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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假新闻治理措施比较研究

2020-07-18张娟

声屏世界 2020年7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治理措施假新闻

张娟

摘要:目前,全球正处于假新闻治理的初步探索阶段,各国对于假新闻治理高度重视,也在积极探索更完善的治理策略。通过中外在假新闻治理措施上的比较发现,虽然中外在治理假新闻上都对法律规制、事实核查及媒介素养教育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但这些措施实施的理念、技术、机制等方面差距较大。当前,我国对假新闻的主要研究还局限于传统媒体与新闻网站的范围内,严重阻碍假新闻学术研究的发展和治理方法的探索。对此,我国假新闻治理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认知,重新审视假新闻在社交媒体时代的内涵与外延,并积极探索多管齐下的新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假新闻 治理措施 社交媒体 事实核查 媒介素养

近年来,假新闻的广泛传播给诸多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缺乏有效可扩展的治理策略尤其令人担忧。此外,假新闻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更缺乏一套灵活的方式来描述假新闻的认知心理、传播模式等各方面特征,这给假新闻的治理带来很大的挑战。面对假新闻泛滥的紧迫形势,各国相继掀起了治理假新闻的浪潮,采取了从国家精心制定的法律法规、事实核查机制到媒介素养教育、社交媒体的监管等多种措施,这些措施引起了广泛关注与争议。文章在虚假新闻概念分析的基础上,对全球假新闻治理的主要措施进行了探究。

定義困难的假新闻

假新闻虽由来已久,但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在2016年的美国大选中,“假新闻”在特定的政治环境中成为热词,并被认为是全球公害,引起了广泛关注。随着研究热度的高涨,“假新闻”也被学者赋予了多层涵义。2018年《science》杂志刊载的《The science of fake news》一文,将“假新闻”定义为“仿造新闻媒体文本形式、而不是组织过程或意图的伪造型信息”。①国外一些反假新闻的法案也倾向于将虚假新闻定义为一种“伪造型信息”或“虚假信息”。我国学者也在尝试厘清假新闻的概念,杨保军等人认为假新闻是反映失实新闻、虚构新闻和策划新闻等新闻失范现象的一个总概念。②

然而,在社交媒体时代,新闻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正在发生极大改变。社交媒体系统已成为假新闻和谣言泛滥的推手,甚至是影响整个新闻生态系统的场所。《新闻记者》期刊《2019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称虚假新闻的边界变得更为模糊,这给虚假新闻的研究带来了“困难”,年度十大假新闻难以完整评选。因为以往的研究限于专业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的新闻,由社交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信息并不纳入研究范围。而在中国,近六成假新闻首发于微博。③

从中外对假新闻概念的界定上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假新闻的认知仍局限在传统媒体及新闻门户网站上,而对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假新闻,往往被定义为谣言进行处置。然而,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得虚假新闻与虚假信息、谣言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早在2017年,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成立了一个高级别专家小组(“the HLEG”),就打击网上传播的假新闻和虚假信息的政策举措提供建议。④ 2018年3月,HLEG在提交的最后报告中建议,将虚假新闻(fake news)以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替之,因为网络上传播的虚假新闻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虚假新闻”的范畴,而谣言本质上也是一种信息。虚假新闻定义的外延及这种边界的模糊性给假新闻的治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中外假新闻治理措施比较

法律专业性、规范层次及惩罚力度不同。马来西亚、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相继出台专门针对虚假新闻的法案,并重点说明了政治选举中出现虚假信息的情况,条款具体,规范层次较高。对于恶意传播假新闻、使用虚假账号或机器人散播虚假信息并产生一定恶劣影响的人,相关法律给予了较大的惩罚力度。以下是泰国等四个国家关于传播虚假新闻的处罚力度:

我国并没有针对治理虚假新闻的专门性法律。但自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新规》),为假新闻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新规》规定,任何单位和用户都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⑤具体来说,《新规》涉及假新闻治理的内容较少,且规定的内容宽泛,系统性不强,惩罚力度较小,规范层次较低。针对网络谣言,我国有从内部处分、行政处罚(含治安处罚)到刑罚惩戒且惩罚力度由轻到重的完整的体系,对于谣言的规制把控严格。此外,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重点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及网络行业组织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⑥此规定对于虚假新闻治理及构建专业、健康的媒体环境有重要意义。

事实核查的运作模式比较。事实核查是假新闻治理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发展迅速。通过设立专门的事实核查机构,对新闻的来源进行检测与识别,对新闻内容进行细节上的探究,严格把关与管理,以达到核查新闻真伪的目的。美国的Politifact、芬兰的Faktabaari、瑞典的Faktiskt等,都是独立专业的事实核查机构,且均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运作模式。在检查新闻来源和事实细节情况之后,会给核查后的新闻打上真实性评价标签,表明这是经核查后的新闻。以Politifact为例,真实性评价标签有真实、大部分真实、半真半假、基本失实、错误信息、假到荒谬六个刻度。同时,这些核查机构也在致力于开发自动化假新闻检测方法,帮助事实核查人员评估新闻内容和实况。

相较于国外专业的事实核查机构,我国的事实核查工作尚在起步过程中。2011年,《人民日报》开设了《求证》栏目,同年民间辟谣组织微博“辟谣联盟”成立,都为澄清事实、还原真相、遏制假新闻做出了一定努力。2017年,腾讯“较真”平台的上线标志着我国的事实核查从早期的媒体栏目逐渐走向专业的平台建设。但目前我国的事实核查表现出专业度较低、能力不足、受众少、缺乏影响力等特点,且一般传统新闻媒体都注重事前审核,并没有事后核查的理念。公众更是缺乏事实核查意识,容易被假新闻误导。因此,我国还需完善事实核查平台的运作模式,准确定位,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事实核查技术,建立高质量的事实核查组织。

媒介素养教育的落实差距明显。国内外众多学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假新闻问题,就要通过教育手段,全面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培养公众的批判性思维,如此公众才能对假新闻进行识别并减少对虚假新闻的传播。英国、意大利、美国等很多国家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将媒介素养教育很早就落实,并不断完善。1997年,英国有近 2/3 的学校开设进阶式媒介研究课程。⑦意大利教育部自2017年起,开始在8000所高中开设数字素养课程。⑧美国为解决假新闻等问题,2018年开始在部分大学推出计算机伦理课,哈佛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共同设置了一门新课程,内容是人工智能的伦理道德与管理规范。技术的发展给新闻业带来巨大的影响,新闻业已步入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在计算机科学引入道德规范教育意义重大。从这些国家的媒介素养教育机制来看,媒介素养教育的推广呈现出进阶性、系统性、多层次、宽领域等特点,整个媒介素养教育机制的理念和实践相对成熟。

近年来,我国虽认识到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并在一批高校开设了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但媒介素养教育理论不成体系,并沒有成为一门系统化的学科,教育机制的落实呈现单一化的特点。对于媒介素养的理念、目标等,学界尚未达成共识,媒介素养理论构建的滞后性也严重影响了实践。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的泛滥,对公众的批判性能力要求更高,需要更完善的媒介素养教育体系。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媒介教育体系,需政府、媒体、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机构等通力协作,将媒介素养教育渗透到生活中,才能发挥理想效果。因此,建立一套符合国民素质发展的媒介素养教育机制,还需多方面的积极努力和长时间的摸索。

社交媒体的监管措施比较。自2016年美国大选以来,人们对社交媒体民主的“公共场所”的信赖开始崩塌,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交媒体频出虚假新闻、参与政治操纵并影响选举公正性的担忧。假新闻在社交媒体上的泛滥,使得各国纷纷采取了对社交媒体的监管措施,主要依靠制定法律法规或行为准则、政府监督及使用技术手段规制。2019年4月8日,英国发布了《在线社交媒体平台行为准则》,强化社交媒体的监管。此外,美国、欧盟、俄罗斯等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或规则,对社交媒体进行规范。除国家技术手段外,技术措施主要体现在平台的自我监管上,谷歌致力于改进平台算法;脸书专门设立了“虚假新闻”标签,提醒用户;推特致力于从源头上组织潜在操纵机器人,对恶意账户进行识别及删除。

对社交媒体平台的监管,我国主要以政府政策引导为主,并没有针对社交媒体的专项法律,但相继出台了《网络安全法》《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涉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内容的法律法规,辅以规制。最新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对社交媒体的监管起到一定作用,但具体的监管细则还需通过建立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管理措施合法化、规范化。西方国家对于社交媒体的监管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建立了系统完整的监管体系。我国目前在法律法规、技术手段及平台自我监管上尚显不足,应多汲取国外优秀经验,建立共同监管机制。

结语

虽然在假新闻治理上中外都开始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但对于治理措施一直争议不断。通过法律手段治理假新闻,政府掌握了虚假新闻的定义权,如果让政府拥有过多权利定义什么是虚假新闻,可能会危害到公民的言论自由。比如,马来西亚的《反假新闻法令》一直招致批评,被认为是为扼杀异见而作,法案中对假消息的定义也是松散随意。这些“批评之声”导致了马来西亚《反假新闻法令》在一年之后的废除。事实核查机构也被质疑其客观中立性,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偏见。实际上,就事实核查的效果而言,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人们习惯于接受熟悉的信息,对虚假消息进行核查之后,可能会导致受众既有认知的扭转,而产生逆反情绪,并不能阻止受众对假新闻的传播。就连中外普遍认同的媒介素养教育,也被部分学者证实,媒介素养的提高或许并不能在受众端显著地遏制假新闻的传播。⑨社交媒体的监管也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无法在短时间内就见成效。

假新闻治理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虽然中外的假新闻治理策略存在颇多争议与质疑,措施实施的效果暂时也无法准确评估,但不能悲观地认为假新闻的治理策略无效。国际媒体专家克莱尔·瓦斗曾言,要解决“假新闻”时代信息混乱问题及社交平台广告泛滥的现象,将需要打一场长达50年的战役。⑩解决假新闻问题并没有快速的方法,目前全球也正处于治理的初步探索阶段。各国对于假新闻治理高度重视,也在积极探索更完善的治理策略。虽然中外在治理假新闻上都对法律规制、事实核查及公众媒介素养教育上给予一定的重视,但这些策略实施的理念、技术、教育机制等方面差距明显,我国关于虚假新闻的相关法律规定暂不成体系,社交媒体的监管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事实核查技术、教育机制也处于滞后状态。

此外,假新闻的研究是跨学科的,涉及传播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一方面,与国外研究的领先水平相比,我国的假新闻研究集中在新闻传播学,且研究成果不多、影响力有限;另一方面,我国对假新闻的主要研究还局限于传统媒体与新闻网站的范围内,已经严重阻碍假新闻学术研究的发展和治理方法的探索。我国假新闻治理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认知,重新审视假新闻在社交媒体时代的内涵与外延,并积极探索多管齐下的新的治理模式。(作者单位:安徽大学)

注释:

1.D.M.J.Lazer,M.A.Baum,Y.Benkler,et al.The Science of Fake News.Science,2018,359(6380):1094-1096.

2.胡杨,王啸:《什么是“真实”——数字媒体时代受众对假新闻的认知与辨识》,《新闻记者》,2019(8)。

3.新媒体蓝皮书:《近六成假新闻首发于微博,微信辟谣难度大》,https://news.youth.cn/sh/201511/t20151120_7331933.htm,2015/11/20。

4.https://ec.europa.eu/digital-single-market/en/news/final-report-high-level-expert-group-fake-news-and-online-disinformation

5.本刊特约评论员,匡文波:《依法治理假新闻的关键一招——谈2017年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国记者》,2017(6)。

6.中国网信网:《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9/1220/c40606-31516139.html,2019/12/20。

7.彭少健:《2018 中国媒介素养研究报告》,北京,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8年版,第96页。

8.邓备:《社交媒体假新闻治理:全球实践与未来趋势》,《中国记者》,2019(2)。

9.胡杨,王啸:《什么是“真实”——数字媒体时代受众对假新闻的认知与辨识》,《新闻记者》,2019(8)。

10.汝绪华:《国外假新闻研究:缘起、进展与评价》,《新闻与传播评论》,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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