的教学重点则是增进学生对我国法制的发展历程的了解,推动现代法律知识的学习。然而,我国有许多法制制度都是借鉴而来的,因此在法学理论课程的设置上,增加国外的法律课程以及了解这些法律的立法意义与价值取向类的课程尤为重要。为了确保职业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在参与法律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适应对案件的处理与相关法律事务的需要,职业院校应该增加一些法律实践类课程,使学生的收集、审查、判断与证据运用能力得到提高。通常,职业院校可以组织低年级的学生去法院旁听与访谈,组织高年级的学生参加模拟审判、法律案件分析、书写法律论文等比赛,锻炼职业院校学生处理案件的能力,提升语言表达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法律援助与实习的方式,培养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此外,职业院校还应该设立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等相关学科,帮助学生为今后的法律工作做准备,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与自律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以调整后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极评价职业院校法律教育模式的现状

3.1在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中,追求功利主义目的

想要从事法律职业,就必须通过司法考试,结合司法实务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难发现,在校法学专业学生报考司法考试的积极性非常高,有些学生从大三第一学期,甚至从大二第二学期开始以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教材为主,进行自学或复习,法学课堂成为了司法考试培训课堂;法学教师对这种现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现象导致了法学职业教学活动没有办法正常运行,严重脱离了教学目标,学生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没有兴趣去探索法学的传统与法理基础,对法律职业化的发展起到阻碍的作用。

3.2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重走应试教育老路

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被理念司法考试的题目丰富了起来,法学的课堂教学与科目教学被简化,备战司法考试成为了法学教学大纲变化的借口,法学的教学内容全部迎合司法考试的内容,在这个情况下,法学教育又走上了应试教育的道路,不能使法学教育与法学职业形成联系,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学职业相脱节。司法考试只是一种传统考试,主要靠学生对知识进行背诵并对答题技巧进行掌握,学生为了应付司法考试,会忽视法学教育的初中,虽然记住了许多法律条文,却并不理解其中的含义,只能进行僵硬的套用,没有相应的处理能力与应变能力,造成法学教育的空洞,所以,职业院校应该正确运用司法考试,否则就会使法学教育偏离法律职业化的轨道[3]。

4.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新审视职业院校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4.1正确认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导向作用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具有双重影响,职业院校应该对司法考试进行合理运用,首先,要将司法考试对职业院校法律教育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但不能过度依赖司法考试。通常,一个完善的法律职业人才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如基本的法学理论素养,专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高尚的职业道德,熟练的法律案件处理技能,显然,司法考试无法同时满足这些要求。职业院校在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过程中,不应该忽视掉法律理论知识的教育,应该以司法考试为平台,建立起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良性互动,培养出社会真正需要的法律人才。

4.2突出法律实务性教育

职业院校制定的法律教育方案应该符合法律职业化的背景,首先,在设置法学课程的时候,可以加司法文书写作、司法口才辩论技巧、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对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进行提高。其次,在安排课程内容的时候,应该适量减少纯理论课程,增加事件类的课程,将理论与实践进行结合教学,让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实际的案例分析,将现有的法律课程方案进行优化,将司法考试作为平台,将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与选修课程整合起来,构建出因材施教的职业院校法学教育教学课程体系。

4.3合作办学,提高教学队伍的实践性教学水平

职业院校应该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契机,将教学的目标变为培养职业化的法律人才,要求职业院校的法学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有大量的法学实践经验[4]。可以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法学相关教学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与司法部门进行兼职,将自己参与司法实踐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习得法律技能通常都是使用一对一教学的形式,所以,有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可以在理论教学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传授给学生。不仅如此,还可以进行校企合作,聘请律师对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授课,让律师对学生进行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除此之外,律师还可以带学生去参加一些非诉业务,增强学生的实务能力,这对培养法律职业化人才有很重要的意义。

结语

职业院校设置的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使整个法学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与发展方向,是法学课程得以设置与改革教学方法的前提。在法律职业化的驱使下,职业院校要将教学方法进行定位,不断强化院校与社会的联系,将教学理念加以转变,完善与优化法学课程,促进职业院校法学教育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张秋华,卢继红.财经类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思考[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3,(4).292-293.doi:10.3969/j.issn.1674-3288.2013.04.027.

[2]李洪萍,王旭霞.法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0,(3).292-293.doi:10.3969/j.issn.1008-8539.2010.03.007.

[3]陈美玲.法律职业化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思考[J].职教论坛.2010,(18).292-293.

[4]李冬梅.职业学院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西江月.2012,(27).29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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