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20-07-18
一、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二、志愿填报
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一)本科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考生可填报使用统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但使用统考成绩与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能兼报。校考专业考生可填报取得联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上述三种类型也不允许兼报。其中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专业时,考生所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专业是否要求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院校确定)。
(三)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证。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三、投档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4.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5.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專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