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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体系的多元整合与优化

2020-08-06李翌萱蒋美华

中州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互助养老积极老龄化农村养老

李翌萱 蒋美华

摘 要: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的常态,对农村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养老服务支持体系缺乏系统性和结构化的反应与适应,相应的养老服务支持亦出现困境。农村互助养老立足于乡村文明中的“守望相助”精神,融合传统家庭养老和现代社会养老的优势,展开了对农村老年人在地养老的实践探索。基于目前的现有资源,寻求农村养老的未来发展优势,有赖于农村互助养老社会支持体系的整体性优化。促进老年人在意识和行为方面的个体增能、确立家庭辅助性的参与导向、明确政府与村两委协调性的多重管理角色、倡导社会组织与企业提供持续性支持的责任使命,是当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进行战略配置调整乃至重构的关键。

关键词:农村养老;互助养老;社会支持;积极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0)06-0083-06

随着少子化、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伴之以城镇化加速进程中农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我国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日渐显现。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老年人口数量已接近2.5亿,其中有超过六成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地区。①而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0年,农村空巢老年人从37.9%上升到45.6%,独居老年人从8.3%上升到10.6%。②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呈现出不断弱化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对于机构养老模式的排斥性依然较强。③在此背景下,农村地区留守、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被满足程度普遍不高,单纯依靠家庭的养老模式已难以为继。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逐步试点和推广的互助养老模式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养老助老成效,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共建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73万个。④农村互助养老主要采取据点式在地养老,即在农村开辟有固定场所的,以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相互服务、共同生活为具体模式的互助院。互助养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短缺的情况,节约了家庭、社会的人力资源成本。⑤如何更好地巩固和发展适合农村的养老模式是当前必须予以关注的重要社会治理议题。有鉴于此,根据农村互助养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老人互助”的组织原则,本文以陕西省关中地区4个村镇的9所互助院为研究对象,对4位村级负责干部、11位互助院工作人员和26位入住老人进行了访谈,并在对其社会支持体系的实践和政策资源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数次实地调研所获得的经验性材料,尝试探索更加充分而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以期为农村互助养老的有效推进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参考。

一、何以可能:农村传统养老模式的现代调适  1.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结构转变

结合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实践经验可以发现,家庭规模越大,意味着潜在养老资源越充足。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⑥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使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流入城市,形成人口结构分布的不均衡状态,儿童、妇女、老年人成为农村的主要构成人口。农村家庭规模日渐缩小, 核心家庭增多,传统的联合型大家庭越来越少。结合村委会的统计摸底资料和走访调研发现,关中农村的空心化现象较为突出,近七成的子代家庭存在人户分离和外出务工现象,留守老人的养老支持存在明显不足。

农村人口乡城流动家庭策略通常是夫妻先行,子女次之,将老年父母纳入家庭整体迁移流动计划的不多。老年人在城市创造收入能力欠缺,且具有更深厚的乡土情结,因此留守成为老年人自身和其家庭共同的选择。劳动力的乡城流动不仅极大削弱了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而且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村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⑦当前,农村地区养老资源的缺失和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农村空巢老人数量越来越多,其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的需求均无法得到充分满足。⑧

2.滞后的养老资源布局与迫切的现实养老需求

相较于城市,我国农村地区养老资源滞后,基础公共服务中的助老资源极其有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大的结构变迁: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该阶段家庭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位,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功能比较稳固。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化、城镇化、非农化时期。该阶段农村青年劳动力外流普遍,家庭成员间的凝聚力变得松散,养老资源供给呈现出弱化和不足。⑨尤其是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缺乏社会化养老助老服务机构,一些地方即便有养老院,也因缺乏专业管理和服务人员而难以维持正常运营。⑩

在农村互助养老实践推广前,国家对农村地区养老职能的承担通常仅限于五保老人供养。目前,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农村地区有20.5%的失能老人无人照顾,相比2011年增长了5.5%,他们的照料和养老的需求十分迫切。为此,农村地区亟待对现有乡土养老优势资源与制度养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最大限度满足乡土情结较重而现实照料资源又不充分的农村养老需求。

3.乡村文明中“守望相助”精神的传承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观念较为盛行。基于“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子女养老成为最优选择。家庭中處于各个年龄阶段的成员各司其职,代际互相提供支持和照料,使家庭功能处于一种相对平稳和谐的有序状态。在这样的氛围中,农村家庭内部往往具有更浓厚的情感凝聚力,养老传统更多的是基于血亲价值伦理导向而非经济价值原则。在中国乡村文明谱系中,传统的价值和伦理规范仍然具有相应的行为约束力。熟人之间的种种互动,看似是非计算的甚至是非理性的行为,若单纯从功利性角度来看,他们之间的互助行为是基于在未来某个时刻得到回报的预期之下才实施的,乡村地区司空见惯的“随礼”“帮工”“换工”等行为,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农村地区以熟人社会为主的小群体社区恰是实现互信、互助的重要社会结构基础,无论是在家庭内部还是外部,人际交往逻辑和行动规范都相对固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村地区具有开展互助养老的天然优势。

二、何以可循:农村互助养老的实践依据和运行逻辑

1.相关政策的沿革

21世纪初,我国开始探索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的助老养老模式。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巩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加强农村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首次明确提出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随着农村互助院模式的推广,2016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敬老养老列入社会关爱行动计划,提出开展适老设施改造,实施老龄互助关爱工程。为进一步明确实施细则,民政部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要完善对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服务,发扬农村邻里相亲、守望相助传统,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和志愿服务,增强农村居民的自我服务能力。可以说,农村互助养老从探索到确立再到推广和发展,国家从价值导向到实践举措都提供了积极的政策指引,致力于建设融合个人、家庭、社会与国家多位一体的立体式互助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2.具体实践经验的借鉴

追溯具有互助养老雏形的相关历史可以发现,我国唐朝就有作为互助养老载体的“农社”,可以为无子嗣的老人提供侍丁;宋代的义庄不仅对有需求的老人进行救济,也会给高龄老人发放补贴;清朝的太监庙和姑婆屋则为无子嗣的老人提供了互相帮助的养老之所,以实现生有所养、死有所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跃进”时期(1958—1960年)福利生产养老组织将养老和托幼事业进行了合并运营,对老人、幼儿、年轻人均产生了极大助益。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的互助养老大致经历了组织主体从宗族、个体结社到集体互助,组织方式从民间自发到组织制度化的发展过程。新时期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起源于2008年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原肥乡县)前屯村,是政府主导型互助养老示范点。自试点以来,该养老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他村也开始效仿。截至2012年,肥乡区实现了互助院在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农村互助养老实践的积极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的压力。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内蒙古、陕西、甘肃、四川、广西等地也先后对农村互助院进行试点和推广工作。

3.理论的操作化框架

农村地区基于熟人关系的人情社会特征是较为显著的。梁漱溟在论及中国社会结构问题时指出,中国社会既非社会本位,亦非个体本位,而是关系本位。费孝通也用差序格局形象描述了中国以个体及家庭为中心逐层展开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养老方面,我国一直倡导家庭及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扶持并予以法律保障。而且,农村地区家庭关系的和睦、社会关系的稳定均对老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显著提升老人的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满意度。因此,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系统性的社会资源支持,这既符合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也符合目前的养老需求和供给现状。

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个人对环境资源的融合利用程度与他所拥有的社会支持密切相关,社会支持越丰富,个人对环境的适应性就越强,对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会越高。这里的社会支持包括个人意识到的和实际存在的由亲属、同伴、社区等提供的工具性(物质)或表达性(精神)资源。社会支持的内涵及其外延都非常丰富,既强调个体间情感互动和价值认同等精神手段,也很重视社会资源和社会行动等的直接支持。可以发现,社会支持理论对于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涵盖性和解释力,因此本文将以社会支持理论为分析框架,探寻其关系构成机理和有效运行路径。

三、何以可为:农村互助养老支持体系的优化策略

通过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现实背景和政策资源的分析与梳理,可以发现,互助院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积淀和较为积极的政策性支持,更表现出与农村养老现实需求的良好适用性。立足于相关政策背景和社会支持理论的分析框架,本文将主要围绕老年人自身、家庭、政府和村两委、社会组织和企业这四个核心主体,对其现存问题和未来优化进行探讨,意在探究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支持体系的多元整合与优化路径。

1.从消极到积极:老年人的个体增能

农村互助院是建立在老年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基础上的。整体而言,老人们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也是管理者。互助的含义较为广泛,既包括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情感交流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以及不同健康水平的老人发挥各自优势,给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在组织管理中,管理者通常从入住老人内部选出。基于前期熟人圈子的互动交往,他们彼此熟悉度较高,更了解老人的行为习惯、性格特征及家庭处境,有利于管理实效的提升。

调查发现,有近一半老人除了吃饭时会聚到一起,其余大多数时间的活动区域都是自己的房间。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活动,老人们的互动型娱乐活动比较有限,或者仅局限在彼此较熟悉的老人之间。此外,农村老人在初入互助院时普遍会有一个调适期,也有少部分老人因不适应而离开。笔者通过访谈了解到,中途离开互助院的老人大多被认为自私、不合群等,工作人员则表示,“他們多半是因为性格内敛不善沟通而已”,“老人们常年自己生活惯了,突然大家一起生活,开始总会有些不适应”。

管理运营较好的互助院通常由村干部担任院长,再从入住老人中推选出男女各一位担任副院长,一些入住老年人数较多(超过20人)的互助院会专门外聘一位常务副院长,辅助院长的行政管理和副院长的日常事务管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我们所调查的多数(7所)互助院都有外聘的常务副院长。外聘常务副院长的做法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互助院有序运营,但弊端也较明显。一方面,额外、持续的劳务支出会加重互助院的经费负担;另一方面,外聘管理者处理问题时往往缺乏感同身受的能力,一些互助院甚至还出现了老人们集体抗议和排斥外聘管理者的冲突性事件。

在方式方法上,农村互助养老可借鉴当下“三社联动”社会治理策略,在依托村集体的同时,寻求社会组织的相应支持,并有效利用专业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技巧优化互助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政策导向上,农村互助养老也会面临赡养老人资源的短缺,直接制约其养老功能的发挥,这就需要公共政策对这些资源需求予以承认,这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在社会政策和公共政策领域对农村互助养老予以重视和支持,对农村养老问题进行社会福利性功能强化,协调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等的养老责任,统筹兼顾并形成合力,这将会成为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效持续运行的重要引擎。

四、结语:积极老龄化的价值倡导

农村互助养老是有效整合老年人各项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资源的重要实践,它顺应农村地区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尊重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文化,融合传统家庭养老和现代社会养老的双重优势。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下,老人获得的不仅是照料服务和精神陪伴,同时通过自助和互助活动也增强了他们自立自强的个体意识,进而丰富和重新定位自身的社会角色;对家庭而言,互助院中家庭的参与也使中国家庭代际支持的反哺功能得到很好延续,这对于新时期家风文化的塑造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对农村基层自治而言,个体、家庭和社会等各方资源链接起来,并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放大,也是提升应对老龄问题能力的有益实践。

此外,中國当前乡村发展战略具有城市反哺农村的导向,乡村振兴战略也蕴含着城乡融合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框架。因此,建立涵盖多维社会支持体系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不仅有助于建设更具活力的养老互助体系,也有利于城市地区社会资本融入农村地区,促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进而形成“积极应对老龄化”的良好社会氛围。2019年11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要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体系,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进而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笔者对农村互助养老集个人、家庭、政府和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支持体系进行探讨,也正是对此项综合性战略指导文件的实践性尝试,以期为相关政策和研究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实证参考依据,共同持续增进农村老年人的福祉。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②吴玉韶、郭平:《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分析》,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年,第3页。③杜鹏:《回顾与展望:中国老人养老方式研究》,团结出版社,2015年,第2—4页。④数据来源于《民政部对“关于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的建议”的答复》。⑤赵洁:《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的互助养老制度》,《中国人口报》2019年3月15日。⑥张文娟、李树茁:《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分析》,《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8期。⑦穆怀中、陈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家庭子女养老向社会转变路径及过程研究》,《人口与发展》2015年第1期。⑧丁志宏:《我国高龄老人照料资源分布及照料满足感研究》,《人口研究》2011年第5期;苏珂等:《农村空巢老人的情感诉求及抚慰策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⑨李友梅等:《中国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第162页;石人炳、宋涛:《应对农村老年照料危机——从“家庭支持”到“支持家庭”》,《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⑩伍小兰:《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照料现状分析》,《人口学刊》2009年第6期。刘妮娜:《欠发达地区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人口与经济》2017年第1期。姚远等:《农村家庭养老能走多远?》,《人口研究》1997年第6期。孙秀林:《跳出时间银行:从安顿的心灵到互助的社群》,《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8期。李俏、刘亚琪:《农村互助养老的历史演进、实践模式与发展走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张云英、张紫薇:《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历史嬗变与现实审思》,《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赵志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策略》,《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7页。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6页。贺寨平:《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支持网与农村老年人身心状况》,《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Nan Lin, Mary Y. Dumin, Mary Woelfel. Measuring Community and Network Support.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86, pp.67-71.J. Hutchinson. Social Capital and Community Building in the Inner City.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 2004, Vol.70, No.2.Active Aging: A policy Framework. 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2, p.37.盛亦男:《中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决策的个案访谈分析》,《人口与经济》2014年第4期。贺雪峰:《农民行为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王振、刘林:《“礼俗社会”视角下的农村老年协会作用研究——基于陕西省农村老年协会的调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贺寨平、武继龙:《农村社区互助养老的可行性分析与问题研究——基于大同市水泊寺乡X、D两村的实地调查》,《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陈静、江海霞:《“互助”与“自助”:老年社会工作视角下“互助养老”模式探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彭希哲、胡湛:《公共政策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老龄化》,《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責任编辑:海 玉

Abstract:The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has become the normal state in China′s rural society, which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pension service support system. However, the existing pension service support system is lack of systematic and structured response and adaptation, and the corresponding pension service support also faces difficulties. Based on the spirit of mutual help in rural civilization and integrating the advantages of traditional family pension and modern social pension, the rural mutual support for aged explores the practice of providing for the aged in rural areas. Based on the current existing resources,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mutual pension system depends on the overall optimization of its support system. The key to the strategic allocation adjustment and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mutual assistance pension service is to promote the individual empowerment of the elderly in terms of consciousness and behavior, establish the family auxiliary participation guidance, clarify the multiple management roles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village committee, and advocate the responsibility and miss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enterprises to provide continuous support.

Key words:rural elder care; mutual support for the aged; social support ; active 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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